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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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行。
“世人常說孩子是天真無邪的,但沒人告訴你,孩子同時也是殘酷無情的,沒有理由,且毫無征兆。三個孩子用令人發指的殘酷手段謀害了另外兩個孩子,使人不禁深思,到底是什麽地方出了錯?”
周家與楚家之前並無深刻矛盾,如果真要說有什麽矛盾,莫過於兩歲多歲的幼童小峰在楚大舅家險些被看家狗咬死。這個意外事件歸結於“畜生不知好歹”,楚大舅賠了醫藥費,但男孩子寶貴的蛋蛋缺了一個,這可不是一般的“意外”。周師傅因而跟大舅子翻了臉,多年不曾來往。
之後周師傅成了縣委書記的司機,一下子成了親戚中最接近權力的人物,楚大舅這才慌了,趕緊送禮,試圖修覆親戚關系。一開始是只求不報覆,不求什麽好處,但楚大舅心裏是頗不服氣的,總覺得自家並沒有什麽錯,怎麽妹妹妹夫氣了這麽多年,不過就是個孩子,再生一個好了,當年剛出事的時候也不是不能再生一個三娃。
周師傅和楚大姐便覺得楚大舅實在是說的屁話,好好一個孩子弄殘了,怎麽能是再生一個孩子就能解決的事情?
雙方都是心裏有怨的,但這事仍然還是大人之間的問題,跟孩子們關系不大,周師傅和楚大姐也沒有禁止楚大舅的孩子們過來跟自家孩子一起玩。
但這事一出,周家兩個孩子一死一傷,楚大姐痛不欲生,在兒子葬禮上指著哥哥的鼻子大罵,兩家鬧得不可開交。
楚大寶楚二寶劉小寶都被抓了,但因為劉小寶、楚二寶都年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按照法律對未成年減輕處罰,都只能送去少年管教所,待到成年十八歲;楚大寶年滿十六歲未滿十八歲,也就只判了五年。
周師傅一夜白頭,楚大姐日夜流淚,不明白為什麽判的這麽輕。周家上訴,要求二審改判楚大寶死刑,楚大舅兩夫妻來砸了周家,以至於出動了縣公安局的公安,將楚大舅兩口子抓了起來,分別拘留若幹月,賠償損失若幹。
周家看似沒有什麽動靜,只等著二審開庭,因為嚴打期間,這種刑事案件的審理還是非常快的,二審改判楚大寶因為手段特別殘酷,反覆翻供等等,推翻一審判決,改為二十年徒刑。
但還在拘留所期間,一次放風時間,楚大寶因為打架鬥毆,被另一個十七歲的男孩用牙刷磨尖牙刷柄,戳了脖子十幾下,戳破大動脈,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楚二寶、劉小寶在少管所,沒到下一個春節,也因打架鬥毆,死在少管所。
這三個案子因為相距時間太長,又不是在同一個地點,沒有人將其關聯在一起。
宗齊光調查了拘留所當天當值民警、當天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查閱了楚大寶的案卷,這事妙就妙在起因是“打架鬥毆”,對方也是個未成年,你都找不到證據跟周師傅有關;該行兇少年因打架鬥毆致人死亡,被判了三年半,據說,他家人連夜搬去了外地。
楚二寶劉小寶之死就更沒法查了,當年少管所是一次接近“暴動”形式的大打群架,起因沒有孩子能說清楚,又沒有內部監控之類,而且死的也不止他倆,死了五人重傷十幾人,非常嚴重。之後當地公安局到少管所進行了調查(但並不細致),調查報告說起因應該就是普遍的伢們吵架,升級到打架,這種情況少管所常見,一般來說會等打到一定程度,管教們才會出手制止,然後分別處罰,一般是關禁閉;但當天情況發展的很快,幾分鐘之後,到處都有打架的孩子,管教人數太少,無法控制,最後所長只能集中人手,一層一層清理。
至於周家,玉龍縣人人皆知受害者是哪家的孩子,小橘不可能再留在桃花鎮,陳書記還挺好的,說讓小橘改個名字,托人換個學校,又給楚大姐換了工作,調到廬州市下面的縣裏,還是供銷社。
周師傅沒走,但換了一個住處,住到陳書記的小區去了。
至於楚大舅家,楚大寶之死他們還沒有多想,楚二寶再一死,街坊鄰居全都說“該!”,倆口子就瘋瘋癲癲,整天說楚大姐太狠心,花錢買兇殺了倆侄子,到小區裏周師傅樓下哭,到縣政府門口哭,被拘留了好幾次,陳書記也不能說把他倆抓起來怎麽怎麽樣吧,最後還是縣公安局做通了楚大舅夫婦的思想工作。
宗齊光沒有在這個紀實報告裏寫明是周師傅買|兇|殺人,根本就沒有證據的事情,不能瞎說。不過小倆口私下討論的時候,都說這事說明一個道理,不能太欺負人了。要是按照農村群眾的思想,你弄壞了我家香火的蛋蛋,那我絕後了,我也得讓你絕後,“一報還一報”才是群眾的基本認識。
我沒有報覆你,你反而把我孩子捅死又從樓上摔下來,還把我閨女折磨得失去了生育能力,那真是真的絕後了。這種情況下,所謂的“血親覆仇”很合情合理。
姜明光唏噓不已,“當然從法律、從強制機關的角度來看,血親覆仇是不可以的,不然法律和強制機關就沒有必要存在了。”
“可這事你得這麽看吧,要是周師傅還能忍著,不報覆,那也太憋屈了!”
