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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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之前的黎未暮,無疑是令人羨慕的。

家庭美滿,家境優渥,父母疼愛,一切都順風順水,就連他本人也沒有沾染上一丁點兒富家子弟的不良習氣,優秀完美的不可思議。

他的同學說過:“感謝你爸媽吧,工作那麽忙還是時時刻刻把你放在第一位,從小到大的家長會沒一次缺席過,上一秒打個噴嚏,下一秒就有人噓寒問暖買藥送水,簡直是寵上天的小少爺,我們這種爹不疼娘不愛自由放養的跟你沒法比。”

黎未暮曾經對這話嗤之以鼻。

男孩子縱然小時候再聽話,到了青春期該有的叛逆一點兒不少,本能的排斥這種事無巨細無微不至如同老母雞似的關懷。

他曾經也反抗過:“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會做好,您就別擔心了,給我些喘口氣的空間行嗎?”

宋眠唇色深紅,栗色的長卷發被服服貼貼的盤在腦後,即使坐著美貌也顯而易見:“兒子啊,你是不是談戀愛了?”

她笑的無害,甚至稱得上是溫柔,黎未暮卻不由自主有些後背發涼:“沒有,媽,你想多了……”

宋眠面上笑意不減:“都說有了媳婦忘了娘,你這是連女朋友都沒有,就嫌棄媽媽煩了?”

黎未暮頭疼:“我不是這個意思……”

“那就等你有了女朋友,再來說這話。”宋眠冷笑:“到時候讓你女朋友管你,我再也不用替你操心了。”

黎未暮就閉嘴了。

和其他防止孩子早戀如同防火防盜的家長相比,宋眠可謂是開明的不可思議,並且時常鼓勵著黎未暮早早的談個女朋友。

按她的原話說就是“那些女孩子一個比一個漂亮,就是娶回家每天光看著也養眼的不行,現在男女比例失調嚴重,誰下手晚誰後悔。”

黎未暮……他還真的不後悔。

畢竟女孩子對他的吸引力從來都不大。

但這些話是絕對不能對宋女士說的。

如果她知道自己……

那分分鐘要炸。

所以黎未暮沈默了。

宋女士當大明星的時候紅得發紫,美的奪目,在圈裏混的久了便什麽事情都能見到,黎未暮不想讓她察覺到什麽蛛絲馬跡,畢竟有些事情如果要讓人接受還是需要一段時間。

還是等他成年之後再告訴他媽媽吧。

宋眠瞇了瞇眼睛,起身拿起了自己的愛馬仕包包:“我下午還要去插花,走了,記得照顧好自己。”

說完就拿著包裊裊亭亭的走了。

她身段極美,四十二歲的年紀也仿佛少女一般,連背影都是好看的。

怪不得經常有人會把她誤認成黎未暮的姐姐。

黎未暮漫不經心的想。

宋女士愛美,愛享受生活,成為家庭主婦生育之後曾經一度身材走樣臉色蠟黃,無精打采的連自己都看不下去。但丈夫在事業上的成功無疑給了她新的希望,她開始精心打扮自己,興高采烈的當著黎太太。

她的臉上重新煥發了光彩,連走路的姿勢也重新變得婀娜。

只是他當時沒能想到,她這一走,自此就徹底走出了他的世界。

宋眠當年在事業正紅時卻突然宣布退圈,轉身和黎為君結了婚,在當年還引起了軒然大波。

和誰在一起不好,偏偏是黎為君。

黎為君,相貌平平,家世平平,在娛樂圈查無此人。

當年有多少人是宋眠的粉絲,就有多少人大跌眼鏡大驚失色,實在不理解他們心中的女神為什麽選擇了那麽一個平凡的人。

實在是門不當戶不對到了極致。

但宋眠執意要和黎為君結婚。

她說:“他對我好。”

只這一樣,就讓她義無反顧的去奔赴愛情。往日裏嬌縱任性的小女孩在此時變成了身披鎧甲的戰士,敢於去面對世界的流言與非議,為捍衛他們的愛情而戰鬥。

宋眠父母當年對這樁婚事也是持反對態度的,為此甚至采取過強制措施,將宋眠關了起來,不許她去見她的心上人,想要通過這樣的手段把他們分開。

但宋眠性子執拗的九頭牛都拉不回來,最後還是翻窗逃走的,順便火急火燎的同黎為君扯了證,這一波先斬後奏的操作讓二老在憤怒震驚的同時也深感無力。

到底還是妥協了。

畢竟他們只有這一個女兒。

退圈之後宋眠就在家相夫教子,順便利用自己的人脈和資源為丈夫的事業鋪路。

開始的時候事業並不順暢,一個公司豈是那麽容易建立的,縱使有著岳父家的幫襯,該去的酒局,該陪的笑臉還是不能少。

但好歹是都挺過來了。黎為君用了七年的時間把公司做得如火如荼,旭青娛樂頂起了當今娛樂界的半邊天。

往日裏批判宋眠做法的人在此刻紛紛讚嘆她的眼光獨到,竟然發掘出了一塊被灰塵蒙蔽的璞玉。

宋眠徹底當起了全職太太,兒子優秀,丈夫疼愛,身邊的姐妹不時投來羨慕的目光。她便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如果故事一直是這樣完美的發展,倒也是一段令人津津樂道的佳談。

