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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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賀征坐著最早一班飛機回了深圳。
下了飛機以後,賀征說要帶我去他開的一間酒吧散散心,順便給我介紹個新對象。
我拒絕了。
畢竟你看過誰會帶一個還沒有康覆的病人跑去酒吧喝酒的?
賀征就給了我他酒吧的地址,讓我有空去玩玩,報他名字一切消費由他買單。
我就喜歡這樣豪氣的有錢人,開開心心的答應,然後和賀征分道揚鑣,各回各家。
回到家,我躺床上美滋滋的睡了一覺,到第二天下午才起來。
洗漱完以後我打開手機一看,有幾條未讀消息和未接來電。
我昨天晚上睡覺前調了靜音,一個電話都沒接到。
未接來電點進去一看,全是沈溫的。
至於未讀消息就人比較多了。
有沈溫的,也有賀征的。
喲,今天這是怎麽了?
向來的大忙人沈溫竟然有空給我打電話發消息。
我一直以為沈溫對我的死活去留根本不留意來著。
一邊感慨著人活久了什麽都能看見,我一邊繞過未讀消息最多的沈溫,點開了賀征的聊天框。
賀征給我發了一個酒吧的定位,底下加了一句話。
一“過來,請你喝酒。”
我本來不想去的,可是擡眼一看,這個屋子裏到處都是沈溫生活過的痕跡,看的那叫一個礙眼。
我眉頭一皺,然後拿起手機,迅速打了一段字發了過去。一“這麽閑,過來替我搬家,搬完請你喝酒。”
賀征二話不說,半個小時以後就風風火火的來到了門口。進來一看,他有些嫌棄的打量一眼,“沈溫公司開這麽大,一年凈利潤都快一個億了,結果你家就這麽一點?”
“錯,這不是我房子。”
我一本正經的糾正這個暴發戶,“這間房子是在他名下,準確來說,這是他家。”
“啊?”
賀征露出了很不敢置信的表情,然後立馬問我,“周閑,你別跟我說,你跟了他這麽多年,他連套房子都沒給你,我昨天晚上可聽我朋友說了,沈溫大手筆的很,上個月剛在半山別墅區那邊給雲錦書買了套房子。”
聞言,我沈默了,沈溫以前提過把房子過戶給我這件事,不過,那時候我覺得,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房子在誰名下一點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和沈溫在一起,所以拒絕了,只不過久而久之,沈溫就真的什麽都沒有給過我。
哦,除了那每個月按時匯到我卡裏的一萬塊。
可就連那一萬塊,我最後還是吐回給了姓沈的。
到頭來,我什麽都沒撈著,還白搭進去這麽多年青春。果然,我以前就是傻逼。
傻逼深深的自我反省一番,然後開始奴隸免費勞工賀征搬家。
“你搬家是打算和沈溫掰了?”
賀征賤兮兮的湊我跟前來問道。
他似乎很樂意看到我和沈溫掰了。
“我和沈溫真掰了,你這麽高興幹什麽?這樣你豈不是更加沒有機會搶回你的小書了?”
我調侃賀征道。
“唉,我和雲錦書都已經是過去了,我是喜歡他,但人家不喜歡我,我一直惦記他有什麽用?現在你是我朋友,我當然得顧著朋友啊,像沈溫這種沒良心的狗崽子,我是真心不希望你跟他在一起浪費時間。”
賀征無奈的嘆了一口氣。
賀征的這段話聽的我挺感動的,這老淚差點就要縱橫了,下一秒,賀征又輕飄飄的補充了一句,“還有,最主要的是,不能就我一個人失戀……”
我,“……”
玩笑開完了之後,賀征就開始幫我收拾東西。
不收拾不知道,一收拾嚇一跳,屋子裏幾乎都是沈溫的東西,我在這裏住了兩年,東西寥寥可數。
哪怕沈溫回這裏的時間少得可憐,但我還是努力的讓這個家處處布置成沈溫最舒適的樣子。
只要沈溫一回來,甚至於不用彎身就拿看到他習慣用的那一雙灰色的拖鞋整整齊齊的擺放在玄關右下角,沈溫最喜歡坐在沙發的右邊辦公,所以那常年墊著柔軟的墊子,沙發右邊擺著一個小櫃子,櫃子上頭是一個照明的小臺燈和一個永遠倒滿溫水的杯子,這樣他在晚上辦公的時候眼睛不會難受,口渴了一伸手也能拿到杯子喝水。
哪怕是衣櫃裏,沈溫的每一件衣服都整整齊齊掛著,被熨的連一點點褶皺都沒有,和我的那幾件潦草的堆在一塊的衣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我從來不是一個細致的人,我甚至於連自己都照顧不好,但我以前愛著沈溫,我心疼著他,所以一直心甘情願的默默為他付出。
至於現在,呵,這個傻逼愛誰當誰就當去吧。
反正我是不當了。
我和賀征整理完我的全部東西,發現一個小行李箱剛好能塞下。
就連賀征都感慨,“你這是來住酒店的吧?”
