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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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臉上的疼痛告訴自己,她真的有受傷真的有被人救的話,搞不好真的會以為在做夢呢!
她每天都在看同一個人的小說,那個人的每一部小說她都看過,甚至看過不止一遍,每天都抱著對方的書當聖物一般閱讀,白天看實體晚上看電子版,對方在天盛文學城的連載更新她每天都看很多次,只要有更新她就會留很多評論,很認真的評論,完全就是真愛粉。
想過寫這個文的人究竟是什麽樣子呢?第一次見的時候,是天盛的作者大會,她千方百計的弄到票,看到了那個斯斯文文,笑起來很溫柔,穿的很森女的筆名叫森小姐的人,一個喜歡了很久的作家,那一眼就足以讓她記憶深刻了。
所以她剛剛根本不會認錯。而且,林森森,跟森小姐,會不會太巧,一定是同一個人啊!
“蕭安安,你幹嘛,跟夏沛柔一樣搞失蹤啊,一晚上跑去哪裏啊?”還在晃神的時候接到了裴瑾的電話,然後心煩意亂的跑去了對方的家。
而裴瑾在見到對方一臉傷的樣子,一臉覆雜的表情。
“餵,你們一兩個怎樣?突然消失一晚,然後都帶傷,有沒有這麽倒黴,都虛弱的時候碰上仇家啊!那看來我以後出門也有小心點,尤其是身體不舒服的時候不要出門。”
“瑾,我遇見她了。”
“哈?誰?”
“就是她啊!”
偶像(二)
“我真是納了悶了,你一沒跟人說過話,也什麽都不了解,只看過她的書就喜歡人家啊!你這是偶像崇拜不是喜歡吧!”裴瑾聽著這就不靠譜,到底喜歡人家什麽,不就是喜歡的文字麽,就算喜歡這個人寫的東西,那也僅僅是文字吧!怎麽就莫名其妙連人一塊喜歡了。
“我清楚明白自己喜歡她!”蕭安安非常堅定的說,透過一個人的文字能了解一個人,透過一個人的文字也能愛上文字背後的那個人,有的人能一見鐘情,為什麽她不能對林森森產生感情呢!更何況,她喜歡了她這麽久。
“好吧,起碼我不會對這種遙遠又存在幻想裏的人抱有愛意。”裴瑾一副完全不能理解你的表情,本身蕭安安不常說話,一天到晚抱著書看就已經是個怪咖了,現在還來跟她說什麽喜歡上那個作者的話,突然想一想,這又好像比較符合怪咖的性格,天曉得她是怎麽跟這個人成為朋友的。
“現在就不是遙遠了,我知道她家住在哪。”蕭安安還是堅持的認為只要嘗試一定會有希望的,她不喜歡裴瑾直接給她打上一個不可能的標簽。
“所以你要展開行動了嗎?搞不好會被當成狂熱的腦殘粉而被討厭哦!”裴瑾依然對她這份感情不看好,作為好朋友自然是不希望她陷入那種莫名會受傷痛苦的單戀上去。
“你就不能說點好的嗎?”蕭安安對於朋友這樣的態度,十足的不滿。
“你還是先去看看身上的傷吧!”都破相了還要怎麽去追人。
如果沒有相遇的話,那麽蕭安安應該會把這份喜歡,僅僅當做喜歡,不多做什麽,僅僅是看著文字想念文字背後的那個人,也許這份喜歡只會存在於思念之中,這樣的單戀連她自己都覺得虛幻的,但是這份感情只是她一個人的。
但是,現在這份虛幻的感情走進了現實,她就這樣面對面的跟對方有接觸了,甚至在對方的床上睡了一晚上,一切回想那麽不真實卻又實實在在發生了,這樣的緣分是不是代表,她可以有進一步的想象呢!既然有了這樣的契機,就無法把這份感情局限在狹小的空間了吧!無論如何,還是想要努力一下。
那個人筆下,都是為了愛而勇敢的人,蕭安安也必須為了喜歡了這麽久的人勇敢一次。
即使鼓起了勇氣,可是真正做的時候,還是會怯場吧!
按了門鈴,等到對方開了門的時候,幾乎連話都說不出來了,然後緊張的將手裏的東西塞給對方,說了謝謝之後轉身就跑了,甚至很傻缺的還撞上了電梯,最討厭的就是在喜歡的人面前出糗了吧!可是偏偏,越是在意越是會慌了手腳,所以最蠢最笨的那面都暴露無遺了。
林森森覺得這個臉上還帶著傷的女生有點可愛,上次也是這樣,突然從家裏跑了,現在突然回來只是說了謝謝給她塞了東西後就跑了,雖然行為舉止很讓人摸不著頭腦,不過感覺是個可愛的女孩子啊!
