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88章 執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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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讓人心死的暑假終於過去了。

秋笛回到了學校。

一個暑假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所有人都知道了林暮的事情,所以在看到秋笛沈默冷然的模樣時,沒有人會無法理解,也沒有人會不去心酸。

秋笛的整個高三都是黑色的,沒有重要意義的,她拒絕和外界坦徹心扉,一個人學習,吃飯,回家。

唯一做出改變的是。

她擁有了一個百合花的胸章,模樣很精致,栩栩如生,裏面奇異的雕刻了一只美麗的眼睛,卻又不顯得突兀。最重要的是,秋笛每一天都會別著它。

秋笛星期六星期天就會去林家幫忙,其實沒什麽需要她幫忙的,但她依舊會去,就像是在替林暮與她的父母相處。

她開始在林父林母面前學習林暮的說話方式,讓人治愈的笑容,以及細微的小習慣……可這些都敵不過一點。

她沒有林暮身上永遠單純開朗的氣息。

所以,林父林母也始終無法接受。

……

高三過去了。

又迎來了一個漫長的暑假。

秋笛耳朵裏插著耳機,聽著純英演講,邁步走向林家。

“嘀——嘀——!!”

震耳欲聾的車鳴聲讓秋笛煩躁的摘下了耳機,擡眼望去。

那是一輛紅色的大貨車。

它正在大馬路上彎曲著路線前進。

速度不慢。

秋笛咽了咽口水,那車,最後的方向應該是朝著她來的。

突然心底打起了激烈的鼓聲。

那不是害怕。

那是秋笛在緊張的期待。

她……是不是能夠和林暮用同樣的方法離開這個世界?是不是這樣就可以見到林暮?

於是,她就站在那,看上去像是被嚇傻了,實際上是她這個人,抱上了赴死的決心。

車近了。

莫約還有五米遠的時候。

車猝然停了。

整個車頭冒出了白煙,駕駛座上的司機大口喘氣,眉眼裏有阻止了意外發生的喜意。

秋笛抿抿唇,再次插上耳機,在眾人詫異的視線中直接擡步離開了。

果然,還是她想的太美了。

她的整個暑假都在打暑假工,掙到的錢先給林母買了個泡腳機,林母這一年來,腿腳總是容易不舒服。然後再給林父買了個金屬煙盒,一天最多開三次。因為林父的肺給自己抽壞了。

秋笛家是早已買下了的,她不需要費心自己的住所,吃穿她也會省吃儉用。

二老收下了,微笑著誇秋笛懂事。

一年了。他們的郁結也消散的差不多了,自然也都清晰的知道,林暮的死不是秋笛的錯。於是他們放過秋笛,也放過自己。

會難過。

會流淚。

但也會放下,日子要繼續,生活總是在逼人長大,無論你在多大的年紀碰到多大的事。

林母洗手做羹,林父坐在沙發上問秋笛的第一志願。

他們是把秋笛當女兒了,也把林暮的那一份愛給了秋笛。

秋笛回答的大學是本城最好的大學。

林父點了點頭,難掩落寞道:“離家近點好……”

秋笛沒回話,她知道林父是為什麽落寞。

因為林暮再也無法體驗大學。她的生命如煙花般綻放在了十七歲的那一年盛夏。

吃過晚飯,秋笛照常來到林暮的房間。

林暮的房間一直被保留著。

秋笛也會時不時來打掃,衣服定期洗,她有時候還會買上兩件新衣服放進去,如今衣櫃也漸漸滿了。

秋笛笑了笑,對著滿櫃的衣服道:“這些衣服你當初都很喜歡,只是沒來得及買,我現在都給你買了,你要記得穿,等不喜歡了,你就在夢裏告訴我,我給你買新的款式。”

手指從第一件滑到最後一件,然後關上櫃門。

她平時也會在林暮房間裏呆著,但是很少說話。今天卻很反常。

她又來到林暮的床邊,輕柔的坐下去,然後再慢慢躺下,就好像生怕打擾了正在床上休息的人。

“喜歡這個味道嗎?我換了新的洗衣粉,是牛奶味的,和你一樣甜乎乎的,你應該會很喜歡。”

突然,秋笛低笑了兩聲,然後聲音猝然沙啞起來。

“你看我,一和你說話就忘了正事。”

“我明天就要去學校報道了,學校裏得住校,不過你放心,我每周末都會回來。”

“啊對了,你肯定要擔心我會不會和別人在一起。嗯……說不定看見合眼緣的就會試試看。”

沈默了一段時間,秋笛笑了。

“哈哈哈,你是不是氣的跳腳呢?我騙你的,你好傻啊,我不會喜歡別人的,也遇不到比你更合眼緣的了。”

她自說自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蜷縮在床上,只占據了一小部分,甚至最邊緣的被子都沒拉出褶皺。

在淡淡的奶香味中秋笛閉上了眼睛。

她用手心接住流下來的眼淚,生怕眼淚滴到被子上。

“……我有好好的在照顧叔叔阿姨,你到底什麽時候來接我?”

