☆、第 1 章
關燈
小
中
大
那天清早,他被幾只水鴨吵醒。視力手術還沒完全恢覆,長時間閉眼後,再次睜開總是很困難,因為分泌物將上下眼皮和睫毛黏在一起了。
他試著努力,一點點打開眼睛,拉鈴叫來護士,和昨天早上一樣,她幫他清洗眼睛,眼角和睫毛上的汙穢物小心拭掉,再次建議他把剪掉睫毛,它們太礙事了。
“早上我是被水鴨吵醒的。”他對護士說。
“這裏沒有水鴨,一定是鳥。”
“是水鴨,我認識它們的叫聲。”
早飯後,他開始打盹,護士不敢叫醒他,怕他又發脾氣。他已經到了一個和小孩一樣,為非作歹,調皮吵鬧,也不會責怪的年齡。
幾個清晨後,他不用再和眼屎拼命,也保住了睫毛,他能分清曾孫子誰是誰了,過去幾年,他總不分男女地把他們認成同一個人。一次因為腿軟摔倒後,他意識到自己老了,喉嚨噎著半口痰,掉發長斑也造不成任何發惱。
他有過三任妻子,忍耐和尊重讓每段婚姻有過甜蜜,一旦恢覆單身,他就獲得一種放肆的自由和勇氣,周旋在女人間,她們每個他都愛,僅是一種追求幻覺,滿足身體,教壞孩子的方式。
這天同一時間,一場交流會結束後,老教授取下助聽器,學生們看到他只剩一半耳朵,問他耳朵的歷史。
在窗戶玻璃中,他看到那只右耳,“被女人咬掉的。”
沒人相信這是真話。
“然後我殺了她。北非,你們有人去過那個地方嗎?”他繼續說。
同樣沒人相信這是真話。
犯罪後,不論忙碌或者得閑的時刻,還是在溫柔鄉中,他都在處理額頭冰冷的汗水,罪孽將他品性中的惡驅趕出去,他的後半生都活得正直善良。
在學生們簇擁下,他走出報告廳,在酒店廳堂巨大液晶電視上,他看到一個老面孔,緩慢又精確,一段往事從心底浮上來。
九十七歲的最後幾天,他接到一個電話,半個世紀後,電話裏年輕人的聲音改變了。
“是誰?”
“你在明德鎮認識的一個老朋友。”
一九五一年,明德鎮是一個擁有兩萬人口的鎮子,鎮外的樹林裏藏著一家棋牌室,他最愛上那兒打發時間。
“我在電視上看到你正準備慶祝九十八歲的生日。我想見你一面,希望你能答應。”
他在電話裏同意了。電話掛掉後,他想起一點往事,記憶像根燥熱的鐵鏈綁住他喉嚨,然後變成酸葡萄氣味的風繞著他吹。
當天,他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見到了那位老朋友,一副老派學究的窮酸裝扮,白襯衫裏面套著一件背心,裁剪了適合夏天穿的黑褲子,冒出鞋面的深藍色襪子破了個洞。
大概是東方面相的原因,他看起來不顯老。
“昨天參加完研討會,在酒店電視上看到了你。我不敢肯定是你,好不容易找到電話,冒險打了過去,結果沒有讓我失望。上次坐在一起是半個世紀之前的事了!”向蘭敢說,“我現在是大學教授,研究星體。”
他不經意咳了聲,“聽起來很美妙。”
咖啡店門被推開,一個年輕的女人進來尋找她遺落的雨傘,卻沒找到,繞著他們走了兩圈才離開。
“我離開後都發生了些什麽?”向教授問。
“我們把她帶回來安葬了,隨後我也離開了。”他頓了頓,“她沒有變老,也沒有成為誰的妻子,這一件幸運的事。”
“也是一種遺憾。”向蘭敢補充著,“我當時有兩個想法,要麽殺死她,要麽把她關進瘋人院。”
他眼睛酸痛,“你選擇了前者。”
