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7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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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問的人好多,不過不是,金玉鈺木辛梓。”女孩性格倒是很好,但氣質總覺得有些似曾相識。

“行!今天先這樣吧!我們先走了。”徐赫本就在門口準備穿鞋了,粗粗介紹了下兩邊就要出門。

“一路小心,親愛的!在家等你呦!”鈺梓比心道。

“會幫我燒好洗澡水嗎?”

“幫你燒到沸騰!”

“要煮了我啊!”

真是毫不避諱的打情罵俏,和卞禹桐以為的會招阿姨喜歡的大家閨秀的樣子完全不同,倒……

“和她很像。”

“什麽?”

他看著徐赫,說:“沒什麽。找我什麽事啊?還非得出去說,不想讓女朋友聽見啊?劈腿?”

“不是,不是我找你,他找你。鄰居家的小孩。”對白筼筜的這個稱呼最開始就是由徐赫開始說起的,但卞禹桐很久沒從他嘴裏聽到過了。

“他找我?又要照片啊?”

“……也沒跟我說,反正一會兒就知道了。”

而這件“一會兒就知道”的事正是他現在正在做的這件事:

“這個地址,”白筼筜遞了一張便條給他。“是馮荻現在工作的地方。但因為一些事,她不能再留在那了。我本想去接她的,但因為我現在的工作性質,可能反倒會為她帶來麻煩。所以,我想請你幫我去接她。”

接受遠比拒絕更理智。因為如果接受,他會後悔一時,可若拒絕他會後悔一世。雖然當時他並沒能想過這麽多。

“停車。”她平靜而堅決。

“為什麽?”

“我……不想見他。”

“那我呢?你覺得我為什麽想你去見他?”她垂著眼,或許明白了,或許不在意。“‘我有責任阻止她,但沒有,現在就該幫她承擔後果。’他這麽說,你讓我怎麽反駁?怎麽說出口‘我就是不想她見你’?”

“可他沒有責任!沒人需要對我負責,他不需要,你也不需要。我能對自己負責!”

“要怎麽負責?去坐牢嗎?”

“為什麽不?也許你們以為我逃走是為了躲避處罰,但並不是這樣。我只是沒反應過來還可以去那裏。有一個明確的地方免費吃住,有事可做,並不是壞事。我那時只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那了,所以自覺離開了而已。我不在意坐牢的,而且如果我爸知道我也坐了牢,他會怎麽想呢?雖然可能監獄不同,但我們也算終於待在同一個地方了。”

“坐牢不是你想的那麽輕松的事。”

“明明已經做好此生不再見我的準備了,為什麽還要擔心我會不會死在裏面?對糟糕透頂的這樣的我也選擇了無視、原諒,為什麽還要擔心我會不會變的更差?”

他確實已經做好了不再見她的準備,雖然他沒對任何人、甚至自己表說,但他確實做好了。像不知從何處飄來的一粒種子,不知不覺已長成大樹遮住了整片陽光。

“也不至於會死。”他知道的,就像原來他從不曾成功勸她去學校或是回家,他現在也做不到。

“是啊,”她瞬間收斂了自己的情緒,讓他從不敢對峙的情緒。“還得繼續活著,沒有原因沒有目的的活著。”

“可活著的原因和目的誰都不是總有的,也沒有人,至少不是所有人,是帶著宏志出生的。但大家都活的好好的,因為總會有開心的時候或是暖心的記憶,感恩或感念的人,好奇和不舍的事物,即便不至幸福,也多少留戀活著。”

很多道理不是不懂,而是被歸為了與己無關。不是每個人都會談論活著的意義,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讓他說出不擅長的話。他知道她很聰明,他教不到她什麽。她住在酒吧的那年,就算沒有刻意學,她的吉他也習得了皮毛,鼓更是已近成手。

他逞不了人生導師。

可那時他覺得她的一切都不是認真的,她的一切都不是真的。而現在,她卻是真的在觸底的消極。讓他的害怕已超出了擔心的範疇。

路況,又癱瘓了。

她拉了一下門鎖拉環,這已經是她上車後第三次拉它了。所以她明知道門是鎖了的還是下意識的拉了一下,表露了她的煩躁。即便她的表情依舊冷淡。

她真的變得和以前不一樣了。她心中那根線斷了,她不再是風箏,成了隨風飄動的一片紙。

他始終沒有讓她下車,她也不會像小孩一樣鬧起來,她從來不會。

與白筼筜約好的地方他也是第一次去,位於市郊離機場不遠處的一棟公寓樓的第十九層。下車時他有過一瞬擔心她會不會逃走,或許她自己也猶豫了一下,但就像他立刻明白了那樣,無論她變了多少,那都不是她的性格。

