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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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的官司非常持久,法庭上不停地拉鋸,辯論。根本不得空。陳思回去之後也只是偶爾打個電話問候一下李烈,她的工作也很多。剛上班那幾天,陳思本來是想持續報道李烈的案子的,但是封銘誠好像故意給她派了很多活,組織了很多會,她也一直在出差,一直就沒空。
案子從初秋一直打到深秋。那天陳思出差回來剛回家,端著一杯熱茶坐在沙發上,打算找個電影看。
手機響了。
“餵。”
“法院判決下來了。”電話裏男人的聲音很平穩,依然低沈。
陳思呼吸都停了一下,等他接下來說話。
“我贏了。”李烈很平靜地說出。
陳思拿著電話,長出一口氣,然後靠在沙發上,對著天花板傻笑,笑得眼淚都出來。
“來找我吧,當著我面兒樂。”李烈說。
陳思起身去換衣服,她選了一條針織的暗紅色裙子,外邊穿著黑色的風衣。成熟但又魅惑,她很滿意。
下樓開車。外面天還將暗未暗,泛著一種幽深的藍。
法院這會兒下班了,但門口還站了一個穿著臟夾克和牛仔褲的男人,在抽煙。
“你在這裏幹什麽?”保安看他無所事事地晃蕩,嘴裏還叼著煙,穿著也不像是工作人員,一看就不是好人。
“等人來接我。”李烈給保安說。
遠遠地,一輛墨綠色的豐田開過來。
“我的人來了。”李烈不在看保安,大步往車邊走。
我的人。
陳思坐在車裏看著走過來的人,叼著煙,一副懶散的樣子。
李烈走過去,自然地坐上副駕駛。
“打了這麽大的仗,你不得慶個功什麽的?”陳思問。
“你想幹些什麽?”李烈扭頭認真看著她說。
陳思想了想,“我想吃好吃的。”
她眼睛亮亮的,李烈在那雙眼睛裏看見了天真。不是那種做作的,刻意的天真,而是那些赤誠的,熱烈的,執著的東西堆疊在一起,是那些固執且幼稚的堅持最終幻化出來的。
“凱越酒店的自助。”陳思說。凱越酒店是市裏一個五星級酒店的餐廳。
“走。”李烈示意她開車。
“我從看守所出來,為什麽不去接我。”陳思一邊打方向一邊說。
“當時在開庭。”李烈說。
李烈說的沒錯,但是過程李烈沒有全說出來。陳思出來的前一天晚上,李烈給封銘誠打電話。
“餵,陳思好像明天就可以出來了。”他一點一點把話往過引。
“嗯。”封銘誠也不是傻子。
“我明天要開庭。”
“嗯嗯。”
李烈:“……”
……
“你能去接她嗎?”
“你倒是放心我。”封銘誠笑著說。
“她一個人出來,你不覺得會很落寞嗎?”李烈一邊說一邊把電話夾在耳朵和肩上,手上拿著打火機點燃一根煙。
李烈聽見電話那頭嘆了一口氣,“服了你們了。”封銘誠無奈地說。
到了地方,陳思下車,李烈沒來過,跟在她後邊。
服務人員看著兩個人的打扮,對這種組合感到奇怪。
但他們都受過培訓,李烈付錢的時候,並沒有看不起李烈。這裏的自助三百八一位,李烈能付這個錢,就說明他並不是他外表的那樣。
反正是自助,陳思大開殺戒。
說是殺戒,但陳思的殺戒和李烈的一比,簡直就像一個笑話。
他們兩個人絕對是餐廳裏最引人註目的一對,女人穿著暗紅色的緊身長裙,男人穿著看起來很多年沒洗的夾克。女人漂亮,男人嘛…帥是帥了點兒,但穿得怎麽這麽像一個汽車修理工呢?
