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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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倆還沒分?”,李生攪著冷飲裏面的冰沙,瞪大眼睛看著秦之,“他要結婚了你不知道?”。
啊,秦之眨眨眼睛若無其事地轉頭看著街道,“是嗎……”。
淩莊告訴秦之那是形婚,對方是個拉拉。他家裏人在這一片有頭有臉,是絕對不能出櫃的。他說的很堅定,似乎關於這一點已經確定到刻在骨頭裏一樣。
秦之記得那天是六月,早上剛領了畢業證書笑哈哈地拍了畢業照,下午與李生出去喝了一杯,晚上便從淩莊這兒取了證。
他覺得大腦很混亂,形婚是什麽?他從沒去想過,既然是同性戀他就沒想過遮遮掩掩,大大方方跟家裏出了軌。哀哀切切地熱臉貼冷屁股過了很久才被家裏人接受,即使遇到淩莊之前一直沒有戀愛過,他覺得自己頂多寂寞,身心都是健康的。
父母偶爾會打電話來叮囑他不要亂玩,同性戀也要好好談戀愛,好好過日子。如果找不到對象,受了苦,就回家鄉來,他們不覺得丟臉。
那晚秦之又哭了,他不能這樣待在淩莊身邊,他要的愛情是光明正大,健健康康的,不是縮在形婚高大光輝形象後面的陰影裏見不得人的。
第二天秦之卷上畢業證,帶著他那五大箱衣物、護膚品狼狽地滾上了回南方的車。
那天,淩莊坐在沙發上捏著寫著密密麻麻小字的紙片,從天亮坐到天黑,最後又在沙發上躺倒天亮。
其間每隔幾分鐘撥秦之那已經是空了的號。
他去找了李生,找了吳凡,沒有人知道秦之的家具體在哪,只知道在南方。
“你可以微博上聯系他,他肯定會登的”,比起李生的幸災樂禍,吳凡更熱心些,他把秦之的微博名告訴淩莊。
淩莊很久不碰微博這東西一時還有些生疏,把車停在路邊就迫不及待地查看起來,大約半個小時之後,他開始捂著眼睛啜泣。
從他們相遇那天到秦之離開那天一共兩個半月,一百多條微博,只言片語連著回憶,講述了秦之的愛情,那些淩莊本應該給他卻沒能給他的細節與關心,那些淩莊該記住的秦之的話與叮囑,那些淩莊該知道的秦之的溫柔與細心……
5月8日,“他是個工作狂,忙起來連午飯也不吃,於是我做了飯[得意],賢妻~”,配圖是秦之在淩莊家廚房拍的填滿飯菜的飯盒。
“你怎麽來了?”,秦之敲門進去的時候淩莊正在跟下屬討論方案,辦公桌上放了三四臺筆記本電腦,文件夾一個壓著一個。淩莊問完覺得不妥,匆忙起身拉著秦之出門。
光是看著秦之都覺得腦袋拽的疼,沒辦法,他就是懶散慣了的人,受不了這種壓力與強度並濟的工作。
“我給你送午飯,”,秦之笑著地上手裏的飯盒,走廊人來人往,兩人間的距離還可以塞下三個並排站的人。秦之沒有靠近淩莊的意思,遞上飯盒腳步往外挪,“你趁熱吃,我回去了,拜拜……”。
後來那個飯盒呢,淩莊任它在辦公桌角落一點一點變冷,後來大家一起叫了外賣才想起來,淩莊讓保潔把飯倒了。
