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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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的翡翠綠,遠處的冰雪漸漸入眼。

跟隨人流下了車,提著行李箱打算入住山下的民宿,旅途勞頓,第二天再去爬山。

沒想到,剛到地方就被段易帶著到處亂轉,差點轉成失蹤人口。

我就想偷個查找路線的懶,結果……最後還是靠我,在天黑之前找到了目的地。

聯系他以往的種種行為,我嚴肅地問道:“段易,你是不是路癡?”

段易:“……”

得,默認了。



我大口喘著粗氣,呼吸間都是白茫茫的霧。風很大,空氣幾乎要凍成冰。

“需要給你拍照嗎?”

“不用。”

我不怎麽喜歡拍照,我需要的不是死氣沈沈的景物,而是那瞬間它帶給我的感受,觸及心靈的感受。

“照片抓的是眼睛,當下震撼的,是心。”

雲霧繚繞,裸露的山脊如刀刃般鋒利,縱深的溝壑磅礴堅毅,連同白潔的雪都帶著凜冽。

宏偉壯闊的山脈連綿起伏,億萬年的風霜覆蓋,它依然聳峙。

獵獵作響的寒風拍打著耳畔,腳下是望而生畏的巨獸谷底。

扶著欄桿眺望,極致的感受在心裏橫沖直撞。

“You jump,I jump!”

旁邊一對年輕小情侶嬉笑著,把大海的浪漫搬到雪山。

“要是我死了,你不要找別人好不好,至少不要馬上。”

在這樣的環境下情緒容易敏感,女生說著都帶上了哭腔,男生一把將她摟住細聲細語地安慰。

我突然來了興趣,轉頭問段易,“如果你是傑克,看到露絲活下來後嫁人生子,作何感想?”

如果段易真沒談過戀愛,那這個問題著實為難他了。

他撓了撓頭,認真地看著我的眼睛,“不知道。”

“你以前不是說這世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嗎?這種假設性問題對我而言就無意義。我不是傑克,永遠不會有他的經歷,不管我怎麽想,也都與他無關,與他們的故事無關。既然無關,我就沒資格去置喙。”

他額前的頭發有些淩亂,被冷風絞成一綹一綹的遮蓋住眉眼。

“也對。”我輕聲說道。

小時候我還為露絲的結局感到驚訝,人生中出現過那麽濃墨重彩的人,又怎麽會與他人結合。

可我倒回去看,或許一開始關註點就錯了。

她自始至終,想要追求的都是自由,而不是一個傑克。傑克是給予自由的媒介。

傑克死了,露絲從他那兒得到的自由永存。

我沈思著,段易的下一句話飄過耳畔:

“我想,我會用自己的方式去愛一個人。”

救命!

這男人怎麽蠱起來了?!

出去旅游了一趟難道就釋放出了壓抑多年的天性?

我不理解。

段易穿了件黑色緞面襯衫,松垮垮的,走路帶風,一小塊精瘦的胸膛若隱若現,上方是性感的喉結,唇色糜麗,黑發打理得一絲不茍。

這種比直接脫光更有誘惑好嗎?!

我懷疑這人在勾引我,但我沒有證據。

我趕緊抹了把嘴角,口水流出來就太丟人現眼了。

嗚嗚嗚~

這是我的老公,我可以天天看。

我拿出了我的畢生所學,所有絕美的詞藻狂甩出去,楞是把他一個形象高冷的人誇得面紅耳熱。

他終於先受不了了過來捂住我的嘴,“好了好了。”

我無比氣憤,把他的手扯開,“長得帥還不讓人誇了?!”

成功地讓他臉色又紅了一個度。

我心情大好,當場決定拉著他出去吃火鍋。

段易:“?”

他反應過來時人已經坐在了火鍋店裏。

我大氣地把菜單遞給他,“想吃什麽隨便點!我請客!鍋底你看看是要菌湯鴛鴦還是番茄。”

效率很高,沒一會兒菜就上齊了,滿滿一大桌。

兩人中間隔著騰起的輕薄水汽,看他明明不能吃辣還往紅鍋裏涮,我的嘲笑毫不掩飾。

辣椒簡直就是最好的口紅,染色無比自然,艷得滴血。

我已經吃不過來了,沒時間說話,只管埋頭幹飯,毛肚、牛肉、鵝腸……人活著,不就為了這口吃的!

