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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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許番外·風雨歸路 ◇

程盛永遠忘不了那年的那個雨夜。

那天他碰巧落單,被十幾個人堵在小巷子裏。雙拳難敵四手,何況他們有備而來還帶了家夥,雨勢又大,雨幕裏的人影欺身靠近,程盛才能勉強看清,很快身上就被戳了幾個窟窿。

好在,他從小被打出了經驗,知道怎麽避開要害,否則就不會有後來遇到許路遙的事了。

堵他的那些人,有幾個他看著眼熟,是隅城最大夜總會的老板劉哥的人。程盛跟劉哥原本無冤無仇,近來恰好就有了交集。大約是半個月前,阿呂喜歡上了劉哥會所裏的一個姑娘,他陪著阿呂去要人,劉哥卻不肯賣他這個面子。

程盛是極好面子的人。

隅城最大的夜總會,一晚上進進出出多少人。

劉哥在那麽多人面前駁了他的面子,程盛哪裏肯依?

當晚,程盛就帶著阿呂在會所外守著劉哥,把人扣住,第二天晚上算著時間,趁著會所最熱鬧的時候,把的劉哥綁縛住手腳,丟到會所大堂裏去。

如此,梁子便算是結下了。

怪不得找了這麽多人在這裏堵程盛。

幹他們這一行,能躲能逃是活命的關鍵。程盛拼著最後一點力氣在包圍圈裏破出一個缺口沖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遠,更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裏,借著夜色與雨水,掩飾掉自己身上鮮血淋漓的傷,跟在人群裏混進一個看上很不錯的封閉式小區。

小區裏,每一棟樓的每一層都裝了監控,程盛知道,自己像只落湯雞一樣地游蕩在樓層裏,勢必引起監控室裏保安的關註。因而他沒有走進樓棟,而是小區花園裏找了棵樹,在樹底下盤腿坐著,仔細思考怎麽阿呂他們來這裏接他。

他暫時沒有想到什麽的好的辦法。

手機在剛剛的打鬥中被砸得粉碎,他一身狼狽,又是雨水又是血水的,也根本沒有辦法向路人借用通訊工具給阿呂他們打電話。

雨滴又大又密,打得他腦子裏一團漿糊,昏昏欲睡。

在陷入昏迷前,程盛似乎看到有個人打著傘蹲在自己面前,拿手機的手電筒照著自己,仔細看了看。

他聽見那個人清亮的聲音裏是外強中幹的強自鎮定:“餵,你怎麽傷成這樣啊!堅持一下,我送你去醫院。”

“沒事,小傷,不用去醫院。”程盛迷迷糊糊地擡手扯了一下那個不甚清晰的人影,“幫我給阿呂打電話,讓他們來接我。”

“阿呂是誰?你的朋友?他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135——”程盛只說了三個數字就頓住了,擰著眉頭想了一會兒,搖搖頭,“我不記得了,那就算了吧……”話音剛落,他拉著人家一角衣袖的手松松垂下去,徹底昏了過去。

再次醒來,程盛睡在一張幹燥溫暖的大床上。他的衣物被盡數除去,身上大大小小的傷口已經被妥善包紮,他掀開被子看了一眼纏在胸口的繃帶,發現繃帶上的蝴蝶結比公司裏負責給大家治療輕傷的兄弟,打得要好看得多。

“醒了?”

大概是因為傷後虛弱,敏銳度低得過分,一直到有人出聲,程盛才發現屋子裏還有另一個人,瞬間驚出了一身冷汗,下意識地便翻身坐起。

當他忍著傷處劇痛,翻身下床,看見的是一張白皙清秀的臉。

那張臉的主人正用一雙又黑又亮的眼睛不滿地瞪著他,瞪了好一會兒,才指著繃帶上洇出的血色,沒好氣地說:“我家的繃帶已經被你用光了,你自己出去買一些回來,我重新給你包紮。”

以前,程盛的防備心很重,很難接受陌生人的好意。可是跟許路遙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就聽話地打著傘出門去找藥店買繃帶,出去買繃帶就算了,他竟然沒有一走了之,而是乖乖地又走回了許路遙家,乖乖由著他重新包紮自己身上兩處掙裂的傷口。

這究竟是為什麽?