“我心理上同情,但從政府公務員的角度,意識上不讚同。”
“我懂我懂,你難。我不是要你說讚同誰反對誰,就是吧,這種情況法律確實不能給罪犯應有的懲罰,說是未成年,但手段特別惡劣特別殘酷,就應該從嚴從重處罰,不然怎麽能達到‘震嚇’的作用呢?”
“這個是從‘未成年被本能認為不具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正當的能力’來思考的。”
宗齊光嗤之以鼻,“放屁!要我說,現在孩子什麽都懂,十六歲,長得人高馬大,跟大人沒有什麽分別了。你以為他不知道自己作的惡嗎?那楚大寶回家怎麽死活都不說自己幹了什麽事?怎麽到審訊室裏都死活不說自己幹的事情?他當然懂的!”
“哎呀!別激動呀!我就是跟你說說咱們國家的法律條款制訂的時候是怎麽考慮的,二審改判二十年,已經算是從重了。”
“這種人進了監獄,二十年後出來也就是三十六歲,還能禍害別人,再說很可能待不到二十年,沒準十五年、十二年就出來了,也就三十出頭,這種人出來之後,肯定要報覆社會的。你看看報紙,嚴打的時候,那些報道出來的案子,有多少喪盡天良的禽獸!就這還有多少是沒有報道的呢!”
姜明光不說話了,將稿紙遞還給他。
“陳書記在任的時候我不好寫這個,現在寫了應該沒事了。再說,我現在可是‘無官一身輕’嘍!”
“你那是太懶了!”姜明光嫌棄的說。宗齊光的缺點也很明顯,他嫌麻煩,怕麻煩,心太軟,不夠有魄力,又討厭應酬,可以說是很不適合官場的。當個小小的辦公室主任恐怕就是他能忍受的極限了。玉龍縣還在發展經濟,文化旅游上面目前沒有什麽發展,也就沒有成績,年年政績考核他基本都是墊底,所以文旅辦公室一直被視為縣政府年長公務員級別到了年齡到了等退休的“勝地”,不需要成績。
沒有政績考評就很難看,他也沒想過要調到別的部門,就這麽混了兩年半。
學術上來說,他其實念的是高大上的數學系,但不愛做研究,也不想繼續深造,這幾年倒是一直在寫小說,已經在幾家文學雜志上發表了若幹篇短篇小說,在玉龍縣是個小有名氣的“大作家”。
作者有話說:
小峰小橘案不是重點,不細說了。
以前城市裏的婦聯很牛的,有的城市國營工廠女工達到了50%,不包括棉紡廠這種女工占絕對多數的單位。以前的國營單位國營工廠還有托幼所托兒園,大廠子還會有自己的完全中學,職工子女可以一站式從托幼所上到高中或技校都不出廠門,這種條件下企業也不在意職工性別,孩子斷奶就能送托幼所,女職工休3-6個月產假,不耽誤回來工作。
講鼓勵生育三胎卻不把配套服務做好,那就是專門欺壓女性,簡直大放狗屁。
明光的工作環境是作者設計的理想型,真實情況下女性領導很不容易,男性職場文化挺窒息的。2010年,中國在聯合國婦女委員會會議上稱,中國女性公務員占公務員總數的40%。這是因為有大量的基層女性工作人員,到了中層領導層,女性比例就大幅降低了。如果在最能表現一個國家面貌的領導層面上都沒有做到按比例選拔,怎麽能覺得我國的女性地位很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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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常說孩子是天真無邪的,但沒人告訴你,孩子同時也是殘酷無情的,沒有理由,且毫無征兆。三個孩子用令人發指的殘酷手段謀害了另外兩個孩子,使人不禁深思,到底是什麽地方出了錯?”
