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上)

關燈
每個周一、周三、周五以及每月十七號晚上,我都會去人民公園。

你知道,人民公園是個好地方。草木旺盛,湖光山色,游人眾多,不收門票。如果碰巧十七號是周一、周三或者周五,我就會在人民公園一處長椅上坐下,靜候良人。當然你一定也知道,街頭巷尾人民公園約到的partner,檔次參差不齊,遠比不得泡吧,全場任選,極品縱橫。不過顯然,本人更喜歡在這處僻靜地方完成這一具有極大隨機性的游戲——

不論對方是什麽人,我都會跟著走,或者帶著其走。這是我的游戲規則。

好在十七號是周一、周三、周五的幾率與十七號正好是周二、周四和雙休的幾率相差不多,因此這麽久以來,除卻未發福的中年男人、離家出走的少年、染著黃色頭發的壞小子、長相好身材好不常見的極品等等諸如此類看對眼的,只遇到幾個較為挑戰規則的對象——喝到爛醉在路燈下打手槍的醉鬼、年過七十的老頭、臟兮兮的流浪漢。

我不喜歡醉鬼同醉鬼做︳愛,看著他連槍都把不準又於心不忍,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只得幫他打出來。無奈這位partner實在不合格,倒在路邊呼呼大睡,我便在一旁守了一夜——不論什麽人,都要滿一夜,我可沒有犯規。

七十歲的老頭著實勉強,不管是我上他還是他上我,畫面都缺乏美感。待我勉強幫他打出來之後就再沒硬起來,倒是老頭殷勤的對我又手又口,把我全身親親舔舔︳弄了一遍。

至於那個流浪漢,在賓館裏洗了幹凈倒也能入眼,好在兇猛至極,事情過了幾天我還雙腿打顫。

你問什麽是partner?哦,就是炮|友的意思,兩兩相望一拍即合,共同尋求身體和靈魂的伊甸園——就是為了幹,這樣懂了麽?

做︳愛是讓人上癮的事。與不同人做︳愛,感受不同的尺寸粗度大小,體驗不同的人生——難道不是一件讓人身心愉悅的事情麽?

總之我這樣想。

對於我這樣一個男人——三十二歲,樣貌雖不是好看的驚人,放在人群裏也算打眼,每周去健身房,肌肉流暢從不生病,工作體面有車有房——基本完成了人生追求,有吃有喝還能有大把的時間來人民公園看老年人練劍遛鳥打太極,不時再上上︳床交換生命精華與人生體驗——真是身心愉悅。

今天是這個月的十七號,周五。等待partner的夜晚時光。

這排靠近廁所的長椅並非我的專屬據點,很多來打發寂寞的男人或者以此掙錢的男孩都在這裏,有時甚至性急的來不及去開房,直接就跑進廁所開幹。我的長椅在最左邊不引人註意的角落,有效的避免高峰期胡亂湊對的混亂情形——我不喜歡這麽著急的做︳愛。

現在是初秋,天氣有些冷。我七點鐘就來到了這裏,穿著一件黑色薄風衣,手裏握著一杯熱咖啡。風衣和腳上的牛皮鞋是外國貨,穿著舒適價格適中。你要知道衣服是名片,太高檔或太低端都不可以。檔次低了別人不會跟你走,太高了又會產生距離感——這可不是謬論。

周五是一個讓人愉悅的日子。每逢這晚,酒吧公園任何一個地方都熱鬧非凡,不開心的大醉一場,開心的幹個整夜,沒人會不盡興,反正接下來兩天閑暇。當然,十七號的周五也讓我愉悅,這代表如果運氣好的話,我可以幹到天亮,如果運氣更好的話,明天白天還可以接著在床上幹一炮。

咖啡是街角買的,雖然我並不喜歡這個牌子。你知道,在外面喝咖啡從不是為了打起精神,而是為了讓別人看起來你這個人很有檔次。想必之下,我更喜歡在家裏喝速溶,又方便又有奶味。

以前有一陣子我很喜歡一款巧克力球,裏面加了奶油夾心。我連吃了好幾個月,導致那幾個月的口味都偏甜,十七號找伴時找的也都是年齡小的男孩。有個男孩,不過十四歲的樣子,學生證還是附近中學的,和他進行人生交流時,我不時感慨“吃水不忘挖井人”,心想到底是誰把這小孩調|教的這麽有滋有味。

