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15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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嚷著:“餓死我了…唔唔。這個真好吃,比路邊小吃攤上的好吃”

然後王楊氏就在後面罵:“吃吃吃,就知道吃,你跟著先生學了幾個字了?”其實她是看著兒子這樣心疼了,可是嘴上又不能明著說,便用這樣惡劣的語氣來掩飾心底裏的那一絲心疼。

王冬晨正往嘴裏使勁塞東西,被老娘罵也只能一個勁兒的唔唔聲,算是回應。可是手上卻沒停,仍舊飛快的抓東西。

王冬晚比他哥要好點,沒跑去棚子裏偷吃。不過在飯桌上的時候也是吃的狼吞虎咽的,至於萬開則是一句話都沒有,從始至終腦袋都埋在碗裏面一個勁兒的扒飯扒菜,連王冬梅在旁邊問他話都沒時間回應。

王冬梅看著這仨跟餓死鬼投胎似的,心裏很不是滋味,雖然也知道這仨小子在鎮子上沒人照顧生活肯定是苦一些,但是每次大伯他們離開也都留下錢讓他們去路邊的攤子上吃飯,而且也在先生那兒交了夥食費,可以管中午那頓飯。按理來說這仨不應該給饞成這樣吧?

王冬晨因為剛才已經吃過了不少東西,這會兒也已經吃的肚子滾圓。懶洋洋的坐在那兒消食,於是就開口跟大家抱怨道:“你們不知道,路邊那些小吃攤子缺油少鹽還要的那麽貴,一點兒都沒有咱家燒的菜好吃。還有先生家管的那頓午飯,天天蘿蔔青菜、青菜蘿蔔的,還缺油少鹽。饅頭都只給一個,還小的要死,那稀飯清的都能照出人影子來。有一次有個人跟先生反映,結果還被先生罵了一頓…那死老頭子真是摳門到家了,他多放點油鹽能吃窮了他?我們又不是沒給錢,一個月還要我們一百問錢,有那錢我就是天天買肉吃都盡夠了。”

聽著王冬晨的抱怨,王家一大家子心裏都不怎麽好受,尤其是王楊氏,當地是當娘的這麽看著兒子吃苦心裏簡直心疼的要死,當天晚上休息的時候就跟大伯商量起來:“當家的,要不明天我跟那仨小子一起去鎮子上住吧,也方便照顧他們,再不濟也能讓那仨小子每天吃上熱乎飯。孩子都還小呢,天天又讀書費腦子,這要是肚子裏少油水要不了多長時間身體就給拖垮了。”

王翠松聽罷沈默了一下,最後還是忍不住打擊自家媳婦:“你確定你做那飯孩子們愛吃?”他也是實在忍不住了,這位什麽都好就是做飯不行,二十多年了那手藝就從來沒見長過,要真說起來也就是現在做的飯能燒熟了,不像剛開始的時候那飯不是焦了就是夾生,炒的要麽鹹了要麽就沒味道。這一大家子的嘴巴都被老四家那個丫頭給養刁了,三兒他們現在肯吃自家媳婦做的飯才怪。

王楊氏原本的一腔母愛之情立馬被王翠松給打擊的支離破碎,半晌才有些氣急敗壞的說:“我做飯不好吃,怎麽不見你做?”你還不如老娘呢,老娘最起碼能把飯燒熟了,你能嗎?

王翠松被老婆堵得噎了半天好不容易吐出一句話來:“我一大老爺們學啥做飯…再說了,我也不是一無是處,我怎麽的也還會燒鍋不是”這話怎麽聽怎麽心虛來著。

王楊氏聽了立即就笑起來:“所以說咱大哥別笑二哥,能吃飽肚子就不錯了,你還挑三揀四的。”

王翠松腹誹:有的挑幹嗎不撿著好的挑,這不跟自己過不去麽?