我從菌湯鍋裏撈出了一片藕。

沒人比我更懂養生。

盡量控制著自己的四肢,畢竟出門在外,要臉。

死吃海喝的結果就是我全程只有扶著段易才能走路。

火鍋店離家有一個地鐵站的距離,我們決定走回去,好吧,是我祈求他走路消食的。

我拍著胸脯跟他保證道:“別怕啊,我識路!”

“Follow me.”

晚風吹散了些熱意,一身的火鍋味怕是走回家都消不了。

“荊戈。”

他出聲喚著我。

從他舌腔吐出來的名字炙熱無比,要把周圍的空氣都燙出白煙似的。

“嗯。”

“你有沒有,喜歡過一個人?”

“我心動過很多次。”

他與我並肩走著,神情掩在晦暗夜色裏,靜靜地聽著我說。

冷風將我平淡的話送至他的耳邊。

“有時候是陌生人一個意外的對視,有時候是一個簡單的觸碰,有時候是別人在我耳邊說話……那些瞬間,我好像真的心動過。我不是木頭,再怎麽冷血,也不可能幾十年都不動心。”

“那些感受就像心上驟然騰起的一簇小火苗,微弱的電流在五臟六腑穿梭,酥酥麻麻的。”

我停頓了一下,偏過頭看他,笑得坦蕩,“就在剛才,你叫我名字的時候。”

夜晚燈光迷離的街道,氣氛正好,我又開始胡言亂語。

“但那小簇火永遠不可能蔓延到我的大腦,它的生命力過於脆弱,最長的一次也沒活過三秒,我的理智每時每刻都清醒著,只要心頭竄出一點兒熱意就會毫不留情地澆熄。”

我不知道問題出在哪兒,究竟是什麽時候開始的,我也不想深究,就放逐它恣意妄為。

我發揮著幽默細胞講了個冷笑話,“至今為止,還沒有一個上頭的。”

“綜上所述,我確定沒有喜歡過。”

好像是大三的時候,我在學校裏偶遇過一個人,我心動了。

但我是個相信緣分的,遇見一次不代表什麽,要是就此消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我什麽遺憾都沒有。

冥冥之中的安排,我和他再次相見了。

可我那點兒可憐的心動早就夭折,骨灰都被吹得一幹二凈。

見也不是,不見也不是。

我都震驚於自己的多愁和善變,我從來不是一個長情之人,是一個自私的膽小鬼、偏執怪。

所以,我還是不去禍害別人了吧。

我極度敏感,但每次都故意忽略,想把事情雲淡風輕地揭過去。

除非它已經超出了我的控制。

剛好走到一處路燈下,段易高大的身體背著光,耳朵透紅,眼睛一眨一眨的,看不清裏面的情緒。

其實我是相信愛情的,怎麽能不信呢?

它這麽高尚的東西,就應該一塵不染,不能輕易唐突。

我知道自己不配。

付出得少,胃口還大,就是活該。

我深吸了一口氣道,“我們都冷靜一段時間吧。”

從那天說開後,我就搬回了自己原來的房子。

好巧,爸媽也旅行回來了。

要是我這下離婚,是不是再把他們忽悠出去緩沖緩沖?

“說吧,怎麽了。”

老媽一臉嫌棄地看著我沒了骨頭似的癱在沙發上,嘴裏還不空閑地啃著豬蹄。

“想你了嘻嘻嘻~”我作勢湊上去要親她。

“哎呦,走開走開!全都是油!”

我癟了癟嘴,咽下最後一口肉,莫名地惆悵道:“你說,什麽是愛情?”

她白了我一眼,顯然不想理會我的文藝感傷。

“你喜歡他嗎?”

我被問得頓住,喜歡?

我那麽善變,真的會喜歡上一個人?

“可能吧……”

“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什麽可能不可能的,跟我矯情什麽?!”

