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超出了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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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超出了喜歡
北京星級的酒店不少,但是不管再多,依然還是錢滾滾而入,再昂貴,還是有人消費得起。
有人日用鬥金,有人餓死,世界就是沒有絕對的公平,也談不起公平這二字。
程盛夏一般不怎麽去參與這些事,不過這一次的剪彩,也是慢慢地要帶著天愛出場,其實也想在所有媒體,所有鏡頭,所有人的面前牽著她出現,告訴別人,她還是他的妻子。
以後他的產業,會逐漸地轉給她。
以前趙天愛是爭,別人要爭,他倒是不會想給的,可是現在的遲遲,什麽都不懂,他卻想把他所有的都捧到她的手心裏去。
酒店的開幕剪彩,也有著很多的政商名流,並非都是商業形式。
現在天愛的情況也挺穩定的,帶她出席,應該沒有什麽事情,而且他也不會呆得太久。
揉揉頭,打開了郵件開始處理著一些事。
一封有些陌生的郵件,只是可能夜太深,而他太困了,也沒有細看就打開了。
“你,還記得我嗎?”
就這麽簡單的幾個字,好陌生啊。
可是不知為什麽,他就是沒有關掉這個郵件,只有這麽幾個字,忽然就勾起了心裏深處未知的一些東西。
如被牽引住,認真地看著這幾個字,想看出是什麽意思,還是看不出來啊。
看了許久,把郵件關了,站起來看著外面,北京的天,總是黑不到哪裏去,太多太多的燈光了。
這個窗口正對著一個花園,那燈光安靜而又溫暖,忽然的覺得自已好像有點東西在浮上腦子一樣,可是,不太記得了。
他出過一次車禍,還是蠻嚴重的,但幸好,現在也沒有什麽癥狀,讓趙天愛氣得要命的時候,也不會作痛。
以前的事,也不是不記得,就是總覺得少了點什麽一樣,他想了很久,都想不起來是什麽,然後不再去想了。
和以前一樣生活,學習,過日子。
現在的生活,這樣的好,可是為什麽,忽然就覺得好像要發生什麽,好像要記起什麽一樣了呢?
真是莫名其妙啊,大概是困過頭了吧,才會有這樣的思想浮上來。
關了燈,先去看看天愛。
把門輕輕地推開,她開了小燈睡,現在正睡得香呢。
看著心窩裏就暖暖的,很踏實的感覺。
睡吧,他不會吵醒她的。
一早起來的時候,就聽到樓下的聲音溫柔而又甜美。
“沛沛,來,張嘴,吃這雲吞皮,很香的。”
沛沛就坐在嬰兒的椅上,配合著她吃輔食。
擡頭她看到了他就溫柔地笑:“你醒了。”“是啊,今天睡得有點遲了。”
“許是你昨天晚上睡得比較晚了,早上才會遲起的,我熬了點粥,你要不要吃,我去給你裝。”“好啊。你大早上就起來熬嗎?”
“呵呵,早上沛沛醒得早,你也是起得早的。”
“大早上的,冷呢,以後不必自已做,想吃什麽就跟我說。”
她笑:“我哪有這麽嬌氣,這裏有暖氣,一點也不冷呢,而且我整天好多時間睡覺,早上就起得早了。”
放下碗給他,讓他逗逗沛沛,然後就進去給他裝一碗粥出來。
大骨頭湯熬出來的味粥,十分的香。
“味道真不錯。”
她不好意思地說:“這是跟姚媽媽學的,你要是喜歡,吃完了我再給你裝一碗。”
“家有好媳婦,真好。”他笑了一句,她就臉紅了。
可是,就是這樣啊。真好,真是家的感覺,他要的,就是這樣的家,要的就是這麽一種感覺,並非要她一直為他而忙。
“後天中午就帶你去酒店,沛沛咱們就不帶了,去一會就回來的,不會太累。”
“嗯。”
“穿個雪地棉鞋就好了,這樣穩妥一點。”
她微笑,然後推著孩子,送他到門口,看著他離開。
中午衣服送來的時候,倒是嚇了她一跳,以為只有幾件,可是不知道,居然做了十幾件,並且不是春夏秋冬的,就是適合現在這麽一個天氣穿的。
什麽場合的都有,高雅,但是精致而又保守著。
她想,這一切都是程盛夏交待的。
在這裏也只有他才會知道她穿衣服很保守,就是裙子,也是長到足踝的。
現代的高科技,信息,還有各種事情,她都在接受,可有些本質,卻還是保持著的。
他也很喜歡看書,很多的古典文字,他願意花很多的精力,教她來做一個自已。
如果說以前敬曉希望她多認識,然後適應這個世界,那麽程盛夏所做的,就是讓她在這個世界裏,做自已。
日子就是這樣的自在啊,如果可以一直這樣的自在,那多好。她是有點小貪心,她渴望愛,渴望家。
他對她的好,對她的關心,呵護,她都放在心裏的,也許有一天,他跟她求婚的時候,她會答應的,而且這一天,可能就是這麽心血來潮的明天吧。