公寓緊鄰路邊,但安保並不完善,進門沒有鎖,電梯裏沒有攝像頭,也不需要打卡。白筼筜開門的時候,卞禹桐看得到了他身後敞開的行李箱。

“你回來了。”他對她說的第一句話。不是“你來了”,而是“你回來了”,突然,卞禹桐明白了她的線原來還沒斷,只是不再是她執著的那一根,而是對她執著的那一根。

他和她的旅途結束了。

“我不進去了。”他說。電梯停在這一層沒動,像是知道他馬上又要走。

這是他倒數第二次見她。

而最後一次是在法院。

他坐在靠門的後排,看得到坐在前排右側的白筼筜和徐赫,以及因為他們而來的記者,也看得到坐在被告席上的馮荻和為她辯護的自信而篤定的律師。

其實,若按他們原本的計劃,事情不該發展到這一步的。因為白筼筜是要送她出國的。

律師堅持馮荻不是有意冒名頂替的,是礙於一對白發人送黑發人悲傷過度的父母的請求,為了緩解他們的痛苦才答應的,而且她是憑借自己的能力通過的面試,並沒有造成被頂替人耿蓮的任何損失。且工作中也是兢兢業業,至於上班期間所有薪資願意悉數退還。對於考錄方面,因耿蓮缺席,本應補錄的考生的考試權問題,據查,由於當年考試過了合格線的考生共三人,依規定通過筆試參加面試的考生不足三人的,該職位將被取消,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馮荻的替考,該職位在面試前就將被取消,不存在侵犯考生權利的情況,對於考生因參加面試所用的全部正常開支願全額補償。

過合格線的只有三人這種情況,卞禹桐覺得可能性並不高,但這事如果細查牽連的就不是一家單位某個個人了,只有這樣麻煩最少;何況白筼筜明顯不怕花錢,只因公務員與其他工作性質不同,不然早就私了了。

無論代價如何,她只要不坐牢就夠了。

之後作為證人出現的耿蓮的父母,也極力配合的證實了律師的說法。當被問知不知道自己這種行為已經屬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了時,那位母親說:“是,我承認,我是主犯,是我把蓮蓮的所有證件交給她的,也是我唆使她去參加考試的,我給她提供的住所,讓她以蓮蓮的身份活下去的。這些我都認。可如果她沒考上,她只是住在我家,靠我們養著,就不算犯罪不是嗎?她因為有能力考上了蓮蓮沒考上的工作所以犯了罪不是嗎?但我覺得,把這麽聰明又懂事的孩子趕出去,逼她去死才更是犯罪!”

“這是要坐牢的!”

“不是他們!”就在全場焦點都在耿母身上時,一直安靜而面無表情好像整件事情只與她毫無關系一樣的馮荻卻搶在她之前開口了。卞禹桐清楚的看到她看了徐赫一眼,不是白筼筜,是徐赫。“他們才是受害者。是我撿到了耿蓮的包,包裏有她的鑰匙和手機,利用手機的裏信息和鑰匙住在耿蓮的家裏,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又利用耿蓮的父母的喪女之痛,欺騙、誤導使他們相信我與耿蓮是一個人,騙取了耿蓮的身份信息,並以此參加面試,犯了盜用身份證件罪、代替考試罪;工作之後,明知自己不是耿蓮,還以耿蓮的身份取得了執法證件,犯了偽造公家機關工作證件罪;事情暴露後逃匿,犯了逃脫罪。這一切都是我一人所為,與他人無關。我逃跑時,本想找兒時的朋友幫忙,但他勸我自首,我不聽才要他給我請了律師,不過,我現在清醒了。”

這段“果然是她”的自白,將氣氛瞬間引爆。白筼筜的難以置信是人就看得出。他要站起來卻被徐赫一把拉住,他在他耳邊說了句話,即便根本聽不見,卞禹桐也知道他說了什麽,因為如果他是徐赫,他也會這樣說:“你現在說什麽都已無法改變她的處境,為了她以後能更好生活,什麽也別做。”

結局那麽流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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