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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六十三章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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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六十三章陰婚!

打魏昭知道他父皇同意把長生給他做書童之後就一直處在興奮之中, 連那幾天的課都聽得極認真,生怕日後會拖了長生的後腿。

十二月廿一,離年節也只一旬的時間, 在小年來臨之前,京都的各大書院都給學子們正式休沐, 小太子魏昭也不例外。

自打那日出宮後,魏昭就一門心思的想再出宮一趟, 好在是休沐的時間,才得了帝後的同意放他出去,但太子出宮並非小事,不僅要隱瞞行蹤, 就連護衛的人手也要加大。

當然, 為了不影響小太子的心情, 跟著的護衛中主要還是暗衛居多。

魏昭出宮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了他小舅舅沈煜,好托他帶自己去找長生, 不然,憑他一個孩子, 何時才能打探到長生的住處?

沈煜倒是不清楚長生住哪兒, 但問起姜魚林住哪兒可就容易多了。

恰好這個時間不用上朝也不用上學, 姜趙兩姓人倒是都在, 一個都不少。

有上一次見面的經歷, 大家彼此都不陌生,但姜魚林這宅子畢竟地方小,兩個孩子住慣了大房子也待不住,便提議說出去逛逛,也買些東西。

沒多久就是過年,由於今年趙平安要參加酬神的緣故, 他肯定是不能回去的,趙平悅怕他一人留在這孤單,便給姜魚墨去了信,說是今朝也留京過年,長生自然也是她帶著。

他倆這一留下,姜魚林便也打算留下,趙家姐弟還擔心二太太有意見,也曾好言相勸,但姜魚林非借口說家裏沒個成年男子在總歸不合適,便也要留下。

不過這個理由還是太過牽強,姜魚林便又換了個借口:“咳咳!酬神這種事,我有經驗,免得結束後再有些人來堵門……”

說到這個,趙平安忍不住吐槽道:“你這是想起前年官家小姐們堵國子監大門的事了吧!”

“就你話多!”

“不過魚林哥,你真不擔心自人家上門之後看見你直接棄我而去,轉而看上你?”趙平安想了想,還是將這話說出了口。

姜魚林“……”

“不能吧!”

眾人異口同聲:“可能性極大。”

但即便是這樣,姜魚林還是決定留京過年。

既然已經決定了,年貨定是要提前準備的,包括要送的年禮,此時出門采購也是必須了。

年節是大事,不管有錢沒錢,家家戶戶都會準備出一定的錢財來過年,或多或少罷了。

較比平日,街道上擺的小攤小販比往日要多出不少,不過新添的更多是些娛樂項目,像是套圈、飛鏢,猜字謎之類,畢竟年底了,大人孩子手裏都有點餘錢。

當然,肉和菜都比平日裏價格要高些。

……

比起鹿鳴郡,京都自然是繁華的多,人也更多,偶爾碰到扒手,魏昭還會睜大了眼睛去瞧,等看清楚了便吩咐人去抓。

放在普通人身上,許多人就算是看見了也當做沒看見,都不想惹事,但魏昭卻沒這個顧慮,只管隨性而為,他們四個大人護著兩個孩子,後頭再跟著護衛、暗衛,抓個小毛賊不說是殺雞用牛刀,那也是綽綽有餘。

