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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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輪回被殺30次後》
作者:一只只啊呀
————————
序幕 0
我漂浮在空中,看到那個殺了我的愛人與他人談笑風生。
我的屍體入土為安,愛人與別的女人卿卿我我、談婚論嫁。
警察找不到罪人,罪人披著楚楚可憐的皮,流著悲傷的淚水,得到了所有人的同情。
這是我和季風在一起的第七年。
季風殺了我。
算起來,這是他第三十次殺我。
在他和那個女人的婚禮上,我的意識漸漸模糊。
我知道,輪回又開始了。
而這一次,我決定不再愛他。
我回到了和季風公開出櫃的那一天。
在難得的聚會上,朋友們嘻嘻談笑,觥籌交錯。
我的意識回到了身體裏,睜開眼睛的瞬間,發現自己抓著季風的領口,正要親吻上去的模樣。
前三十次的輪回,我親了上去,心甘情願地被眼前的人所蠱惑。
而這一次,我推開了季風,轉身扣住了身邊另一個人的下巴,吻了上去。
滿座嘩然。
註:正文第一人稱。
一句話簡介:不一樣的“萬人嫌其實是萬人迷”套路(偏無限流,後期智鬥燒腦)
1、
吻住的嘴唇帶著微醺的酒液味道,一開始的緊繃中有著拒絕的意味。
我擡眼朝他看過去,那雙玩世不恭的眼睛裏多了絲我看不明的情緒,很快就被笑意淹沒,他翹起了嘴角,嘴唇掀開,慵懶地咬住了我的舌尖,勾/引著我去舔他的唇齒。
他扣住了我的後腦勺,在一片抽氣聲中,加深了這個吻。
在他把手往我腰上撫摸的時候,我猛地推開了他。
席霆被推得猝不及防,冰冷的眼睛帶著惱怒的不耐煩意味,像刀子一樣落在我臉上。
我移開視線,起身,準備要走,卻被一只手拉住了。
我回頭看到季風陰沈的臉。
是啊。
季風現在還沒有前面三十次輪回的記憶。
在現在的他看來,無疑就是我背叛了他。
“解釋。”季風說,語氣逐漸溫柔下來,一雙眼睛滿是信任地看著我,”紀臨,是我哪裏做得不好嗎?“
本來在這個節骨眼上,只要我吻了季風,這個出櫃的事就算板上釘釘的了,不然這夥朋友只會是當我們倆開的玩笑。
換做是以前,我會迫不及待地和季風確定關系,在眾人面前展示我對他的所有權,別說是一個吻了,哪怕當眾活春宮也不是不可以。
我一根根地掰開了季風的手指,把他的手甩開,冷冷地睥睨著他,理了理被他弄皺的袖子,勾了勾嘴角:”季風,開個玩笑而已。別那麽當真。“
這兩句話,是說給其餘人聽的。
”嗨,我就知道,紀臨怎麽可能喜歡男人嘛!“
”不過季風和紀臨關系還真是好啊,這樣的玩笑也開得起,就會拿咱們這些朋友來尋開心,嘖嘖,紀臨哥你可真不道德。“
我瞥了他一眼,輕浮地笑著,道:”第一天認識我?“
目光又看向季風一眼,我端起桌面上的酒,對著眾人高高舉起來,笑著說:”兄弟們好不容易聚一次,是我不好,想出這麽個損招來玩,多多包涵,玩得開心,這一杯酒,就當我賠禮道歉了!“
我一口氣喝下半杯,喉結動了動,嗆人的酒液從喉嚨裏一直燒到肚子裏,剩下的半杯,我對著季風喝的。
我看著他,笑了,”季風,不會生氣了吧?“
季風面無表情地看著我。
我當著他的面,把那半杯酒一飲而盡,倒著杯子,半滴酒液沒落下來,我睨了眾人一樣,笑說:“怎麽樣?夠意思吧?”
“夠!紀臨哥豪氣啊!”
“下次拿咱們開溜事先說一聲啊,先前演得那麽像,我還以為你們倆真成了呢!”
“哎這演技,可以拿奧斯卡了都!”