“喝酒嗎?”陳思興致勃勃地問。
“你一會兒不開車嗎?”李烈從盤子裏擡頭。
“哦,是啊,我怎麽把這個忘了。”陳思萎靡下去。
“沒事,我能開,你去喝吧。”李烈拿筷子夾著一塊兒肉,正要往嘴裏送。
“算了,一個人喝沒意思。”陳思埋著頭拿叉子叉了一塊三文魚,放到嘴裏,嚼了又嚼。
“哎,吃吧,吃完我送你回去。”陳思說。
李烈感覺怪怪的,第一次有女人說送她回家。
陳思早早地吃飽了,她手支著腦袋看李烈吃,李烈用的筷子,沒有用刀叉,不是那種慢條斯理地吃法,但是他吃飯的時候,從來沒有發出聲音。也許衣著,行為在歲月裏不斷變化著,但是浸潤在骨子裏的教養卻沒有變。
陳思剛想說李烈很有教養,就看見李烈隨手在桌子上撿了一張餐巾紙在嘴上抹了一下。
陳思:“……”
“吃飽了嗎?”陳思問。
李烈點了點頭。
“那走吧。”陳思說。
陳思和李烈一起往出走,引得一些顧客的目光。
“你說那些人在想些什麽呢?”陳思一邊走一邊逗李烈。
“什麽人?”李烈手放到夾克的兜裏摸煙。
“就是剛才打量我們的顧客。”
李烈搖了搖頭。“想些什麽?”
陳思的小高跟踏在大理石地磚上,發出噠噠的聲音。
兩個人走到酒店門口,李烈上前把門拉開,示意陳思走。
站在門口有些冷,陳思看著他,頑劣地笑。
她開口,“富有卻寂寞的女人和她帥氣的修車工情人。”
李烈聽了,笑了一下,擡手擋著風把煙點燃,煙霧隨著秋風吹散。他伸出胳膊,隨意搭在陳思的肩上,就像跟哥們兒玩一樣。
陳思也沒有躲得意思,順著他的力還往近靠了靠。擡頭看著他。
“你虧了,李烈。”
李烈不知道她還有什麽奇招兒,示意她繼續說。
“他們一定以為這頓飯,”陳思停了一下,“是我掏的錢…”
女人笑得春風得意,李烈不說話。
他覺得自己要做點兒什麽,不能讓她太得意了。抽了一口煙,手上突然使了使力,攬著她的脖子,低頭親了上去。
這是一個不長也不短的吻,在某一個秋夜裏,顯得纏綿。
“你想喝酒嗎?”李烈聲音低沈。
“想。”
兩個人以最快的速度開車,開回李烈臨時住的地方。
下了車,李烈去賣烤肉的店裏買了幾瓶酒,陳思在外邊等著。這裏是城中村,兩個樓房之間的一條窄街,大多是蒼蠅小館,賣砂鍋,米線,烤肉之類的小本生意。二樓有住宿的,大多是外地來打工的。老板們為了吸引生意,大多都在店門口,支一個LED燈的牌子,各種顯眼且廉價的顏色,把這裏搞得很熱鬧。
陳思覺得這畫面有些熟悉,仔細想了想…
一個詞兒咻地蹦出來。
賽博朋克。
李烈從店裏走出來,看見陳思望著街出神,他楞著那裏。
她穿著剪裁得當的風衣站在那裏,和這條艷俗的街不太搭,看著很清冷,顯得遺世獨立。李烈還記得第一次見陳思的時候,那時候她穿了一件灰色的衛衣。看著很有活力。
六年,足以讓一個人變化,外貌上,衣著上。但還有些東西沒變,沒變的,最後沈澱在靈魂裏,拯救一個人。