今日過來,主要是陪兩個孩子來逛,另就是買些個年貨,順便趙平悅也得觀察一下這京都人流匯集如何,以待她挑選商鋪。

京都主大街自然是最繁華的,人流量也多,但相對的,鋪子也不便宜。都說一鋪養三代,這話不假,一間不大點的鋪子價格就要上百兩,還得看位置好壞、格局、大小,都要考量。

姜家這一次買鋪子是為了出售家裏那些個炭筆,因為款式少,鋪面要求倒是不大。

趙平悅如今心中有兩個打算,一則是在這客流量最大的玄武大街買個小點的鋪子,只賣炭筆。二則就是在書院附近開個鋪子,除了筆之外附帶還會賣些文房四寶之類。

在書院附近開鋪子與玄武大街相比,租金能便宜些,但相對的,競爭也大,畢竟,會在書院附近開文房四寶店的並不在少數。

趙平悅自己是比較傾向於在玄武大街上選個鋪子,畢竟這炭筆面對的人群不僅僅是書院的學生,還有就是一些不確定人群,比方說做生意或是隨手記些個什麽,會用到的人實在太多。

有時候想寫些什麽,隨手拿過炭筆就能寫,總比磨墨要簡單多了。

這鋪子好做決定,畢竟選擇不多,但給趙平安選宅子卻不容易,要考慮的因素可多了去了。

既要考慮離國子監的距離,還要考慮離主大街的距離,另外就是離皇宮的距離,這還只是方位,還有這宅子的大小、格局、新舊程度、價格……

且宅子不是別的,這宅子若是定了下來,興許就是一輩子的事情,馬虎不得,她也只能慢慢去看,慢慢去尋。

在這中間,魏昭還說起一事,便是與趙平悅說起帶長生去他家玩的事情,這件事早在他今日過來之前就已經做好了打算。

魏帝可是與他說了,雖然同意讓長生給他做伴讀,但必須征得長生父母的同意。

魏帝會這麽說,最重要的還是因為趙平安的原因,放在平常,一道旨意下去也就是了,有沒有這個心理準備哪用得著他去考慮?

但平安是他徒弟,所以連帶著,魏庭澧對他的家人也會格外寬容許多。

父皇已經發話,魏昭自然要遵從,不過他也不是個傻子,他知道自己得循序漸進的來,不能一蹴而就,就打算著先帶長生多去宮裏玩玩,等他熟悉了,便能長住。

“趙姐姐,我爹娘很喜歡長生,都說想見見,不過他們忙,不好出來,我可不可以帶去我家裏玩兩天,就兩天。”

“這個嘛……”趙平悅有些猶豫。

她倒不是擔心別的,主要是長生這孩子打從一出生就沒離開過她,就怕他在人家裏待著不習慣,別到時候半夜了又哭著要找娘,這可就麻煩了。

魏昭說了不少好話,但還是得不到準確的回應,只好又去求了趙平安。

對著這麽一個誠懇的娃娃,又是他師傅的親兒子,趙平安怎能忍心讓他失望?當即勸道:“姐,你這兩天不是還要看幾間鋪子宅子,總不能一直把長生帶著,讓他給帶兩天唄!”

即便有平安在中間說話,趙平悅還是有些糾結:“我主要是怕長生鬧騰,他那麽小,萬一……”

“嗐!沒事,鬧騰就送回來唄!他家那麽多仆從,總不會照顧不好一個孩子。”說到這裏,趙平安又沖著他姐眨了眨眼,小聲道:“而且他爹是誰,我跟你說過的,不礙事。”

“……”

趙平悅知道不礙事,但總是有些不放心。

到底,還是姜魚林提了個意見:“不如這樣,既然是長生要去,怎麽不問問他自己的意見?”

趙平悅皺了皺眉:“他一個孩子,哪知道這兩天要面對什麽,萬一想家怎麽辦?”

姜魚林摸了摸長生的腦門,固執道:“長生聰明,我覺得長生明白。”

趙平悅“……”

孩子離不開母親,母親舍不得孩子,這其實是一個相互的過程,很正常的事情,姜魚林知道她有顧慮,便從長生身上找辦法。

只見姜魚林在小長生面前蹲下身來,慢慢問道:“長生,你願不願意跟著魏小叔叔去他家裏玩兩天?”

只見小長生撇了撇嘴,道出三個字:“是哥哥。”

這意思就是說魏昭不是他叔叔,是哥哥。

姜魚林有些無奈,他屬實沒想到這小子對稱呼這麽執拗,只能又問了一遍:“好,不是叔叔,那你願不願意跟著魏小哥哥去他家裏玩兩天?”

