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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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王死了,我們都不好受,足足花了半個月的時間,才從那水草般濕浸浸的陰影裏走出來。目前最讓我不安的是即將到來的婚禮。我和喬悅年紀都不小了,這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沒想著要隆重操辦,只是一個女人總歸要穿一回婚紗才好。在一切從簡的前提下,她又提出不少要求:場面可以不隆重,但要別出心裁,婚紗不必太貴,但一定要美美的,讓人過目不忘,祝詞必須得我來寫,不能太俗。

求婚來得很突然。

那晚我們在一家酒吧裏約會,樂隊在臺上唱歌。歌唱到一半,她突然興沖沖地說:“這支歌真好,結婚的時候放這個就好了。”我楞了半天,哈地笑了:“那你也得嫁給我呀!”她想也沒想,脫口而出:“你什麽時候娶我?”我就從盤子裏撿了一只洋蔥圈,跪下來向她求婚了。

她捂著臉尖叫了一聲,笑得說不出話來。這時大家都看過來了,我很鄭重地又問了一遍“嫁給我好麽?”她說:“你不能送我個環呀!”我又沾了點番茄醬在洋蔥圈上,遞了過去。她把它吃了,一邊吃一邊點頭。

婚禮時間太趕了,根本訂不到場子,只好安排在陵園邊上的花園裏舉辦。婚紗也來不及訂做,她突發奇想地租了臺縫紉機,把我的兩件襯衫裁開來,縫成一件類似於萬聖節鬼裝的裙衫。

我很當心地把結婚的消息透露給鹿男。他倒顯得很高興,還問我怎麽不早點告訴他,並一手把制作邀請函的工作攬了下來。

臨近婚禮的半個月裏,他又開始給自己調配奇怪的食物了。我問他,這些玩意兒都是用來幹什麽的?他笑笑,又不肯說。婚禮前一天晚上,他才告訴我:“吃了這些,我白天就變回去了。”我聽了很失望:“原來你還是不想來。”他搖了搖頭:“不是。我是看你平時很邋遢,走路老拱著個背。明天結婚,你騎著我,把腰板挺直了進場子,那樣多帥呀。”

我拒絕了。“這樣會讓我難受的。”我說。他洩了口氣,懊惱地說;“我還想了半天,你不答應,我就不高興。”我說:“你不高興也沒辦法,這麽做我會覺得自己是個人渣。”他沈默了一會,突然反問了一句:“你什麽時候不渣啦?”

婚禮當天,大老板和姓秦的也從北邊趕來了。我騎在鹿背上,穿過用鮮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門,高高地向人群裏看了一眼,沒看見李三。大家看見鹿,喜不自勝地鼓起了掌,紛紛叫道:“鹿男!鹿男!”雖然他們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牽進來時,客人們慫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頭,向鹿男尋求同意。他毫不猶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來吧!

我就把喬悅抱上來,吻了她。在一片忘卻所有的歡呼聲中,我們交換了戒指,簡單地說了誓言。跳下來時,我發現鹿男身上已經起汗了。那時我才徒然意識到,按人的年齡算來,他也已經老了,前兩天剛又染了頭發。

中間喝酒的當兒,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紅得燎眼的楓樹下,他正埋頭吃著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著,看著他,驀然覺得他有點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頭平常的鹿,躲過了人群,在一棵樹下安靜地進食。

我感到難過。

我假裝漫不經心地向他打了個招呼,很輕松地問道:這些東西夠吃嗎?他沒睬我,一個勁地猛吃。我就捧著他的下巴,讓他擡起頭來。他不肯,下巴沈沈地墜下去,嘴裏還在不斷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說:“別孩子氣了,我想過來看你的,他們老給我灌酒。”他動了動嘴巴,咽下嘴裏的食物,沒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臉,看了一看。

我發現他哭了。

婚禮結束後,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後跟喬悅去賓館度過新婚夜。她沒請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開車送她到了機場,在回來的路上買了袋咖啡卷。

考慮到鹿男可能還是頭鹿,我自己掏鑰匙開了門,在玄關口邊脫鞋邊叫他。沒人答應。我想,他或許還在生我氣呢,就打開手裏的餐袋,大聲說;“鹿男,看我買什麽回來了!“他還是不理我。

