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正文番外·顧良&楚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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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歲的你最大的願望是什麽?
我是希望有一晚能睡個好覺。
我出生在一個破舊的筒子樓,有個雖然沒讀過什麽書但是喜歡咬文嚼字的媽和一個嗜賭成性家暴成癮的爸。
這樣的家庭結構早早的奪走了我所有的快樂,哭聲、吼叫聲、催債聲、吵架聲總是縈繞在我周圍,讓我從未擁有過一個安眠之夜。
我爸在一家建築工廠上班,一個月工資一千到兩千不等,拿到工資的第一時間就是去街上的“茶館”玩牌。要是贏了,他會高興的給我和我媽帶王叔家18元一只的手撕鴨;要是輸了,他會打人。
打我,打我媽。
我媽從不反抗,也不讓我反抗,等我爸撒完氣走了她就默默端來一盆溫水,用洗的掉色的毛巾擦去我身上的血汙,然後就哭,一哭就是一整夜。長期的失眠讓我變得極度暴躁陰郁,在學校班級基本沒人願意和我待在一起。
但沈佳妮是個例外。
她的家庭情況和我的差不多,我們同病相憐,時常互訴衷腸,排解著心裏的苦悶,她懂我,我也懂她。
我們有個秘密基地,在筒子樓後面的樹林裏,那是我們每天碰面的地方。
幾年後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樣在那裏等她,直到天黑了也沒看見她的影子。
我知道她不是一個會放我鴿子的人,所以就到處找她,最後在一個小樹洞裏發現了正在哭泣的她。
她滿額頭的血,衣服破了,褲子破了,細瘦的大腿上遍布抓痕,胸脯裸露在外。
我腦子嗡的一聲,楞了幾秒才脫下外套罩在了她身上。
她神情恍惚的告訴我,她爸瘋了,竟然想睡自己的親女兒。
我憤怒的全身都在顫抖,決定替她報仇,也替自己解脫。
你知道嗎?
酒精和頭孢類抗生素同時服用,會在人體產生一種雙硫侖樣反應,只要掌握好用量,就能輕易殺死一個人。
我用打零工的錢買了酒和頭孢,把頭孢碾碎了兌在酒裏,親眼看著她爸和我爸喝了下去。
整個過程中,我渾身的血液都在沸騰,每個細胞每道毛孔都在興奮的叫囂著,我從來都沒有那麽開心過,那麽快樂過,他們痛苦扭曲的表情就是我的美味佳肴。
殺人對那時的我來說,不是罪惡,是正義。
一切都如我所想。
他們死了。
沒人報警,沒人辦葬禮,用席子一卷,隨便埋在了我和沈佳妮經常去的那片樹林裏。
沒了痛苦的源頭,我和她的生活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因為成績好,我們一起考入了南城大學,光明的未來在向我們招手。
我決心要擺脫過去的生活,與那個被雞毛蒜皮和世俗包圍著的筒子樓一刀兩斷。
大二的時候,沈佳妮擁有了交換生的名額,去了國外,我進了學生會,混了一個副部,也認識了校花楚熙雅。
她真美啊,是我從未見過的,最幹凈、最純粹的美。
只是一面,我就懂得了什麽叫“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可她是楚家的千金大小姐,身邊有像萬千一那樣家室外貌成績都優秀的Alpha。而我只是一個骯臟的、卑劣的、殺過人的窮小子,我明白我們之間有著無法跨越的鴻溝,我配不上她。
我想,既然配不上她,那就遠遠的看著她也好。
在那段時光裏,我了解到她最愛吃的菜是學校星月樓二樓第三窗口的可樂雞翅;最愛讀的書是約翰·析格的《觀看之道》;最喜歡的動物是小狗;畫畫的時候習慣用左手,討厭玻璃做的杯子……
她開心的時候我跟著開心,她難過的時候我跟著難過,她的一舉一動都牽引著我的心神。
我變成了提線的木偶。
只屬於楚熙雅一個人的提線木偶。
原本以為要這樣到大學畢業,卻沒想到天意自有安排。