周家與楚家之前並無深刻矛盾,如果真要說有什麽矛盾,莫過於兩歲多歲的幼童小峰在楚大舅家險些被看家狗咬死。這個意外事件歸結於“畜生不知好歹”,楚大舅賠了醫藥費,但男孩子寶貴的蛋蛋缺了一個,這可不是一般的“意外”。周師傅因而跟大舅子翻了臉,多年不曾來往。
之後周師傅成了縣委書記的司機,一下子成了親戚中最接近權力的人物,楚大舅這才慌了,趕緊送禮,試圖修覆親戚關系。一開始是只求不報覆,不求什麽好處,但楚大舅心裏是頗不服氣的,總覺得自家並沒有什麽錯,怎麽妹妹妹夫氣了這麽多年,不過就是個孩子,再生一個好了,當年剛出事的時候也不是不能再生一個三娃。
周師傅和楚大姐便覺得楚大舅實在是說的屁話,好好一個孩子弄殘了,怎麽能是再生一個孩子就能解決的事情?
雙方都是心裏有怨的,但這事仍然還是大人之間的問題,跟孩子們關系不大,周師傅和楚大姐也沒有禁止楚大舅的孩子們過來跟自家孩子一起玩。
但這事一出,周家兩個孩子一死一傷,楚大姐痛不欲生,在兒子葬禮上指著哥哥的鼻子大罵,兩家鬧得不可開交。
楚大寶楚二寶劉小寶都被抓了,但因為劉小寶、楚二寶都年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按照法律對未成年減輕處罰,都只能送去少年管教所,待到成年十八歲;楚大寶年滿十六歲未滿十八歲,也就只判了五年。
周師傅一夜白頭,楚大姐日夜流淚,不明白為什麽判的這麽輕。周家上訴,要求二審改判楚大寶死刑,楚大舅兩夫妻來砸了周家,以至於出動了縣公安局的公安,將楚大舅兩口子抓了起來,分別拘留若幹月,賠償損失若幹。
周家看似沒有什麽動靜,只等著二審開庭,因為嚴打期間,這種刑事案件的審理還是非常快的,二審改判楚大寶因為手段特別殘酷,反覆翻供等等,推翻一審判決,改為二十年徒刑。
但還在拘留所期間,一次放風時間,楚大寶因為打架鬥毆,被另一個十七歲的男孩用牙刷磨尖牙刷柄,戳了脖子十幾下,戳破大動脈,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楚二寶、劉小寶在少管所,沒到下一個春節,也因打架鬥毆,死在少管所。
這三個案子因為相距時間太長,又不是在同一個地點,沒有人將其關聯在一起。
宗齊光調查了拘留所當天當值民警、當天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查閱了楚大寶的案卷,這事妙就妙在起因是“打架鬥毆”,對方也是個未成年,你都找不到證據跟周師傅有關;該行兇少年因打架鬥毆致人死亡,被判了三年半,據說,他家人連夜搬去了外地。
楚二寶劉小寶之死就更沒法查了,當年少管所是一次接近“暴動”形式的大打群架,起因沒有孩子能說清楚,又沒有內部監控之類,而且死的也不止他倆,死了五人重傷十幾人,非常嚴重。之後當地公安局到少管所進行了調查(但並不細致),調查報告說起因應該就是普遍的伢們吵架,升級到打架,這種情況少管所常見,一般來說會等打到一定程度,管教們才會出手制止,然後分別處罰,一般是關禁閉;但當天情況發展的很快,幾分鐘之後,到處都有打架的孩子,管教人數太少,無法控制,最後所長只能集中人手,一層一層清理。
至於周家,玉龍縣人人皆知受害者是哪家的孩子,小橘不可能再留在桃花鎮,陳書記還挺好的,說讓小橘改個名字,托人換個學校,又給楚大姐換了工作,調到廬州市下面的縣裏,還是供銷社。
周師傅沒走,但換了一個住處,住到陳書記的小區去了。
至於楚大舅家,楚大寶之死他們還沒有多想,楚二寶再一死,街坊鄰居全都說“該!”,倆口子就瘋瘋癲癲,整天說楚大姐太狠心,花錢買兇殺了倆侄子,到小區裏周師傅樓下哭,到縣政府門口哭,被拘留了好幾次,陳書記也不能說把他倆抓起來怎麽怎麽樣吧,最後還是縣公安局做通了楚大舅夫婦的思想工作。
宗齊光沒有在這個紀實報告裏寫明是周師傅買|兇|殺人,根本就沒有證據的事情,不能瞎說。不過小倆口私下討論的時候,都說這事說明一個道理,不能太欺負人了。要是按照農村群眾的思想,你弄壞了我家香火的蛋蛋,那我絕後了,我也得讓你絕後,“一報還一報”才是群眾的基本認識。
我沒有報覆你,你反而把我孩子捅死又從樓上摔下來,還把我閨女折磨得失去了生育能力,那真是真的絕後了。這種情況下,所謂的“血親覆仇”很合情合理。
姜明光唏噓不已,“當然從法律、從強制機關的角度來看,血親覆仇是不可以的,不然法律和強制機關就沒有必要存在了。”
“可這事你得這麽看吧,要是周師傅還能忍著,不報覆,那也太憋屈了!”
