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請不要傷害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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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志解下圍裙,和莫沫坐在這四方的小餐桌上吃飯,對他來說,再豪華的宴會,也比不上現在的這份溫馨,他問她,讓他把車子停到樓下,是不是意味著不怕莫女士知道他們的關系,是不是想要把他這個男朋友公開。
莫沫喝了一小口紅酒,杯子就被蘇志拿了過去,他給她倒了一果汁:“喝一口就夠了。”
“我只是覺得對你不公平。”莫沫接過果汁喝了一口,想了想,決定把自己的身體狀況也告訴他,不巧的是,他的手機正好在這個時候響了,劉浩說他個人賬戶的資金出了些問題,明天如果真的要收購MUMU,有些事還是需要他本人回去處理。
對蘇志來說,MUMU的收購是最重要的,莫沫要說什麽事,等到收購結束再說也不遲。
“如果我讓你今晚跟我回去,你願意嗎?”蘇志起身,見她眼底也流露出不舍,他一邊換鞋,一邊問她。
莫沫當然是不願意的,就算心裏願意,嘴上也絕對不能說願意,這點必須的矜持,她還是有的。
蘇志把她拉到身邊,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我開個玩笑,送我到樓下吧。”
莫沫點點頭,換了鞋子,跟他一起下樓,真是不巧,在電梯裏,又遇到那對母子,蘇志對他們明顯沒什麽印象,只是在他們進電梯的時候,往一邊讓了讓,莫沫認得他們,尷尬癥一下子又犯了,下意識地轉過身去。
偏偏那個小胖墩對他媽媽嚷道:“媽媽,是上次在電梯裏做羞羞事的叔叔和阿姨!”
我去!莫沫簡直要炸了,之前她一個人的時候,這小胖墩不多嘴,現在和蘇志在一起,他居然說出這樣的話來,她吸了口氣,轉過身,在小胖墩面前蹲下:“小朋友,地些可不是羞羞事,你的爸爸媽媽也是這麽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來的。”
小胖墩的媽媽犯尷尬癥了,之前孩子問她,叔叔阿姨在做什麽事,她能怎麽說,只好說他們在做羞羞的事,沒想到,這姑娘居然會跟一個小孩子這麽計較,以後見著她,一定得繞著走。
蘇志把莫沫拉了回來,笑著道了歉,可那小胖墩被他媽媽抱著走出電梯的時候,又問了一句:“媽媽,阿姨是不是也要生小寶寶了?”
莫沫頭一次體會到了,什麽叫自己挖坑自己跳,她拍了拍腦門,一臉生無可戀。
蘇志倒是一點也沒受影響,反而在打開車門的前一刻勸她:“如果那麽在意,可以考慮那小胖墩的提議。”
他叫的代駕已經到了,正坐駕駛座上,有外人在,莫沫也不好直接問他,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只能自己慢慢琢磨。
蘇志說完,坐進車裏,有些失望,他今天之所以買了紅酒,就是想給自己一個不能開車回家的理由,不管是床,還是沙發,他都不挑。
雖然有些失望,可電梯裏的這個小意外,倒是挺有意思。
莫沫努力地回味著他的話,什麽小胖墩的提議,明明就是一個小破孩的童言無忌,蘇志竟然也當真了,寶寶是隨便亂生的嗎?簡直不要臉!
等她目送著蘇志的車離開小區,回到家裏一看,木子已經開始大吃特吃,她以為這一天應該會很難熬,丟了郭晉洋,還差點丟了MUMU,可是這麽看來,這一天似乎過得沒有想象中那麽煎熬。
“給我留點兒。”莫沫坐到木子對面,和她一起吃,蘇志走得急,紅酒還剩下半杯,她拿起來就往嘴邊送,不來點小酒,怎麽對得起這一桌子好菜,再加上最近一直被蘇志當個病人對待,已經很久沒有痛快地喝個夠了。
木子一邊吃一邊嚷:“就是嘛,不管出什麽事,都不要虐自己,吃飽喝足才有力氣面對那些麻煩的事,再說了,這事有蘇總出手,肯定沒問題的,沫姐,不如...我們來說點高興的事?”