“哎!”李烈喊了一聲,陳思看過來,小跑著跟上去。這回是李烈在前邊走,陳思在後邊跟著。
李烈住在二樓的一個小旅館裏。上樓的時候,兩個人踩著木質的樓梯,咯吱咯吱地響。
李烈一手拎著一袋子酒,一手掏鑰匙。
五十塊錢的小旅館,房子不大,水泥地,木床,好在靠著街邊,有排窗戶。不開燈,外面的LED燈照進來一點,剛好夠看清一個人的剪影。
這裏的燈也有意思,李烈走到床跟前,拉了一下床正上方的一根線,燈亮了。昏黃的燈光,要死不活。
李烈把酒放在床頭櫃上。
陳思拿了一瓶啤酒,玻璃瓶的,她在櫃子上磕了一下,就把瓶蓋弄開。李烈本來想給她找個杯子,結果一轉頭看見她瓶子都舉起來了。
她就靠在床頭,幾縷頭發粘在嘴角,風衣解開,露出裏面的暗紅色裙子,像一朵紅得發黑的玫瑰。暗黑,但是又妖艷。
雙□□疊著,黑色的絲絨小高跟把她的腳襯得小而精致。
李烈抽了一把凳子,坐在床邊,兩腿一前一後岔著,松松垮垮地坐,一只手從袋子裏摸了一瓶啤酒,拿牙把啤酒蓋咬開,仰頭喝了一口。兩個人就這麽對坐著,四目相對,靜了一會兒,李烈突然擡手。
他把手伸到陳思臉旁邊,把她的幾縷頭發別到耳朵後邊,然後也沒有別的動作。
“為什麽這麽幫我?”李烈問她。
李烈猜到她會說什麽。他知道陳思這個人看著年輕,但其實很老派,她堅信心中的“道”,她覺得如果眼睜睜看一個人被冤枉,但是無動於衷,那無論多麽遠大的前程,對於一個記者都是沒有意義的,這背離了她的初心。
李烈明知故問,但他就是想問。這個邏輯就好像是戀愛中的女人問男友為什麽愛自己一樣。
但陳思這回沒說什麽“新聞理想”“社會責任”之類的高尚的話。她酒喝得有點猛,有些醉,嘿嘿笑了一下。
“你記不記得我最後一次見你,六年前。”陳思又喝了一口酒。
“嗯。”李烈點點頭。
那時候一切都塵埃落定,李烈被判刑,陳思最後一次去找他。帶著資料,無力地坐在柵欄對面,手搭在面前的臺子上,眼睛紅得想要哭。
那時候你說:“你不用替我感到難過,這是我命裏該承受的東西。謝謝你幫我。”陳思看著李烈。那時他們那時候最後一句話。
“那時你真的很帥。”陳思笑著說。
當一個男人選擇起身迎接他的命運的時候,如何不迷人。
“那你在戰地的五年過得好嗎?”李烈酒喝得很快,一瓶已經完了。他又拿了一瓶新的,喝了一口。
“好。”陳思沒有撒謊,那時候的生活雖然是危險的,但也是坦蕩的。
陳思只說了一個字,把天兒聊死了。
“陳思,你不喜歡聊天的話,那我們幹點別的吧。”李烈這會兒有些笑得風流。
他起身想要親她,但是陳思伸出細長的手指點在他的胸口,四兩撥千斤,李烈又坐回凳子上。
“有一次,我在戰地要去另外一個省做采訪,我一個人,回來的時候太晚了。”陳思說著要去拿酒,李烈把自己手上喝了一口的遞給她。
“是鄉間,外面很黑很黑,只有車前面遠光燈照到的地方可以看見。我迷路了。”陳思喝了一口酒。
“然後呢?”