向蘭敢從女人身上收回視線,盯住他臉上的皺紋,“我來見你有兩個目的,第一,我要懺悔,我折磨一只羔羊,將她的腦袋活活切下來,我簡直不是人;第二,請你務必相信,臨死之前,她不曾經歷過多少痛苦,那一刀精準狠辣,兩秒就要了她的命。”
額角的一根青筋忽然跳起來,他按住額頭,感覺血壓升上了來。
他摸出藥,幹吃了兩粒,“我見過那刀口,聽說用了半米線才縫上。”
長街上,他喉嚨處陷緊的巨石跌落,跌至心底一個長了灰的角落。他不再責怪,不再追悔,年齡讓他明白,命運殘忍,緣分也並不樂善好施,所有的事物都在自己的軌跡中被動運行。
生日之後,他決定出趟遠門。在那生活過八年的小鎮,他有朋友,有愛人,有快樂的回憶和不堪回首的往事。多年過去了,他該去問候問候它們了。
街道沒有一條是他熟悉的。他拄著拐杖,兩個退休的政府人員陪同他,他們參與了這座城市的建設,畫了很多稿紙,推倒很多墻,挖走很多白骨。
他們告訴他,城市公園七十年前是個集市。
他知道那個集市,每逢雨天,市場被澆成大泥坑,人們在汙垢中討價還價,牛腳陷進泥濘需要兩個人幫它擡起來。那些下雨天,天氣變得陰郁,麻雀也不叫,人在街上走,無論再留意,也會踩進泥坑,也容易陷進愛情。
老城沒變,保留了百年前的建築風格,每天接待各種不同膚色的游客,他還認得一些,但東面林立的那片高樓,他已經辨不出它從前的樣子。
他走進一家書店,年輕書店老板繼承了祖父的產業,包括接待客人的微笑和一對大小眼。他們是朋友,在他被誣陷放火燒人時,他向法官保證過他的人品。
幾天前,書店將一些舊書擺出來,重新標上價格。舊書架的最頂端有本中文書,他取下書,隨手亂翻了幾頁,發現裏面夾著的一張紙,他又翻到封面,認出那一小段字——送給我們的朋友,馬丁。
這是他的筆跡,用一支萬寶龍墨水筆寫下的。他用一個很公道的價格買下書,並不因為是孤本就被敲了一筆。
走出書店後,他對那兩個官員說,他有個朋友葬在郊外的山上,那座長滿野薊草,能看見大海的山,他想去哪兒瞧瞧,也許還能找到那座墳墓。他們告訴他,那座山推平後,立起了三座寫字樓。
“這樣啊,山上那些墳墓呢?”
“幾乎是些無人認領的老墳,屍骨被清理出來後合葬到公墓去了。”
他翻開書,拿出一張畫像:“她就是那個朋友,夏天,應該是夏天,山坡上開滿薊草,我們把她埋在了那裏。”
其實是春末,從海上來的風還有冷意,頹敗的石礫間開滿的紫藍色小花也並非魯冰花,而是一種入侵物種,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當地人才叫得出它的名字。
過了河,他想獨自走走,照顧他的人遠遠跟著。在陌生的年輕面孔中,他找回了一種久違的激情。年輕時,他也為漂亮女人的雙唇徹夜難眠過。
被這種情緒支配著,他越走越遠,走進一片樹林。綠蔭之下,他慌亂摸出藥瓶,卻把它抖落到地下。
“就在這裏,這裏有條石子路。看我走到哪兒來了,我幹嘛要來這裏!”
一個挎著□□,提著野兔和幾只麻雀的男人從樹叢中鉆出來,走到他跟前時,不可思議地張大了眼睛。
“先生,是你?!你回來了!”
他看著眼前的年輕人,很顯然,他已經把他丟進了記憶裏只裝灰的那一角。
“請問年輕人你是?”
“是我啊,我是祖祖,那個小孩!”
“你是祖祖……”他想起來了,那個敢生吃蝗蟲,大熱天在河裏捉蝦,像銀魚的孩子,“你還認得我?”
