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41章 鄉試

關燈
鄭家的熏兔賣得起價格是因為味道真的好,大抵是家養的兔子和山上的野兔有所不同。

家養的兔子光吃草不動彈,肉養得肥肥的還嫩,做成了熏肉後吃起來一點都不柴。

喜歡喝酒的男人們最愛將肉撕成細絲下酒,一點點就能讓他們慢慢悠悠地喝一大碗酒,省了不少的下酒菜,當家的婦人們也高興。

如果覺得直接吃太幹也能用蒸籠蒸了之後吃,肉質就松軟很多,適合老人和孩子。

還能用熏兔燒菜,熏兔有一股特殊的風味,同配菜一起燒制之後,配菜的味道比普通肉燒出來的更香。

因著熏兔肉確實好,白秀荷想法子在高湯米線中細分了個熏兔高湯米線,高湯還是那個高湯,就是在碗底加些熏兔肉,待熏兔肉在米線裏稍微泡一會兒,湯和米線就多了一種風味。

這個做法既讓米線鋪子的客人們多了一個選擇,又幫著宣傳了一下鄭家熏兔,一箭雙雕。

當鄭家熏兔開始大量做、大量賣時,黎秋生的頭胎生了。

黎秋生是去年五月成的親,成親半年一直沒動靜。

都說醫者不自醫,他懷孕初期沒有孕吐的反應,就是比往年愛睡,有時候集中註意力久了會頭暈,只當是冬天到了身子有變化,不管是他還是略通醫術的向易宇都沒有發現。

一直到十二月底孩子都兩個月了,黎秋生像往常一樣跟著邢郎中出診,被邢郎中看出來了不同,一把脈發現他有了身孕。

至此,向易宇照顧黎秋生更加仔細了,他們夫夫兩人都懂醫術,這個孩子也是個懂事的不磨人,黎秋生的狀態一直都很好。

等到生產他也比普通哥兒更順利,生完孩子身子幾乎沒有受損,這讓姜芷蕓和白姚氏兩個家中有哥兒的母親眼前一亮,把黎秋生懷孕、生產、坐月子的各項事宜都仔細問了記在心裏。

這個孩子是個小哥兒,按照當初向易宇和黎家的約定,讓孩子跟著黎家姓,取名黎空青。

空青一種可以入藥的礦石,有涼肝清熱、明目去翳、活血利竅的功效,黎秋生要生之前,正在把玩一塊向易宇花了大價錢買回來的空青石。

他覺得這個礦石的名字的好聽,就用來做為孩子的名,希望他和向易宇的孩子以後也是個喜歡擺弄藥物、研究醫術的孩子。

黎明瑾以前沒有見過哥兒懷孕,一直都對黎秋生的情況關註著,等孩子快生的時候,正好他的嫁衣也做得差不多了,就求著姜芷蕓讓他在村裏待了一段時間。

黎秋生是個哥兒,黎明瑾也是哥兒,在黎秋生生產的時候,黎明瑾經常去陪他,看著他成親、生子後越發幸福的樣子,對自己的和白志文的婚事多了一分期待。

上河村的黎秋生月子剛開始坐,府城那邊就傳來了一股緊張的氛圍,今年的鄉試跟著開始了。

對眾多苦讀多年的秀才而言,到了他們拼前程的時候,勢必要拿出最好的狀態寫文章,讓考官們從一眾試卷中一眼就挑中自己。

不管黎明德和白志文在府城心情怎麽樣,至少留在昌平縣的白家和黎家眾人都緊張了起來,提前大半個月,黎成志代表兩家人去往府城照顧兩位秀才郎。

黎成志去的時候,帶上了八只熏兔,熏兔能放,吃起來還算方便,如果黎明德他們吃得習慣,就讓他們帶進考場吃,熏兔味道好,比幹吃饅頭餅子強多了。

鄉試一共有三場,每場考三天,在這三天裏吃喝拉撒都憋屈在小小的考棚中,帶的吃食最好是方便吃、又能填飽肚子的,味道其次。

在嘗過了熏兔之後,黎明德和白志文兩人在參加第一場考試的時候各自帶上了一只熏兔,還有黎成志給他們準備的耐放餅子,滿滿一籃子夠他們這樣的年輕後生吃三天。

往年也有秀才帶肉進考場的,他們的家人準備的通常是臘肉、肉幹一類,要麽吃起來味道不好,要麽做起來麻煩。

前一屆鄉試就出過一個秀才在蒸臘肉時過於認真答題,結果火燒起來把考棚給燒了的事,連累了坐在他兩邊的秀才,幾人的成績都作廢,讓眾多考生在做吃食的時候都更加小心。

送人走進了考場,黎成志心情更加緊張了。

這一次到府城來只有他一個男人,便沒有同黎明德和白婷合住,因為黎明德進考場後家裏就只剩下白婷一人,他擔心和兒媳婦住一個屋檐下,會讓白婷尷尬。

所以,他住在白志文買的宅子中,在白木根隔壁找了個房間。

白木根對白志文信心滿滿:“黎大伯,你別擔心,只要黎大哥和大哥兩人在考場好好答題,等這一屆鄉試考完,咱們村就能多兩個舉人老爺了。”