“……”
我把酒杯放在桌面上,雙手插兜,轉身之際,看了季風一眼,嘴角慣有的笑意顯得有幾分冰冷,我盯著他,說。
“季風,我玩夠了。”
我撩了把額發,深深呼吸了一次,胸中滿是暢快的韻味,看著他,在推杯換盞的熱鬧環境下,我說:“男人的嘴我嘗過了,不也就是那個滋味。”
最後四個字,我朝他做了一個口型:好聚好散。
2、
在玩弄人心方面,我和季風都是資深玩家,彼此互相搞暧昧,誘惑著對方來先第一個說愛。
我也是第一次見這麽合我口味的人,無關性別。所以我心甘情願地認輸,打算主動在眾人面前毫不掩飾地表現自己對季風的占有欲。
我會當眾主動吻他。
我能夠愛他愛到心甘情願被他殺三十次,心甘情願為他走三十次一模一樣的老路,也能在一瞬間將曾經所有給過他的愛全部抹除。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我在洗手間,捧著水龍頭下的水,盡數往臉上潑,而後盯著鏡子裏的那個年輕的自己,如此默念道。
我不知道為什麽季風總是要殺我。
按理來說,不過只是七年之癢,何必到要死要活的地步?
那把刀紮進心臟的冰冷和肉/體的疼痛,回憶起來就好像近在眼前,我低頭一看,發現心臟處沒有刀,不由得松了口氣。
這口氣還沒有松完全,眼前的鏡子裏,除了我以外,忽然還多了一個人。
——席霆。
3、
席霆這個人的性格陰晴不定,我看著他冰冷陰戾的臉,心裏生出了些懊惱:早知道就不該吻他。
那個時候應該抓過另一個旁邊的人。
我取過紙巾,正要擦手離開,席霆忽地一伸腿,擋住了我的去路。
我皺著眉頭看他,勉強控制住脾氣,耐著性子,企圖壓住銳氣,給他傳遞“友好”的訊息,即使不友好,也想表達出“不想惹是生非,想和氣生財”的意味來。
我將紙巾丟進垃圾桶,準備從他腿上跨過去。
“餵。”席霆忽地揪住了我的衣擺一角,聲音有些艱澀似的。
我低頭嘗試掰開他的手,眉頭擰了起來,眉角緊繃著,看起來很不善,我便把臉再低了下去,不讓席霆看見。
席霆脾氣不好是總所周知的,雖然是個知名男模,名度極高,但毀譽參半。
毀的原因很單一:因為他脾氣不好,經常被媒體報道出來當眾打人,甚至連粉絲都打。
想到這裏,我擡眼偷偷看了一眼席霆的體格,再看一眼我自己,心裏有些發怵。
我想把表情放柔和一些,但我這個人做起那種溫柔的表情來,我不知道別人尷不尷尬,但我本人卻是實打實的極為尷尬。
我做不出來。表情很僵硬。所以我盡可能的低著些頭。
我嘗試讓語氣緩和下來,然而嘴巴比腦子更快,席霆的手一直緊緊抓著不放,把我徹底惹毛了。
我語氣很不善,想也不想,冷冰冰地提高聲音,滿是威脅和震懾對方的攻擊性:“你想幹什麽?說。”
等我意識到我究竟說了什麽之後,我有些緊張,但輸人不輸陣,我表現得還是極為硬氣,甚至有一種豁出去的勇氣,膽戰心驚地想著:……萬一被我震懾住了呢……
我便擡了頭,看到了席霆的表情。
我很驚訝,連掰他手指的動作都頓住了。
席霆的臉在燈光下連細小的毛孔都看得見,俊眉修目,氣質出眾,不怒自威的氣勢令人不敢直視,他冷冷地看著我,嘴角浮出冷笑,“紀臨。你真不知羞恥。”
他說的很對,我們在這之前,就是一個比較熟的陌生人,僅此而已。
但是我突然吻了他,為了達到自己擺脫季風的目的。
我看著席霆。
我不覺得他說得有錯,但我也不覺得我是錯的,只能說人的立場不同,對於他的看法,我可以欣賞,但不會讚同。
我正準備說些什麽來表達我的觀點,卻忽地不小心看到了對方的耳朵尖。
很紅。紅得都快滴血了似的。
我張了張嘴,保持了沈默。
我用力拽開他的手,終於脫身,不欲與他糾纏,轉身就走,卻被再次拉住了手臂,這次對方握得更緊。
我回頭看到席霆的表情似乎有些緊張。
但又很快恢覆到了一貫的嘲諷。
席霆擡著下巴,瞇著眼睛,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看著我:“怎麽了,你被季風拋棄了是嗎?”
等他說完這句話,我又在對方不可一世的臉上,捕捉到了一絲莫名其妙的緊張。
我猜他可能是對我有些好感,但無疑這樣引起別人關註的手段太像小學生的把戲,我不覺得有趣,只覺得索然無味。
席霆前三十次輪回,都和我是陌路人,唯有這一次,對方主動來找我。
是因為那個吻嗎?