她不知道,只知道自已很懶,現在只想依偎在他的羽翼下,不喜歡波動,流離蕩所。
現在這樣的家,多溫暖,有他,有孩子,這個家裏,還有感情的依托。
只是要等他媽媽同意,也許還要些時間,阮敬曉和程盛夏,畢竟是那麽不同的一個人,程盛夏他決定的事,他會堅執到底,哪怕是他媽媽再不同意再反對再怎麽樣都好。
他把她保護得很好,他不讓她去承受壓力,不讓她內心難過,程媽媽來過一次,就沒有再來了,就是他不說她也會知道,他會有去解決這些事的。
在程盛夏的身邊,她完全可以忘了自已是誰,因為,什麽也不用擔心。就是怕會有一天,自已不記得自已是誰了,怕到時沒有了他的依靠,她都無法走下去。
手指滑過一本本的書,她嘆了口氣,開始為他想,開始為他而有困憂,就是一種喜歡進變的東西。
騙不過自已的心的,在乎他了,挺在乎的了。
她很慎重,他第一次帶她去出席他的場合,以著他妻子的身份去,衣服幸好有有準備,就是將頭發梳了幾次。
他看了就知,將書放在桌上:“別再梳了,再梳就要掉頭發了,你這樣就很漂亮了,這衣服很好看,不過厚了點,這白色的毛毛再配上紫水鉆也格外的好看。”
“這樣,真的可以嗎?”
“當然可以,我說可以就可以,多漂亮啊。”
她羞羞地一笑:“你什麽都說可以的啦,以前我在酒店做事的時候,別人都是穿著高跟鞋的。”
“那可不行,高跟鞋會累,而且你懷著孩子,太是危險了,聽話一點,還是穿雪地靴好了。”
她點點頭:“我知道的,就怕是不禮貌。”
“傻瓜,想得太多了吧,來,把圍巾圍上,我最漂亮的夫人,咱們要出發了。”
他朝她伸出了手,她輕輕地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的手,真溫暖,將她的手包得密密的。
開車到了酒店,周韻在停車場迎了過來:“程總。”
看著趙天心,溫和地笑:“趙姐姐。”
天愛有些愕然,可是,還是笑了:“很冷的。”周韻穿得也太少了點吧,這麽的單薄。
雖然對她心裏有芥蒂,但是她是為盛夏做事的,盛夏現在用她做事,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即然她都主動示好,她倒也不是一個不饒人的人。
“呵呵,趙姐姐,我不冷呢,我都跑來跑去忙的,程總,我知道你要帶趙姐姐過來,會場的暖氣早開了,而且開得很足。”
“嗯,好。天愛,我們過去吧。”
“我還再接個人,你們先過去。”她依然是這樣的笑容可掬著。
可是程盛夏帶著天愛一走,她的笑容就像極寒下的冰被凝結了,程盛夏帶著趙天愛而來,他和她肩並肩的出現,牽著她的手,溫柔備致著。
他一定對她,很用心地呵護,以前和她接觸的時候,她哪有這樣的嬌美,可是現在,她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一樣,羞答答,又甜,又美,帶著一種讓人憐惜又溫柔的美。
他一定對她很好啊,明明不要去想這些,想了會難受,可是偏偏卻是在這裏,不停地想。
她衣服上的紫水鉆,一定是他親手系上去的,她腳上穿的雪地靴,一定是他挑的,她戴的圍巾,一定也是他挑的,只有他,才會這麽的有眼光。
閉著眼睛,吸了口氣。
然後拿著對講機:“叫林素素去端茶到程總的辦公室去。”
對講機那邊也是很匆忙的聲音:“是,周總,還有什麽咐吩,現在來了很多客人了,都在忙碌的招呼著。”
“沒有了,不要去催程總。”
讓他,好慢慢地消化。
那一張曾經熟悉的,相愛的,又相忘的臉,他是否還會記得。他會不會想起,他欠一個女孩的幸福。現在那個曾經的女孩,又是怎樣的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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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日用鬥金,有人餓死,世界就是沒有絕對的公平,也談不起公平這二字。
程盛夏一般不怎麽去參與這些事,不過這一次的剪彩,也是慢慢地要帶著天愛出場,其實也想在所有媒體,所有鏡頭,所有人的面前牽著她出現,告訴別人,她還是他的妻子。
以後他的產業,會逐漸地轉給她。
以前趙天愛是爭,別人要爭,他倒是不會想給的,可是現在的遲遲,什麽都不懂,他卻想把他所有的都捧到她的手心裏去。
酒店的開幕剪彩,也有著很多的政商名流,並非都是商業形式。
現在天愛的情況也挺穩定的,帶她出席,應該沒有什麽事情,而且他也不會呆得太久。
揉揉頭,打開了郵件開始處理著一些事。
一封有些陌生的郵件,只是可能夜太深,而他太困了,也沒有細看就打開了。
“你,還記得我嗎?”