“喜歡。”

沒有什麽羞於承認的。

但恰恰就是這份喜歡讓我感到害怕。我怕又像以前一樣,喜歡只是表象,是自我感動和欺騙。

萬一,萬一我過段時間那股感覺就不在了,到時候該怎麽辦?

我自己都不確定的東西,怎麽能輕率地答應別人?

“那你……”

“我就是不相信,或者說不願意去相信別人!我想要有一個永遠不會背叛,永遠愛我的人,但現實是人會變的!他會變,我也會變!一輩子那麽長,我害怕當初的喜歡會在日覆一日中消磨殆盡!我不想說‘永遠’這個詞,也不相信,但我實際上可喜歡它了!”

我有些激動,想到什麽就說什麽,“現在我是對段易有些喜歡,我不知道它是會上升還是下降,與其賭一個不確定的未來,不如就讓它一直保持在最美好的狀態,我們分開後至少還有回憶。”

我又絮絮叨叨地說了很多很多,她見我越來越有鉆牛角尖的勢頭,勸解道:“人活著,最要緊的是註重當下,未來的變化誰都無法把控,為什麽要想那麽多並沒有發生過的事來為難現在的自己呢?”

“道理我都懂。”

察覺眼淚快憋不住了,喉嚨一陣酸澀的熱意上湧,趕緊深呼吸平覆了下,小聲說著:“煩死了。”

在我看來,“永遠”和“愛情”是沖突的,最開始和段易簽那個合約,不過是以退為進,想用“永遠”來保護我的“愛情”,將“愛情”置於凈土,不讓它沾染世俗,我不想放棄兩者之間的任何一個。

老媽臉上帶了笑,語重心長:“地球一刻不停地在轉動,每個人也不斷地成長、變化,這太正常了。每一對夫妻結婚時也都是真心實意打算白頭到老的,沒有誰是沖著離婚去的吧?但相處之後,或許發現他們並不適合,又或許是其中一方走得太快,而另一方跟不上腳步了。到時候再瀟灑地放手就是了。如果當下別人確實是真心實意的話,而你用子虛烏有的事來揣測人家,這樣也不公平。”

“你平時那股灑脫勁兒去哪兒了?”

“我膽子小你又不是不知道,從小就怕鬼。”

小時候一個人住一層樓,房間裏燈的開關也在離床很遠。每天晚上都要老爸老媽輪流把我送回房間,替我把被子掖得嚴嚴實實的,然後再拉下門口的開關,把一片漆黑留給我。

我又拿起桌上的雞爪吃,當然是無骨的,方便我這種懶人。

她看我把話聽進去了,也不再多說,自覺地開始分享我的零食。

“……”

我刷著朋友圈,發現全是段易的動態。

他去旅游了,每個地方還詳細地貼出了攻略和美食測評。

“媽,你手機給我看看。”

她正忙著啃鴨脖,示意在衣兜裏讓我自己拿。

段易是加了我爸媽微信的。

不出所料,那些動態是僅我可見。

媽的!他不是個路癡嗎?!還到處瞎跑什麽!

煩死了!



我站在角落裏,冷眼看著段易在同一個地方轉了幾遍,臉上一直端著疑惑的神情。

上次看他動態還在山上,我連夜買票趕過去,卻發現他前腳剛走,把我氣得,這次總算逮著他了。

線上說不清,我一定要當面罵出來!

我滿臉怒意地走向他,他也看見了我,臉上浮現出驚訝,接著只管一個勁地傻笑。

裝,再裝。

“呵,僅我可見,還留定位,不就是想讓我來找你!”

我一直都知道段易其實是個心機boy。

對,我就是專程來罵他的,但看到他那雙盛滿笑意的眸子和臉上的溫柔陷阱時,一點也氣不起來了。

他拿出紙細心地揩了揩我嘴角的酸奶,我瞪他,他也只顧著笑。

我定了定心神,鄭重地開口道:“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

他表情看不出什麽變化,眼裏一片深邃。

“所以,你要入夥嗎?”

他咧開嘴笑,“嗯。”

“Follow me.”

Follow me and never get lost.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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