長生看了一眼他娘,又看了一眼魏昭,當即點了點頭,這意思就是說他願意。

在眾人看不見的地方,魏昭沖著小長生眨了眨眼睛,神色中明顯能看出他此時有些興奮。

趙平悅心中不知怎的,聽見小長生點頭,忽然就有些酸楚,但還是心存幻想,以為長生不懂這其中的關竅。

但緊接著,又見姜魚林對著長生接著解釋道:“若是跟魏小哥哥去了,你要兩天見不到娘也見不到舅舅和叔叔。”

長生點點頭,意思是說他明白。

“你可知道兩天是多久?”姜魚林指了指天:“當天上變成黑色,又變成白色,再變成黑色,再變成白色時,你才能再見到我們,見到你娘,我這麽說,你明白嗎?”

“明白。”

見長生回答的這般幹脆利落,姜魚林甚至懷疑,這孩子就算不用他解釋也知道兩天代表著什麽意思,只能又叮囑他這兩日不可以哭鬧等等。

不過小長生平時也不怎麽哭鬧就是了。

等到決定下來,趙平悅還說回去給他收拾些衣物,不過魏昭卻說不用。

話是這麽說的:“三五日前我就已經叫人給準備了……”

趙平悅“……”

好一個三五日前!

聽到這話,趙平悅心裏又被猛的一紮,這小子原來擱這兒等著她呢,她是真沒想到,魏昭這些日子一直在打他兒子的主意!

她實在不清楚自己是該佩服他兒子的勾人能力,還是該佩服魏昭的執著性子,總之,這兩個小子怕是背著她就已經商定完了。

一天的時間很快過去,黃昏時,幾人還準備回去,但還沒來得及出這玄武大街,便聽見一陣敲鑼打鼓的喇叭聲,赫然是迎親的曲子。

幾人一開始還當是誰家成婚,直到這個時候才把新娘子迎回來,但很快便覺得不對。

雖然都是著紅衣,但儀式上總歸是與正常的婚禮不同,就連遠處的人臉上的表情也不是洋溢著喜氣。

等迎親的隊伍到了近前,眾人才看見,這哪裏是迎親迎晚了,分明是才剛出發,而本該由新郎坐在高頭大馬上也直接換成了一男子……手裏抱著牌位,走在前方。

沈煜揉了揉眼睛,對著趙平安小聲說道:“是不是我眼花了?那人手裏捧著的是塊牌位。”

趙平安應了一句:“你沒眼花,我也看見了,是牌位沒錯。”

如果是迎的牌位,那這個時間也就沒錯了,正常婚禮都是上午迎親,吉時是在傍晚,而冥婚則是傍晚迎親,吉時則是在深夜。

而不光他們在底下議論,人群中議論紛紛者眾多。

臘月結婚的不少,但結陰婚的不多,不管哪個季節都不多……

趙平安從來只以為網上的信息傳的最快,但沒想到他只是在人群中待了一小會兒便把瓜都吃全了。

說來,今日配陰婚的是當朝禦史家剛去世的十歲女兒,與去年病逝的監丞家的十二歲兒子。

兩個孩子,年齡、家境也算是相仿,女孩人都去世了,也不好再談什麽及岌不及岌。

要說這種事情畢竟都是人家自家的事,畢竟曹操也曾為自己十三歲的兒子曹沖聘了甄家過世的小姐,讓二人合葬,所以趙平安也不好說什麽

禮法使然,別說是死後,即便是生前,婚姻大事都是由父母做主。

這種事情若是放在前世,必是要被譴責,但現在與前世確實不同,女子若是不嫁人便沒辦法葬入祖墳,也沒辦法再受後代子孫的香火,這便是鬼神論者的信奉的條例。

在趙平安看來,說給兒女配陰婚,其實是為了讓做父母的心安也不為過,再加上這樣的封建歷史背景,所以這種配陰婚的法子才會在此世盛行。

若只是配陰婚,兩家人願意,他們做外人的也不好說什麽,這種行為總比起一些偷盜屍體胡亂配陰婚的良善太多。

偏偏這女孩是怎麽去世的呢?因為裹腳。

對,就是趙平安痛恨的裹腳。

好好一個十歲女孩,金尊玉貴長大,非得去碰那勞什子的裹腳,趙平安聽說的時候已經想罵人了。

等孩子沒了才想著彌補,活著時候做什麽去了?配這個陰婚,到底是為了孩子逝去後能夠享受香火?還是為了寬慰自己那顆悔不當初的心?

陰婚,可恨,裹腳,更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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