就這麽簡單的幾個字,好陌生啊。
可是不知為什麽,他就是沒有關掉這個郵件,只有這麽幾個字,忽然就勾起了心裏深處未知的一些東西。
如被牽引住,認真地看著這幾個字,想看出是什麽意思,還是看不出來啊。
看了許久,把郵件關了,站起來看著外面,北京的天,總是黑不到哪裏去,太多太多的燈光了。
這個窗口正對著一個花園,那燈光安靜而又溫暖,忽然的覺得自已好像有點東西在浮上腦子一樣,可是,不太記得了。
他出過一次車禍,還是蠻嚴重的,但幸好,現在也沒有什麽癥狀,讓趙天愛氣得要命的時候,也不會作痛。
以前的事,也不是不記得,就是總覺得少了點什麽一樣,他想了很久,都想不起來是什麽,然後不再去想了。
和以前一樣生活,學習,過日子。
現在的生活,這樣的好,可是為什麽,忽然就覺得好像要發生什麽,好像要記起什麽一樣了呢?
真是莫名其妙啊,大概是困過頭了吧,才會有這樣的思想浮上來。
關了燈,先去看看天愛。
把門輕輕地推開,她開了小燈睡,現在正睡得香呢。
看著心窩裏就暖暖的,很踏實的感覺。
睡吧,他不會吵醒她的。
一早起來的時候,就聽到樓下的聲音溫柔而又甜美。
“沛沛,來,張嘴,吃這雲吞皮,很香的。”
沛沛就坐在嬰兒的椅上,配合著她吃輔食。
擡頭她看到了他就溫柔地笑:“你醒了。”“是啊,今天睡得有點遲了。”
“許是你昨天晚上睡得比較晚了,早上才會遲起的,我熬了點粥,你要不要吃,我去給你裝。”“好啊。你大早上就起來熬嗎?”
“呵呵,早上沛沛醒得早,你也是起得早的。”
“大早上的,冷呢,以後不必自已做,想吃什麽就跟我說。”
她笑:“我哪有這麽嬌氣,這裏有暖氣,一點也不冷呢,而且我整天好多時間睡覺,早上就起得早了。”
放下碗給他,讓他逗逗沛沛,然後就進去給他裝一碗粥出來。
大骨頭湯熬出來的味粥,十分的香。
“味道真不錯。”
她不好意思地說:“這是跟姚媽媽學的,你要是喜歡,吃完了我再給你裝一碗。”
“家有好媳婦,真好。”他笑了一句,她就臉紅了。
可是,就是這樣啊。真好,真是家的感覺,他要的,就是這樣的家,要的就是這麽一種感覺,並非要她一直為他而忙。
“後天中午就帶你去酒店,沛沛咱們就不帶了,去一會就回來的,不會太累。”
“嗯。”
“穿個雪地棉鞋就好了,這樣穩妥一點。”
她微笑,然後推著孩子,送他到門口,看著他離開。
中午衣服送來的時候,倒是嚇了她一跳,以為只有幾件,可是不知道,居然做了十幾件,並且不是春夏秋冬的,就是適合現在這麽一個天氣穿的。
什麽場合的都有,高雅,但是精致而又保守著。
她想,這一切都是程盛夏交待的。
在這裏也只有他才會知道她穿衣服很保守,就是裙子,也是長到足踝的。
現代的高科技,信息,還有各種事情,她都在接受,可有些本質,卻還是保持著的。
他也很喜歡看書,很多的古典文字,他願意花很多的精力,教她來做一個自已。
如果說以前敬曉希望她多認識,然後適應這個世界,那麽程盛夏所做的,就是讓她在這個世界裏,做自已。
日子就是這樣的自在啊,如果可以一直這樣的自在,那多好。她是有點小貪心,她渴望愛,渴望家。
他對她的好,對她的關心,呵護,她都放在心裏的,也許有一天,他跟她求婚的時候,她會答應的,而且這一天,可能就是這麽心血來潮的明天吧。
她不知道,只知道自已很懶,現在只想依偎在他的羽翼下,不喜歡波動,流離蕩所。
現在這樣的家,多溫暖,有他,有孩子,這個家裏,還有感情的依托。
只是要等他媽媽同意,也許還要些時間,阮敬曉和程盛夏,畢竟是那麽不同的一個人,程盛夏他決定的事,他會堅執到底,哪怕是他媽媽再不同意再反對再怎麽樣都好。