林森森看了眼手中的東西,大概是對方想要謝謝她送的禮物吧!是一個正正方方的盒子,很漂亮的顏色,系在外面的絲帶也可以看出來是精心挑選過的,林森森小心的拆開了,是一盒手工的曲奇餅幹,而且還是各種口味的,還有她很喜歡的蔓越莓餅幹,然後盒子裏還有一張小卡片,依然沒有多餘的話,只是寫到:昨天謝謝你。
還真的是個可愛的女孩子。林森森笑著想到,然後拿起一塊嘗了嘗,味道很好。
即使會覺得對方很有趣,如果沒有往下有什麽交集的話,林森森也不會過多的去探究對方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畢竟也許只是人生的一個小插曲,下一次可能就再也遇不上也說不定了呢!所以林宇瞳總是說她好像對什麽事都熱情不起來,根本就是個面熱心冷的人,林森森每次聽到這樣的評價都只是笑笑沒有反駁。
“所以你放了東西就跑了?你還敢不敢再沒出息一點,這種時候不是搭訕的最佳時機麽,借著感謝的名義可以跟她多聊聊啊,要電話啊,出來吃飯啊!”聽完蕭安安去了一趟回來的報告,裴瑾就各種的恨鐵不成鋼,平時打架也沒手軟,碰到感情問題就怯場。
“這才是戀愛中的少女啊!她能說出謝謝兩個字就不錯了。”夏沛柔替對方辯護道,作為好友怎麽能不清楚蕭安安對於那個喜歡的作者的重視,平時碰一下她的書就炸。
“說的你好像也見到誰會說不全話一樣。”裴瑾趁機調侃對方,夏沛柔跟沈林菲絕對的發生過什麽事,現在兩人氣氛超不一樣好麽,當她們瞎子啊!
“不要什麽事往我頭上扯。”夏沛柔臉微紅了一下,不過隨即是憤怒的表情,她才不至於說話說不全呢!是對方總是不給她機會說全,一想到那個總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就覺得一陣頭大。
“我一看到她就忘了自己要說什麽了,所以只好放了東西就跑,還不知道她會不會喜歡。”蕭安安一臉的憂郁。
“你都不給人家回應的機會,現在倒好,擱這來自尋煩惱了。要麽,你就還把她當偶像,不抱非分之想,要麽,你要追人家就痛快一點。”裴瑾不是那種扭扭捏捏的類型,什麽戀愛中的的少女見到喜歡的人要嬌羞這套在她身上不成立,她要是喜歡什麽人,一定是轟轟烈烈的追求,所以才會對蕭安安這種猶豫不決的態度著急。
“我決定明天再去一次。”蕭安安說完就跑去開電腦,研究明天該做點什麽東西送過去了,好像手上不拿點禮物她都無法說開場白。
“別人的戀愛,旁人操再多心都沒用的。”夏沛柔勸裴瑾還是少跟著著急上火了。
“你的戀愛,我倒是真的懶得操心。”
“說了不要扯上我!”
蕭安安又開始認認真真的準備東西,她是林森森最忠實的讀者,只要林森森提及過自己的喜好,她都一一記得,她知道的關於林森森的事可能比百度百科還多,從現在開始還會不斷的補充,現實生活裏,林森森究竟是什麽樣的,人一旦將那扇好奇之門推開,就會忍不住再往裏走,想知道的更多。
相隔也許很多條街的兩個房子裏,一個人在看著電腦上的步驟做著點心,一個人對著電腦吃著曲奇餅幹打字,看似無關的兩個人,似乎在因為某些東西,距離慢慢的拉近。蕭安安該慶幸那天她發了高燒,還被人打了,如果那天她有力氣反擊,就一定會錯過跟林森森的相遇吧!所以,很多事,不到最後怎知好壞。
即使告訴自己,這次一定要跟對方多說兩句,結果還是在人開了門之後,嚇到忘了說話,這一次,連謝謝都沒有,直接塞了東西就跑。
第三次,第四次……依舊如此,只是每次來,臉上的傷都比之前的好很多,而林森森似乎也習慣了對方的出現,以及每次送完東西就走,每天都會期待,這個人第二天是個什麽反應,又會做些什麽送來,兩個人之間的無聲的交流完全就是在考驗誰的忍耐力夠好。
事情在重覆了一天又一天之後,終於有了不一樣的發展。
“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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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每天都在看同一個人的小說,那個人的每一部小說她都看過,甚至看過不止一遍,每天都抱著對方的書當聖物一般閱讀,白天看實體晚上看電子版,對方在天盛文學城的連載更新她每天都看很多次,只要有更新她就會留很多評論,很認真的評論,完全就是真愛粉。
想過寫這個文的人究竟是什麽樣子呢?第一次見的時候,是天盛的作者大會,她千方百計的弄到票,看到了那個斯斯文文,笑起來很溫柔,穿的很森女的筆名叫森小姐的人,一個喜歡了很久的作家,那一眼就足以讓她記憶深刻了。
所以她剛剛根本不會認錯。而且,林森森,跟森小姐,會不會太巧,一定是同一個人啊!