那天晚些時候秦之問起好不好吃,他說,嗯,味道很不錯,很好吃,排骨很好吃。
他沒看到秦之強裝的笑,那是栗子雞,怎麽會有排骨呢,淩莊僅僅掃一眼,看到骨頭便以為是排骨。
現在想來,原來不是自己把秦之看透了,而是自己被他看透了。有沒有真心,值不值得守候等等,他早就知道。
那天晚上淩莊枕著秦之的腿上閉著眼睛心安理得地享受著頭部按摩,他至少應該睜開眼睛看看給自己按摩的人,給他一個微笑。
秦之一早就知道,淩莊只是想嘗嘗鮮,從第一夜開始就知道。或許是純情小說寫多了,他以為會有日久生情的好事,陪了淩莊兩個多月,只等來對方形婚的消息,以及絕對不會出櫃的宣言。
5月2日,“住進你的家是不是也住進你的心?”,配圖是淩莊家臥室的一角,還有兩人交握在一起的手。
淩莊對照片沒有印象,是趁淩莊睡著的時候拍的。
那是淩莊第一次帶秦之回家,他還記得那晚秦之埋在枕頭上哭的樣子。那時不曾體會到的心酸這時候從心臟發出一陣一陣的信號,又酸又痛,淩莊皺著眉頭緊閉雙眼趴在方向盤上喘氣。
第二天淩莊一早上班把秦之帶回了學校,並沒有提出讓他住進來的事情。之後也是,雖然晚上會在家裏過夜,但是淩莊一早上班就會把秦之帶回學校。
美名其曰不要影響上課,其實秦之大四了,同學們都去工作了,哪裏有什麽課。
每天回到空無一人的寢室秦之便窩上床抱著電腦“劈裏啪啦”地寫小說,下午淩莊下班就會來學校接他。其實同以前無異,只是換了張床而已。
那時候秦之在心裏謀劃著,給淩莊一個月時間,如果對方還沒喜歡上自己,就回南方。不管怎麽說,於他而言,也算是愛過。
“不是說在那邊做小白臉了嗎?”,一個梳著丸子頭穿著大T恤的女孩大大咧咧地盤腿坐到正在專心推塔的秦之身後的床上,抓一把薯片往嘴裏塞,“哢嗤哢嗤”地響,“跑回來做什麽?”。
“哎你,別在我床上吃,別掉我床上了啊,”,秦之著急地皺起眉頭,手上還“嗝噠嗝噠”地點著鼠標,移動屏幕上的寒冰。
女孩撅起嘴抱著裝薯片的大瓷盤子一屁股坐到秦之的電腦桌邊,“你現在是不是處於傳說中的‘失戀期’?”,她說完又抓一把薯片往嘴裏塞。
“去去去……”,秦之費力地推了塔,同時也被對面的盲僧殺死,屏幕回了下來,心說,我那能叫戀愛嗎?就是出賣肉體啊,尼瑪還一毛錢沒撈到,尼瑪個屁的失戀。
“咦,好像真是的哎,我得跟媽說,晚上給你燉點湯,補補身體。”,女孩說完歡天喜地地往外跑。
秦之一邊換裝備一邊想,是你自己想喝吧,我就算是失戀,喝點湯能補回來嗎?他苦惱地揉揉本就同雞窩無異的頭發,回家已經三天了,他是越過越粗糙了,現在就連平日雷打不動的早晚護膚都想省下來了,醒了就寫小說,寫累了打游戲,然後繼續寫,去的最遠的地方當屬自家院子外的報箱了,那也是穿著拖鞋“嚓嚓”地跟個孤魂野鬼似的飄動的。
“之之啊,聽小也說你失戀了,不是真的吧?我說怎麽回來這麽多天跟個棄婦一樣呢,”,秦媽舉著還黏著兩只蝦米的鍋鏟關切地摸摸秦之的腦袋,“跟媽媽說說……”。
她把腦袋橫到秦之與屏幕之間,打量著寶貝兒子的表情。
謔,秦之緊張地歪脖子看屏幕,心說大龍是我的啊是我的!