4、
走廊盡頭多了一個人出來,我越過席霆的肩頭,從那面鏡子裏看到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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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只只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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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漂浮在空中,看到那個殺了我的愛人與他人談笑風生。
我的屍體入土為安,愛人與別的女人卿卿我我、談婚論嫁。
警察找不到罪人,罪人披著楚楚可憐的皮,流著悲傷的淚水,得到了所有人的同情。
這是我和季風在一起的第七年。
季風殺了我。
算起來,這是他第三十次殺我。
在他和那個女人的婚禮上,我的意識漸漸模糊。
我知道,輪回又開始了。
而這一次,我決定不再愛他。
我回到了和季風公開出櫃的那一天。
在難得的聚會上,朋友們嘻嘻談笑,觥籌交錯。
我的意識回到了身體裏,睜開眼睛的瞬間,發現自己抓著季風的領口,正要親吻上去的模樣。
前三十次的輪回,我親了上去,心甘情願地被眼前的人所蠱惑。
而這一次,我推開了季風,轉身扣住了身邊另一個人的下巴,吻了上去。
滿座嘩然。
註:正文第一人稱。
一句話簡介:不一樣的“萬人嫌其實是萬人迷”套路(偏無限流,後期智鬥燒腦)
1、
吻住的嘴唇帶著微醺的酒液味道,一開始的緊繃中有著拒絕的意味。
我擡眼朝他看過去,那雙玩世不恭的眼睛裏多了絲我看不明的情緒,很快就被笑意淹沒,他翹起了嘴角,嘴唇掀開,慵懶地咬住了我的舌尖,勾/引著我去舔他的唇齒。
他扣住了我的後腦勺,在一片抽氣聲中,加深了這個吻。
在他把手往我腰上撫摸的時候,我猛地推開了他。
席霆被推得猝不及防,冰冷的眼睛帶著惱怒的不耐煩意味,像刀子一樣落在我臉上。
我移開視線,起身,準備要走,卻被一只手拉住了。
我回頭看到季風陰沈的臉。
是啊。
季風現在還沒有前面三十次輪回的記憶。
在現在的他看來,無疑就是我背叛了他。
“解釋。”季風說,語氣逐漸溫柔下來,一雙眼睛滿是信任地看著我,”紀臨,是我哪裏做得不好嗎?“
本來在這個節骨眼上,只要我吻了季風,這個出櫃的事就算板上釘釘的了,不然這夥朋友只會是當我們倆開的玩笑。
換做是以前,我會迫不及待地和季風確定關系,在眾人面前展示我對他的所有權,別說是一個吻了,哪怕當眾活春宮也不是不可以。
我一根根地掰開了季風的手指,把他的手甩開,冷冷地睥睨著他,理了理被他弄皺的袖子,勾了勾嘴角:”季風,開個玩笑而已。別那麽當真。“
這兩句話,是說給其餘人聽的。
”嗨,我就知道,紀臨怎麽可能喜歡男人嘛!“
”不過季風和紀臨關系還真是好啊,這樣的玩笑也開得起,就會拿咱們這些朋友來尋開心,嘖嘖,紀臨哥你可真不道德。“
我瞥了他一眼,輕浮地笑著,道:”第一天認識我?“
目光又看向季風一眼,我端起桌面上的酒,對著眾人高高舉起來,笑著說:”兄弟們好不容易聚一次,是我不好,想出這麽個損招來玩,多多包涵,玩得開心,這一杯酒,就當我賠禮道歉了!“
我一口氣喝下半杯,喉結動了動,嗆人的酒液從喉嚨裏一直燒到肚子裏,剩下的半杯,我對著季風喝的。
我看著他,笑了,”季風,不會生氣了吧?“
季風面無表情地看著我。
我當著他的面,把那半杯酒一飲而盡,倒著杯子,半滴酒液沒落下來,我睨了眾人一樣,笑說:“怎麽樣?夠意思吧?”
“夠!紀臨哥豪氣啊!”
“下次拿咱們開溜事先說一聲啊,先前演得那麽像,我還以為你們倆真成了呢!”
“哎這演技,可以拿奧斯卡了都!”