我意外救了被小混混堵在巷子角的她,那些小混混下手挺狠,我差點就成了殘廢。
不過因禍得福,我得到了楚熙雅理所當然的照顧。
我高興的徹夜難眠,但因為怕她覺得我輕浮,所以面上總是裝的很冷淡。
我只盼著身上的傷能好的慢一點,再慢一點。
對疼痛已經麻木的我從不怕疼,只怕身體好轉以後我們會再無瓜葛,變成熟悉的陌生人。
可老天還是眷顧我、可憐我,我驚奇的發現她也喜歡我。
她看見我的時候會臉紅,會表現出一個小女生的羞澀。
我欣喜若狂,向她表了白。
她答應了,對我來說就像是做夢一樣。
我們談了兩年的戀愛,每一天都在蜂蜜罐子裏渡過,我的性格也外向起來,開朗起來。
她就是一束光,照亮了我的黑暗和貧瘠。
大學畢業以後,我向她求了婚,在一片綠色的草坪上,她穿著簡約的婚紗,成為了我一個人的公主。
我入贅到了楚家,開始替楚老爺子管理公司,過的忙碌又充實。
不久熙雅就給我生了一個Alpha,我們給他取名良澤。良字是從我名字裏拿的,澤字是因為熙雅很喜歡。
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家照顧她們母子,就這樣相安無事的走過了八個春秋。
我過的太幸福,兒時的我不敢肖想的幸福。
可這幸福被沈佳妮打破了。
我們是在一場酒會上遇見的,彼時她學成歸來,眼裏帶著自信的光華,再沒有小時候的膽小和怯懦。
我很為她高興。
她所在的公司和楚氏集團有生意上的往來,所以我們見面的次數很多。
我把她當妹妹看待,她卻趁著酒意當著眾合作夥伴的面說喜歡我。
我很生氣,也很惶恐。
我們的生意圈子看著大,其實來來往往就那麽幾個人,有什麽閑言碎語,很快就能傳進楚老爺子和熙雅的耳朵裏。
為了不造成誤會,我當著眾人的面拒絕了她。
沈佳妮沒再來找我,我松了一口氣。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正軌,某天晚上,她卻突然給我發了一條短信,說她要走了,希望我能送她最後一程。
念在舊時的交情,我赴約了。
因為赴約,我釀成了悔其一生的錯誤。
【作者有話說:頭孢就酒,說走就走。
小朋友們不要模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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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希望有一晚能睡個好覺。
我出生在一個破舊的筒子樓,有個雖然沒讀過什麽書但是喜歡咬文嚼字的媽和一個嗜賭成性家暴成癮的爸。
這樣的家庭結構早早的奪走了我所有的快樂,哭聲、吼叫聲、催債聲、吵架聲總是縈繞在我周圍,讓我從未擁有過一個安眠之夜。
我爸在一家建築工廠上班,一個月工資一千到兩千不等,拿到工資的第一時間就是去街上的“茶館”玩牌。要是贏了,他會高興的給我和我媽帶王叔家18元一只的手撕鴨;要是輸了,他會打人。
打我,打我媽。
我媽從不反抗,也不讓我反抗,等我爸撒完氣走了她就默默端來一盆溫水,用洗的掉色的毛巾擦去我身上的血汙,然後就哭,一哭就是一整夜。長期的失眠讓我變得極度暴躁陰郁,在學校班級基本沒人願意和我待在一起。
但沈佳妮是個例外。
她的家庭情況和我的差不多,我們同病相憐,時常互訴衷腸,排解著心裏的苦悶,她懂我,我也懂她。
我們有個秘密基地,在筒子樓後面的樹林裏,那是我們每天碰面的地方。
幾年後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樣在那裏等她,直到天黑了也沒看見她的影子。
我知道她不是一個會放我鴿子的人,所以就到處找她,最後在一個小樹洞裏發現了正在哭泣的她。
她滿額頭的血,衣服破了,褲子破了,細瘦的大腿上遍布抓痕,胸脯裸露在外。
我腦子嗡的一聲,楞了幾秒才脫下外套罩在了她身上。
她神情恍惚的告訴我,她爸瘋了,竟然想睡自己的親女兒。
我憤怒的全身都在顫抖,決定替她報仇,也替自己解脫。
你知道嗎?