他擡起顫抖的雙手,想要抱住他。祖祖扔下槍和獵物,握住他的手。他看了看眼前的蕭條,還有身旁的祖祖,半個世紀把一切都改變了,除了他們還活著的事實。
“祖祖,太好了,見到你真的太好了!”他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但一些記憶像那年的洪水,全部自己沖了下來。他眼中湧出淚,看著祖祖澄凈的雙眼。
“這算個奇跡!”祖祖說。
他們一起走了一段距離,走到幾間破屋前。得樹木庇護,河邊俱樂部和餐館還在,但已破敗不堪,周圍雜草叢生,偶爾招待雨中迷路的松鼠和冒險的小孩。
“我記得玉芝小姐就是在剛才那條路上被人帶走的。”祖祖說。
他望了望剛才走過的那條小徑,時隔多年,那個場景依然能刺痛他。繞著河邊時,他吞了顆藥丸,他的心臟太老朽,血壓也不穩定。祖祖在河邊清理野兔和麻雀,完美地刮下兔子皮,剖開胸膛。這些本領是馬丁親授的。
“馬丁死了多久?”他問祖祖,如果他還活著也快一百二十歲了。
祖祖想了想:“二十多年了。死在酒館裏,半個月後才被人發現。”
“是嗎?他結過婚,有孩子嗎?”
“都沒有。”
“你給他操辦的葬禮。”
祖祖停下來,擡頭看他,“他死後兩年我才回到鎮上,在中央車站餐館糊墻的舊報紙看到了報道。鬼魂酒館的經營者、侏儒、鰥夫、劊子手——這就是馬丁,死在被搶劫一空的地下酒吧。他至死守護著那個地方,他把這件事辦得很好!”
祖祖把內臟扔在河灘上,烏鴉會處理幹凈,他提起槍,是一把六連發槍,槍身雕有巴旦木花紋的鳥槍。他忽然笑了笑,忽有一刻,臉上出現孩子的天真。
祖祖邀請他去家裏坐坐,他很樂意。他經營著一家手工鞋店,生意聊賴,但能度日,租了間明亮的小公寓,獨居。他從木架子上取下一瓶酒,問:“你可以喝酒嗎?”
“能喝一點。”
祖祖倒上酒,他們沒有碰杯。他們都沒碰杯的習慣,馬丁阻止他們這麽做,說碰杯會把好運撞走。稀裏糊塗信了幾十年,祖祖發現,他沒有看見一點好運的苗頭,反而被生活的矛頭刺了一遭又一遭。
“先生,我們碰一杯吧!”祖祖忽然說,“讓老馬丁在地底下跳腳吧!”
他們一起大笑,然後幹空了酒杯。
“我有一個東西要給你看。”祖祖說著,起身從臥室拿出一個盒子。盒子裏裝著一些舊貨幣和郵票,還有幾根針,一個馬刺。他拿出一塊墨色粗布包著的東西,小心打開後,遞給他。
“這枚硬幣你一定也記得!”
他點點頭:“當然記得,另外那個小孩呢?”
“他去了國外,現在住在大莊園裏。你要把它拿走嗎?”
“不,這是她給你的。”
“好多年過去了,我偶爾還會想起玉芝小姐,沒有哪個女人比她更令人難忘。”
祖祖的話,讓一些畫面在他腦海裏活過來。她的確令人難忘,但他卻將她丟在記憶的貧瘠處,寸草不生。
他看著櫃子上的相框問:“照片上是你的妻子嗎?”
祖祖笑了一聲:“你不認得她了嗎?她是茉莉啊,小偷茉莉。她鼻子做了整形手術,十多年前是好萊塢名噪一時的電影明星。”
他拿過照片:“真是茉莉,我記得她的眼睛。”
祖祖盯著照片,“它們比知更鳥的蛋還要藍。”
傍晚時,他們在暮色中道別。這一天的西邊天空燦爛輝煌,他心想,一定要有人把它畫下來,這是近一百年裏年他見過最美的夕陽和晚霞。
晚餐的雪豆讓他有點不消化,淩晨過後,他被胃疼鬧醒。夜晚大多相似,這一晚和多年前的一些夜晚相重合,溫柔得像藍色天鵝絨,又有清涼的風和燦爛的星空。
他想到街上走走,運氣好的話,會遇見一個晚歸的漂亮女人,就像幾天前那樣,這個夜晚讓他誤會了,那已經七十多年前的事,他在大街上溜達,有女人裝進他懷裏,有女人把他堵在巷子,還有女人把他拖進愛情的爛泥裏。
他沒遇見一個人。第二天清早,他被人發現死在公園的長椅上。他冷天裏,他只穿一件舊襯衣,襯衣的第二扣子和其它扣子不一樣,能救他命的藥就在手裏握著——一盒來不及拆封的新藥。
如果他還能說話,他想向大家澄清,他不是死於心臟病發作,而是不能等的相思。他完成了一場遲到了七十年的殉情。
