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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彈丸之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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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動,王英雄又跑過去伸手戳了戳,“沒死吧,死了就地埋了!”

不知道他這個埋字戳中了孩子的什麽痛處,那孩子瑟縮了一下瞪大了眼,看著眼前也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顫抖著唇道了聲,“痛...”

“你忍忍,我這就救你出來。”王英雄趴在草叢裏擺弄著獸夾,放出孩子的腿來。將孩子月白的綢緞褲腿卷到膝蓋,這孩子底衣摸上去滑滑的,不像他的摸上去糙得像砂一般。

王英雄見他腿上為鐵齒所傷,開了五個血洞正冒著血,不免倒抽一口涼氣。“你走路也不看路,路這麽大怎麽偏撞到...”嘆了一口氣,“我像你這麽大的時候,都在衙門裏當差了。很痛嗎?”

那孩子看著王英雄搖了搖頭,王英雄倒嚇了一跳,心道別是壞死了吧,“真不痛?”

“有點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來他在裝這處機關為了怕鷹掙脫飛走,還順手抹了些麻藥。這會想是麻藥發作,孩子不怎麽痛苦,等會麻過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來,這荒郊野嶺的,我可怎麽辦啊?他想著飛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褲管,把傷口紮緊,“我叫王英雄,你記住是我救你出來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個字。

王英雄背著孩子走出幾步,想想不放心,又轉頭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剛好救了你,你別說是被獸夾夾的,就說你是從山崖上掉了下來。”

孩子瞪著眼和他對視,“夾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聲。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饒,“肉,夾子。”

王英雄哄著他,“回去炒兔子肉給你吃,你就別說夾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來是個傻孩子,算了再傻總也不能把他丟在這。

王英雄回了駐地,那孩子的頭上已經冒出了汗珠來,心知麻藥的藥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過曬著衣服的橫桿,遙遙見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圍場那,嘴裏先喚開了,“宋小蘇,宋小蘇。”

這是一方處於懸崖和森林之間的草地,離水源較近,蘇慕華讓人將此處圍了起來,沿著河灘搭起了帳篷。他這一支隊伍不過數百人,雖然比不上孫晟的精兵,卻是他從城裏百姓中特意挑了來的,有的是原來天盟的人。

蘇慕華身前站了個人,那人穿著鵝黃的褲,身上披著青蔥嫩綠的大褂子,臉上掛著漫不經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蘇慕華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著根枝條在地上畫著,一邊低聲和他說著什麽。不留行站在那,臉上一本正經聽著他說著,一雙眼睛卻是風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亂瞄。

不留行,原名趙雲劍,秦決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間府千裏快哉劍趙千雲的養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歲開始行走江湖,一身輕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劍得師門真傳,三年後在江湖中也漸漸闖出雲中一劍的名頭。卻在二十歲那年為趙千雲當著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師門。

當日河間府趙家莊內,趙千雲直斥趙雲劍浪子無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盜不留行。趙雲劍一語不發,受趙千雲三劍而去。七日後,有江湖路人在巫峽看到趙雲劍與苗疆拜月教的任情兒深夜泛舟江面。

據那位江湖路人在酒樓中閑話說,任情兒躺在趙雲劍懷中,如何如何不堪,就差在光天化月之下,做出何等何樣的醜事來。那任情兒也是七尺男兒,俊俏後生,可惜風流不羈,全無檢點,男女不拘,俯仰皆可,風月的造詣偏又讓人難忘。

那江湖路人說,我等到後半夜,不知何時便睡了過去,言下不無恨意。

這些話不知怎的又傳回了趙雲劍耳中,他當時正在岳陽樓頭,聞言笑道,任情兒對我有心,我既憐惜又豈分雌雄?男兒在世,縱情任性,又不是出家做和尚,整日吃些青菜豆腐,只能以手為妻?

趙雲劍頓了頓又道,尾閭一竅,翻雲別有香。

此語一出,江湖中人倒抽一口冷氣,趙雲劍破罐破摔,竟一至如此。

趙雲劍言罷,飲盡一壇女兒紅,提了筆在岳陽樓壁上留詩一首:

何物滯我身,俗義阻歡情。

如今拔屌去,千裏不留行。

他自泛扁舟而去,落得身後江湖一聲嘆。偏有那麽一些大膽的深閨女子,慕他重情豪放,臉紅心跳留了窗,盼他夜入香閨做一場風月。

江湖中人又嘆一聲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寫西廂記金|瓶梅牡丹亭的都合該炮烙了去。寫史書的都合該下油鍋,斷袖餘桃怎可入史。至於聊齋志異,一卷話本竟然有孌童男生子。

不留行自在江湖風流,他的事原來怎麽樣也不會驚動都察院。可惜那日,他在兩河犯案,偏撞上了秦決意辦案,秦決意也就順手為江湖除害。

蘇慕華聽見了王英雄的那聲喚,站起身迎了上去,“怎麽?”

王英雄背了那孩童道,“宋小蘇,這孩子腿受傷了,我剛將從懸崖那將他救了來。”他加重了那個救字,那孩子已經痛得只剩微弱地慘呼,手緊緊勒著王英雄的背,王英雄見他慘狀,也已經無暇和他計較了。

不留行跟過來解了孩童腿上的纏帶,見腿上傷口皮肉翻卷。他檢視完畢方擡了頭就見到王英雄拼命向著他使眼色,露了一笑道,“這孩子腿上皮肉似為銳利的鐵器所傷,幸好沒有傷到筋骨。宋師爺你眼睛不便,交由我處理吧。”

王英雄雙手合十,在他身後拜拜。

不留行讓王英雄把孩子背進屋中,為他清理了創口,上了刀劍傷藥,再包紮了傷口。

那孩子剛包了傷口,就一疊聲的囔餓。他治傷的時候,王英雄已將兔子殺了拿到鍋上去燉,待到燉好了,盛了一半端給他,兔子的四條腿,這一碗裏倒裝了三條,孩子吃得一只不剩,也不知餓了多久。許是吃了三條腿的緣故,那孩子恢覆得快,不過數日就能一瘸一拐得下地走了。問他來歷都是搖頭不知,王英雄給他取了個名字叫王小癡。

說來也奇怪,這孩子跟別人不親,路還走不穩,就愛整天纏著蘇慕華。一回不留行和王英雄一人抓了他一邊手,一齊提了起來。不留行嘿嘿笑道,“你的傷是我包的。”王英雄道,“你吃的兔子是我燉的,人也是...我救回來的。”“為何你只粘著宋小蘇?”孩子扁了扁嘴,為他們欺負得仿佛快要哭出來,“你們看起來兇...壞,小蘇他看起來好,像像...我娘。”

可惜蘇慕華對送上門要給他做兒子的這只布谷鳥,沒有流露出多少親近之意。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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