莫沫想來想去,最近除了和蘇志的進展能讓自己高興一點之外,似乎並沒有什麽值得高興的事,把蘇志拿出來說,就是在秀恩愛,在木子這樣一個單身小姑娘面前秀恩愛,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她想了又想,決定還是說一說那位聲音和林森一模一樣的歌手。
木子怎麽可能不知道那個人,她可是林森在B市的後援會成員,關於自家男神的消息,怎麽可能不知道,她一邊吃著東西,一邊把她知道的事實說給莫沫聽。
那個歌手叫高彬,網上有很多他的傳聞,說林森的那幾首成名曲,並不是林森親自作詞作曲,而是出自高彬之手,林森演唱會也是假唱,全是高彬給他配的唱,甚至連他說的那些段子,也不是他原創的,所有輿論都對林森不利,但是木子很自豪地說:“那些都是輿論,我可不信,我們整個後援會都不信。”
莫沫對林森的歌並不熟悉,但是在湖濱公園聽到的那兩首,她確實覺得高彬唱得很好,歌手動情,才能動人,要說那些歌是他寫的,其實完全有這個可能,不過娛樂圈的事,誰說得準呢,今天把這個明星捧成才子才女,明天就會有八卦曝光,說他們其實是找了槍手,本人不過是個草包。
林森和高彬的事,莫沫不想參與,木子喜歡林森,就讓她喜歡,追星這樣的事,只要她開心就好,只是提醒她:“你可以把林森當男神,但不要讓他影響你的生活,如果有一天出現關於他的負面新聞,你可別像那些小女生一樣去哭去鬧。”
木子豎起右手發誓:“我保證絕對不會的,我愛的是林森的才華,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都是別人的,那我還喜歡他幹嗎?再說了,我最討厭的就是剽竊,那時候宋逸然說你剽竊,我就恨不得把她的嘴巴都給撕爛。”
莫沫又給自己倒了杯紅酒,蘇志的品味不錯,雖然她沒有刻意研究過紅酒,但是這酒的口感確實不錯。
“沫姐,以後你就是老板了,我還叫你沫姐,行嗎?”木子狗腿地盯著莫沫看。
莫沫晃了晃酒杯,喝了一大口:“行啊。”
過了今天,她就是MUMU的老板了,她要負責的事和人都太多,每一期雜志需要采訪的對象,每一個廣告合約,每一個熱點新聞,都要她做最後的把關,她沒有郭晉洋那麽有錢,也沒有他那麽有門道,老板這個位子,她可能不會坐得那麽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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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沫喝了一小口紅酒,杯子就被蘇志拿了過去,他給她倒了一果汁:“喝一口就夠了。”
“我只是覺得對你不公平。”莫沫接過果汁喝了一口,想了想,決定把自己的身體狀況也告訴他,不巧的是,他的手機正好在這個時候響了,劉浩說他個人賬戶的資金出了些問題,明天如果真的要收購MUMU,有些事還是需要他本人回去處理。
對蘇志來說,MUMU的收購是最重要的,莫沫要說什麽事,等到收購結束再說也不遲。
“如果我讓你今晚跟我回去,你願意嗎?”蘇志起身,見她眼底也流露出不舍,他一邊換鞋,一邊問她。
莫沫當然是不願意的,就算心裏願意,嘴上也絕對不能說願意,這點必須的矜持,她還是有的。
蘇志把她拉到身邊,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我開個玩笑,送我到樓下吧。”
莫沫點點頭,換了鞋子,跟他一起下樓,真是不巧,在電梯裏,又遇到那對母子,蘇志對他們明顯沒什麽印象,只是在他們進電梯的時候,往一邊讓了讓,莫沫認得他們,尷尬癥一下子又犯了,下意識地轉過身去。
偏偏那個小胖墩對他媽媽嚷道:“媽媽,是上次在電梯裏做羞羞事的叔叔和阿姨!”
我去!莫沫簡直要炸了,之前她一個人的時候,這小胖墩不多嘴,現在和蘇志在一起,他居然說出這樣的話來,她吸了口氣,轉過身,在小胖墩面前蹲下:“小朋友,地些可不是羞羞事,你的爸爸媽媽也是這麽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來的。”
小胖墩的媽媽犯尷尬癥了,之前孩子問她,叔叔阿姨在做什麽事,她能怎麽說,只好說他們在做羞羞的事,沒想到,這姑娘居然會跟一個小孩子這麽計較,以後見著她,一定得繞著走。
蘇志把莫沫拉了回來,笑著道了歉,可那小胖墩被他媽媽抱著走出電梯的時候,又問了一句:“媽媽,阿姨是不是也要生小寶寶了?”