程盛自己也說不清,只絞盡腦汁地想了個理由,大概是因為那天出去買繃帶拿的是許路遙的傘,披的是許路遙的外套,他得東西送還給人家。

可這個想法,他也只在心裏想想,沒跟別人說。

事實上,跟人說了也不會有人信——

圈子裏有誰不知道呢?程盛拿走的東西,哪裏有讓他送回去的道理!

程盛的傷每天都要換藥,得知許路遙是個醫生後,他就死皮賴臉地在許路遙家裏住下了。

一開始,只是因為傷口疼得厲害,程盛懶得騰挪地方。

後來,他漸漸發現,這裏比他住的地方要好。

其實他早就搬離了小時候住的那個棚戶區,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擁有一套近三百平的大平層。每天都有陽光從客廳裏那個巨大的落地窗照進來,半個客廳都是溫暖明亮的陽光。

他小時候夢想的房子裏得要一個大大的書房,和一個大大的廚房。

如今他擁有了一套大房子,卻忘了給書房留個空間,只記得留出了個暗室,放了一屋子的刀具。廚房倒是很大,可他的冰箱裏除了啤酒,什麽食材也沒有添置過。

說不上為什麽,程盛總是覺得,他的生活並沒有比當年要好。

他想要廚房有了,高級廚具有了,大冰箱有了,可是依然是冷鍋冷燥,毫無溫度。

其實連阿呂都不知道,程盛會做飯,甚至廚藝還不錯。而住進許路遙家後,程盛的這項技能終於有了用武之地。

傷口慢慢愈合,許路遙允許程盛下床小心地活動後,他便承包了許路遙的晚餐和宵夜。

許路遙不值班的時候,他做好三菜一湯,坐在沙發裏等著給他開門。

許路遙值班的時候,他提前完成切配工作,在許路遙洗完澡後給他端上一碗熱湯面。

程盛原本也是一個人住的,可是住進許路遙的房子後,他有些不願意一個人住了。他心裏有個聲音越來越清晰,他想要跟許路遙住在一起,想要給他做飯,想要陪他吃宵夜,在餐坐上聽他眉眼彎彎地說著今天的趣事。

程盛的傷漸漸好起來,他對這個世界的感知恢覆了之前的敏銳後,意識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可能是喜歡上許路遙了。

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程盛身上最深的刀口也長全了,可許路遙沒有提讓他搬走,他也就繼續死乞白賴地待在許路遙家裏。

只是傷好徹底了之後,程盛出門辦了件事。

他在河邊找到釣魚的劉哥,幹脆利落地把人一腳踹進河裏,抱胸冷眼看了一會兒劉哥在河裏打著漂兒掙紮求救,轉身正準備走。

大概是劉哥命不該絕,在他開始往下沈的時候,程盛收到許路遙的消息,說晚上想吃糖醋魚。

恰好程盛腳邊是劉哥的魚簍,裏頭有一條肥美的胖頭鯉魚。

程盛只想了一秒,就拎起魚竿伸出去,讓河水中掙紮的人拉住,把他拖到岸邊。他低頭看驚魂未定攤在岸上的劉哥,拿手指勾起腳邊的魚簍,朝他晃晃:“用你一條命,換你的一條魚。以後管好你的人。”

拎著魚簍,程盛的腳步都輕快了起來。

程盛本是個挺沒心沒肺的人,喜歡上許路遙後,他覺得自己的心肝脾肺腎都全乎了。

日子沒名沒分地過著,程盛和許路遙朝夕相處,默契地沒有戳破最後的一層窗戶紙。

程盛頭一回強烈地感受到他和許路遙身處於兩個不同的世界,是有一回,他們為了搶一批走私的貨物,在碼頭跟人起了沖突。

雙方都有人受傷,兩撥人冷著臉分頭去了醫院,卻在同一間醫院狹路相逢。對方傷得最重的一個人是被阿呂一刀戳進心窩,性命垂危,許路遙的老師作為心臟內科的專家連夜趕來支援,許路遙也跟著一塊兒來了。

