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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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韋烽的父母是北京本地人,只有韋烽這麼一個兒子,因此韋烽死了以後,這對中年夫婦就對陳宇特別痛恨,認為是陳宇毀了韋烽的人生又毀了韋烽的命,想讓陳宇償命。
為了救陳宇,我一定要跟他們打官司,打官司需要花錢,陳宇的命可比幾萬十幾萬,甚至上百萬元錢要更貴重,我願意這麼揮霍我辛苦經營公司賺來的錢,只為贖他自由,我覺得這樣做非常值得,為了愛情,非常值得!
在案件還沒有開審之前,我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到處奔波,尋找好的律師,找過了七八個,可是他們知道了涉案的陳宇與被害者曾經是同性戀關系,每一個都不願意出面幫忙打官司。同性戀不是傳染疾病,他們個個卻都當成了傳染病,避之不及。
我幾次忙碌的出門,沮喪的回家,一無所獲讓我毫無幹勁,完全喪失了男人的戰鬥力。迫於無奈,迫於一個人的力量太國單薄,我只好打電話給我的那些哥們兒,請他們都來幫幫我,而我自己也繼續行走奔波。
後來,我聽說一所大學裏,有一個教法律的青年教師,同時也是一名律師,姓馮,在美國留學過,是法律系博士生畢業的,曾經在國外打贏過許多官司。
我看過他的個人介紹,覺得挺靠譜的,就親自到了大學校園裏去找他。
我剛來到學校,正好是上課的時候,只好在教師辦公室外面的走廊上等著,等了一個多小時,我才見到了他的人。
他說他等一下還有課,不方便馬上談正事,叫我晚上再來找他。
為了打這場官司,我只好先空手回去,晚一點兒的時候,我打了一通電話到他家裏,聽說他正好有空,我就開車趕過去了,順便把案件的資料也帶了過去。
他看了案件資料以後,表示願意出面打這場官司,這讓我非常激動,他是第一個接受陳宇案件的律師!他一點也不嫌棄這個案件與同性戀有關。
我爽快的先付了他一萬多元,並且口頭上答應,只要官司打贏了,就會再付兩萬元。
白天,抽空,我帶他去了監獄,去看望獄中的陳宇。在單獨的一間探望室裏,隔著一層鐵柵欄,我和馮律師在外面,陳宇在裏面,馮律師一手拿著記錄本和筆,一邊詢問陳宇詳細的案發情況一邊把陳宇所陳述的內容記錄下來。
他問陳宇:“你和被害人是同性戀關系?”
陳宇輕輕應了一聲‘嗯’,擡眼看了看我,又急忙補充:“不過那是過去的事情了,後來分手了。”
馮律師問:“是你主動提出分手,還是被害人?”
陳宇每一句都回答,說道:“是我。”
馮律師問:“你們分手的時候,被害人有沒有不樂意?”
陳宇想也不想就回答:“嗯!分手以後,他總是來騷擾我,總是來騷擾!”
馮律師說:“他來騷擾你的時候,你很生氣,並且每次都生氣?”
陳宇毫不猶豫的點了一下頭,應了一聲‘嗯’。
馮律師很平靜的繼續問下去:“案發當日,被害人到你家裏,也是來騷擾你?”
陳宇幹脆的回答:“對。”
馮律師問:“關於兇器,那把水果刀,是他過去找你的時候呆在身上的,屬於他自己的刀子,還是從你家裏拿的?”
陳宇沈默了幾秒鍾,才回答:“是我家裏的……當時,我想吃蘋果,拿蘋果出來的時候也把水果刀拿出來了,本來想要削皮的,但是聽到有人敲門,就隨便放下了,去開門,沒有想到來的人是他……”
這句話很重要,馮律師握著鋼筆,在紙上沙沙沙的寫了下來,寫完了,對他說:“不要停,繼續說。”
陳宇按他的要求,想了一想事情的經過,繼續往下陳述:“我叫他滾,他硬闖了進來,還是像以前一樣,要求覆合,我沈不住氣,就和他吵嘴,”說著說著,陳宇懊悔起來:“我根本沒想到那把水果刀會在他旁邊,他突然抓起刀子,威脅我,說如果我不答應就先殺了我再自殺,當時我很怕……”
馮律師擡起頭,抓住關鍵,問道:“刀子最後怎麼會插在他身上?”