不過那之後,我就很少和小男孩做︳愛。剛知道春宵好的小孩都跟中毒一般,只纏著你不停念叨“要”,頭一次還覺得新鮮,多了身體就受不了。畢竟三十多歲的人了,縱欲不得。活到現在當然知道,身體最重要。

我二十多歲的時候,老頭子就是馬上風死的。老頭子是有些能耐,做生意掙大錢,足夠他吃喝玩樂,可惜一輩子就泡在了女人堆裏。常在河邊摸瓜,自然會濕了鞋,莫名多了一個我。親媽是什麽我根本沒見過,倒是老頭子三天兩頭往家裏帶小媽。隔壁屋裏哼哼唧唧亂叫,我就在自個屋看書寫作業。估摸著是當爹的太濫情,把兒子的桃花都摧殘光了,我對女人沒點興致。但我是個孝子,即便剛發育時就知道自己喜歡男人,也沒把這話告訴老頭子。當時還想著二十多歲結婚生個孩子給老頭子樂呵樂呵,只是老頭子不仗義,還沒等我找個女人,他就死在了女人床上。你看,如今我都奔四十了,還是自己一個人。

八點一刻。周圍來去走了好幾對,光那個常駐賣︳身小男孩,都在廁所幹了三炮了。

那小孩今年也就十七八,在這得守了一年多。剛來時不會接客,還是夏天,在那幹楞一晚上不會拉人,光讓蚊子咬一身包。大老遠站在那邊直看我,我實在被盯的看不下去,招手讓他過來。小孩跑過來半天不會說話,還是我先問他多少錢。小孩紅著臉說,五十一炮,一百全套。那晚上我就光顧了他的開門生意,帶人去開了房,完了給他五百。小孩也不容易,真是不容易。

說實話,我不喜歡嫖︳娼(原諒我找不到更具有尊重意味的詞)。做︳愛是件如此單純美好的事情,怎麽能和金錢扯上關系。因此相比較給男孩捧場,我更喜歡隨機游戲——好在隨後男孩逐漸也能接到客人,無需我再提供慈善心。但每次隨機,不管在上在下,每次開房我都主動付賬,包裏也準備好潤滑劑與避孕套——他人滿足我的需求,總歸是件我占便宜的事情。

八點半。

別以為我只是在絮絮叨叨,我同時也在等待,隨時註意附近動態——除卻走了的和廁所裏的,我身邊長椅上一對難舍難分,再遠些也有幾個落單的——只是沒有入眼的罷了。後面叢林也有窸窸窣窣和喘息聲,我不喜歡野合,席地幕天自然有些情趣,但不喜歡就是不喜歡——現在年紀大了,更不想嘗試。

我確實已經年紀大了。生活中規中矩千篇一律,除卻難得的哪個十七號夜晚,每月任何有趣的地方——連戀愛都提不起勁。

戀愛啊,多麽讓人疲憊。

兩個人要相遇相識相知相戀,還要相互適應磨合,再者要接受各種沖擊與考驗,費時費力費心費腦,更費情感——所以你看,partner是多麽美妙的存在。

說到戀愛,我第一次喜歡人是中學時期。那孩子名字我都想不起來,樣子也模糊了,可有的細節卻記得特別清晰。他是學習委員,話少,催我交作業……我說,給我親口,我就交。那孩子就紅著臉,一副被人欺負的委屈樣子,差點哭了……當然後來還是在一起了,被我親了不知多少口。

我沒和他做|愛,那時總想著,我是真愛他,以後是要在一起一輩子——你看,這就是傻。換成現在或者二十多歲,我二話不說立馬把人辦了。

畢業之後分手……原因是什麽我記不起來了。後來我戀愛過很多次,有不少戀人,再沒有過這種清湯寡水的。大概到現在我依然記得他,就是因為沒把人弄上床——這話說的我像個情感騙子——我沒騙過任何人,戀愛就是認真戀愛,逛街吃飯約會看電影做|愛,又溫馨又感人。再後來就累了,不是我累,就是別人累,好在我是個從不爭吵的人,只是後來才發現冷漠比爭吵更可怕——當然換成現在我依舊不會去爭吵。

至於為什麽和他分手……

“為什麽呢?”突然有人說。

我扭頭,長椅不知何時坐了一個男人。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一次發文 多謝關照。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