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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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到新陽來做志願者,一般都是幫忙照顧三到八歲的孩子,陪他們玩游戲,看著別讓他們吵架打架什麽的。今天這二十幾個初中生,是分到了三個教室裏,照顧三到五歲的孩子,遲暖想著他們還挺有耐心,然而剛到樓下就聽到了混亂的喧嘩聲,有人打起來了。
遲暖三人趕到的時候,一群人堵在走廊裏,打架雙方已經被拉開了,但是在場的人情緒都還很激動,一個個跟鬥牛犬似的。護理員看見遲暖後立刻說:“院長,齊歡太過分了,看見江寧就打,也不看看他比人家大幾歲,都不知道害臊!”
一群十四五歲的少年圍在一起,聞言也強壓著憤怒說:“您是院長吧?你們院裏的人無緣無故打我們班長,今天一定要給我們一個說法!”
被打的正是今天那批較真的初中生的班長,而打人的就是今天難得在院裏沒跑出去的齊歡。
遲暖看了一眼被關在教室裏趴在窗戶上往外看的小孩兒,說:“我需要了解一下情況,現在幾位受傷的同學先到康覆室處理傷口。”
還有學生想說什麽,被一個鼻子流血的少年阻止了:“聽院長的。”
遲暖看著他:“江寧?”
少年點頭,遲暖覺得他有點眼熟,但沒想起來在哪見過,安撫了幾句後帶著他們去了康覆室。
齊歡在後面小聲的叫她:“院長,我……”
遲暖示意他們先走,停下腳步看向齊歡,冷聲道:“我不管你有什麽理由,齊歡,你的處理方法是錯的。”
齊歡握緊拳頭低著頭,不再說話了。
遲暖也不問他,說了一句“跟上”後,就往康覆室走。林早湊到她耳邊說:“小暖,你是不是有點兇?齊歡肯定是有原因才動手的,電視上嚴厲的孤兒院院長可都是反派啊。”
遲暖再大的氣都被這句話逗笑了,無奈道:“慈母多敗兒,我還想打他一頓呢。”
“為什麽啊?”
擔心後面的齊歡聽見,遲暖也湊到林早身邊,小聲說:“你不太了解情況,我跟你詳細說說。”
“齊歡還有三個月成年,他現在讀高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規定,孤兒成年後仍在校就讀的,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我們這裏每個孤兒每月的生活費是1200左右,再加上暑期做兼職,只要省著花,讀完大學沒問題。”
“但是齊歡腦子擰,覺得成年了就不能再讓政府養,死活不願意繼續上學,把我給氣的啊,我能順著他?我們已經因為這個鬧很久了,昨天他都敢去酒吧打工了,這要不是碰見你,還不知道會怎麽樣。”
“今天讓他在院裏反省,他又跟人打架。你說在新陽,我們大人都在,有什麽事不能先告訴我們,他非要沖動。不管有什麽理由,打人就是不對。齊歡這脾氣不改,早晚吃大虧。我要被他氣死了。”
林早:“你別把死不死的掛嘴邊。”
遲暖楞了一下,說:“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林早這才說回之前的話題:“讓別人資助呢?這不是花政府的錢了。”
遲暖搖了搖頭。
林早心裏有數了,他沒有繼續這個話題,而是忽然擡手揉了揉遲暖的頭頂,然後被她一把推開:“不許動手動腳。”
林早:“不動手動腳怎麽走路?小暖,你背我過去嗎?”
說著就去攬遲暖的肩膀,整個人也往她身上靠。
遲暖見林早這麽大膽,更加不懷疑他對她有意思,忍不住兇他:“手腳給你剁了,我就背你走。”
林早笑出聲,和昨天一樣自在鮮活的遲暖終於又出現了。
遠遠墜在後面的齊歡迷茫的看著兩人的互動,不知道就這麽幾個小時過去,之前還有些生疏感的兩人,怎麽變得這麽熟了。
因為拉架及時,除了江寧,剩下的人都只是蹭破了皮。遲暖和林早到了康覆室,他們都已經擦了藥,醫生在給江寧檢查有沒有鼻骨骨折:“建議拍攝X光片,軟組織受傷和伴骨折很難鑒別。”
江寧堅持自己沒事,不用做X光檢查,遲暖了解少年人奇怪的自尊心,覺得打架受傷既不帥又不光彩。她過去拍了拍江寧的肩膀:“檢查一下吧,齊歡這麽大了,打一拳疼得很。”
其他同學也勸他,江寧這才繃著臉去檢查了,最後結果是沒骨折。
遲暖問江寧:“需要通知你的父母嗎?”