“蕭安安,你幹嘛,跟夏沛柔一樣搞失蹤啊,一晚上跑去哪裏啊?”還在晃神的時候接到了裴瑾的電話,然後心煩意亂的跑去了對方的家。
而裴瑾在見到對方一臉傷的樣子,一臉覆雜的表情。
“餵,你們一兩個怎樣?突然消失一晚,然後都帶傷,有沒有這麽倒黴,都虛弱的時候碰上仇家啊!那看來我以後出門也有小心點,尤其是身體不舒服的時候不要出門。”
“瑾,我遇見她了。”
“哈?誰?”
“就是她啊!”
偶像(二)
“我真是納了悶了,你一沒跟人說過話,也什麽都不了解,只看過她的書就喜歡人家啊!你這是偶像崇拜不是喜歡吧!”裴瑾聽著這就不靠譜,到底喜歡人家什麽,不就是喜歡的文字麽,就算喜歡這個人寫的東西,那也僅僅是文字吧!怎麽就莫名其妙連人一塊喜歡了。
“我清楚明白自己喜歡她!”蕭安安非常堅定的說,透過一個人的文字能了解一個人,透過一個人的文字也能愛上文字背後的那個人,有的人能一見鐘情,為什麽她不能對林森森產生感情呢!更何況,她喜歡了她這麽久。
“好吧,起碼我不會對這種遙遠又存在幻想裏的人抱有愛意。”裴瑾一副完全不能理解你的表情,本身蕭安安不常說話,一天到晚抱著書看就已經是個怪咖了,現在還來跟她說什麽喜歡上那個作者的話,突然想一想,這又好像比較符合怪咖的性格,天曉得她是怎麽跟這個人成為朋友的。
“現在就不是遙遠了,我知道她家住在哪。”蕭安安還是堅持的認為只要嘗試一定會有希望的,她不喜歡裴瑾直接給她打上一個不可能的標簽。
“所以你要展開行動了嗎?搞不好會被當成狂熱的腦殘粉而被討厭哦!”裴瑾依然對她這份感情不看好,作為好朋友自然是不希望她陷入那種莫名會受傷痛苦的單戀上去。
“你就不能說點好的嗎?”蕭安安對於朋友這樣的態度,十足的不滿。
“你還是先去看看身上的傷吧!”都破相了還要怎麽去追人。
如果沒有相遇的話,那麽蕭安安應該會把這份喜歡,僅僅當做喜歡,不多做什麽,僅僅是看著文字想念文字背後的那個人,也許這份喜歡只會存在於思念之中,這樣的單戀連她自己都覺得虛幻的,但是這份感情只是她一個人的。
但是,現在這份虛幻的感情走進了現實,她就這樣面對面的跟對方有接觸了,甚至在對方的床上睡了一晚上,一切回想那麽不真實卻又實實在在發生了,這樣的緣分是不是代表,她可以有進一步的想象呢!既然有了這樣的契機,就無法把這份感情局限在狹小的空間了吧!無論如何,還是想要努力一下。
那個人筆下,都是為了愛而勇敢的人,蕭安安也必須為了喜歡了這麽久的人勇敢一次。
即使鼓起了勇氣,可是真正做的時候,還是會怯場吧!
按了門鈴,等到對方開了門的時候,幾乎連話都說不出來了,然後緊張的將手裏的東西塞給對方,說了謝謝之後轉身就跑了,甚至很傻缺的還撞上了電梯,最討厭的就是在喜歡的人面前出糗了吧!可是偏偏,越是在意越是會慌了手腳,所以最蠢最笨的那面都暴露無遺了。
林森森覺得這個臉上還帶著傷的女生有點可愛,上次也是這樣,突然從家裏跑了,現在突然回來只是說了謝謝給她塞了東西後就跑了,雖然行為舉止很讓人摸不著頭腦,不過感覺是個可愛的女孩子啊!
