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Ⅰ-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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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我就拎了個包進了寢室,正躺在床上打游戲的她們看到我就那樣回來了仿佛還在夢中,她們以為我昨天晚上說的要搬回來住只是玩笑話,壓根沒放在心上。

她們還真是挺好的,都放下手裏的手機幫我收拾東西,在洗漱臺空出個地方留給我。我覺得真是難為她們放下手機了,當天晚上我就陪她們徹夜玩到天亮。

很奇怪,明明搬回來會有更多的時間更多的機會見到何微怡,可是跟她見面的時間卻比以前還少。仿佛很有默契,她也很少會來找我。女生之間的友誼很奇怪,我們明明那麽好,明明沒有什麽矛盾,卻會在有些時候比陌生人還要陌生。

而我也不知道,有一天她會突然接到那個她好多年都沒見過的媽媽說要見她的電話。那個聲音對於她來說是陌生的,久遠到她甚至不記得她什麽時候聽到過。

她記憶中關於她的印象還是好多好多年前,她坐在她的床頭給她唱兒歌,在她的臉頰上親了一下,說著她愛她。之後的記憶就像是被洗掉了一樣,她什麽也想不起來了。但她還清楚的記得一件事,有一天她和爸爸大吵了一架,然後就趁著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就走掉了,她甚至都沒有帶走一件衣服,自然也沒有發現躲在門後面的她。她還記得在那之前,她聽到她講電話,對著電話那頭的人說我愛你。而在她看手機的時候,卻發現那是一串陌生的數字,那時她嚇的沒敢告訴任何人。

她們在約定的咖啡館見了面,她看著面前這個穿著講究,妝容精致的女人,就算裝扮的再好,也能看見這些年歲月留下的痕跡。她也看著她,驚訝這麽些年,她已經長成了個漂亮的大姑娘,眉眼嘴角都與她相似。

後來何微怡總會想,要是那個女子沒來找她,或許我們之間的故事會不一樣。

第二天我還是逃了晚自習去他上班的地方。高中三年的早自習晚自習好像把我這輩子的早自習晚自習都上盡了,也透支了我所有的學習欲望。本來抱著大學可以睡到自然醒的心態,想著每天可以玩到困了再睡,睡到自然醒。卻沒想到被告知,每天都有早自習,偶爾居然還會有晚自習。就這一點,打破我對大學所有的美好印象。

所以在我聽說有晚自習的時候我就在心裏下定決心,不願意去的時候還是要逃的。更何況我覺得自己現在是有正經事要幹,逃課都顯得理所當然。第二天去找她結果也在我的意料之中,並沒有很理想,還是沒有一起吃成飯就送我到學校了。

好在我早就知道生命中有些東西並沒有那麽容易就能夠得到,對於喜歡的人和事,我都願意去浪費時間和生命。

後來的幾天我都有去找他,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有耐心的決心的。就像高中一晚上不睡覺只是為了把英語課文背下來,還有日月反覆的不停移動的筆尖。努力和決心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這個道理,是我在那些個沒日沒夜,除了高高一摞一摞的書本看不到明天和光的日子裏明白的。

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並不知道他會是這樣認真的一個人,以他的身份就算他不努力,也能夠很富裕,過著在別人看來很輕松而且體面的生活。不過也不奇怪,大學四年來,該拿的獎他都拿了,我甚至都懷疑除了去參加比賽的時間,其餘的時間是不是都花在頒獎典禮上了。

不知道失眠是不是一種病,一旦開始就不知什麽時候會痊愈。最近幾天都沒怎麽睡好,可能是太累太困的緣故,我在沙發上迷迷糊糊的坐了不知多久便睡著了。在睡夢中我夢到他向我走過來,像騰雲駕霧而來的齊天大聖,是紫霞仙子的蓋世英雄,是一步一步走向我的夢中人。

不記得睡了多久我才醒過來,我瞇著眼睛看到窗外一片漆黑中還有零星的光,星星和月亮還在天上亮著。

聽到他語氣極淡的說,“我肚子餓了。”

在聽到他的聲音後我整個人立刻就清醒了,還沒睜眼就先發了聲,自告奮勇的說,“我知道有個地方的東西特別好吃,我帶你去,我帶你去。”

他起身就往外走,明明是我說要帶他去的,現在卻像是他帶我去,我只能像個跟屁蟲似的跟在他後邊。

在起身的時候,我看到身上墨黑色的西裝外套。意識到原來那不是夢,他是真的朝我走了過來。

他看著笑得連眼睛都沒有了的我無奈的開口道:“感覺有風,別多想。”

這麽欲蓋彌彰,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話怎麽可能讓我不多想呢。

於是我絲毫不覺得不好意思,繼續笑著估計眼睛都成了一條縫打量他說:“放心放心,我肯定會多想的。”

他沒理我,勁直走上車。我趕緊一溜煙的跟過去,他問我想吃什麽的時候我在心裏想了那麽一小會兒。

“都可以,你想吃什麽我們就吃什麽好了。”

“是不是不知道要吃什麽?”