“然後我看見,遠處的田野上,有人放了一把野火。”
“我就一直朝那裏開,最後居然找到路了。”
陳思說完,把酒放到床頭櫃上。她身子坐起來,往李烈跟前湊了湊。
我是如此感激,在人生的至暗時刻,遇到那把野火。
李烈摟著她,一個熾烈的吻,帶著愛意和情義。
在無盡的黑夜裏,只要還有溫暖,熾熱的東西值得我追求,我便一定會去,這一路你我孤獨無助,這一路你我一無所有,但我知道,那個光明的地方,你我一定會抵達。
外邊嘈雜,熱鬧,所有外出打工的人這會兒已經回來,有可能準備在店裏吃一份砂鍋,再喝一瓶啤酒,而烤肉攤上幾個醉醺醺的人在劃拳。
他們不知道,此時此刻,在二樓的某個簡陋的屋子裏,纏綿和愛欲統統淹沒在這些俗世的煙火氣中,一個平凡的男人和一個平凡的女人在做世界上最快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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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從初秋一直打到深秋。那天陳思出差回來剛回家,端著一杯熱茶坐在沙發上,打算找個電影看。
手機響了。
“餵。”
“法院判決下來了。”電話裏男人的聲音很平穩,依然低沈。
陳思呼吸都停了一下,等他接下來說話。
“我贏了。”李烈很平靜地說出。
陳思拿著電話,長出一口氣,然後靠在沙發上,對著天花板傻笑,笑得眼淚都出來。
“來找我吧,當著我面兒樂。”李烈說。
陳思起身去換衣服,她選了一條針織的暗紅色裙子,外邊穿著黑色的風衣。成熟但又魅惑,她很滿意。
下樓開車。外面天還將暗未暗,泛著一種幽深的藍。
法院這會兒下班了,但門口還站了一個穿著臟夾克和牛仔褲的男人,在抽煙。
“你在這裏幹什麽?”保安看他無所事事地晃蕩,嘴裏還叼著煙,穿著也不像是工作人員,一看就不是好人。
“等人來接我。”李烈給保安說。
遠遠地,一輛墨綠色的豐田開過來。
“我的人來了。”李烈不在看保安,大步往車邊走。
我的人。
陳思坐在車裏看著走過來的人,叼著煙,一副懶散的樣子。
李烈走過去,自然地坐上副駕駛。
“打了這麽大的仗,你不得慶個功什麽的?”陳思問。
“你想幹些什麽?”李烈扭頭認真看著她說。
陳思想了想,“我想吃好吃的。”
她眼睛亮亮的,李烈在那雙眼睛裏看見了天真。不是那種做作的,刻意的天真,而是那些赤誠的,熱烈的,執著的東西堆疊在一起,是那些固執且幼稚的堅持最終幻化出來的。
“凱越酒店的自助。”陳思說。凱越酒店是市裏一個五星級酒店的餐廳。
“走。”李烈示意她開車。
“我從看守所出來,為什麽不去接我。”陳思一邊打方向一邊說。
“當時在開庭。”李烈說。
李烈說的沒錯,但是過程李烈沒有全說出來。陳思出來的前一天晚上,李烈給封銘誠打電話。
“餵,陳思好像明天就可以出來了。”他一點一點把話往過引。
“嗯。”封銘誠也不是傻子。
“我明天要開庭。”
“嗯嗯。”
李烈:“……”
……
“你能去接她嗎?”
“你倒是放心我。”封銘誠笑著說。
“她一個人出來,你不覺得會很落寞嗎?”李烈一邊說一邊把電話夾在耳朵和肩上,手上拿著打火機點燃一根煙。
李烈聽見電話那頭嘆了一口氣,“服了你們了。”封銘誠無奈地說。
到了地方,陳思下車,李烈沒來過,跟在她後邊。
服務人員看著兩個人的打扮,對這種組合感到奇怪。
但他們都受過培訓,李烈付錢的時候,並沒有看不起李烈。這裏的自助三百八一位,李烈能付這個錢,就說明他並不是他外表的那樣。
反正是自助,陳思大開殺戒。
說是殺戒,但陳思的殺戒和李烈的一比,簡直就像一個笑話。
他們兩個人絕對是餐廳裏最引人註目的一對,女人穿著暗紅色的緊身長裙,男人穿著看起來很多年沒洗的夾克。女人漂亮,男人嘛…帥是帥了點兒,但穿得怎麽這麽像一個汽車修理工呢?