莫沫頭一次體會到了,什麽叫自己挖坑自己跳,她拍了拍腦門,一臉生無可戀。
蘇志倒是一點也沒受影響,反而在打開車門的前一刻勸她:“如果那麽在意,可以考慮那小胖墩的提議。”
他叫的代駕已經到了,正坐駕駛座上,有外人在,莫沫也不好直接問他,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只能自己慢慢琢磨。
蘇志說完,坐進車裏,有些失望,他今天之所以買了紅酒,就是想給自己一個不能開車回家的理由,不管是床,還是沙發,他都不挑。
雖然有些失望,可電梯裏的這個小意外,倒是挺有意思。
莫沫努力地回味著他的話,什麽小胖墩的提議,明明就是一個小破孩的童言無忌,蘇志竟然也當真了,寶寶是隨便亂生的嗎?簡直不要臉!
等她目送著蘇志的車離開小區,回到家裏一看,木子已經開始大吃特吃,她以為這一天應該會很難熬,丟了郭晉洋,還差點丟了MUMU,可是這麽看來,這一天似乎過得沒有想象中那麽煎熬。
“給我留點兒。”莫沫坐到木子對面,和她一起吃,蘇志走得急,紅酒還剩下半杯,她拿起來就往嘴邊送,不來點小酒,怎麽對得起這一桌子好菜,再加上最近一直被蘇志當個病人對待,已經很久沒有痛快地喝個夠了。
木子一邊吃一邊嚷:“就是嘛,不管出什麽事,都不要虐自己,吃飽喝足才有力氣面對那些麻煩的事,再說了,這事有蘇總出手,肯定沒問題的,沫姐,不如...我們來說點高興的事?”
莫沫想來想去,最近除了和蘇志的進展能讓自己高興一點之外,似乎並沒有什麽值得高興的事,把蘇志拿出來說,就是在秀恩愛,在木子這樣一個單身小姑娘面前秀恩愛,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她想了又想,決定還是說一說那位聲音和林森一模一樣的歌手。
木子怎麽可能不知道那個人,她可是林森在B市的後援會成員,關於自家男神的消息,怎麽可能不知道,她一邊吃著東西,一邊把她知道的事實說給莫沫聽。
那個歌手叫高彬,網上有很多他的傳聞,說林森的那幾首成名曲,並不是林森親自作詞作曲,而是出自高彬之手,林森演唱會也是假唱,全是高彬給他配的唱,甚至連他說的那些段子,也不是他原創的,所有輿論都對林森不利,但是木子很自豪地說:“那些都是輿論,我可不信,我們整個後援會都不信。”
莫沫對林森的歌並不熟悉,但是在湖濱公園聽到的那兩首,她確實覺得高彬唱得很好,歌手動情,才能動人,要說那些歌是他寫的,其實完全有這個可能,不過娛樂圈的事,誰說得準呢,今天把這個明星捧成才子才女,明天就會有八卦曝光,說他們其實是找了槍手,本人不過是個草包。
林森和高彬的事,莫沫不想參與,木子喜歡林森,就讓她喜歡,追星這樣的事,只要她開心就好,只是提醒她:“你可以把林森當男神,但不要讓他影響你的生活,如果有一天出現關於他的負面新聞,你可別像那些小女生一樣去哭去鬧。”
木子豎起右手發誓:“我保證絕對不會的,我愛的是林森的才華,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都是別人的,那我還喜歡他幹嗎?再說了,我最討厭的就是剽竊,那時候宋逸然說你剽竊,我就恨不得把她的嘴巴都給撕爛。”
莫沫又給自己倒了杯紅酒,蘇志的品味不錯,雖然她沒有刻意研究過紅酒,但是這酒的口感確實不錯。
“沫姐,以後你就是老板了,我還叫你沫姐,行嗎?”木子狗腿地盯著莫沫看。
莫沫晃了晃酒杯,喝了一大口:“行啊。”
過了今天,她就是MUMU的老板了,她要負責的事和人都太多,每一期雜志需要采訪的對象,每一個廣告合約,每一個熱點新聞,都要她做最後的把關,她沒有郭晉洋那麽有錢,也沒有他那麽有門道,老板這個位子,她可能不會坐得那麽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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