閉眼那刻,他忽然想明白了,卡在喉嚨多年的並非是痰,是泡在孤獨裏天大的遺憾。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他試著努力,一點點打開眼睛,拉鈴叫來護士,和昨天早上一樣,她幫他清洗眼睛,眼角和睫毛上的汙穢物小心拭掉,再次建議他把剪掉睫毛,它們太礙事了。
“早上我是被水鴨吵醒的。”他對護士說。
“這裏沒有水鴨,一定是鳥。”
“是水鴨,我認識它們的叫聲。”
早飯後,他開始打盹,護士不敢叫醒他,怕他又發脾氣。他已經到了一個和小孩一樣,為非作歹,調皮吵鬧,也不會責怪的年齡。
幾個清晨後,他不用再和眼屎拼命,也保住了睫毛,他能分清曾孫子誰是誰了,過去幾年,他總不分男女地把他們認成同一個人。一次因為腿軟摔倒後,他意識到自己老了,喉嚨噎著半口痰,掉發長斑也造不成任何發惱。
他有過三任妻子,忍耐和尊重讓每段婚姻有過甜蜜,一旦恢覆單身,他就獲得一種放肆的自由和勇氣,周旋在女人間,她們每個他都愛,僅是一種追求幻覺,滿足身體,教壞孩子的方式。
這天同一時間,一場交流會結束後,老教授取下助聽器,學生們看到他只剩一半耳朵,問他耳朵的歷史。
在窗戶玻璃中,他看到那只右耳,“被女人咬掉的。”
沒人相信這是真話。
“然後我殺了她。北非,你們有人去過那個地方嗎?”他繼續說。
同樣沒人相信這是真話。
犯罪後,不論忙碌或者得閑的時刻,還是在溫柔鄉中,他都在處理額頭冰冷的汗水,罪孽將他品性中的惡驅趕出去,他的後半生都活得正直善良。
在學生們簇擁下,他走出報告廳,在酒店廳堂巨大液晶電視上,他看到一個老面孔,緩慢又精確,一段往事從心底浮上來。
九十七歲的最後幾天,他接到一個電話,半個世紀後,電話裏年輕人的聲音改變了。
“是誰?”
“你在明德鎮認識的一個老朋友。”
一九五一年,明德鎮是一個擁有兩萬人口的鎮子,鎮外的樹林裏藏著一家棋牌室,他最愛上那兒打發時間。
“我在電視上看到你正準備慶祝九十八歲的生日。我想見你一面,希望你能答應。”
他在電話裏同意了。電話掛掉後,他想起一點往事,記憶像根燥熱的鐵鏈綁住他喉嚨,然後變成酸葡萄氣味的風繞著他吹。
當天,他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見到了那位老朋友,一副老派學究的窮酸裝扮,白襯衫裏面套著一件背心,裁剪了適合夏天穿的黑褲子,冒出鞋面的深藍色襪子破了個洞。
大概是東方面相的原因,他看起來不顯老。
“昨天參加完研討會,在酒店電視上看到了你。我不敢肯定是你,好不容易找到電話,冒險打了過去,結果沒有讓我失望。上次坐在一起是半個世紀之前的事了!”向蘭敢說,“我現在是大學教授,研究星體。”
他不經意咳了聲,“聽起來很美妙。”
咖啡店門被推開,一個年輕的女人進來尋找她遺落的雨傘,卻沒找到,繞著他們走了兩圈才離開。
“我離開後都發生了些什麽?”向教授問。
“我們把她帶回來安葬了,隨後我也離開了。”他頓了頓,“她沒有變老,也沒有成為誰的妻子,這一件幸運的事。”
“也是一種遺憾。”向蘭敢補充著,“我當時有兩個想法,要麽殺死她,要麽把她關進瘋人院。”
他眼睛酸痛,“你選擇了前者。”
向蘭敢從女人身上收回視線,盯住他臉上的皺紋,“我來見你有兩個目的,第一,我要懺悔,我折磨一只羔羊,將她的腦袋活活切下來,我簡直不是人;第二,請你務必相信,臨死之前,她不曾經歷過多少痛苦,那一刀精準狠辣,兩秒就要了她的命。”
額角的一根青筋忽然跳起來,他按住額頭,感覺血壓升上了來。
他摸出藥,幹吃了兩粒,“我見過那刀口,聽說用了半米線才縫上。”
長街上,他喉嚨處陷緊的巨石跌落,跌至心底一個長了灰的角落。他不再責怪,不再追悔,年齡讓他明白,命運殘忍,緣分也並不樂善好施,所有的事物都在自己的軌跡中被動運行。