“喝酒嗎?”陳思興致勃勃地問。
“你一會兒不開車嗎?”李烈從盤子裏擡頭。
“哦,是啊,我怎麽把這個忘了。”陳思萎靡下去。
“沒事,我能開,你去喝吧。”李烈拿筷子夾著一塊兒肉,正要往嘴裏送。
“算了,一個人喝沒意思。”陳思埋著頭拿叉子叉了一塊三文魚,放到嘴裏,嚼了又嚼。
“哎,吃吧,吃完我送你回去。”陳思說。
李烈感覺怪怪的,第一次有女人說送她回家。
陳思早早地吃飽了,她手支著腦袋看李烈吃,李烈用的筷子,沒有用刀叉,不是那種慢條斯理地吃法,但是他吃飯的時候,從來沒有發出聲音。也許衣著,行為在歲月裏不斷變化著,但是浸潤在骨子裏的教養卻沒有變。
陳思剛想說李烈很有教養,就看見李烈隨手在桌子上撿了一張餐巾紙在嘴上抹了一下。
陳思:“……”
“吃飽了嗎?”陳思問。
李烈點了點頭。
“那走吧。”陳思說。
陳思和李烈一起往出走,引得一些顧客的目光。
“你說那些人在想些什麽呢?”陳思一邊走一邊逗李烈。
“什麽人?”李烈手放到夾克的兜裏摸煙。
“就是剛才打量我們的顧客。”
李烈搖了搖頭。“想些什麽?”
陳思的小高跟踏在大理石地磚上,發出噠噠的聲音。
兩個人走到酒店門口,李烈上前把門拉開,示意陳思走。
站在門口有些冷,陳思看著他,頑劣地笑。
她開口,“富有卻寂寞的女人和她帥氣的修車工情人。”
李烈聽了,笑了一下,擡手擋著風把煙點燃,煙霧隨著秋風吹散。他伸出胳膊,隨意搭在陳思的肩上,就像跟哥們兒玩一樣。
陳思也沒有躲得意思,順著他的力還往近靠了靠。擡頭看著他。
“你虧了,李烈。”
李烈不知道她還有什麽奇招兒,示意她繼續說。
“他們一定以為這頓飯,”陳思停了一下,“是我掏的錢…”
女人笑得春風得意,李烈不說話。
他覺得自己要做點兒什麽,不能讓她太得意了。抽了一口煙,手上突然使了使力,攬著她的脖子,低頭親了上去。
這是一個不長也不短的吻,在某一個秋夜裏,顯得纏綿。
“你想喝酒嗎?”李烈聲音低沈。
“想。”
兩個人以最快的速度開車,開回李烈臨時住的地方。
下了車,李烈去賣烤肉的店裏買了幾瓶酒,陳思在外邊等著。這裏是城中村,兩個樓房之間的一條窄街,大多是蒼蠅小館,賣砂鍋,米線,烤肉之類的小本生意。二樓有住宿的,大多是外地來打工的。老板們為了吸引生意,大多都在店門口,支一個LED燈的牌子,各種顯眼且廉價的顏色,把這裏搞得很熱鬧。
陳思覺得這畫面有些熟悉,仔細想了想…
一個詞兒咻地蹦出來。
賽博朋克。
李烈從店裏走出來,看見陳思望著街出神,他楞著那裏。
她穿著剪裁得當的風衣站在那裏,和這條艷俗的街不太搭,看著很清冷,顯得遺世獨立。李烈還記得第一次見陳思的時候,那時候她穿了一件灰色的衛衣。看著很有活力。
六年,足以讓一個人變化,外貌上,衣著上。但還有些東西沒變,沒變的,最後沈澱在靈魂裏,拯救一個人。
“哎!”李烈喊了一聲,陳思看過來,小跑著跟上去。這回是李烈在前邊走,陳思在後邊跟著。
李烈住在二樓的一個小旅館裏。上樓的時候,兩個人踩著木質的樓梯,咯吱咯吱地響。
李烈一手拎著一袋子酒,一手掏鑰匙。
五十塊錢的小旅館,房子不大,水泥地,木床,好在靠著街邊,有排窗戶。不開燈,外面的LED燈照進來一點,剛好夠看清一個人的剪影。
這裏的燈也有意思,李烈走到床跟前,拉了一下床正上方的一根線,燈亮了。昏黃的燈光,要死不活。
李烈把酒放在床頭櫃上。