但誰也沒料到,那天傍晚宋眠插花回來的路上,出了車禍。

血跡斑斑的路面,吱哇亂叫的救護車,喧囂吵嚷的人群,成為了黎未暮一生的噩夢。

……

黎未暮低著頭慢慢的走著,黑色羽絨服的拉鏈已經被拉到了最頂端,也沒能阻止鼻子被凍的發紅發酸,眼淚都快要跟著流下來。

他把帽沿又往下拉了拉,進了一家奶茶店。

奶茶店店面不大,裝潢的有些暗沈,這個時候也沒什麽客人,只有一個小店員在整理臺面。見有人進來,禮貌的問:“您要點什麽?”

黎未暮:“隨便。”

店員是個眉清目秀的小姑娘,聽了這話楞了楞,又很快反應過來:“今晚是平安夜,我給你做個青蘋果奶茶吧。”

溫熱的奶茶順著喉嚨滑下去,帶著檸檬香味的暖氣讓人昏昏欲睡,黎未暮坐在奶茶店的座位上,有點犯困。

不知道是什麽時候睡過去的,醒過來的時候黎未暮擡眼便猝不及防的對上了小姑娘好奇的目光。

四目相對,小姑娘有些尷尬的站起身:“那個,我就是想看看你醒沒醒……”

“不好意思,”黎未暮連忙站了起來,頭還有些微微發暈,“不小心睡著了。”

小姑娘臉有點紅:“沒關系的,反正這個時候我也沒打算關門。”

黎未暮連忙去看手機,居然都已經九點多了,這一覺就睡了一個多小時。

他在心裏嘆了口氣,不知道從何時起,他就具備了能夠在除了家裏之外的任何地方隨時睡著的能力。

從暖和的奶茶店裏走出來,黎未暮伸了個懶腰,感覺有點懵。

現在應該去哪裏呢?回家嗎?

黎未暮下意識的就否定了這個選項。

哪怕是在大街上漫無目的的四處游蕩,他也不想回到那個被勉強稱之為家的空殼。

手機屏幕亮了一下,上面是同學發來的信息:“藍夜酒吧,來不來?”

黎未暮回了消息:“來。”

走到包廂門口,黎未暮把口罩往上拉了拉用來遮擋異味,又順便把牛皮紙袋裏探出的貓腦袋往下一按,找到包廂推開了門——

“你來就來,怎麽還帶只貓?”同學嘴裏叼著根煙,走到黎未暮面前,戳了戳小白貓搭在袋子邊沿的爪子:“你老媽不是不同意你在家裏養貓嗎?這貓又是哪來的?”

話一出口,他才猛地意識到自己這句話有多不合適頓了頓,想要補救的時候,黎未暮卻已經簡潔明了的回答了他。

“路上撿的。”黎未暮言簡意賅,繞過他往沙發方向走。同學見狀又轉了個話頭:“未暮,黎叔現在怎麽打算?”

“下個月,結婚。”

“什麽?這麽快?”同學有些不可思議。

黎未暮眸色沈沈,沒有出聲。

宋眠去世才剛半年,這麽快黎為君就要和另一個女人步入婚姻殿堂也是他沒有料到的,所以才會在聽到消息的一剎那難以接受。

“這才多長時間,你就要有另一個新媽了?”同學繼續追問。

黎未暮沒回答,同學就拍了拍他的肩膀:“想開點,還有我們呢。”

黎未暮低眸,輕輕的嗯了一聲。

宋眠是不讓他養貓的,他曾經養過一只小貓,灰色的毛非常漂亮,但是因為宋眠討厭貓毛,他只好把那貓送了人,但現在他卻可以肆無忌憚的在這所別墅裏餵貓,因為他知道宋眠不會再回來。

他把桌上的相框拿了起來,相框裏的照片還是在他很小的時候照的。年輕的宋眠抱著他坐在凳子上,黎為君看向宋眠的眼光帶著十足的寵溺。

黎未暮摸了摸相框中間的一道裂痕,那是黎為君把相框摔到地上,他又用膠布把它粘起來之後留下的痕跡。

自從上一次激烈的爭吵之後,黎為君搬出這裏已經好幾個月了,時間一點點的過去,好像什麽都沒變,又好像一切都變了個徹底。

愛情,真的是一個經不起考驗的東西。

他略帶諷刺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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