“我心理上同情,但從政府公務員的角度,意識上不讚同。”
“我懂我懂,你難。我不是要你說讚同誰反對誰,就是吧,這種情況法律確實不能給罪犯應有的懲罰,說是未成年,但手段特別惡劣特別殘酷,就應該從嚴從重處罰,不然怎麽能達到‘震嚇’的作用呢?”
“這個是從‘未成年被本能認為不具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正當的能力’來思考的。”
宗齊光嗤之以鼻,“放屁!要我說,現在孩子什麽都懂,十六歲,長得人高馬大,跟大人沒有什麽分別了。你以為他不知道自己作的惡嗎?那楚大寶回家怎麽死活都不說自己幹了什麽事?怎麽到審訊室裏都死活不說自己幹的事情?他當然懂的!”
“哎呀!別激動呀!我就是跟你說說咱們國家的法律條款制訂的時候是怎麽考慮的,二審改判二十年,已經算是從重了。”
“這種人進了監獄,二十年後出來也就是三十六歲,還能禍害別人,再說很可能待不到二十年,沒準十五年、十二年就出來了,也就三十出頭,這種人出來之後,肯定要報覆社會的。你看看報紙,嚴打的時候,那些報道出來的案子,有多少喪盡天良的禽獸!就這還有多少是沒有報道的呢!”
姜明光不說話了,將稿紙遞還給他。
“陳書記在任的時候我不好寫這個,現在寫了應該沒事了。再說,我現在可是‘無官一身輕’嘍!”
“你那是太懶了!”姜明光嫌棄的說。宗齊光的缺點也很明顯,他嫌麻煩,怕麻煩,心太軟,不夠有魄力,又討厭應酬,可以說是很不適合官場的。當個小小的辦公室主任恐怕就是他能忍受的極限了。玉龍縣還在發展經濟,文化旅游上面目前沒有什麽發展,也就沒有成績,年年政績考核他基本都是墊底,所以文旅辦公室一直被視為縣政府年長公務員級別到了年齡到了等退休的“勝地”,不需要成績。
沒有政績考評就很難看,他也沒想過要調到別的部門,就這麽混了兩年半。
學術上來說,他其實念的是高大上的數學系,但不愛做研究,也不想繼續深造,這幾年倒是一直在寫小說,已經在幾家文學雜志上發表了若幹篇短篇小說,在玉龍縣是個小有名氣的“大作家”。
作者有話說:
小峰小橘案不是重點,不細說了。
以前城市裏的婦聯很牛的,有的城市國營工廠女工達到了50%,不包括棉紡廠這種女工占絕對多數的單位。以前的國營單位國營工廠還有托幼所托兒園,大廠子還會有自己的完全中學,職工子女可以一站式從托幼所上到高中或技校都不出廠門,這種條件下企業也不在意職工性別,孩子斷奶就能送托幼所,女職工休3-6個月產假,不耽誤回來工作。
講鼓勵生育三胎卻不把配套服務做好,那就是專門欺壓女性,簡直大放狗屁。
明光的工作環境是作者設計的理想型,真實情況下女性領導很不容易,男性職場文化挺窒息的。2010年,中國在聯合國婦女委員會會議上稱,中國女性公務員占公務員總數的40%。這是因為有大量的基層女性工作人員,到了中層領導層,女性比例就大幅降低了。如果在最能表現一個國家面貌的領導層面上都沒有做到按比例選拔,怎麽能覺得我國的女性地位很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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