程盛身上滿是汙泥與血跡,他在醫院走廊裏與身穿白大褂的許路遙沈默地對望了一眼。

瞬間,他腦子裏閃過一個挺有文化的詞——

自慚形穢。

那個人最終被救回來了,許路遙在ICU病房裏守了他三天,才拖著一身疲憊回家。

到家時,程盛和往常一樣給他做了碗熱湯面,面條地下臥了一顆全熟的荷包蛋。

與以往不同的是,客廳裏放了一只巨大的黑色行李箱,程盛住的那個房間被收拾得幹凈整齊,跟酒店剛剛收拾過的客房似的。

一開始,程盛還說些場面話,什麽住了這麽長時間多有打擾,什麽感謝許路遙這段時間的照顧雲雲,都是些避重就輕的廢話。

許路遙翻了個白眼,直接挑明:“這麽長時間,你真的只把我這裏當做酒店嗎?我覺得不是。你不要說這些表面上的漂亮話,你究竟是怎麽想的?我想聽實話。”

投桃報李,因為許路遙的坦誠,程盛也開誠布公:“我是喜歡你,但我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你有大好的前程,我不想拖累你。”

許路遙抿著嘴偷笑,低頭捧著碗吸溜起面條,還滿足地咬了一口荷包蛋,撐得腮幫子鼓鼓的,抽空提問:“我其實一直沒問你,當初遇到你的時候,你的傷是怎麽回事?”

“簡單來說,就是仇家尋仇。”

“那這次呢?”

“去碼頭搶貨,跟人起了沖突。”

許路遙沈默了片刻,鄭重地問程盛:“還有什麽事,你覺得應該提前告訴我的嗎?”

這一回,輪到程盛長久的沈默。過了好一會兒,程盛才鼓起勇氣,將自己的全部經歷向許路遙和盤托出。

他告訴許路遙,自己在棚戶區,在養父的拳腳中長大。

他告訴許路遙,因為不想鄰居叔叔去打擾已經過上幸福生活的鄰居小弟弟,他趁著鄰居叔叔喝醉,把他從陽臺上推了下去。

他告訴許路遙,他進過少管所,在裏面認識了一群狐朋狗友,他們拿刀捅過人,他們剁過人的手指頭,明知是錯,還是麻木不仁知錯不改地活著。

程盛已經三十多歲,他的故事有很長。

有些往事他甚至沒有告訴過阿呂他們,但此時此刻,他事無巨細地都告訴了許路遙。

他覺得許路遙應該知道全部,然後做出一個選擇。

許路遙沒有打斷他,盯著他的眼睛仔仔細細地聽他全部講完,誠懇道:“我們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但是如果你願意,你要不要試著來我的世界看一看?”

程盛眼中有光彩流動,他的聲音發顫:“可以嗎?”

“當然。”許路遙對著他笑了笑,像一朵梔子花般潔白無瑕。

他終於找到機會握住程盛的手,向他發出邀請:“留下來,不要回到你原來的地方去,好不好?”

當然好。

如果可以觸碰到陽光,誰又想要常年幽居於陰暗黑冷的地底呢?