我點了點頭。我沒說出來的是,其實也不全是那樣,就怕我想吃的他不喜歡吃。

“既然這樣,那就不吃了。”他看著遠方的路,來來往往的車燈照過來,一束一束的光照亮了道路和遠方。

我驚訝的看著他,“啊?”

“不是不知道吃什麽嗎?”

我急了,有些支支吾吾,“要不我們去買宵夜的地方,吃點羊肉串。”

他點了點頭,“我就知道。”

“啊?知道什麽呀?”

他卻道:“沒什麽。”語氣平淡不帶什麽特殊的感情和味道。他的話被風吹散,消失於夜晚的涼風中。

“……”

我指了路,帶著他去了我常去的那家宵夜店。招牌立在隨地搭起的棚子旁邊,五顏六色的霓虹燈不停的閃爍。

老板是四川人,憨厚老實,帶著一家人來這個地方開了個宵夜店,在這裏紮根立身。有一次他跟我提起老家裏有個閨女,如今快上高中了,每年得獎狀。見我來就笑呵呵的招呼我,每次都熱情極了。

“還是老樣子嗎?”老板問我,然後看到身邊的人,望著我笑的更開心了,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的都快沒了。“那你們先點著,好久沒來了,今天看看要吃啥。”

是有些時間沒來了,這裏是在我脫離了酒吧時找到的另一個心靈的寄宿地。那些失眠苦悶無法入睡的夜晚,總是習慣性的來這裏。或許也只是點些吃的,喝點酒,看著周圍那些或失意或得意之人的人生。感受這個城市深夜裏的氣息,打發孤獨難過的時光。

我應了一聲‘好’。把菜單遞給他讓他選。

我笑著對他說,“你想吃什麽就點什麽,這一家的味道可是最好的。”

他一臉不太相信的模樣,然後道:“那就跟你一樣的。”

在等東西的期間,我一臉媚笑的對他說:“我叫林一落。”

“恩,我知道。”

看著我吃驚的表情,面前的人很平淡的說:“我有腦子。”他頓了一下,“而且剛好也識字,你的情書結尾那三個大字我剛好認識。”

聽完他的話我除了有些激動沒有別的感受。剛剛吃進口的肉串,差點沒因為這句話噎著。“你看了啊!”雖然不見得是什麽好事,但我還是有些興奮的叫了出來。

“你當時怎麽想的?”

“你別管那個,在所有跟你表白的人中,你是不是對我印象最深刻啊?” 我嘚瑟的看他。

當時還真是天真,以為這個方法雖然有些俗氣了,但一定能夠給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一定是那些跟他表白的女生中給他印象最深的那一個。只可惜我猜對了前部分,在我之前已經有人在他心裏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

“確實是第一次收到情書。”他的語氣波瀾不驚。

“是吧!”我傻笑,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了。

“寫的不錯,是在哪兒抄的嗎?”

“抄的,我特麽是自己寫的好麽,原創的。”

“沒看出來。”

為了證明這就是我自己寫的,我把自己在征文比賽上得獎的光輝事跡說了出來。還說多虧了這次比賽,不然我就不會遇到他。然後聽見他問了一句‘你怎麽知道這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當時我自顧自的說要不是室友知道他的名字,我也還不認識他。

我們就這樣有一茬沒一茬的聊著,夜晚的風吹到身上,有些微涼。本就有些模糊的意識被吹得思緒更亂了。

我把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大口,深眼盯著對面的人說,語氣誠懇,“我喜歡你,要不你做我男朋友吧。”

什麽借酒壯膽這樣的話都是騙人的,說完這句話之後我只覺得心裏害怕極了,好不容易有些起色的關系會不會就這樣被我毀了。

那個時候真是年輕的肆無忌憚,想說的話從來不會過多的考慮後果,想做的事也從來不會猶豫。就算有這樣的擔憂也只是在之後,還埋在心裏從不說出來。

他看了我一眼說:“林一落,我們不合適。”

我急了,忙伸手拉著他的胳膊說,“試都還沒試過,你怎麽就說不合適呢,好歹,咱們試試啊。”

我在他的眼睛裏看到了自己的面孔,一雙發光的眼睛,在這個夜晚顯得猶為迷人。

那個時候的自己永遠是不達目的不罷休,想要達到自己的意願到忽視了別人的話只不過是推脫的借口。

那天晚上直到最後,我們都變得很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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