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4章 第95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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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愛人羅暮:

展信安。

我總說榮南陽光最好的時候是四月,好到每片葉子都是亮的,好到如果你說你想我,我就會朝你跑過去。

我很自私的,羅朝暮,什麽都要先你一步,我以前常說無論是什麽,我都寧願是別人看著我的背影,我也不願意看著別人,要是有任何悲傷的情緒,我也願意是別人承受我的,不願意是我看著別人。

我生病了,其實挺嚴重的,沒人知道,我誰都沒有告訴,本來覺得可以多一點時間的,看來還是沒扛過。不過,我們兩個人算是越過世俗,這麽細水長流的感情,我們兩個好像從來沒有爭執過,你就像月亮,永遠那麽溫柔,我是太陽,一擡頭就可以看見的太陽。一年也總不能都是晴天吧,所以還是要有陰天的,不過陰天雖然擡眼看不到太陽,但是天亮是因為有太陽光,只是雲太厚擋住了而已。

很是對不起,明天太陽依舊會升起來,我也會永遠愛你。

最後一次道安

你的愛人李四夕

那年李四夕二十五歲零八個月,我們在一起五年。

我不知道怎麽給你回信,我也不想回你的這封信,它不是郵寄到我手裏的,即使貼了郵票。

是沈蔚帶給我這封信。

那麽遠,兩個半球,沈蔚就拿著一個包和兩張你愛豆的演唱會門票給我,說什麽你來不了讓沈蔚過來,還是我去機場接的他,我看到沈蔚時候,真的只能用風塵仆仆來形容了,好好一混血小夥子,被你們工作壓榨摧殘成啥樣了,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領帶還是半散不散的那種,外面套著黑色的呢子大衣,一看就是匆匆忙忙趕上飛機的,頭發亂的雞窩一樣。還好那個小夥子一米八幾,顏值也在線。不然難以想象啊。

我真就特別疑惑你還舍得給沈蔚一張票,明明兩張票,位置也好,要是你來,就是咱倆去看了,

真好奇你為什麽來不了,我很生氣。不過我會替你好好看的。

我給你打視頻,結果你拒絕,真是卡bug了,這次你自己愛豆竟然也不看,簡直是轉性了。

沈蔚當時看著我欲言又止,像是有什麽話想告訴我又不敢,“這不是她的包嗎?怎麽這麽重,她往裏面塞金條了?她發財啦?”

我一手接過遞過來的手提包,掂了掂,打趣問沈蔚。

他只是撓撓頭,欲言又止。

他有事不敢讓我知道,並且不是好事。我心裏好像有一點點預感,但我不敢朝那方面想,我害怕。

但我還是忍不住問了沈蔚,算是提前知道。

我深吸了一口氣,“說吧,李四夕有時間肯定是自己來,她的脾氣,自己不來票扔了也不會給別人,別說什麽替她來了。沈蔚,你告訴我,李四夕怎麽了。”

沈蔚低頭看著我,我們當老師的最會對學生“察言觀色”,他當時的表情騙不過我,出事了。

“趁我現在還好好和你說話,你不說我給李四夕和辛繼打電話,我親自問。”

“你別打,羅姐,真的別打。”

沈蔚一把按住我拿手機的手,一臉慌亂。

“說吧。”

“羅姐,姐大沒了。”

“什麽!?”

我的手當時抓著沈蔚的手腕,抓得有些緊,他吃痛了。

“再說一次。”

“姐姐姐,疼疼疼,松開松開。”

我松開手,沈蔚甩著手哈氣。

他頓了一會兒,看著我的眼睛。

“李四夕,死了。”

“哦”我答應了一聲。

“姐大給你留了東西讓我給你。”

沈蔚從他口袋裏摸出個小盒子,挺精致的,戒指盒子。

我打開,只有小小的戒指,剛好我左手無名指的尺寸,不大不小,剛剛好。你以前說你去阿姆斯特丹出差買了戒指,應該就是這個,看著其實挺普通的款式,刻字都沒有,還沒我給你買的愛麗絲戒指好看呢。

戒指不普通,你把戒指帶回來的那個城市也不普通,你也是,我熟知你所有的愛意。

到我拿到並且帶上這枚戒指為止,十一月二十八號,這時候我想以後我這輩子都不會遇見靈魂伴侶了。

我沒有哭,倒是摸出手機給辛繼打了個電話,沒有打招呼,就一句,“是真的嗎?”

那頭很久沒人應答...隔了一會兒。“是。”

是辛繼的聲音,沈穩冷靜,發言精煉。我想他應該考慮了很久才說出口來,因為我第一次聽他說話發抖。

我接受他傳遞給我的信息。一下子把我從安靜打回了現實。演唱會現場真熱鬧,真吵。

臺上唱的起勁,粉絲也應援的很起勁我看著你的偶像們在臺上發光。周圍唱的火熱,我和沈蔚兩個人都沒有說話,就呆坐著差不多有三個小時的樣子,演唱會什麽樣我也沒聽進去,但是當時但我滿腦子都是你,李四夕。

如果我哭,你一定會不遺餘力的嘲笑我,都說大悲無淚,都是騙人的。我腦子裏想著你看著右手的戒指還是哭了,我好想身邊有你,像十年前那樣身邊坐著的人是你,你只需要坐在我身邊,我允許你問我同一道數學題,允許你和我講你的語文詩詞,允許你說你的愛豆很帥,允許你當面和我說你愛我。

我後來坐在那裏看著戒指哭,沈蔚他知道你生病,他比我知道的都多,結果就是一個二十出頭的混血小夥子也跟著哭,旁邊的粉絲都急忙問怎麽了,他結果半天說不出一個字。

你愛豆的粉絲被稱為多啦A夢我算是見識到了,紙巾,零食什麽都朝我們這邊遞過來,好大包的浪味仙,還有你喜歡的哈瑞寶軟糖,是你最喜歡的桃子口味。還有粉絲給了我一個毛絨熊,她說毛絨熊會讓人開心。我記得你喜歡熊的,而我喜歡兔子。高三你十八歲那年你開始瘋狂收集柏文熊,我都記不清你有多少個了。也就是七年前,李四夕,你才二十五歲啊。二十五歲就成了你的一輩子,然後讓我帶著對你無盡的追悔走完我的一輩子。

我覺得絕對不是我哭吸引視線,是沈蔚哭吸引視線,一個大男人,還是個穿著西裝的混血帥男人,在看演唱會的時候哭的像被人搶了老婆一樣。嗯,就這樣,成功吸引了臺上臺下的視線,臺上的人直勾勾看著我們這一塊,看著我倆哭的傷心。

如果日月輪換,歲月更替,春去秋來,我走到你面前,李四夕,你會不會認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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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結局真的不圓滿。

我們也真的不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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