很快所有人都知道許路遙有個朋友。那個朋友帥氣而冷峻,幾乎每天都會來醫院找他,或是送點零食點心,或是接他下班。

那年情人節,許路遙收了一束花。

在大家八卦的目光中,他坦坦蕩蕩地告訴大家,送花的人大家都認識,就是那個每天往科室裏給大夥兒投餵小零食的高個兒帥哥。

跟野蠻生長的程盛不同,許路遙是個從小背著五講四美長大的新時代好青年,他們的生活磕磕絆絆地磨合了很長時間,藕斷絲連地鬧過好幾回分手,才終於進入一個平穩的狀態。

在這期間,許路遙的事業順風順水,程盛也當真在逐步遠離原來的世界。

他把原先的那家皮包公司交給阿呂,帶著他最後幹了幾票,就正式收手。

他在與醫院隔了兩條街的地方開了家酒吧。

要不是選址的時候,許路遙提醒他,病人和病人的家屬是不會去蹦迪的!他差點要把酒吧近水樓臺地開在許路遙所在的那家醫院的馬路對面。

有一天,許路遙下班後沒讓程盛去接他,自己來到酒吧,坐在吧臺一個人喝酒。

在家裏給他做宵夜的程盛接到電話趕去酒吧接人,許路遙喝得臉頰緋紅。

但眼神清明,分明沒醉,卻像是一條沒骨頭的蛇摟著程盛的不肯松開。

滿場都是客人,程盛二話不說,把人打橫抱起,帶回樓上自己的休息室。

把許路遙平放在床上,程盛才發現這人把臉埋在自己懷裏,其實是無聲哭了一路。燈光下,許路遙一張白皙的臉染盡紅暈,也不知是喝酒喝的,還是哭的。

“怎麽了?誰欺負你了?”程盛抽紙巾邊給許路遙擦眼淚邊問。

許路遙吸了吸鼻子,不吭聲地搖頭。

那時程盛沒有深想,只當是許路遙工作壓力太大,沒多說什麽,在他身邊躺下將他摟在懷裏,拍著他的背耐心地哄著。

幾個月後,程盛在許路遙的桌上看到了他簽過字的器官捐獻自願書。

程盛之前混在一塊的那波人,沒幾個人好人,壞事做多了,反倒很迷信,心裏忌憚著因果報應,很忌諱談生死的。許路遙還不到三十歲,就安排起了身後事,還要把自己的心肝脾肺都捐出去,程盛怎麽想都覺得心裏堵得厲害,當天就跟許路遙大吵了一架。

等著他發完火,許路遙問他:“你還記得幾個月前,我去酒吧的事嗎?”

程盛冷著臉:“這兩件事有關聯嗎?”

“有。”許路遙說,“那天下午,夢夢走了。”

程盛楞住,他記得夢夢,去找許路遙的時候也見過她幾回。是個很樂觀外向的小姑娘,她告訴他,她喜歡粉色連衣裙,因為學校舞蹈隊領舞的那個女孩子,演出服就是粉色的。

但是,因為身體的原因,她即使穿上了粉色連衣裙,也無法翩翩起舞。

那大概是許路遙最上心的病人之一了,小女孩子還不到十歲,因為心臟先天嚴重畸形,從小進出了不知多少回醫院。

隨著年齡的增長,畸形的心臟無法負荷身體機能,夢夢這一回被送進醫院時,病情很不樂觀。

她的父母在醫生的建議下考慮了器官移植,但小女孩血型特殊,能用的心臟實在太少,她最終沒能等到穿上粉色連衣裙站上舞臺的那一天。

“半個月前,我們醫院搶救了一個意外受傷緊急送醫的傷者,傷勢太重沒搶救過來。”許路遙告訴程盛,“他是個器官捐獻自願者,他的家屬也很開明,同意在他身故後,摘取健康捐獻給需要的人。後來,他的眼角膜和腎臟,分別移植到了三個人身上。”

程盛臉上掠過一絲動容,可事情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他還是不認同:“你還這麽年輕,不要想這些事。”

“我說的那個捐獻者也很年輕,意外總是在毫無防備的時候發生的。”許路遙笑笑,“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我們足夠幸運的話,我的眼睛,我的心臟,我的肺,會繼續和你一起存活於世間,這樣不好嗎?”

“不好。”程盛的怒氣已經偃旗息鼓,許路遙是個醫生,他能理解許路遙仁心仁愛,但他沒有許路遙那麽偉大。他把許路遙緊緊抱進懷裏,抵在他肩頭,悶聲說:“我會把你保護得很好,你不會不在的。”

真正讓程盛接受這件事,是在大約半年後。

那天許路遙去酒吧玩,恰好遇見一個醉漢鬧事。程盛一心護著他,沒留神,被那個醉漢用一只砸碎的啤酒瓶紮進腹部。

鋒利的玻璃劃破了一條血管,程盛大量出血,盡管送醫及時,手術後還是在ICU病房裏待了好幾天。

ICU病房裏幾乎每天都有人離開,在醫生護士的嘆息聲中,他好像越來越能理解許路遙。

以前,他也不是沒進過醫院,沒見過生死。只是他赤條條一個,無牽無掛,總覺得自己死了,燒成一抔灰土,埋在地裏也好,灑進海裏也好,反正終是無人在意。

可是如今,他身邊多了個許路遙。

他以前做過很多壞事,也得罪過很多人,此生興許不能善終,留下許路遙孤零零的一個,他不放心,也不忍心。

他躺在病床上,半年前發現許路遙簽下器官捐獻自願書時說過的話在他耳邊反反覆覆地響起。他甚至沒能耐著性子等到出院,轉進普通病房的第二天就向醫生提出了想成為器官捐獻志願者的想法。