陳宇老實回答:“他拿著刀子真的要殺我,我就跑進了臥室,我很後悔當時跑進的是臥室而不是門外……他跟著跑了進來,拿刀子紮過來,我抓住了他的手,想把刀子搶過來,搶著搶著,突然他就倒下去了,我才發現刀子紮在了他肚子上……”
馮律師記完了他的陳述,就沒有再問什麼了,從椅子上站起來,說道:“陳先生,你配合得很好,你放心好了,我會盡力為你打好這場官司。”
陳宇的臉上,沒有任何一絲笑容,他只是輕輕點了點頭。
我抓住最後的時間,想要和他說說話,沒想到鈴聲響了起來,陳宇旁邊的一位看守警察說了一聲:“時間到了,探望結束。”
我急忙懇求:“再多一分鍾行不行?”
看守警察很嚴厲,沒有任何人情味,決絕的回答:“一分鍾不行!”
他們架著陳宇的胳膊,把陳宇從椅子上拉起來。
我急忙再懇求一次:“半分鍾,就半分鍾!很快的!”
看守警察就把陳宇放開了,往後退一步,其中一名看守警察還擡起左手,盯著手表看。
我趕緊對陳宇說:“要堅強!一定要堅強!一定要相信我,我一定會讓你平安的從裏面走出來的!會像以前一樣在一起!”
他看著我,重重的點了點頭。
看守警察放下左手,通知我們:“半分鍾到了!”
陳宇向我揮了揮手,轉過身,跟著兩位看守警察穿過裏面那扇門,離開了探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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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烽的父母是北京本地人,只有韋烽這麼一個兒子,因此韋烽死了以後,這對中年夫婦就對陳宇特別痛恨,認為是陳宇毀了韋烽的人生又毀了韋烽的命,想讓陳宇償命。
為了救陳宇,我一定要跟他們打官司,打官司需要花錢,陳宇的命可比幾萬十幾萬,甚至上百萬元錢要更貴重,我願意這麼揮霍我辛苦經營公司賺來的錢,只為贖他自由,我覺得這樣做非常值得,為了愛情,非常值得!
在案件還沒有開審之前,我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到處奔波,尋找好的律師,找過了七八個,可是他們知道了涉案的陳宇與被害者曾經是同性戀關系,每一個都不願意出面幫忙打官司。同性戀不是傳染疾病,他們個個卻都當成了傳染病,避之不及。
我幾次忙碌的出門,沮喪的回家,一無所獲讓我毫無幹勁,完全喪失了男人的戰鬥力。迫於無奈,迫於一個人的力量太國單薄,我只好打電話給我的那些哥們兒,請他們都來幫幫我,而我自己也繼續行走奔波。
後來,我聽說一所大學裏,有一個教法律的青年教師,同時也是一名律師,姓馮,在美國留學過,是法律系博士生畢業的,曾經在國外打贏過許多官司。
我看過他的個人介紹,覺得挺靠譜的,就親自到了大學校園裏去找他。
我剛來到學校,正好是上課的時候,只好在教師辦公室外面的走廊上等著,等了一個多小時,我才見到了他的人。
他說他等一下還有課,不方便馬上談正事,叫我晚上再來找他。
為了打這場官司,我只好先空手回去,晚一點兒的時候,我打了一通電話到他家裏,聽說他正好有空,我就開車趕過去了,順便把案件的資料也帶了過去。
他看了案件資料以後,表示願意出面打這場官司,這讓我非常激動,他是第一個接受陳宇案件的律師!他一點也不嫌棄這個案件與同性戀有關。
我爽快的先付了他一萬多元,並且口頭上答應,只要官司打贏了,就會再付兩萬元。
白天,抽空,我帶他去了監獄,去看望獄中的陳宇。在單獨的一間探望室裏,隔著一層鐵柵欄,我和馮律師在外面,陳宇在裏面,馮律師一手拿著記錄本和筆,一邊詢問陳宇詳細的案發情況一邊把陳宇所陳述的內容記錄下來。
他問陳宇:“你和被害人是同性戀關系?”
