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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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說話的狗。四條腿。Dog。汪汪汪。被咬到的話要去打狂犬育苗。

會說話。

“哇。”

莊澤感嘆。

英鬥懶洋洋坐在一旁,像個毫無鬥志的平庸失業中年男子。

它晃了晃腦袋,說:“有花露水沒,六神的。其他牌子也可以。”

莊澤:……

“沒有。”莊澤回答。

“嗯。”英鬥點頭,“謝謝。”

莊澤:……

夏日人民公園的晚上十點後,氣溫微涼,蚊子眾多,昏黃路燈發著顫巍巍的光,偶爾有蛙鳴。遠處的角落傳來野戰的暧昧聲響。地鐵三號線燈火通明的入口處,坐著一個少年和一條會說話的狗。

“你在這幹什麽?”狗開口說。

“本想著坐地鐵,卻錯過了最後一班。”莊澤弓著背,手肘抵著膝蓋,托起下巴,有些無辜無奈。一開始覺得這狗太過驚悚,不過就沖著那要花露水的樣子,也不像什麽壞家夥。

“離家出走?”

“本質上差不多吧。”莊澤又說,“想去海邊走走。趟趟海水。夏天如果不去海邊,有些可惜。”

“也是。不過光趟海水還是太沒勁,得吃海鮮。龍蝦,扇貝,蛤蜊。”英鬥側過腦袋看了眼莊澤,像是在等待讚同,“是吧?”

“嗯。”莊澤應道,“海鮮燴面,應該也不錯。在那邊可以多吃點。”

狗不再接腔,一時無言。

大概過了五分鐘的樣子,英鬥突然抖了抖耳朵,它站起來說:“我要走了,祝你旅途愉快。”

莊澤看著短腿英鬥扭著屁股進了入口,很是納悶:“地鐵停運了,你—咳,住在下面?”

英鬥扭過頭:“我的班次快到了。”

莊澤:……

“你的…班次?”莊澤梗了梗,然後他神奇的說了下半句,“可以到火車站麽?”

英鬥想了想:“站點不變,只是乘客和白天有區別罷了。”

——不得不承認,英鬥這個品種總有點倒黴。明明是很認真的在說話,也很耐心,可表情無時不刻都在透著著“你這個老傻逼快滾蛋吧不要浪費老子時間”這種極端嫌棄的情緒。

莊澤被這表情刺激了好幾次,才說:“我能和你一起麽?”

“嗯。”

於是莊澤背起書包,小跑著跟上去。

莊澤跟著還沒自己膝蓋高的小短腿狗從停掉的電梯上走了下去,安檢機和嗶卡機沒有運行,英鬥直接從嗶卡機下面的空隙鉆過去,莊澤則是翻了進去。

沒有值班警察,空檔的地鐵站,沒有一個人。除了這一人一狗。每一個聲音都能在這個巨大的地下宮殿引起回聲,不知誰弄掉了什麽東西,哐——哐——哐,震得莊澤耳朵發麻。

地鐵還沒有來。

莊澤曾經在這個地鐵站畫過很長一段時間的速寫。那陣子是雨季,陰雨連綿半個多月,學校沒有可以呆的地方,他就來地下站臺畫速寫。

那個時候他認識一個年輕男人。

那男人面色蒼白,陰柔俊美,身材挺拔,總喜歡坐在某一個固定的休息凳上看書,也只有在夜晚降臨時,才來這裏。一本書,一杯星巴克,固定的時間和位子。莊澤畫了那個男人很久,畫男人每天低調而漂亮的著裝,畫他的側顏,修長的手指,以及其他有時略顯幼稚的小動作。

男人和莊澤大概屬於同一類人,總是獨來獨往,從未見過他和同伴一起。

大概莊澤每日的視奸太過明顯,有一天夜晚,男人帶來了兩杯咖啡。

漂亮男人走到莊澤面前,遞過咖啡,微微一笑,說:“請你。”

莊澤接過咖啡。漂亮男人坐到了他的身邊。

“今天準備畫什麽?”男人問。

“隨便吧。”莊澤翻開新的畫紙,“什麽都好。”

“那就好。還怕和你坐在一起的話,會影響你作畫。”男人釋然般一笑,隨即翻開書本,找到夾著書簽的那一頁,開啟了讀書模式。

男人這兩日看的書,是一本推理小說。

莊澤很喜歡這本書,把這本書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甚至知道兇手在第幾頁的第幾行出現。不過還是不要劇透好了,太不厚道。

——劇透or不劇透,是個考驗人品的問題。然而在莊澤努力回想‘殺人犯到底為什麽殺人,是覆仇還是精分’這個問題時,忽略了身邊人的無奈表情。

“第五頁的第三行那個警察是殺人犯。”漂亮男人語氣有些苦惱,“就說不該看偵探小說的。”

“你知道?”莊澤可是看見,書簽的位置是在書的五分之三處。

“不想知道也沒辦法。”男人笑了笑,“所以我不常看柯南和福爾摩斯。被劇透的感覺有點糟糕。不說這個,你有沒有還不錯的書?”