當他在自願書上簽字時,工作人員帶著誠摯的笑容感謝他。

他發現,他從沒見過這樣的笑容,溫暖,明亮,包裹著一層和許路遙相似的,水晶般剔透無瑕的光。

也許,他觸碰到了許路遙那個世界的一個角。

程盛本是個一無所有的人,再沒有什麽可以失去。許路遙卻不同,他的來處是書香門第,他的前路未來可期。

但執意將兩個人徹底捆綁在一起的人,卻是許路遙。

他們在一起的第四年,程盛生日那天,許路遙捧著對戒,逼著程盛答應他永不分離。

很久很久以前,被養父打得胸骨骨裂的時候,疼得咬破了嘴唇,他沒有哭過。

養父死後,流落街頭,餓得在市場裏偷包子,被滿街追著打的時候,他沒有哭過。

再後來,對手的鋼刀擦著他的心臟穿透胸口,幾乎要了他半條命的時候,他也沒有哭過。

可在許路遙把那枚簡單的戒指塞進程盛手裏,要他給自己戴上時,程盛的眼眶悄悄紅了。

他知道他不配,但所幸許路遙沒有嫌棄,他流離半生,從此終於有了歸處。

作者有話說:

程盛和許路遙的故事。

遇見許路遙,也許是程盛自我救贖的開始。

無論怎麽大家怎麽看待程盛的結局,程許的故事就到這裏了;

爭取周日能有一個修修的番外(如果沒有的話,就下周二啦);

新文預收已開,依舊是現代BL病弱攻;

感興趣妹子們可以預收起來,預計7月份開文;

【蚌病成珠】

芳華路168號是一座灰撲撲的三層小樓。

樓前的小院子有一面墻爬滿了綠藤,藤條一路盤到二樓主臥的窗臺上,在窗臺上的竹籃裏結了一只周正勻稱的玉色小香瓜。

桓沈拖著半條命等它長大,等了一千年。

也不知道在他油盡燈枯,身死魂消前,能不能見它瓜熟蒂落。

天有不測風雲。

誰能料到,二十一世紀,現代化都市市中心的三層小樓能溜進來一只猹,一口咬斷了連著小香瓜的藤條!

那可是他養了一千年的媳婦!

桓沈不要命地耗損修為催熟小香瓜,終於在他一口血噴出來時,瓜皮上裂開一條細細的紋路。

一只雪白的小手扒開瓜皮,從裏頭探出來一個拳頭大小的腦袋;

這眼睛,這鼻子,果然跟千年前的那個人一模一樣。

桓沈松了口氣,終於放心地昏死過去。

——

東海以東三千裏,有島名曰東門;

有傳說,許多許多年前,妖王便是被斬殺與東門島上;

也有傳說,妖王修為無邊,並沒有死,偷梁換柱逃走了;

沒人知道傳說是真是假;

但東門島上有一處無人能破的結界卻是真的;

那些不思向善的妖族,便會被囚禁於此;

千年來,沒有一只作惡的妖,能從桓沈手底下逃脫;

秋時從漫長的混沌中醒來,腦袋空空,什麽也不記得;

他從一個小娃娃長成一個能與桓沈比肩而立的青年,只花了七天;

七天後,桓沈懶洋洋地靠在躺椅裏對他說:秋秋長大了,該擔起養家的重擔了;

秋時:??

——

入坑提示:

1病弱攻,部分情節為虐攻服務,不喜勿入;

2虐攻身虐攻心,前期偏向甜虐,後期可能有虐心,虐心總體不算多(註意!!是不多,不是沒有!)

3.1v1 正文HE 不排除有BE番外的可能(不看番外,不影響正文食用),介意慎入;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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