“不用。”江寧遲疑道:“院長,我們能單獨談嗎?”
遲暖讓張曉曉去招待那些學生,她帶著江寧和齊歡去了一間會議室。估摸著遲暖沒心思攆他,林早就一臉自然的跟了過去。
“說吧,為什麽打人?”
齊歡還沒說話,江寧猛地站了起來,朝遲暖深深鞠了一躬:“院長,這事怨我!”
遲暖被這一出嚇了一跳,林早眼疾手快的拎著後衣領讓江寧站好:“有事說事。”
林早氣場強大,就算是和顏悅色的,也讓人下意識服從。江寧像個被嚇住的小雞仔,直楞楞的說:“我爸爸是江漿。”
遲暖臉色一變。
江寧氣勢頓時矮了一截,卻還堅持著說:“我想看看晴晴,我想帶她回家。”
齊歡拒絕:“不可能!”
江寧反駁:“晴晴還在我家戶口本上,她還是我妹妹!”
齊歡冷笑:“周五你爸把晴晴送回來,收養關系已經解除了,明天你爸就該去派出所把晴晴的戶口轉回福利院了!折騰這一回,晴晴的自閉癥更嚴重了,你還有臉來!”
江寧看向遲暖,執拗道:“我要帶晴晴回家!”
遲暖看著他是真的把江晴當妹妹,臉色好了一點,說:“這事你做不了主,你媽媽是什麽意思?”
“我媽還沒聯系上。”
遲暖嘆了口氣:“那就沒辦法了。你爸媽在是否領養晴晴的問題上存在分歧,出於對晴晴心理健康的考慮,我不會再同意你們家領養她。”
江寧眼眶瞬間紅了,仿佛下一秒就能哭出來:“我養晴晴,我有壓歲錢,還有參加比賽的獎金。”
“你覺得這些錢足夠給晴晴提供好的生活條件嗎?”
不等江寧回答,遲暖又說:“根據《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雙方年齡應該相差40周歲以上。等你能領養晴晴了,她都是孩子的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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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暖三人趕到的時候,一群人堵在走廊裏,打架雙方已經被拉開了,但是在場的人情緒都還很激動,一個個跟鬥牛犬似的。護理員看見遲暖後立刻說:“院長,齊歡太過分了,看見江寧就打,也不看看他比人家大幾歲,都不知道害臊!”
一群十四五歲的少年圍在一起,聞言也強壓著憤怒說:“您是院長吧?你們院裏的人無緣無故打我們班長,今天一定要給我們一個說法!”
被打的正是今天那批較真的初中生的班長,而打人的就是今天難得在院裏沒跑出去的齊歡。
遲暖看了一眼被關在教室裏趴在窗戶上往外看的小孩兒,說:“我需要了解一下情況,現在幾位受傷的同學先到康覆室處理傷口。”
還有學生想說什麽,被一個鼻子流血的少年阻止了:“聽院長的。”
遲暖看著他:“江寧?”
少年點頭,遲暖覺得他有點眼熟,但沒想起來在哪見過,安撫了幾句後帶著他們去了康覆室。
齊歡在後面小聲的叫她:“院長,我……”
遲暖示意他們先走,停下腳步看向齊歡,冷聲道:“我不管你有什麽理由,齊歡,你的處理方法是錯的。”
齊歡握緊拳頭低著頭,不再說話了。
遲暖也不問他,說了一句“跟上”後,就往康覆室走。林早湊到她耳邊說:“小暖,你是不是有點兇?齊歡肯定是有原因才動手的,電視上嚴厲的孤兒院院長可都是反派啊。”
遲暖再大的氣都被這句話逗笑了,無奈道:“慈母多敗兒,我還想打他一頓呢。”
“為什麽啊?”