“嗯?寶貝不開心跟媽媽說,”,親媽捧著秦之的臉把他腦袋掰正。
“等一下,媽,我們就快打贏了,”,秦之又歪著腦袋繼續忙活。
秦也胳膊搭在椅背上看,偶爾偏頭給一臉茫然的親媽解釋電腦屏幕上的情況。
打完一局秦之想眼明手快地再開一局,避免接下來的話題,但是秦也更加眼明手快地奪走了鼠標。
她抱起薯片盤一屁股坐上書桌擺出聽故事的架勢,親媽也坐在床邊等秦之開口。
於是秦之將故事簡化為,他喜歡上一個人,但是對方不喜歡他,而且他要結婚了。
“哦,可憐的之之……”,親媽一手摟著秦之一手捋著他的卷毛,“媽媽聽的好難過啊,他怎麽就結婚了呢,我家之之這麽好一個男孩子啊……”,她說的越來越動情,最後竟真的掉眼淚了。
秦也“咕嚕”咽下一口口水,這時候還不忘往嘴裏塞薯片。
秦之只好跟媽媽保證自己真的沒有事,本來還有些傷心,現在好多了,為了令人信服還擠出一個露齒大笑。
北方,過了一個星期依舊一籌莫展的淩莊找去了秦之的學校,按照秦之檔案上寫的地址去找。結果戶主說原來住的人家兩年前已經搬走了。問搬去哪裏了,只說是原先那家男主人工作調動,一家人去了更南邊,具體是哪裏也不知道。
秦之的消息到這裏就斷了,淩莊在這個南方城市裏毫無頭緒地散步,想象著秦之也在這裏走過,在街邊的小吃店點上一晚鴨血粉絲,吃得滿頭大汗;或是在化妝品店裏買下一只眼線筆,躲在廁所裏偷偷地畫。後來走到一家小學,看到三三兩兩走在一起的蘿蔔頭,淩莊想起來一個人。
於是他又回了北方,找到吳凡,用工作輕輕松松收買了他。
大約三天之後淩莊捏著吳凡交給他的秦之新家地址找到了眼前這個別墅區,他才知道原來秦之家境殷實。而自己以前居然還懷疑過秦之的居心,原來傍大款從來只是嘴上說說。
不過秦媽告訴淩莊秦之出國旅游散心去了,跟妹妹一起,至少得半個月才能回來。
她又問了淩莊些問題,基本可以確定這個男人就是那個要結婚拋棄自家兒子的家夥。
“你走吧,等之之回來我會給他介紹對象,我認識的小輩裏面同性戀也不少,總有真心喜歡之之的,”,她說完便要關門,“你擋著門也沒有用,你覺得阿姨會把辛辛苦苦養育大的孩子交到你手上受苦嗎?走吧。”。
“我半月後再來拜訪,”,淩莊說完便離開了。
秦媽卻記住了他的話,但是半月後秦之與秦也高高興興地提著大包小包回來的時候,淩莊沒有到。秦媽沒有告訴秦之這件事,怕他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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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秦之眨眨眼睛若無其事地轉頭看著街道,“是嗎……”。
淩莊告訴秦之那是形婚,對方是個拉拉。他家裏人在這一片有頭有臉,是絕對不能出櫃的。他說的很堅定,似乎關於這一點已經確定到刻在骨頭裏一樣。
秦之記得那天是六月,早上剛領了畢業證書笑哈哈地拍了畢業照,下午與李生出去喝了一杯,晚上便從淩莊這兒取了證。
他覺得大腦很混亂,形婚是什麽?他從沒去想過,既然是同性戀他就沒想過遮遮掩掩,大大方方跟家裏出了軌。哀哀切切地熱臉貼冷屁股過了很久才被家裏人接受,即使遇到淩莊之前一直沒有戀愛過,他覺得自己頂多寂寞,身心都是健康的。
父母偶爾會打電話來叮囑他不要亂玩,同性戀也要好好談戀愛,好好過日子。如果找不到對象,受了苦,就回家鄉來,他們不覺得丟臉。
那晚秦之又哭了,他不能這樣待在淩莊身邊,他要的愛情是光明正大,健健康康的,不是縮在形婚高大光輝形象後面的陰影裏見不得人的。
第二天秦之卷上畢業證,帶著他那五大箱衣物、護膚品狼狽地滾上了回南方的車。
那天,淩莊坐在沙發上捏著寫著密密麻麻小字的紙片,從天亮坐到天黑,最後又在沙發上躺倒天亮。
其間每隔幾分鐘撥秦之那已經是空了的號。
他去找了李生,找了吳凡,沒有人知道秦之的家具體在哪,只知道在南方。
“你可以微博上聯系他,他肯定會登的”,比起李生的幸災樂禍,吳凡更熱心些,他把秦之的微博名告訴淩莊。
淩莊很久不碰微博這東西一時還有些生疏,把車停在路邊就迫不及待地查看起來,大約半個小時之後,他開始捂著眼睛啜泣。