陳思拿了一瓶啤酒,玻璃瓶的,她在櫃子上磕了一下,就把瓶蓋弄開。李烈本來想給她找個杯子,結果一轉頭看見她瓶子都舉起來了。
她就靠在床頭,幾縷頭發粘在嘴角,風衣解開,露出裏面的暗紅色裙子,像一朵紅得發黑的玫瑰。暗黑,但是又妖艷。
雙□□疊著,黑色的絲絨小高跟把她的腳襯得小而精致。
李烈抽了一把凳子,坐在床邊,兩腿一前一後岔著,松松垮垮地坐,一只手從袋子裏摸了一瓶啤酒,拿牙把啤酒蓋咬開,仰頭喝了一口。兩個人就這麽對坐著,四目相對,靜了一會兒,李烈突然擡手。
他把手伸到陳思臉旁邊,把她的幾縷頭發別到耳朵後邊,然後也沒有別的動作。
“為什麽這麽幫我?”李烈問她。
李烈猜到她會說什麽。他知道陳思這個人看著年輕,但其實很老派,她堅信心中的“道”,她覺得如果眼睜睜看一個人被冤枉,但是無動於衷,那無論多麽遠大的前程,對於一個記者都是沒有意義的,這背離了她的初心。
李烈明知故問,但他就是想問。這個邏輯就好像是戀愛中的女人問男友為什麽愛自己一樣。
但陳思這回沒說什麽“新聞理想”“社會責任”之類的高尚的話。她酒喝得有點猛,有些醉,嘿嘿笑了一下。
“你記不記得我最後一次見你,六年前。”陳思又喝了一口酒。
“嗯。”李烈點點頭。
那時候一切都塵埃落定,李烈被判刑,陳思最後一次去找他。帶著資料,無力地坐在柵欄對面,手搭在面前的臺子上,眼睛紅得想要哭。
那時候你說:“你不用替我感到難過,這是我命裏該承受的東西。謝謝你幫我。”陳思看著李烈。那時他們那時候最後一句話。
“那時你真的很帥。”陳思笑著說。
當一個男人選擇起身迎接他的命運的時候,如何不迷人。
“那你在戰地的五年過得好嗎?”李烈酒喝得很快,一瓶已經完了。他又拿了一瓶新的,喝了一口。
“好。”陳思沒有撒謊,那時候的生活雖然是危險的,但也是坦蕩的。
陳思只說了一個字,把天兒聊死了。
“陳思,你不喜歡聊天的話,那我們幹點別的吧。”李烈這會兒有些笑得風流。
他起身想要親她,但是陳思伸出細長的手指點在他的胸口,四兩撥千斤,李烈又坐回凳子上。
“有一次,我在戰地要去另外一個省做采訪,我一個人,回來的時候太晚了。”陳思說著要去拿酒,李烈把自己手上喝了一口的遞給她。
“是鄉間,外面很黑很黑,只有車前面遠光燈照到的地方可以看見。我迷路了。”陳思喝了一口酒。
“然後呢?”
“然後我看見,遠處的田野上,有人放了一把野火。”
“我就一直朝那裏開,最後居然找到路了。”
陳思說完,把酒放到床頭櫃上。她身子坐起來,往李烈跟前湊了湊。
我是如此感激,在人生的至暗時刻,遇到那把野火。
李烈摟著她,一個熾烈的吻,帶著愛意和情義。
在無盡的黑夜裏,只要還有溫暖,熾熱的東西值得我追求,我便一定會去,這一路你我孤獨無助,這一路你我一無所有,但我知道,那個光明的地方,你我一定會抵達。
外邊嘈雜,熱鬧,所有外出打工的人這會兒已經回來,有可能準備在店裏吃一份砂鍋,再喝一瓶啤酒,而烤肉攤上幾個醉醺醺的人在劃拳。
他們不知道,此時此刻,在二樓的某個簡陋的屋子裏,纏綿和愛欲統統淹沒在這些俗世的煙火氣中,一個平凡的男人和一個平凡的女人在做世界上最快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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