擔心後面的齊歡聽見,遲暖也湊到林早身邊,小聲說:“你不太了解情況,我跟你詳細說說。”
“齊歡還有三個月成年,他現在讀高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規定,孤兒成年後仍在校就讀的,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我們這裏每個孤兒每月的生活費是1200左右,再加上暑期做兼職,只要省著花,讀完大學沒問題。”
“但是齊歡腦子擰,覺得成年了就不能再讓政府養,死活不願意繼續上學,把我給氣的啊,我能順著他?我們已經因為這個鬧很久了,昨天他都敢去酒吧打工了,這要不是碰見你,還不知道會怎麽樣。”
“今天讓他在院裏反省,他又跟人打架。你說在新陽,我們大人都在,有什麽事不能先告訴我們,他非要沖動。不管有什麽理由,打人就是不對。齊歡這脾氣不改,早晚吃大虧。我要被他氣死了。”
林早:“你別把死不死的掛嘴邊。”
遲暖楞了一下,說:“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林早這才說回之前的話題:“讓別人資助呢?這不是花政府的錢了。”
遲暖搖了搖頭。
林早心裏有數了,他沒有繼續這個話題,而是忽然擡手揉了揉遲暖的頭頂,然後被她一把推開:“不許動手動腳。”
林早:“不動手動腳怎麽走路?小暖,你背我過去嗎?”
說著就去攬遲暖的肩膀,整個人也往她身上靠。
遲暖見林早這麽大膽,更加不懷疑他對她有意思,忍不住兇他:“手腳給你剁了,我就背你走。”
林早笑出聲,和昨天一樣自在鮮活的遲暖終於又出現了。
遠遠墜在後面的齊歡迷茫的看著兩人的互動,不知道就這麽幾個小時過去,之前還有些生疏感的兩人,怎麽變得這麽熟了。
因為拉架及時,除了江寧,剩下的人都只是蹭破了皮。遲暖和林早到了康覆室,他們都已經擦了藥,醫生在給江寧檢查有沒有鼻骨骨折:“建議拍攝X光片,軟組織受傷和伴骨折很難鑒別。”
江寧堅持自己沒事,不用做X光檢查,遲暖了解少年人奇怪的自尊心,覺得打架受傷既不帥又不光彩。她過去拍了拍江寧的肩膀:“檢查一下吧,齊歡這麽大了,打一拳疼得很。”
其他同學也勸他,江寧這才繃著臉去檢查了,最後結果是沒骨折。
遲暖問江寧:“需要通知你的父母嗎?”
“不用。”江寧遲疑道:“院長,我們能單獨談嗎?”
遲暖讓張曉曉去招待那些學生,她帶著江寧和齊歡去了一間會議室。估摸著遲暖沒心思攆他,林早就一臉自然的跟了過去。
“說吧,為什麽打人?”
齊歡還沒說話,江寧猛地站了起來,朝遲暖深深鞠了一躬:“院長,這事怨我!”
遲暖被這一出嚇了一跳,林早眼疾手快的拎著後衣領讓江寧站好:“有事說事。”
林早氣場強大,就算是和顏悅色的,也讓人下意識服從。江寧像個被嚇住的小雞仔,直楞楞的說:“我爸爸是江漿。”
遲暖臉色一變。
江寧氣勢頓時矮了一截,卻還堅持著說:“我想看看晴晴,我想帶她回家。”
齊歡拒絕:“不可能!”
江寧反駁:“晴晴還在我家戶口本上,她還是我妹妹!”
齊歡冷笑:“周五你爸把晴晴送回來,收養關系已經解除了,明天你爸就該去派出所把晴晴的戶口轉回福利院了!折騰這一回,晴晴的自閉癥更嚴重了,你還有臉來!”
江寧看向遲暖,執拗道:“我要帶晴晴回家!”
遲暖看著他是真的把江晴當妹妹,臉色好了一點,說:“這事你做不了主,你媽媽是什麽意思?”
“我媽還沒聯系上。”
遲暖嘆了口氣:“那就沒辦法了。你爸媽在是否領養晴晴的問題上存在分歧,出於對晴晴心理健康的考慮,我不會再同意你們家領養她。”
江寧眼眶瞬間紅了,仿佛下一秒就能哭出來:“我養晴晴,我有壓歲錢,還有參加比賽的獎金。”
“你覺得這些錢足夠給晴晴提供好的生活條件嗎?”
不等江寧回答,遲暖又說:“根據《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雙方年齡應該相差40周歲以上。等你能領養晴晴了,她都是孩子的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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