“這不是挺好的嗎?要走也方便。”
我漫不經心的回答道。
賀征哭笑不得,然後突然看到了什麽,指了指客廳櫃子上的一個相框,問我,“那個你要不要帶走?”
我隨著賀征伸手指的方向望去,那是個實木玻璃相框,相框裏頭放著一張照片,照片裏一高一矮的兩個人隨意的站在一個旅游景點前,高的那個青年穿著背心大短褲,彎著身,嘴裏叼著一根棒棒糖,笑的特別燦爛,大手罩在那個矮個子清秀少年柔軟蓬松的頭發上,少年一臉氣鼓鼓的,很是可愛。
看到那張照片,我一下子想起來了,當年沈溫暑假的時候我非得拽著沈溫去看什麽樂山大佛,到那還有人專門給游客拍照的人,一張二十,我硬要拉著沈溫拍,沈溫那小子當時嘴巴都快要撅上天了,拍出來的照片也是滿臉怨氣。
對於這張照片,沈溫討厭的很,三番五次想要丟掉,只不過都是我攔了下來。
畢竟,我和沈溫的合照,就那麽一張。
思緒飄回,我嘆了一口氣,擡腳上前拿起那個相框,隨手丟進了垃圾桶裏。
做完這些,我漫不經心的對賀征道,“走吧,這個屋子裏已經沒有我的東西了。”
這個家不是我的,沈溫,也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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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絕了。
畢竟你看過誰會帶一個還沒有康覆的病人跑去酒吧喝酒的?
賀征就給了我他酒吧的地址,讓我有空去玩玩,報他名字一切消費由他買單。
我就喜歡這樣豪氣的有錢人,開開心心的答應,然後和賀征分道揚鑣,各回各家。
回到家,我躺床上美滋滋的睡了一覺,到第二天下午才起來。
洗漱完以後我打開手機一看,有幾條未讀消息和未接來電。
我昨天晚上睡覺前調了靜音,一個電話都沒接到。
未接來電點進去一看,全是沈溫的。
至於未讀消息就人比較多了。
有沈溫的,也有賀征的。
喲,今天這是怎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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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沈溫對我的死活去留根本不留意來著。
一邊感慨著人活久了什麽都能看見,我一邊繞過未讀消息最多的沈溫,點開了賀征的聊天框。
賀征給我發了一個酒吧的定位,底下加了一句話。
一“過來,請你喝酒。”
我本來不想去的,可是擡眼一看,這個屋子裏到處都是沈溫生活過的痕跡,看的那叫一個礙眼。
我眉頭一皺,然後拿起手機,迅速打了一段字發了過去。一“這麽閑,過來替我搬家,搬完請你喝酒。”
賀征二話不說,半個小時以後就風風火火的來到了門口。進來一看,他有些嫌棄的打量一眼,“沈溫公司開這麽大,一年凈利潤都快一個億了,結果你家就這麽一點?”
“錯,這不是我房子。”
我一本正經的糾正這個暴發戶,“這間房子是在他名下,準確來說,這是他家。”
“啊?”
