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特別奉送 通告同人系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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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一生只見過三次。
第一次,戀。
第二次,別。
第三次,忘。
他是個平凡的男生,庸庸碌碌的滿足於自己那2點一線的學習生活。在偶爾從書堆中擡起頭時,他喜歡對著那面墻傻笑。
墻上,是剛剛出道的新人,她叫方若琦。
她是個平凡的女生,周而覆始著千篇一律的生活,在街角的小花店打工,人來人往之中,她偶爾會偷瞟兩眼對面音像店的大海報。
黎華給了這個千百人的微笑,而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會是特別的那一個。
他每天上學都會經過這個街角。
6點55分,通通如此。
而她,總是在7點鐘,準時出現在門口。
5分鐘,他們錯過了整整三年。
第一面。他們都看不清對方的臉。
坐在黑暗的放映大廳裏,看著紐約客中的黎華和若琦,在光輝奪目的大屏幕上演著他們連希冀都有些吃力的故事。
這一天是情人節。
每一對來看電影的情侶,都只需要付一個人的錢。
因為這個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原因,他們坐在了一起。
當若琦和黎華翩翩起舞時,他終於說了句:
“還是我請你看電影吧。”
但是她,早已沈浸在那美麗的不切實際的泡影之中,而聽不到,身邊的真實。
散場時分。她在原地,望著面前已經黑色的屏幕,但是他看到了,那束光芒。
他們靜靜的走在一起,彼此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分岔口,他向左,而她向右。
“我已經工作了,下次有機會,我請你看電影。”他想給自己找個付錢的借口。
“那我就不客氣了,”她遲疑了一下,“畢竟我還是個學生。”
“我就住在這附近。”
“真巧,我也是,這裏離學校近。”
從那以後,他總是在學校裏徘徊,希望能在校園裏,不期而遇這個只有一面之緣的女孩子。這個對著黯淡的屏幕仍有著無限光芒的她。
從那以後,她也總是對著花店前的馬路發呆,心裏暗暗希許,能在那些來去匆匆的上班族中,找到那抹曾經讓她又那麽點心動的身影。
就這樣,每天他從花店前放學走過,6點55。
而她每天7點關門。
也許他們重逢了無數次,但是都沒能彼此認得出來。
他在尋找那個穿校服的女孩。
而她尋找的是一個上班族。
2件衣服的差距,又是一個三年。
若琦從默默無名到無人不曉,只用了一個三年。這三年,他只是按部就班的完成了高中的學業,帶著似乎已經忘卻的那一點點遺憾,考進了另一座城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學。
在哪個城市裏,都能聽到若琦的歌,看到若琦的電影。
但在那個城市裏,註定,他尋覓了三年的那個人,不再。
他決定在臨走之前,去看場電影。
正巧是黎華電影的回放月。那部紐約客。
主演還是黎華和若琦。喜歡若琦的他還在,喜歡黎華的她卻沒有出現。
其實,她就在同一個影院的同一個大廳裏。看這同樣的電影。回憶著同樣的往事。
曲終人散時,燈光驟起。
泡影幻滅。
他起身,轉而看見,遠處一個呆坐在原處的女孩,眼中那抹光芒。
她還穿著花店的制服,而他,還穿著校服。
如果他是黎華,他會毫不猶豫地走過去,抱緊她,說,
不要再離開我。
如果她是若琦,她也會這個時候看見他,淚流滿面。
可是,他不是黎華,她也不是若琦。
他只是從另一側的門逃走了。
而她,早已認出了他,可就隨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視線裏。
畢竟,他們不能像故事中的人那樣愛的炙熱。
因為,任何不切實際的溫度,都會融化他們最後一點,與生活風浪抗擊的
殘破的翅膀。
這之後不知道是多少年。
她已經有了自己的花店。
對面不是音像店,而是一座寫字樓。明晃晃的玻璃上,總讓她懷疑自己的影子被烙了上去。
黎華早已風光不再了,就像她自己一樣。
而在她遙遠的記憶中,那個他曾經喜歡的若琦,也早已嫁為人婦,像他一樣永遠的淡出了她所能觸及的世界。
只是有那麽些時候。她會偷偷問自己,假如不是那次無傷大雅的謊言,假如不是那次自然而然的放手,那麽,如今,會不會有什麽不同。
可這也只是她這個在小小花店中,在這個在悠閑的下午一時的狂想罷了。
“老板,給我拿一捧玫瑰。”
男人留下了地址,“就在對面的寫字樓。從這裏看過去,正好和那邊的廣告牌是一條直線。”
她伸出頭去望了望。
楞了一下,眼中還是那種光芒。
悠揚的下午。花香。