酒精和頭孢類抗生素同時服用,會在人體產生一種雙硫侖樣反應,只要掌握好用量,就能輕易殺死一個人。
我用打零工的錢買了酒和頭孢,把頭孢碾碎了兌在酒裏,親眼看著她爸和我爸喝了下去。
整個過程中,我渾身的血液都在沸騰,每個細胞每道毛孔都在興奮的叫囂著,我從來都沒有那麽開心過,那麽快樂過,他們痛苦扭曲的表情就是我的美味佳肴。
殺人對那時的我來說,不是罪惡,是正義。
一切都如我所想。
他們死了。
沒人報警,沒人辦葬禮,用席子一卷,隨便埋在了我和沈佳妮經常去的那片樹林裏。
沒了痛苦的源頭,我和她的生活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因為成績好,我們一起考入了南城大學,光明的未來在向我們招手。
我決心要擺脫過去的生活,與那個被雞毛蒜皮和世俗包圍著的筒子樓一刀兩斷。
大二的時候,沈佳妮擁有了交換生的名額,去了國外,我進了學生會,混了一個副部,也認識了校花楚熙雅。
她真美啊,是我從未見過的,最幹凈、最純粹的美。
只是一面,我就懂得了什麽叫“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可她是楚家的千金大小姐,身邊有像萬千一那樣家室外貌成績都優秀的Alpha。而我只是一個骯臟的、卑劣的、殺過人的窮小子,我明白我們之間有著無法跨越的鴻溝,我配不上她。
我想,既然配不上她,那就遠遠的看著她也好。
在那段時光裏,我了解到她最愛吃的菜是學校星月樓二樓第三窗口的可樂雞翅;最愛讀的書是約翰·析格的《觀看之道》;最喜歡的動物是小狗;畫畫的時候習慣用左手,討厭玻璃做的杯子……
她開心的時候我跟著開心,她難過的時候我跟著難過,她的一舉一動都牽引著我的心神。
我變成了提線的木偶。
只屬於楚熙雅一個人的提線木偶。
原本以為要這樣到大學畢業,卻沒想到天意自有安排。
我意外救了被小混混堵在巷子角的她,那些小混混下手挺狠,我差點就成了殘廢。
不過因禍得福,我得到了楚熙雅理所當然的照顧。
我高興的徹夜難眠,但因為怕她覺得我輕浮,所以面上總是裝的很冷淡。
我只盼著身上的傷能好的慢一點,再慢一點。
對疼痛已經麻木的我從不怕疼,只怕身體好轉以後我們會再無瓜葛,變成熟悉的陌生人。
可老天還是眷顧我、可憐我,我驚奇的發現她也喜歡我。
她看見我的時候會臉紅,會表現出一個小女生的羞澀。
我欣喜若狂,向她表了白。
她答應了,對我來說就像是做夢一樣。
我們談了兩年的戀愛,每一天都在蜂蜜罐子裏渡過,我的性格也外向起來,開朗起來。
她就是一束光,照亮了我的黑暗和貧瘠。
大學畢業以後,我向她求了婚,在一片綠色的草坪上,她穿著簡約的婚紗,成為了我一個人的公主。
我入贅到了楚家,開始替楚老爺子管理公司,過的忙碌又充實。
不久熙雅就給我生了一個Alpha,我們給他取名良澤。良字是從我名字裏拿的,澤字是因為熙雅很喜歡。
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家照顧她們母子,就這樣相安無事的走過了八個春秋。
我過的太幸福,兒時的我不敢肖想的幸福。
可這幸福被沈佳妮打破了。
我們是在一場酒會上遇見的,彼時她學成歸來,眼裏帶著自信的光華,再沒有小時候的膽小和怯懦。
我很為她高興。
她所在的公司和楚氏集團有生意上的往來,所以我們見面的次數很多。
我把她當妹妹看待,她卻趁著酒意當著眾合作夥伴的面說喜歡我。
我很生氣,也很惶恐。
我們的生意圈子看著大,其實來來往往就那麽幾個人,有什麽閑言碎語,很快就能傳進楚老爺子和熙雅的耳朵裏。
為了不造成誤會,我當著眾人的面拒絕了她。
沈佳妮沒再來找我,我松了一口氣。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正軌,某天晚上,她卻突然給我發了一條短信,說她要走了,希望我能送她最後一程。
念在舊時的交情,我赴約了。
因為赴約,我釀成了悔其一生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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