賀征露出了很不敢置信的表情,然後立馬問我,“周閑,你別跟我說,你跟了他這麽多年,他連套房子都沒給你,我昨天晚上可聽我朋友說了,沈溫大手筆的很,上個月剛在半山別墅區那邊給雲錦書買了套房子。”
聞言,我沈默了,沈溫以前提過把房子過戶給我這件事,不過,那時候我覺得,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房子在誰名下一點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和沈溫在一起,所以拒絕了,只不過久而久之,沈溫就真的什麽都沒有給過我。
哦,除了那每個月按時匯到我卡裏的一萬塊。
可就連那一萬塊,我最後還是吐回給了姓沈的。
到頭來,我什麽都沒撈著,還白搭進去這麽多年青春。果然,我以前就是傻逼。
傻逼深深的自我反省一番,然後開始奴隸免費勞工賀征搬家。
“你搬家是打算和沈溫掰了?”
賀征賤兮兮的湊我跟前來問道。
他似乎很樂意看到我和沈溫掰了。
“我和沈溫真掰了,你這麽高興幹什麽?這樣你豈不是更加沒有機會搶回你的小書了?”
我調侃賀征道。
“唉,我和雲錦書都已經是過去了,我是喜歡他,但人家不喜歡我,我一直惦記他有什麽用?現在你是我朋友,我當然得顧著朋友啊,像沈溫這種沒良心的狗崽子,我是真心不希望你跟他在一起浪費時間。”
賀征無奈的嘆了一口氣。
賀征的這段話聽的我挺感動的,這老淚差點就要縱橫了,下一秒,賀征又輕飄飄的補充了一句,“還有,最主要的是,不能就我一個人失戀……”
我,“……”
玩笑開完了之後,賀征就開始幫我收拾東西。
不收拾不知道,一收拾嚇一跳,屋子裏幾乎都是沈溫的東西,我在這裏住了兩年,東西寥寥可數。
哪怕沈溫回這裏的時間少得可憐,但我還是努力的讓這個家處處布置成沈溫最舒適的樣子。
只要沈溫一回來,甚至於不用彎身就拿看到他習慣用的那一雙灰色的拖鞋整整齊齊的擺放在玄關右下角,沈溫最喜歡坐在沙發的右邊辦公,所以那常年墊著柔軟的墊子,沙發右邊擺著一個小櫃子,櫃子上頭是一個照明的小臺燈和一個永遠倒滿溫水的杯子,這樣他在晚上辦公的時候眼睛不會難受,口渴了一伸手也能拿到杯子喝水。
哪怕是衣櫃裏,沈溫的每一件衣服都整整齊齊掛著,被熨的連一點點褶皺都沒有,和我的那幾件潦草的堆在一塊的衣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我從來不是一個細致的人,我甚至於連自己都照顧不好,但我以前愛著沈溫,我心疼著他,所以一直心甘情願的默默為他付出。
至於現在,呵,這個傻逼愛誰當誰就當去吧。
反正我是不當了。
我和賀征整理完我的全部東西,發現一個小行李箱剛好能塞下。
就連賀征都感慨,“你這是來住酒店的吧?”
“這不是挺好的嗎?要走也方便。”
我漫不經心的回答道。
賀征哭笑不得,然後突然看到了什麽,指了指客廳櫃子上的一個相框,問我,“那個你要不要帶走?”
我隨著賀征伸手指的方向望去,那是個實木玻璃相框,相框裏頭放著一張照片,照片裏一高一矮的兩個人隨意的站在一個旅游景點前,高的那個青年穿著背心大短褲,彎著身,嘴裏叼著一根棒棒糖,笑的特別燦爛,大手罩在那個矮個子清秀少年柔軟蓬松的頭發上,少年一臉氣鼓鼓的,很是可愛。
看到那張照片,我一下子想起來了,當年沈溫暑假的時候我非得拽著沈溫去看什麽樂山大佛,到那還有人專門給游客拍照的人,一張二十,我硬要拉著沈溫拍,沈溫那小子當時嘴巴都快要撅上天了,拍出來的照片也是滿臉怨氣。
對於這張照片,沈溫討厭的很,三番五次想要丟掉,只不過都是我攔了下來。
畢竟,我和沈溫的合照,就那麽一張。
思緒飄回,我嘆了一口氣,擡腳上前拿起那個相框,隨手丟進了垃圾桶裏。
做完這些,我漫不經心的對賀征道,“走吧,這個屋子裏已經沒有我的東西了。”
這個家不是我的,沈溫,也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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