從他們相遇那天到秦之離開那天一共兩個半月,一百多條微博,只言片語連著回憶,講述了秦之的愛情,那些淩莊本應該給他卻沒能給他的細節與關心,那些淩莊該記住的秦之的話與叮囑,那些淩莊該知道的秦之的溫柔與細心……
5月8日,“他是個工作狂,忙起來連午飯也不吃,於是我做了飯[得意],賢妻~”,配圖是秦之在淩莊家廚房拍的填滿飯菜的飯盒。
“你怎麽來了?”,秦之敲門進去的時候淩莊正在跟下屬討論方案,辦公桌上放了三四臺筆記本電腦,文件夾一個壓著一個。淩莊問完覺得不妥,匆忙起身拉著秦之出門。
光是看著秦之都覺得腦袋拽的疼,沒辦法,他就是懶散慣了的人,受不了這種壓力與強度並濟的工作。
“我給你送午飯,”,秦之笑著地上手裏的飯盒,走廊人來人往,兩人間的距離還可以塞下三個並排站的人。秦之沒有靠近淩莊的意思,遞上飯盒腳步往外挪,“你趁熱吃,我回去了,拜拜……”。
後來那個飯盒呢,淩莊任它在辦公桌角落一點一點變冷,後來大家一起叫了外賣才想起來,淩莊讓保潔把飯倒了。
那天晚些時候秦之問起好不好吃,他說,嗯,味道很不錯,很好吃,排骨很好吃。
他沒看到秦之強裝的笑,那是栗子雞,怎麽會有排骨呢,淩莊僅僅掃一眼,看到骨頭便以為是排骨。
現在想來,原來不是自己把秦之看透了,而是自己被他看透了。有沒有真心,值不值得守候等等,他早就知道。
那天晚上淩莊枕著秦之的腿上閉著眼睛心安理得地享受著頭部按摩,他至少應該睜開眼睛看看給自己按摩的人,給他一個微笑。
秦之一早就知道,淩莊只是想嘗嘗鮮,從第一夜開始就知道。或許是純情小說寫多了,他以為會有日久生情的好事,陪了淩莊兩個多月,只等來對方形婚的消息,以及絕對不會出櫃的宣言。
5月2日,“住進你的家是不是也住進你的心?”,配圖是淩莊家臥室的一角,還有兩人交握在一起的手。
淩莊對照片沒有印象,是趁淩莊睡著的時候拍的。
那是淩莊第一次帶秦之回家,他還記得那晚秦之埋在枕頭上哭的樣子。那時不曾體會到的心酸這時候從心臟發出一陣一陣的信號,又酸又痛,淩莊皺著眉頭緊閉雙眼趴在方向盤上喘氣。
第二天淩莊一早上班把秦之帶回了學校,並沒有提出讓他住進來的事情。之後也是,雖然晚上會在家裏過夜,但是淩莊一早上班就會把秦之帶回學校。
美名其曰不要影響上課,其實秦之大四了,同學們都去工作了,哪裏有什麽課。
每天回到空無一人的寢室秦之便窩上床抱著電腦“劈裏啪啦”地寫小說,下午淩莊下班就會來學校接他。其實同以前無異,只是換了張床而已。
那時候秦之在心裏謀劃著,給淩莊一個月時間,如果對方還沒喜歡上自己,就回南方。不管怎麽說,於他而言,也算是愛過。
“不是說在那邊做小白臉了嗎?”,一個梳著丸子頭穿著大T恤的女孩大大咧咧地盤腿坐到正在專心推塔的秦之身後的床上,抓一把薯片往嘴裏塞,“哢嗤哢嗤”地響,“跑回來做什麽?”。
“哎你,別在我床上吃,別掉我床上了啊,”,秦之著急地皺起眉頭,手上還“嗝噠嗝噠”地點著鼠標,移動屏幕上的寒冰。
女孩撅起嘴抱著裝薯片的大瓷盤子一屁股坐到秦之的電腦桌邊,“你現在是不是處於傳說中的‘失戀期’?”,她說完又抓一把薯片往嘴裏塞。
“去去去……”,秦之費力地推了塔,同時也被對面的盲僧殺死,屏幕回了下來,心說,我那能叫戀愛嗎?就是出賣肉體啊,尼瑪還一毛錢沒撈到,尼瑪個屁的失戀。
“咦,好像真是的哎,我得跟媽說,晚上給你燉點湯,補補身體。”,女孩說完歡天喜地地往外跑。
秦之一邊換裝備一邊想,是你自己想喝吧,我就算是失戀,喝點湯能補回來嗎?他苦惱地揉揉本就同雞窩無異的頭發,回家已經三天了,他是越過越粗糙了,現在就連平日雷打不動的早晚護膚都想省下來了,醒了就寫小說,寫累了打游戲,然後繼續寫,去的最遠的地方當屬自家院子外的報箱了,那也是穿著拖鞋“嚓嚓”地跟個孤魂野鬼似的飄動的。
“之之啊,聽小也說你失戀了,不是真的吧?我說怎麽回來這麽多天跟個棄婦一樣呢,”,秦媽舉著還黏著兩只蝦米的鍋鏟關切地摸摸秦之的腦袋,“跟媽媽說說……”。
她把腦袋橫到秦之與屏幕之間,打量著寶貝兒子的表情。
謔,秦之緊張地歪脖子看屏幕,心說大龍是我的啊是我的!