“旅游畫報,要不要?”莊澤從書包裏翻出冊子。

“好啊,我喜歡這個。”漂亮男人溫柔笑道。

莊澤和漂亮男人一同呆過幾日。一個人畫畫,一個人看書,各自忙各自的,卻意外有種“陪伴”的溫馨感。在雨季結束的時候,莊澤和男人禮貌道別。

漂亮男人眉頭輕蹙,認真而茫然。他說:“我在剛剛變成這樣時,對自己的生命感到無比榮幸。可過了一兩年後,卻發現自己其實不過是做了件傻事。那段時間我很苦悶,總想著如何才能死掉。但發現怎麽死都死不成時,才意識到,既然已經這樣,倒不如好好生活。” 他比莊澤成熟的多,即便因為某些特殊能力失去了更多的生活,但依舊算是個愛笑的樂觀生物,“說這些你或許不太懂,實際上我也不太懂……我的生活,一直是懵懵懂懂的。說這些,你應該會厭煩吧。就當這是個過來人的無病呻吟吧。——你還太年輕,或許經歷過壞事。但一個人,總歸是要遇到各種壞事的。”漂亮男人笑了笑,繼而道,“但你所能感受到的溫暖,總是比那些惡意要多。這個世界,實際上是充滿溫柔和美好的。”

莊澤在那之後,就沒有在晚上來地鐵站了。

在很久之後他突然想起這個奇怪而漂亮的男人時,他在夜晚來過一次。可再也沒有見過他。

漂亮男人要走了關於他的速寫,說是要留一個紀念。因此莊澤什麽都沒有留下,那段記憶仿佛是他憑空捏造的。

莊澤和英鬥站在站臺邊,他踟躕片刻,指著一旁的椅子問:“你知道,一個經常在這裏出現,只坐在這個位子上,只看書的,很漂亮的男人麽?”

英鬥瞟了眼那個凳子:“我知道一個有偏執癥的吸血鬼,和你描述的差不多,不知道是不是你問的那個。”

“……吸血鬼?”莊澤囧,“應該不是吧。”都有會說話的狗了,吸血鬼也不無可能,但要說那個男人是吸血鬼,莊澤還是有些不能接受。

“也是。”英鬥說,“人類和吸血鬼還是不要有交集的好。”

莊澤點頭稱是:“早就被吸幹了。”

“的確。”

“那,”吸血鬼的確對普通人類而言太具有吸引力,莊澤又問,“那個吸血鬼呢?”

英鬥明顯無奈了一瞬。它頓了頓,說:“…和人類談戀愛去了。”

遠處傳來地鐵的轟鳴聲,黃色的光暈漸漸飄來。

“來了。”莊澤不自主抓緊書包帶子,心裏略微忐忑不安,“如果在車上,遇見不好的家夥,怎麽辦?”

英鬥甩了甩尾巴,一臉炫酷的拽道:“不會的。”

莊澤:……

借著這個縫隙,莊澤自我介紹道:“我叫莊澤。”

英鬥沈默半響,閉著眼睛艱難吐出三個字:“孫旺財。”

“噗——咳咳,抱歉。”

“上一任主人給的名字,雖然後來分開了,不過還是應該留個念想。”孫旺財估摸著也知道自己這個名字的搞笑意味,因此絲毫不在意年輕人的嘲笑。

“原來這麽了不得的…嗯…”莊澤想了想,還是沒用‘狗’這個字,“也有過主人啊。”

孫旺財認面前的玻璃隔板印出它的模樣,四肢短小,大腦袋,甩著舌頭,像個醜角兒。它平靜道:“是個挺不錯的人。”傻是傻了點,但還不賴,心地是善良的,“可能你在電視上見過他。”

“算是明星吧。”孫旺財又說,“很久沒有再聯系過了。不知道他現在過的怎麽樣。”

“你…和每個人都說話麽?”