依舊是沒有回答的。

這一年多裏,她習慣了自說自話,習慣了沒有回應,卻始終習慣不了林暮走了的消息。最放不下的不是林父林母,而是她。

……

秋笛報的大學是真的不錯,環境很好,宿舍也是單人間,應有盡有。

而秋笛來這的第一件事,就是報完名熟悉完課程,然後去找兼職。

她的運氣一向不差,盡管是這麽奇葩的一天,她依舊是找到了工作,老板是個甩手掌櫃,那天他正打算有事出門,店裏卻又有客人,秋笛正好來問,老板沒多說什麽就答應了。

等到回來的時候,店裏幹幹凈凈,客人們也都在反饋單上寫下了滿意,這還是他開店頭一次遇到這種事。於是非常愉快的和秋笛敲定了合同。

秋笛的課程不滿。

她學習能力又很強,所以基本上都是半自學,她急需成為一個強大的人。於是她大學四年裏,發了瘋的拼命。有個和她關系還可以稱得上“朋友”的同學,每次來找她借筆記的時候都會感嘆一句。

“明明選的科目那麽多相同,卻老是見不到你,每一次見到你,就覺得上一次見到的你不是你本人。”

秋笛笑了笑,沒說什麽。同學也知道她不喜歡說話,匆匆告辭了。

自選科目優秀。

其他個別幾個未選科目也同樣優秀。

她在提高自己的價值和利用值。

畢業後,她果然收到了自己面試了的公司的錄用。

可她並非是想要在這拼出自己的天下。

她只是來學習學習如何管理好一個公司,和如何……等等等等。

是的沒錯,她要自己創業。

小篇幅的文字概括了一個人所有的不容易和努力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也許會有人覺得輕松,不過如此。

可真當你自己要去做到的時候,你才會知道,那看似輕松的事情其實是因為你之前摔的跤足夠多,多到夠你長記性,明白了這種事情怎麽樣才能最完美的解決。

沒有誰是可以一帆風順,萬人幫助的,那都是你自己的血淚換來的,你應有的。

秋笛在那家很不錯的公司呆了三年。

升到了不錯的職位。

她得到的錢物遠超林父林母對她的期待,最重要的是,秋笛得到了大把的人物資源。

她沒有多少猶豫的就離開了這家很多人求不來的公司。

她通過半年,聯系各種總,各種應酬,變得更加成熟,內斂,那是真的只有經歷了事才能換來的氣質和經驗。

得到了一個匿名貴人的投資,本打算劃到對方能接受的最小股份值。

可當她面談那個匿名投資方後,她才知道那人就是自己大學四年兼職店的老板。

男人西裝革履,初次見面時那種不靠譜的氣息仿佛是當年秋笛的錯覺。

兩人相談甚歡。

秋笛最終劃了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給男人。

男人沒什麽遲疑地簽了字。

也許在他眼裏,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算不了什麽,金錢,他都不甚在意。

秋笛26歲。

朝暮投資公司正式上市。

憑著最少的錯誤率,嚴謹性,和絕不跟客戶玩文字游戲。

朝暮投資公司在三年內迅速打響名聲,一度攀上第一之位。

她給林父林母換了一棟居住起來更加舒適的房子,找了人精細的照顧著二老,從吃穿住行到排憂解悶。而她自己則搬進了林家。

一切事物自己盡心盡力。

尤其是林暮的房間,從未改變過一分一毫。

窗外馬路上有女高中生手牽手路過時,秋笛就會想。

林暮是不是正在校門口一個人無措的等著自己去接她回來?

每每這麽想時,她人就已經來到了高中校門口。

然後等上一個兩個小時。

等到人走光了,校門鎖上了,這才孤寂離開。

秋笛被記者采訪。

稱為最年輕的成功女企業家。

秋笛也只是微笑著謙虛說話。

所有人都對她印象不錯,覺得這樣的人生太值得羨慕了。

秋笛照常來看林父林母。

林氏夫妻嘴上抱怨秋笛最近忙了瘦了,都不來看他們了,其實眼中都是欣喜和驕傲。

秋笛笑著給兩人一些證件。

林父看了眼:“哎呦,這是終於想要休息了,打算去度假幾天?”

秋笛搖了搖頭,笑容得體:“二老在這裏呆了這麽久,悶都要悶壞了,出國玩兩天,帶著阿暮出去看看。”

說著,就把自己西服上的百合胸章卸下來,遞給林母。

林母抿了抿唇,眼眶紅了。

她以為,秋笛這是終於放下了,於是啞聲答應:“好,好……我們帶阿暮出去看看……”

二老出發去三亞的當晚。

秋笛在林暮房間隔壁的臥室裏,割頸自殺了。

她想離林暮的氣息近一些,又怕弄臟她,所以只好退而求次。

那種失血感是會讓人崩潰的,但秋笛卻是微笑著望著門口的。

她好像看見了。

她的阿暮來接她了。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出去玩了,所以來晚了,抱歉(筆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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