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4章幾家歡喜幾家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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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音才落,東屋打掃的如花捏著抹布就跑出來了,咯咯咯地笑道:“喲,這不是昨天晚上李今朝洗的碗嗎?”言下之意,洗碗的人就是吐唾沫的人。

大家一看,那碗的確是昨天李今朝洗的那幾個。

“哎喲真是惡心死了,幸虧今天早上沒拿來盛早飯。”如花繼續說道,不過這話是對院子裏吃飽了飯正悠閑喝茶的吳婆娘說的。

吳婆娘一聽,就把目光轉向了李今朝。李今朝自然毫不猶豫地看了回去,然後面無表情地去刷拌糠桶了。

“吵什麽,哪是唾沫,莫菊敏,你眼瘸了是不是?”吳婆娘當即挑了個最軟的柿子捏。

莫菊敏一想到這口水有可能是李今朝吐的,倒也不想說什麽了,大不了中午就用這碗給吳婆娘盛飯。

不過如花可不能這麽輕易放過李今朝,立刻蹭蹭跑到吳婆娘面前,擲地有聲地說道:“嬸子,我昨天親眼看到李今朝往碗裏吐口水,我看得真真的。嬸子,您可千萬不能姑息李今朝,她今兒個能在碗裏吐唾沫,明兒個指不定敢在您吃的飯菜裏放啥哩。”

李今朝刷完拌糠桶剛回來,就聽到如花說了這麽一句,便放下桶,淡然看著如花:“既然怎麽不放心我洗碗,那以後的碗,要不然都你來洗,這樣你總該放心了吧?”

如花臉色一變:“憑什麽?嬸子都沒說話呢,李今朝,你現在膽子越發肥了是不是?”今天早上起來看到李今朝竟然沒有逃跑的時候,如花別提有多失望了。所以這會兒無論如何也得想辦法出口氣,這個該死的李今朝,居然不逃跑,害她沒了個邀功的機會。

“好了,吵什麽吵。”吳婆娘瞪了如花一眼,指著莫菊敏手裏的碗,“我說不是唾沫就不是唾沫。你這麽不信,今天中午你就拿這個吃飯,看到底是不是唾沫。”

如花的臉色瞬間煞白:“嬸子……這關我什麽事啊,明明是李今朝……”

話還沒說完,就被吳婆娘的眼神給嚇回去了:“沒完沒了了是不是?要麽以後的碗都你來洗?”

如花一聽,登時跳腳跑了:“我去打掃東屋。”

李今朝看著如花跑進東屋,目光不禁發沈。此人總是這樣找她茬,會不會有一天壞她事?如花剛才可是說了,親眼看到她往碗裏吐唾沫,這就證明昨天晚上她至少是去過廚房的。而她卻沒有見到她,說明那個時候自己已經在後院。那麽,如花會不會因為想對付她,而偷偷跑到後院呢?

目前看來,她並不知曉,因為依她的個性,若是知道的話,只怕早就嚷得人盡皆知了。所以必須在如花對她起疑之前,盡快讓吳婆娘把她處理掉。

“今朝,今朝?”吳婆娘笑著喊她。

李今朝回過神,點了點頭:“多謝嬸子肯相信我。”

吳婆娘欣賞地看著李今朝,現在是越看越喜歡,於是就拉住她的手,一臉訕笑地說道:“這是哪兒的話,今朝,你以後別再跟嬸子這麽客氣了,昨兒個你權叔不是說了麽,就拿咱們當你親爹媽。哪有親爹媽不相信自個兒閨女的,沒這樣的道理。”

這話別人說出來還能有幾分真,可是從吳婆娘嘴裏說出來,連個停頓都不能信。

李今朝只是笑了笑,沒說什麽。

吳婆娘卻是越發來勁兒了,扯著李今朝的手,讓她在自己身邊坐下,說道:“今朝,嬸子托你個事唄?”

“嬸子且說。”既然打算與吳婆娘虛與委蛇,李今朝自然要與她暫時維持好關系。

吳婆娘的眼珠轉了轉,一下又一下地撫摸李今朝的手:“今朝,你也知道,嬸子跟你權叔幹這個營生不容易。人家要個什麽樣的人,咱們就得給他弄出什麽樣的人。如今這青州的人家是越發喜歡充臉面了,連家裏隨隨便便的一個丫鬟,都要識字。嬸子我實在是……”

“嬸子的意思,是要我教大家認字?”李今朝是真的不想跟吳婆娘拐彎抹角地說話。

吳婆娘一楞,連忙誇李今朝貼心:“就是就是,就是這樣的。今朝,不知道你能不能……”

“倒也沒什麽能不能的。”李今朝沈吟了一下。吳婆娘肚子裏的墨水有限,估計教傅雲懷等人也只是教個囫圇,能糊弄人就行了。現在有她這麽個現成的先生在,她不花錢就可以培養人,這種便宜不占,那不是傻麽?不過她話鋒一轉,便加了個條件,“能讓春娥她們跟著一塊學嗎?”

張春娥她們?

那幾個五大三粗的一看就是蠢貨,能學出什麽好歹來?

我婆娘心裏不屑,但是因為有求於李今朝,便爽快地點了點頭:“那有什麽不行的?都學,都學。”說著就把人都叫了過來,鄭重說道,“你們幾個,以後要跟今朝好好學,知道了嗎?誰要是敢偷懶,今朝,你就往死裏打。”話說完,就把那根不離手的藤條塞給李今朝。

一聽李今朝要教她們寫字,幾家歡喜幾家憂。

張春娥她們自不必說,當即就丟掉掃帚抹布開心地跳腳。而傅雲懷她們,個個都黑了臉。

李今朝教她們寫字?呸,她也夠格!

但因畏懼李今朝手裏那根藤條,倒是誰也沒有露出臉來。這萬一李今朝打算公報私仇,變著法地打她們呢?所以還是暫且安生點,別招惹李今朝的好。

因為要教寫字,這一天李今朝就開始著手自己寫字帖,打算從明天起,就邊寫邊教她們。自己的時間有限,張春娥她們對自己不錯,甚至可以說有恩,所以在她離開之前,她會盡可能地幫助她們,好讓她們即便離開了這裏,以後也能有一個好的發展。

在西屋裏寫了一天字帖,晚飯後她就再次爬上了豬棚。從這裏看過去,早上扔到院子裏的包裹已經被人撿走,她便笑了笑,沒有繼續待,而是很快回西屋。接下去的每一天,她除了教少女們識字以外,便沒什麽活可做,一天兩個饅頭照舊,裹上帕子扔到隔壁。不過教人識字這件事,卻是當真不輕松的。

尤其,是教一幫笨蛋。

當然,她指的笨蛋並非張春娥她們,而是傅雲懷等人。說也奇怪,看起來不太聰明的張春娥等人,學起字來格外用心,所以也就學得快。而傅雲懷等人呢?也許自恃有幾分小聰明,所以總覺得不需費力氣去學,於是一個字往往要學上好幾天才記得住。她們最大的興趣,還是在拿針上。

李今朝突然想起自己讀書的那段時光,如今回憶起來,難掩酸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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