他把她保護得很好,他不讓她去承受壓力,不讓她內心難過,程媽媽來過一次,就沒有再來了,就是他不說她也會知道,他會有去解決這些事的。
在程盛夏的身邊,她完全可以忘了自已是誰,因為,什麽也不用擔心。就是怕會有一天,自已不記得自已是誰了,怕到時沒有了他的依靠,她都無法走下去。
手指滑過一本本的書,她嘆了口氣,開始為他想,開始為他而有困憂,就是一種喜歡進變的東西。
騙不過自已的心的,在乎他了,挺在乎的了。
她很慎重,他第一次帶她去出席他的場合,以著他妻子的身份去,衣服幸好有有準備,就是將頭發梳了幾次。
他看了就知,將書放在桌上:“別再梳了,再梳就要掉頭發了,你這樣就很漂亮了,這衣服很好看,不過厚了點,這白色的毛毛再配上紫水鉆也格外的好看。”
“這樣,真的可以嗎?”
“當然可以,我說可以就可以,多漂亮啊。”
她羞羞地一笑:“你什麽都說可以的啦,以前我在酒店做事的時候,別人都是穿著高跟鞋的。”
“那可不行,高跟鞋會累,而且你懷著孩子,太是危險了,聽話一點,還是穿雪地靴好了。”
她點點頭:“我知道的,就怕是不禮貌。”
“傻瓜,想得太多了吧,來,把圍巾圍上,我最漂亮的夫人,咱們要出發了。”
他朝她伸出了手,她輕輕地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的手,真溫暖,將她的手包得密密的。
開車到了酒店,周韻在停車場迎了過來:“程總。”
看著趙天心,溫和地笑:“趙姐姐。”
天愛有些愕然,可是,還是笑了:“很冷的。”周韻穿得也太少了點吧,這麽的單薄。
雖然對她心裏有芥蒂,但是她是為盛夏做事的,盛夏現在用她做事,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即然她都主動示好,她倒也不是一個不饒人的人。
“呵呵,趙姐姐,我不冷呢,我都跑來跑去忙的,程總,我知道你要帶趙姐姐過來,會場的暖氣早開了,而且開得很足。”
“嗯,好。天愛,我們過去吧。”
“我還再接個人,你們先過去。”她依然是這樣的笑容可掬著。
可是程盛夏帶著天愛一走,她的笑容就像極寒下的冰被凝結了,程盛夏帶著趙天愛而來,他和她肩並肩的出現,牽著她的手,溫柔備致著。
他一定對她,很用心地呵護,以前和她接觸的時候,她哪有這樣的嬌美,可是現在,她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一樣,羞答答,又甜,又美,帶著一種讓人憐惜又溫柔的美。
他一定對她很好啊,明明不要去想這些,想了會難受,可是偏偏卻是在這裏,不停地想。
她衣服上的紫水鉆,一定是他親手系上去的,她腳上穿的雪地靴,一定是他挑的,她戴的圍巾,一定也是他挑的,只有他,才會這麽的有眼光。
閉著眼睛,吸了口氣。
然後拿著對講機:“叫林素素去端茶到程總的辦公室去。”
對講機那邊也是很匆忙的聲音:“是,周總,還有什麽咐吩,現在來了很多客人了,都在忙碌的招呼著。”
“沒有了,不要去催程總。”
讓他,好慢慢地消化。
那一張曾經熟悉的,相愛的,又相忘的臉,他是否還會記得。他會不會想起,他欠一個女孩的幸福。現在那個曾經的女孩,又是怎樣的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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