“……”
我把酒杯放在桌面上,雙手插兜,轉身之際,看了季風一眼,嘴角慣有的笑意顯得有幾分冰冷,我盯著他,說。
“季風,我玩夠了。”
我撩了把額發,深深呼吸了一次,胸中滿是暢快的韻味,看著他,在推杯換盞的熱鬧環境下,我說:“男人的嘴我嘗過了,不也就是那個滋味。”
最後四個字,我朝他做了一個口型:好聚好散。
2、
在玩弄人心方面,我和季風都是資深玩家,彼此互相搞暧昧,誘惑著對方來先第一個說愛。
我也是第一次見這麽合我口味的人,無關性別。所以我心甘情願地認輸,打算主動在眾人面前毫不掩飾地表現自己對季風的占有欲。
我會當眾主動吻他。
我能夠愛他愛到心甘情願被他殺三十次,心甘情願為他走三十次一模一樣的老路,也能在一瞬間將曾經所有給過他的愛全部抹除。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我在洗手間,捧著水龍頭下的水,盡數往臉上潑,而後盯著鏡子裏的那個年輕的自己,如此默念道。
我不知道為什麽季風總是要殺我。
按理來說,不過只是七年之癢,何必到要死要活的地步?
那把刀紮進心臟的冰冷和肉/體的疼痛,回憶起來就好像近在眼前,我低頭一看,發現心臟處沒有刀,不由得松了口氣。
這口氣還沒有松完全,眼前的鏡子裏,除了我以外,忽然還多了一個人。
——席霆。
3、
席霆這個人的性格陰晴不定,我看著他冰冷陰戾的臉,心裏生出了些懊惱:早知道就不該吻他。
那個時候應該抓過另一個旁邊的人。
我取過紙巾,正要擦手離開,席霆忽地一伸腿,擋住了我的去路。
我皺著眉頭看他,勉強控制住脾氣,耐著性子,企圖壓住銳氣,給他傳遞“友好”的訊息,即使不友好,也想表達出“不想惹是生非,想和氣生財”的意味來。
我將紙巾丟進垃圾桶,準備從他腿上跨過去。
“餵。”席霆忽地揪住了我的衣擺一角,聲音有些艱澀似的。
我低頭嘗試掰開他的手,眉頭擰了起來,眉角緊繃著,看起來很不善,我便把臉再低了下去,不讓席霆看見。
席霆脾氣不好是總所周知的,雖然是個知名男模,名度極高,但毀譽參半。
毀的原因很單一:因為他脾氣不好,經常被媒體報道出來當眾打人,甚至連粉絲都打。
想到這裏,我擡眼偷偷看了一眼席霆的體格,再看一眼我自己,心裏有些發怵。
我想把表情放柔和一些,但我這個人做起那種溫柔的表情來,我不知道別人尷不尷尬,但我本人卻是實打實的極為尷尬。
我做不出來。表情很僵硬。所以我盡可能的低著些頭。
我嘗試讓語氣緩和下來,然而嘴巴比腦子更快,席霆的手一直緊緊抓著不放,把我徹底惹毛了。
我語氣很不善,想也不想,冷冰冰地提高聲音,滿是威脅和震懾對方的攻擊性:“你想幹什麽?說。”
等我意識到我究竟說了什麽之後,我有些緊張,但輸人不輸陣,我表現得還是極為硬氣,甚至有一種豁出去的勇氣,膽戰心驚地想著:……萬一被我震懾住了呢……
我便擡了頭,看到了席霆的表情。
我很驚訝,連掰他手指的動作都頓住了。
席霆的臉在燈光下連細小的毛孔都看得見,俊眉修目,氣質出眾,不怒自威的氣勢令人不敢直視,他冷冷地看著我,嘴角浮出冷笑,“紀臨。你真不知羞恥。”
他說的很對,我們在這之前,就是一個比較熟的陌生人,僅此而已。
但是我突然吻了他,為了達到自己擺脫季風的目的。
我看著席霆。
我不覺得他說得有錯,但我也不覺得我是錯的,只能說人的立場不同,對於他的看法,我可以欣賞,但不會讚同。
我正準備說些什麽來表達我的觀點,卻忽地不小心看到了對方的耳朵尖。
很紅。紅得都快滴血了似的。
我張了張嘴,保持了沈默。
我用力拽開他的手,終於脫身,不欲與他糾纏,轉身就走,卻被再次拉住了手臂,這次對方握得更緊。
我回頭看到席霆的表情似乎有些緊張。
但又很快恢覆到了一貫的嘲諷。
席霆擡著下巴,瞇著眼睛,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看著我:“怎麽了,你被季風拋棄了是嗎?”
等他說完這句話,我又在對方不可一世的臉上,捕捉到了一絲莫名其妙的緊張。
我猜他可能是對我有些好感,但無疑這樣引起別人關註的手段太像小學生的把戲,我不覺得有趣,只覺得索然無味。
席霆前三十次輪回,都和我是陌路人,唯有這一次,對方主動來找我。
是因為那個吻嗎?
4、
走廊盡頭多了一個人出來,我越過席霆的肩頭,從那面鏡子裏看到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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