“挑著說。”

雖然這個“挑”,只是看心情罷了。

地鐵到站,六節車廂自動開門,只有零星旅客下來。

身形龐大的黑衣人,都市常見的野生動物,大概因為是午夜列車的第一班車次,乘客並不是很多。莊澤面前的車門,則出來一只紅眼白貂。

紅眼白貂目不斜視從莊澤身邊走過,嘴裏嘟嘟囔囔不知在說些什麽。

莊澤跟著孫旺財上了車。四處都是空位。

“乘客不是很多啊。”莊澤說。

“有些你看不到罷了。”短腿旺財爬不上椅凳,十分自覺找了個椅子前的空地上趴下,“過來這邊坐。”

“哦。”被孫旺財這麽一說,莊澤感覺好像這車廂擠滿了透明鬼怪一樣,忙不疊坐到指定位置。

關門,列車啟動。

去火車站,五站路。一刻鐘。明明是與白天地鐵並無二致的景象,莊澤還是不由自主四處瞄。

離莊澤不遠的地方,有一個正在躺椅上呼呼大睡的男人,渾身散發著酒氣。夜店打扮,又不像個殺馬特,挺潮範兒,蠻有檔次——估摸著是哪家公子哥喝大發跑錯地兒了。

“他是人類麽?”莊澤看了半響,沒有看出這個人有什麽非同一般的氣質。一個普通酒鬼而已。

“人類酒鬼。”孫旺財說,“或許是走錯地方。”

“不會被抓去煉丹?”莊澤說,“或者吸陽氣之類的?”

“現在啊…怎麽能和以前一樣。人殺人,可比鬼殺人多得多。”孫旺財很是不屑這個話題,“妖比人和善的多。”

“說的也是…”

“哼……”孫旺財低哼一聲,這聲音有嘲諷,有不屑,還有一股匿藏很深的嘆息。

停車到站,進來了一群黑乎乎白乎乎的家夥。半透明,看不見腳,像披個麻袋,只有兩個黑洞似的眼睛在上面。跟著進來的還有一群小的,耗子貓咪什麽玩意的,噗噗噗全沖了進來,各自找好位置——這節車廂一下子就塞滿了,幾個透明家夥幹脆坐在了那可憐的酒鬼身上。

“呦呵——人?”一個黑家夥看見莊澤。這聲音一出,其他妖怪都往這看。

“您好。”莊澤頷首示好。

“切。”黑家夥哼了聲,“人類沒個好家夥。”

此言一出,又引起一陣應和——“是的是的!”、“都是混賬!”、“為什麽不把人類全都吃掉!”、“我要吃鮮肉!”。

莊澤:……

“餵……”他湊了過去,在孫旺財耳邊小聲說,“不應該是很和善的麽?”

孫旺財:……

“腦殘罷了。”孫旺財說,“總認為妖怪在社會上所占的資源太少,想著有朝一日毀滅人類。”

“本來就是!”一只灰色耗子直起身說,“憑什麽我們只能坐午夜列車?憑什麽要隱匿我們的身份?”

共鳴聲響起。

“什麽鬼邏輯……”莊澤黑線。

“……”孫旺財那雙天生寫滿憂郁的眼睛看著這節鬧哄哄的車廂,嘆了口氣,“傻逼。”想占據一切好資源,還不做任何貢獻。總是嚷嚷著毀滅人類,實際上現在人類就坐在這裏,也沒誰敢撕了人類。

“好深的怨念……”

“沒辦法。”孫旺財看了看電子屏幕,“你下一站就要到了。”

“那你是要去哪裏呢?回住的地方麽?”

“居無定所,隨便去哪裏吧。”孫旺財說著,肚子發出‘咕’的一聲巨響。

接著又是連續好幾聲。

莊澤:……

孫旺財:……

即便會說話很炫酷,說到底,也就是一只沒有主人的流浪狗罷了。吃飯睡覺都成問題。

“要和我一起去海邊麽?”到站前,莊澤認真詢問,“如果多一個旅伴,可能旅程會更加有趣。我身上帶的錢也足夠,夠咱們倆吃一陣子海鮮。誠意邀請,可以麽?”

孫旺財顯然陷入了艱難的抉擇。

“還有狗罐頭?”莊澤試探著問。

我操這個好。然而孫旺財還是在猶豫。

“總覺得你是條了不起的——嗯,所以希望能和你一起。或許能幹點什麽好事也說不定——”莊澤說,“我知道,很多事情,我是改變不了的。但我總覺得,應該還是有些東西,是我可以做的……”

莊澤看著自己攤開的雙手,像是在研究自己的手掌紋路,語氣平淡而可憐:“所以,如果在旅途中,還是希望,能夠有一個夥伴。至少在遇到困難時,兩個人的話,不容易那麽快退縮。”

總是想做點什麽。

至少還有什麽,是可以做的。

孫旺財深沈點頭道:“好。”

伴隨著滴在地上的哈喇子。

作者有話要說: 地鐵站裏的漂亮男人是之前的短篇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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