“嗯?寶貝不開心跟媽媽說,”,親媽捧著秦之的臉把他腦袋掰正。
“等一下,媽,我們就快打贏了,”,秦之又歪著腦袋繼續忙活。
秦也胳膊搭在椅背上看,偶爾偏頭給一臉茫然的親媽解釋電腦屏幕上的情況。
打完一局秦之想眼明手快地再開一局,避免接下來的話題,但是秦也更加眼明手快地奪走了鼠標。
她抱起薯片盤一屁股坐上書桌擺出聽故事的架勢,親媽也坐在床邊等秦之開口。
於是秦之將故事簡化為,他喜歡上一個人,但是對方不喜歡他,而且他要結婚了。
“哦,可憐的之之……”,親媽一手摟著秦之一手捋著他的卷毛,“媽媽聽的好難過啊,他怎麽就結婚了呢,我家之之這麽好一個男孩子啊……”,她說的越來越動情,最後竟真的掉眼淚了。
秦也“咕嚕”咽下一口口水,這時候還不忘往嘴裏塞薯片。
秦之只好跟媽媽保證自己真的沒有事,本來還有些傷心,現在好多了,為了令人信服還擠出一個露齒大笑。
北方,過了一個星期依舊一籌莫展的淩莊找去了秦之的學校,按照秦之檔案上寫的地址去找。結果戶主說原來住的人家兩年前已經搬走了。問搬去哪裏了,只說是原先那家男主人工作調動,一家人去了更南邊,具體是哪裏也不知道。
秦之的消息到這裏就斷了,淩莊在這個南方城市裏毫無頭緒地散步,想象著秦之也在這裏走過,在街邊的小吃店點上一晚鴨血粉絲,吃得滿頭大汗;或是在化妝品店裏買下一只眼線筆,躲在廁所裏偷偷地畫。後來走到一家小學,看到三三兩兩走在一起的蘿蔔頭,淩莊想起來一個人。
於是他又回了北方,找到吳凡,用工作輕輕松松收買了他。
大約三天之後淩莊捏著吳凡交給他的秦之新家地址找到了眼前這個別墅區,他才知道原來秦之家境殷實。而自己以前居然還懷疑過秦之的居心,原來傍大款從來只是嘴上說說。
不過秦媽告訴淩莊秦之出國旅游散心去了,跟妹妹一起,至少得半個月才能回來。
她又問了淩莊些問題,基本可以確定這個男人就是那個要結婚拋棄自家兒子的家夥。
“你走吧,等之之回來我會給他介紹對象,我認識的小輩裏面同性戀也不少,總有真心喜歡之之的,”,她說完便要關門,“你擋著門也沒有用,你覺得阿姨會把辛辛苦苦養育大的孩子交到你手上受苦嗎?走吧。”。
“我半月後再來拜訪,”,淩莊說完便離開了。
秦媽卻記住了他的話,但是半月後秦之與秦也高高興興地提著大包小包回來的時候,淩莊沒有到。秦媽沒有告訴秦之這件事,怕他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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