林森森看了眼手中的東西,大概是對方想要謝謝她送的禮物吧!是一個正正方方的盒子,很漂亮的顏色,系在外面的絲帶也可以看出來是精心挑選過的,林森森小心的拆開了,是一盒手工的曲奇餅幹,而且還是各種口味的,還有她很喜歡的蔓越莓餅幹,然後盒子裏還有一張小卡片,依然沒有多餘的話,只是寫到:昨天謝謝你。
還真的是個可愛的女孩子。林森森笑著想到,然後拿起一塊嘗了嘗,味道很好。
即使會覺得對方很有趣,如果沒有往下有什麽交集的話,林森森也不會過多的去探究對方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畢竟也許只是人生的一個小插曲,下一次可能就再也遇不上也說不定了呢!所以林宇瞳總是說她好像對什麽事都熱情不起來,根本就是個面熱心冷的人,林森森每次聽到這樣的評價都只是笑笑沒有反駁。
“所以你放了東西就跑了?你還敢不敢再沒出息一點,這種時候不是搭訕的最佳時機麽,借著感謝的名義可以跟她多聊聊啊,要電話啊,出來吃飯啊!”聽完蕭安安去了一趟回來的報告,裴瑾就各種的恨鐵不成鋼,平時打架也沒手軟,碰到感情問題就怯場。
“這才是戀愛中的少女啊!她能說出謝謝兩個字就不錯了。”夏沛柔替對方辯護道,作為好友怎麽能不清楚蕭安安對於那個喜歡的作者的重視,平時碰一下她的書就炸。
“說的你好像也見到誰會說不全話一樣。”裴瑾趁機調侃對方,夏沛柔跟沈林菲絕對的發生過什麽事,現在兩人氣氛超不一樣好麽,當她們瞎子啊!
“不要什麽事往我頭上扯。”夏沛柔臉微紅了一下,不過隨即是憤怒的表情,她才不至於說話說不全呢!是對方總是不給她機會說全,一想到那個總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就覺得一陣頭大。
“我一看到她就忘了自己要說什麽了,所以只好放了東西就跑,還不知道她會不會喜歡。”蕭安安一臉的憂郁。
“你都不給人家回應的機會,現在倒好,擱這來自尋煩惱了。要麽,你就還把她當偶像,不抱非分之想,要麽,你要追人家就痛快一點。”裴瑾不是那種扭扭捏捏的類型,什麽戀愛中的的少女見到喜歡的人要嬌羞這套在她身上不成立,她要是喜歡什麽人,一定是轟轟烈烈的追求,所以才會對蕭安安這種猶豫不決的態度著急。
“我決定明天再去一次。”蕭安安說完就跑去開電腦,研究明天該做點什麽東西送過去了,好像手上不拿點禮物她都無法說開場白。
“別人的戀愛,旁人操再多心都沒用的。”夏沛柔勸裴瑾還是少跟著著急上火了。
“你的戀愛,我倒是真的懶得操心。”
“說了不要扯上我!”
蕭安安又開始認認真真的準備東西,她是林森森最忠實的讀者,只要林森森提及過自己的喜好,她都一一記得,她知道的關於林森森的事可能比百度百科還多,從現在開始還會不斷的補充,現實生活裏,林森森究竟是什麽樣的,人一旦將那扇好奇之門推開,就會忍不住再往裏走,想知道的更多。
相隔也許很多條街的兩個房子裏,一個人在看著電腦上的步驟做著點心,一個人對著電腦吃著曲奇餅幹打字,看似無關的兩個人,似乎在因為某些東西,距離慢慢的拉近。蕭安安該慶幸那天她發了高燒,還被人打了,如果那天她有力氣反擊,就一定會錯過跟林森森的相遇吧!所以,很多事,不到最後怎知好壞。
即使告訴自己,這次一定要跟對方多說兩句,結果還是在人開了門之後,嚇到忘了說話,這一次,連謝謝都沒有,直接塞了東西就跑。
第三次,第四次……依舊如此,只是每次來,臉上的傷都比之前的好很多,而林森森似乎也習慣了對方的出現,以及每次送完東西就走,每天都會期待,這個人第二天是個什麽反應,又會做些什麽送來,兩個人之間的無聲的交流完全就是在考驗誰的忍耐力夠好。
事情在重覆了一天又一天之後,終於有了不一樣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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