陳宇輕輕應了一聲‘嗯’,擡眼看了看我,又急忙補充:“不過那是過去的事情了,後來分手了。”
馮律師問:“是你主動提出分手,還是被害人?”
陳宇每一句都回答,說道:“是我。”
馮律師問:“你們分手的時候,被害人有沒有不樂意?”
陳宇想也不想就回答:“嗯!分手以後,他總是來騷擾我,總是來騷擾!”
馮律師說:“他來騷擾你的時候,你很生氣,並且每次都生氣?”
陳宇毫不猶豫的點了一下頭,應了一聲‘嗯’。
馮律師很平靜的繼續問下去:“案發當日,被害人到你家裏,也是來騷擾你?”
陳宇幹脆的回答:“對。”
馮律師問:“關於兇器,那把水果刀,是他過去找你的時候呆在身上的,屬於他自己的刀子,還是從你家裏拿的?”
陳宇沈默了幾秒鍾,才回答:“是我家裏的……當時,我想吃蘋果,拿蘋果出來的時候也把水果刀拿出來了,本來想要削皮的,但是聽到有人敲門,就隨便放下了,去開門,沒有想到來的人是他……”
這句話很重要,馮律師握著鋼筆,在紙上沙沙沙的寫了下來,寫完了,對他說:“不要停,繼續說。”
陳宇按他的要求,想了一想事情的經過,繼續往下陳述:“我叫他滾,他硬闖了進來,還是像以前一樣,要求覆合,我沈不住氣,就和他吵嘴,”說著說著,陳宇懊悔起來:“我根本沒想到那把水果刀會在他旁邊,他突然抓起刀子,威脅我,說如果我不答應就先殺了我再自殺,當時我很怕……”
馮律師擡起頭,抓住關鍵,問道:“刀子最後怎麼會插在他身上?”
陳宇老實回答:“他拿著刀子真的要殺我,我就跑進了臥室,我很後悔當時跑進的是臥室而不是門外……他跟著跑了進來,拿刀子紮過來,我抓住了他的手,想把刀子搶過來,搶著搶著,突然他就倒下去了,我才發現刀子紮在了他肚子上……”
馮律師記完了他的陳述,就沒有再問什麼了,從椅子上站起來,說道:“陳先生,你配合得很好,你放心好了,我會盡力為你打好這場官司。”
陳宇的臉上,沒有任何一絲笑容,他只是輕輕點了點頭。
我抓住最後的時間,想要和他說說話,沒想到鈴聲響了起來,陳宇旁邊的一位看守警察說了一聲:“時間到了,探望結束。”
我急忙懇求:“再多一分鍾行不行?”
看守警察很嚴厲,沒有任何人情味,決絕的回答:“一分鍾不行!”
他們架著陳宇的胳膊,把陳宇從椅子上拉起來。
我急忙再懇求一次:“半分鍾,就半分鍾!很快的!”
看守警察就把陳宇放開了,往後退一步,其中一名看守警察還擡起左手,盯著手表看。
我趕緊對陳宇說:“要堅強!一定要堅強!一定要相信我,我一定會讓你平安的從裏面走出來的!會像以前一樣在一起!”
他看著我,重重的點了點頭。
看守警察放下左手,通知我們:“半分鍾到了!”
陳宇向我揮了揮手,轉過身,跟著兩位看守警察穿過裏面那扇門,離開了探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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