屋裏安靜極了,像是才剛打掃過,泛著股淡淡的洗滌劑的氣味。玻璃移門前下著窗簾布,衛生間和餐室裏的百葉窗也緊緊關著,正午的陽光騰騰地倒進簾縫,鋪了滿地的灰白的條紋,人影子縮成一團,羽毛似的無聲飄曳。門關了,窗關了,聲音的按鈕好像也關了。緘默的壓力有如海底兩公裏的冰水從四面八方席卷而來,把我包圍了。

我飛快地在屋裏轉了一圈,沒見著他。他出去了,帶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裏看了一看,到處都是被陰影割裂的陽光,和鐵一般沈重的寂靜。我實在受不了了,點了支煙。火機響了一下,緊跟著煙頭也嘶地叫了一聲,再後來,又沒有聲音了。我起身走進月洞門,尋覓著走了一圈。在房間一角,擺了一張信箋,平整而單薄地貼在地上。我看見它,心裏就被狠狠地擰了一下。我知道他不會回來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別去找了,我大約已經在火車上了。你放心,我帶夠了錢,會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說過,等你結了婚,這間屋子就給我了。晚上我嘗試著一個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裏又是那樣的黑,我感到害怕,覺得孤獨。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麽來的。小的時候,我沒法控制自己的身體,一會變人,一會變鹿,為此同伴們逐漸疏遠了我。三歲時,有一隊男人上山來,砍了許多樹,手裏端著槍。他們用繩子套住父親的脖子,用斧頭和鉤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後他們殺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還記得,山下有一條很長的環山公路,我光著身體走在上面,太陽很大,熱極了,走到半路時,我看見那兒剛出過車禍,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腳紮傷了。

此後幾年裏,我也不知道是怎麽過來的。我感到很孤獨,看見什麽人,總覺得他們會砍下我的角,會殺了我。我害怕極了,好幾次想殺死自己,但每當我要結束自己的性命時,總會看見好多果樹。看見那些果子,我就殺不動自己了,就這樣活了下來。

你從抽屜裏掏出□□時,我就趴在窗上看著,那時我還不認識你,只想著:絕對不能讓那家夥幹傻事呀!——我就是那樣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著的時候,會殺了我。但事實上,除了脾氣壞了點,生活邋遢了點,你都很好,這一點我都是記得的。

對於今天,我不是沒有想到過。那時,我只想,等你結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門,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當這一切變為現實的時候,我卻無力地發現,要做到這些是那麽的困難。

獅王死了以後,我常常把自己關在衛生間裏,一呆就是一個鐘頭。你可能以為我腸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為他的離去暗自悲傷。但其實,我是在洗手臺前照鏡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讓外貌不發生太大改變,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夠接受苦難和不公,能夠忍受殺戮與放逐,卻無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從前,獨自流浪時,總覺得時間是那麽長,日子過得那樣煎熬。後來我遇到了你,又覺得時間過得飛快。那時我還年輕,每天晚上都期盼著早晨能夠快點降臨,這樣,我就可以和你一塊吃早飯、坐車、去郊游、做戶外運動、逛街、回家吃晚飯、打游戲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開始懼怕第二天的到來。我的身體正在衰竭,而你卻沒什麽變化。

我們在一起有七年了。從一開始你成天想著要把我趕出去,到後來慢慢接納了我,怕我拋棄你,像個姑娘一樣跟我鬧脾氣,不知不覺當中,在你的生命裏,我變得重要了。我想這算是我做過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時,我也明白,你的生命裏還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卻只有你一個。就好像,你還有好多個七年,但對於我來說,七年就是半輩子。

走的時候,我的的確確感到不舍與悲傷,但更多的是滿足與快樂。我發現,到了此時,我已經沒有什麽好帶走的了,因為我得到了那麽多。對了,我把棒 gang的那張something wrong和cd機帶走了。

第一次寫那麽多字,如果有什麽錯的地方,就別再怪我了,回去之後,我也用不著了。你一定要好好活著。

——愛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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