生日之後,他決定出趟遠門。在那生活過八年的小鎮,他有朋友,有愛人,有快樂的回憶和不堪回首的往事。多年過去了,他該去問候問候它們了。
街道沒有一條是他熟悉的。他拄著拐杖,兩個退休的政府人員陪同他,他們參與了這座城市的建設,畫了很多稿紙,推倒很多墻,挖走很多白骨。
他們告訴他,城市公園七十年前是個集市。
他知道那個集市,每逢雨天,市場被澆成大泥坑,人們在汙垢中討價還價,牛腳陷進泥濘需要兩個人幫它擡起來。那些下雨天,天氣變得陰郁,麻雀也不叫,人在街上走,無論再留意,也會踩進泥坑,也容易陷進愛情。
老城沒變,保留了百年前的建築風格,每天接待各種不同膚色的游客,他還認得一些,但東面林立的那片高樓,他已經辨不出它從前的樣子。
他走進一家書店,年輕書店老板繼承了祖父的產業,包括接待客人的微笑和一對大小眼。他們是朋友,在他被誣陷放火燒人時,他向法官保證過他的人品。
幾天前,書店將一些舊書擺出來,重新標上價格。舊書架的最頂端有本中文書,他取下書,隨手亂翻了幾頁,發現裏面夾著的一張紙,他又翻到封面,認出那一小段字——送給我們的朋友,馬丁。
這是他的筆跡,用一支萬寶龍墨水筆寫下的。他用一個很公道的價格買下書,並不因為是孤本就被敲了一筆。
走出書店後,他對那兩個官員說,他有個朋友葬在郊外的山上,那座長滿野薊草,能看見大海的山,他想去哪兒瞧瞧,也許還能找到那座墳墓。他們告訴他,那座山推平後,立起了三座寫字樓。
“這樣啊,山上那些墳墓呢?”
“幾乎是些無人認領的老墳,屍骨被清理出來後合葬到公墓去了。”
他翻開書,拿出一張畫像:“她就是那個朋友,夏天,應該是夏天,山坡上開滿薊草,我們把她埋在了那裏。”
其實是春末,從海上來的風還有冷意,頹敗的石礫間開滿的紫藍色小花也並非魯冰花,而是一種入侵物種,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當地人才叫得出它的名字。
過了河,他想獨自走走,照顧他的人遠遠跟著。在陌生的年輕面孔中,他找回了一種久違的激情。年輕時,他也為漂亮女人的雙唇徹夜難眠過。
被這種情緒支配著,他越走越遠,走進一片樹林。綠蔭之下,他慌亂摸出藥瓶,卻把它抖落到地下。
“就在這裏,這裏有條石子路。看我走到哪兒來了,我幹嘛要來這裏!”
一個挎著□□,提著野兔和幾只麻雀的男人從樹叢中鉆出來,走到他跟前時,不可思議地張大了眼睛。
“先生,是你?!你回來了!”
他看著眼前的年輕人,很顯然,他已經把他丟進了記憶裏只裝灰的那一角。
“請問年輕人你是?”
“是我啊,我是祖祖,那個小孩!”
“你是祖祖……”他想起來了,那個敢生吃蝗蟲,大熱天在河裏捉蝦,像銀魚的孩子,“你還認得我?”
他擡起顫抖的雙手,想要抱住他。祖祖扔下槍和獵物,握住他的手。他看了看眼前的蕭條,還有身旁的祖祖,半個世紀把一切都改變了,除了他們還活著的事實。
“祖祖,太好了,見到你真的太好了!”他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但一些記憶像那年的洪水,全部自己沖了下來。他眼中湧出淚,看著祖祖澄凈的雙眼。
“這算個奇跡!”祖祖說。
他們一起走了一段距離,走到幾間破屋前。得樹木庇護,河邊俱樂部和餐館還在,但已破敗不堪,周圍雜草叢生,偶爾招待雨中迷路的松鼠和冒險的小孩。
“我記得玉芝小姐就是在剛才那條路上被人帶走的。”祖祖說。
他望了望剛才走過的那條小徑,時隔多年,那個場景依然能刺痛他。繞著河邊時,他吞了顆藥丸,他的心臟太老朽,血壓也不穩定。祖祖在河邊清理野兔和麻雀,完美地刮下兔子皮,剖開胸膛。這些本領是馬丁親授的。
“馬丁死了多久?”他問祖祖,如果他還活著也快一百二十歲了。
祖祖想了想:“二十多年了。死在酒館裏,半個月後才被人發現。”
“是嗎?他結過婚,有孩子嗎?”