陽光中的廣告牌,還是那一部,紐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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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戀。
第二次,別。
第三次,忘。
他是個平凡的男生,庸庸碌碌的滿足於自己那2點一線的學習生活。在偶爾從書堆中擡起頭時,他喜歡對著那面墻傻笑。
墻上,是剛剛出道的新人,她叫方若琦。
她是個平凡的女生,周而覆始著千篇一律的生活,在街角的小花店打工,人來人往之中,她偶爾會偷瞟兩眼對面音像店的大海報。
黎華給了這個千百人的微笑,而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會是特別的那一個。
他每天上學都會經過這個街角。
6點55分,通通如此。
而她,總是在7點鐘,準時出現在門口。
5分鐘,他們錯過了整整三年。
第一面。他們都看不清對方的臉。
坐在黑暗的放映大廳裏,看著紐約客中的黎華和若琦,在光輝奪目的大屏幕上演著他們連希冀都有些吃力的故事。
這一天是情人節。
每一對來看電影的情侶,都只需要付一個人的錢。
因為這個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原因,他們坐在了一起。
當若琦和黎華翩翩起舞時,他終於說了句:
“還是我請你看電影吧。”
但是她,早已沈浸在那美麗的不切實際的泡影之中,而聽不到,身邊的真實。
散場時分。她在原地,望著面前已經黑色的屏幕,但是他看到了,那束光芒。
他們靜靜的走在一起,彼此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分岔口,他向左,而她向右。
“我已經工作了,下次有機會,我請你看電影。”他想給自己找個付錢的借口。
“那我就不客氣了,”她遲疑了一下,“畢竟我還是個學生。”
“我就住在這附近。”
“真巧,我也是,這裏離學校近。”
從那以後,他總是在學校裏徘徊,希望能在校園裏,不期而遇這個只有一面之緣的女孩子。這個對著黯淡的屏幕仍有著無限光芒的她。
從那以後,她也總是對著花店前的馬路發呆,心裏暗暗希許,能在那些來去匆匆的上班族中,找到那抹曾經讓她又那麽點心動的身影。
就這樣,每天他從花店前放學走過,6點55。
而她每天7點關門。
也許他們重逢了無數次,但是都沒能彼此認得出來。
他在尋找那個穿校服的女孩。
而她尋找的是一個上班族。
2件衣服的差距,又是一個三年。
若琦從默默無名到無人不曉,只用了一個三年。這三年,他只是按部就班的完成了高中的學業,帶著似乎已經忘卻的那一點點遺憾,考進了另一座城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學。
在哪個城市裏,都能聽到若琦的歌,看到若琦的電影。
但在那個城市裏,註定,他尋覓了三年的那個人,不再。
他決定在臨走之前,去看場電影。
正巧是黎華電影的回放月。那部紐約客。
主演還是黎華和若琦。喜歡若琦的他還在,喜歡黎華的她卻沒有出現。
其實,她就在同一個影院的同一個大廳裏。看這同樣的電影。回憶著同樣的往事。
曲終人散時,燈光驟起。
泡影幻滅。
他起身,轉而看見,遠處一個呆坐在原處的女孩,眼中那抹光芒。
她還穿著花店的制服,而他,還穿著校服。
如果他是黎華,他會毫不猶豫地走過去,抱緊她,說,
不要再離開我。
如果她是若琦,她也會這個時候看見他,淚流滿面。
可是,他不是黎華,她也不是若琦。
他只是從另一側的門逃走了。
而她,早已認出了他,可就隨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視線裏。
畢竟,他們不能像故事中的人那樣愛的炙熱。
因為,任何不切實際的溫度,都會融化他們最後一點,與生活風浪抗擊的
殘破的翅膀。
這之後不知道是多少年。
她已經有了自己的花店。
對面不是音像店,而是一座寫字樓。明晃晃的玻璃上,總讓她懷疑自己的影子被烙了上去。
黎華早已風光不再了,就像她自己一樣。
而在她遙遠的記憶中,那個他曾經喜歡的若琦,也早已嫁為人婦,像他一樣永遠的淡出了她所能觸及的世界。
只是有那麽些時候。她會偷偷問自己,假如不是那次無傷大雅的謊言,假如不是那次自然而然的放手,那麽,如今,會不會有什麽不同。
可這也只是她這個在小小花店中,在這個在悠閑的下午一時的狂想罷了。
“老板,給我拿一捧玫瑰。”
男人留下了地址,“就在對面的寫字樓。從這裏看過去,正好和那邊的廣告牌是一條直線。”
她伸出頭去望了望。
楞了一下,眼中還是那種光芒。
悠揚的下午。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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