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六章 之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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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的某個十一假期,班級組織去北戴河秋游,我們晚上坐在沙灘聯歡,同寢室的胖子問我最喜歡的季節是什麽,我當時笑而不語,其實我是因為答案過於明確才沒回答他,我最愛的季節,或者說我唯一鐘愛的季節,非秋莫屬。

我有很多記憶都是關於秋天的,從很小的時候起,雖然這些記憶多多少少帶著一絲落寞,卻絲毫不影響我對秋天的熱衷。

冬天我是近似冬眠的,幾乎每天只是吃喝拉撒睡,不會想太多的問題,所以時間是過得最快的,往往還沒從秋天的餘韻中清醒過來,就到了春天了。

春天是個發情的季節,我極盡張揚地尋花問柳,在氤氳的空氣中,瞪大眼睛舍不得放過任何一個像我一樣眼露光彩的異性。

某一個春天,我曾坐在西單的星巴克裏看街上熙攘的人群,內心欲火翻騰,我甚至希望和路過這裏每一個無傷大雅的年輕女子輪番纏綿。

後來毛子跟我說他也常常有這樣的想法,我甚覺得他頗有我當年淫蕩的神韻,還曾由此對他刮目相看,覺得此少年前途無量啊。

夏天我是饑餓的野獸,這是我在四季中最為活躍的季節,時刻警覺地防備,時刻機警地尋覓,我不會放過任何接近的獵物,財,或者色。

可以這樣形容,冬天我是熟睡的刺猬,春天我是發情的野狗,夏天我是活躍的豺狼,但是說到秋天,我往往不能給自己一個很恰當的比喻,我不知道此時的自己到底是在扮演著什麽樣的角色。

秋天的我,完全脫離了自己的生活。毛子常說我在秋天就偽裝成一個詩人了,雖然一眼就看出是個流氓。

我並不排斥他的這種說法,因為我發現自己在秋天確實是滿身騷氣,在我留給自己七老八十時回味的所謂詩集中,絕大多數的句子都是在這個季節中醞釀出來的。

秋天的陽光是慵懶的,毫不避諱地寵溺著每一個游手好閑的人,光線不再像夏天那樣炙熱,卻好像是一劑催眠的針,紮在身上就不能拔掉,讓人心甘情願甚至帶著欣喜和期盼等著藥效發作,而且很容易上癮。陽臺上一把藤椅,一盒煙,迷迷糊糊地就是一個感慨無限的下午。

秋天的風是隨和的。我很厭煩那些牽強附會的詩詞,總是將秋風說得如儈子手般兇殘。葉落是過夏的疲倦,花謝是無人賞的自棄,為何非要歸罪給秋風呢?四季中,除了秋風,誰能給這般簡潔輕爽的空氣?誰能給這般明朗曠達的天空?

秋天的景是完美的,如果只能迷戀著春天的希冀,沈醉於夏天的繁華,那麽你還是離秋天遠點兒,這些是他不能、不會,也不屑給出的。

秋天的景色之所以完美,全在於其空曠,掃靜一切附加進來的顏色,還給人一個原本的世界,給我們所有飄蕩無根的情緒以一片安息之地。

而且,你可以肆意地塗抹,所以,每個人的秋景又是不同顏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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