“都沒有。”
“你給他操辦的葬禮。”
祖祖停下來,擡頭看他,“他死後兩年我才回到鎮上,在中央車站餐館糊墻的舊報紙看到了報道。鬼魂酒館的經營者、侏儒、鰥夫、劊子手——這就是馬丁,死在被搶劫一空的地下酒吧。他至死守護著那個地方,他把這件事辦得很好!”
祖祖把內臟扔在河灘上,烏鴉會處理幹凈,他提起槍,是一把六連發槍,槍身雕有巴旦木花紋的鳥槍。他忽然笑了笑,忽有一刻,臉上出現孩子的天真。
祖祖邀請他去家裏坐坐,他很樂意。他經營著一家手工鞋店,生意聊賴,但能度日,租了間明亮的小公寓,獨居。他從木架子上取下一瓶酒,問:“你可以喝酒嗎?”
“能喝一點。”
祖祖倒上酒,他們沒有碰杯。他們都沒碰杯的習慣,馬丁阻止他們這麽做,說碰杯會把好運撞走。稀裏糊塗信了幾十年,祖祖發現,他沒有看見一點好運的苗頭,反而被生活的矛頭刺了一遭又一遭。
“先生,我們碰一杯吧!”祖祖忽然說,“讓老馬丁在地底下跳腳吧!”
他們一起大笑,然後幹空了酒杯。
“我有一個東西要給你看。”祖祖說著,起身從臥室拿出一個盒子。盒子裏裝著一些舊貨幣和郵票,還有幾根針,一個馬刺。他拿出一塊墨色粗布包著的東西,小心打開後,遞給他。
“這枚硬幣你一定也記得!”
他點點頭:“當然記得,另外那個小孩呢?”
“他去了國外,現在住在大莊園裏。你要把它拿走嗎?”
“不,這是她給你的。”
“好多年過去了,我偶爾還會想起玉芝小姐,沒有哪個女人比她更令人難忘。”
祖祖的話,讓一些畫面在他腦海裏活過來。她的確令人難忘,但他卻將她丟在記憶的貧瘠處,寸草不生。
他看著櫃子上的相框問:“照片上是你的妻子嗎?”
祖祖笑了一聲:“你不認得她了嗎?她是茉莉啊,小偷茉莉。她鼻子做了整形手術,十多年前是好萊塢名噪一時的電影明星。”
他拿過照片:“真是茉莉,我記得她的眼睛。”
祖祖盯著照片,“它們比知更鳥的蛋還要藍。”
傍晚時,他們在暮色中道別。這一天的西邊天空燦爛輝煌,他心想,一定要有人把它畫下來,這是近一百年裏年他見過最美的夕陽和晚霞。
晚餐的雪豆讓他有點不消化,淩晨過後,他被胃疼鬧醒。夜晚大多相似,這一晚和多年前的一些夜晚相重合,溫柔得像藍色天鵝絨,又有清涼的風和燦爛的星空。
他想到街上走走,運氣好的話,會遇見一個晚歸的漂亮女人,就像幾天前那樣,這個夜晚讓他誤會了,那已經七十多年前的事,他在大街上溜達,有女人裝進他懷裏,有女人把他堵在巷子,還有女人把他拖進愛情的爛泥裏。
他沒遇見一個人。第二天清早,他被人發現死在公園的長椅上。他冷天裏,他只穿一件舊襯衣,襯衣的第二扣子和其它扣子不一樣,能救他命的藥就在手裏握著——一盒來不及拆封的新藥。
如果他還能說話,他想向大家澄清,他不是死於心臟病發作,而是不能等的相思。他完成了一場遲到了七十年的殉情。
閉眼那刻,他忽然想明白了,卡在喉嚨多年的並非是痰,是泡在孤獨裏天大的遺憾。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