鄉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黎成志沒那麽容易放松下來:“不成,我總想他們在考場就總擔心,不如你小子給我說說明德和志文兩人平時在書院都做些什麽吧。”

外面的人擔心到夜裏睡不著覺,裏面答題的人反而更放松些。

前兩天,黎明德和白志文兩人集中精神解題,餓了就著溫水吃餅子,啃兔肉,和尋常考生一樣。

等到第三天,兩人都率先完成答卷,心思放松,不約而同地把剩下的兔肉架在燒水的鍋子上蒸軟了再吃。

熏兔的味道一蒸很快就出來了,黎明德和白志文兩人的位置一東一西,風來回吹幾下,香味就從考場這頭傳到那頭,把還沒做完題目心慌慌的考生們饞得更心慌了。

到了第二場,部分考生也帶了熏肉到考場,他們中有些人第一天就開始蒸肉,弄得整個考場都是香味,似乎是想要報覆上一場最後半天的折磨。

然而,等到了第二場的第三天下午,那股比尋常熏肉香更勾人的香味再度飄在考場之中。

第三場也是如此。

待這一次鄉試三場考完,這個味道被所有的考生記住了。

考完幾天後,萬榮潼約黎明德和白志文兩人出來吃茶,他咬牙切齒地說一定要找出來在考棚中吃熏肉的人,每次都在最後半天吃,害得他謄抄文章的時候差點手抖寫錯!

在萬榮潼氣急之時,黎明德默默地從身後拿出來了一只熏兔。

當初開考之前,黎成志給他們做了一只熏兔吃,兩人都很喜歡這味道。

然而,在三場考試中他們連著吃了三只後,短期內看著熏兔就想到考場、考棚,頓時沒了胃口。

所以,他們就決定把剩下的一只熏兔送給幫了大忙的萬榮潼。

萬榮潼第一喜歡蹴鞠,第二喜歡好茶,第三喜歡美食。

他的鼻子靈,盡管這肉沒有蒸味道沒有全部出來,但他聞到了熟悉的香味,眼睛瞪得比銅鈴還大,驚訝片刻後瞪向黎明德和白志文:“原來竟是你們!”

眼神憤恨又幽怨,還帶著點心酸的意味。

看得黎明德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榮潼兄,這熏兔子是我堂妹夫家做的,你要是喜歡我下回寫信回去讓他們再送些過來。”

在考場上活生生受了三次香味折磨的萬榮潼毫不客氣地點頭:“好!多送一些來!”

這兔子聞著就很香,想必送回去給父親母親和祖父祖母,他們也會很高興。

得了兔子,萬榮潼當場就讓跟著他的小廝拿去茶樓的後廚,砍了一半的兔子當場蒸,滿足他的心願,吃到嘴裏時覺得這兔子著實美味。

剩下的半只兔子,萬榮潼拿回去的時候不小心被其他人看到了,他沒能守住,被一群同窗瓜分。

很快,鄉試考場上飄香熏肉的源頭就被眾多學子發現了,大家給娶了個名——鄉試熏兔。

當大家知道這熏兔原本叫“鄭家熏兔”後,嫌棄“鄭家”二字不夠文雅,便改成了——鄭氏鄉試熏兔,讀起來雖拗口,但加上了鄉試兩字好像一只普通的熏兔就變得高雅了起來。

再後來,萬榮潼要的那一批熏兔運到了府城,他還沒有來得及把熏兔錢給黎明德,這些熏兔就被聽到了消息的同窗們搶先一步給錢帶走了。

因為書院凡是參加本次鄉試的學子,大多對鄭氏鄉試熏兔有執念,非得要嘗上一口才行!

如此這般,鄭氏鄉試熏兔的名頭就隨著這些來自全省各地的學子們傳了出去,名聲大臊。

那時,黎明德和白志文已經成為了舉人,有他們兩的名頭庇護,其他打主意的人都不敢伸手到上河村,也不敢隨便盜用兔名。

多年之後,這時在書院讀書的秀才們早已考中了舉人甚至進士,到不同的地方任官,吃過了山珍海味、炊金饌玉,他們卻依舊記著鄭氏鄉試熏兔的味道。

他們記住的不單單是熏肉的香味,還有他們自己在書院讀書時的意氣風發。

現在,這些未來的國之棟梁們還在緊張忐忑地等著本屆鄉試的考官閱卷,在家待嫁的黎明瑾意外地迎來了一個讓他們一家都意料不到的人。

作者閑話:感謝? ?)?*??對我的支持)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