不過他也就敢在心裏想想,嘴上是萬萬不會說出來的,要不然媳婦兒一準兒得跟他鬧罷工。

“說不過我就心虛了?”王楊氏哼了一聲,臉上的得意之色盡顯。現在家裏生活好了,不愁吃不愁喝的,家裏“老大難”的大兒子也終於成親了,夫妻倆肩膀的上的擔子等於是卸去了一多半,於是也有時間增進感情,所以倆人之間相處倒是比以前更加融洽了。

王翠松打死也不吱聲了,巴不得趕緊找個話題把這事兒揭過去。

王楊氏得意了一會兒又想起兒子在鎮子上吃苦的事兒,於是又愁起來:“要不讓老大夫妻倆去鎮子上住著?”那仨小混蛋嫌棄她做的飯不好吃,他嫂子去了總不會再嫌棄吧?再怎麽說老大媳婦也是被小丫頭教出來了,現在做的飯味道也不比小丫頭動手做的味道差哪兒去。

“快拉倒吧。”王楊氏話剛說完就被王翠松給否決了,“人家小兩口才成親多長時間,還沒熱乎夠呢你就讓人家兩口子去照顧小叔子,你怎麽想的?”

可不是麽,錢柳再怎麽也是長嫂,這才剛嫁過來沒多長時間就讓王楊氏給派到鎮子上去照顧那三個小皮猴子,就算她不多想旁人看了也要多想了,保不齊就要被人在背地裏議論說是因為她看不上大兒媳婦所以才把老大家的當傭人使喚。

這麽一想,王楊氏頓時就上火了:“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難道就這麽眼睜睜的看著那仨小子在鎮子上吃苦?”要是以前也就算了,畢竟家裏沒那條件,可是現在明明有條件給他們吃好的,那就不能馬虎過去。

“你看你還急了呢。”王翠松有點無奈,“大丫頭不是訂婚了嗎,總得給她找個機會練練手吧,要不然嫁過去啥都不會上頭又沒有公婆支應著,這日子還怎麽過?”

王楊氏明白了王翠松的話,眼睛立馬就瞪大了:“大丫頭你也敢使喚,不怕老三來找你麻煩?”

“不還有小丫頭的嗎?”王翠松笑起來,“這倆丫頭的心思你還看不出來?再說了,這成天的窩在這麽個小山溝溝裏能知道個啥,讓他們住在鎮子上多少也能長點見識,正好家裏那仨小子在私塾裏念書,回來了還能教她們倆識點字。你別忘了大丫頭訂婚的那個對象可是個讀書的,大丫頭眼界要是低了將來指不定得鬧出啥來。”

雖然王翠松的話很在理,也知道小丫頭精怪的很,就是尋常人只怕也欺負不到她,可是這心裏就是舍不得,那丫頭才九歲,這麽小的年紀就給送到鎮子上照顧那三個皮猴子她是怎麽都不放心。於是有些煩躁的揮揮手:“這事兒先不提,到時候再說吧,時候不早了趕緊睡覺。”

見自家媳婦每次提到小丫頭就逃避,王翠松也不再說那些討嫌的話。別看他話少,只是他心裏卻明鏡似的,只怕這小山窩窩關不住那丫頭喲。

102 去鎮上照顧小孩兒

晚上回到家,看到萬開坐在堂屋的小桌子邊認真的練習毛筆字,桌子中央只擺著一盞桐油燈,上面的火苗只有豆大一點,微弱的火光把整個土屋映襯的更加的昏暗。

王冬梅看著萬開這樣有點心疼,趕緊找出家裏一直收著的一根嬰兒手腕粗的蠟燭點上。這蠟燭是逢年過節家裏祭祀用的,等祭祀完了就會把火吹滅然後包上油紙仔細的收起來,畢竟蠟燭在這個時候還算是一件奢侈品,尤其是他們這樣的小山村。

不過這古代的蠟燭是真的耐用,也不像後世那樣偷工減料,有的蠟燭甚至到了夏天就化成一團軟泥,根本就不能用了。這裏的蠟燭哪怕是到了夏天最熱的時候仍舊是非常的堅固,所以這根蠟燭如果王冬梅沒記錯的話估計都用了五六年了。

王冬梅不得不感嘆一句:古代的東西真的是很耐用啊…

王冬梅又調了一下桐油燈的燈芯,讓火苗更大一些,然後才坐在萬開另一邊用手支著腦袋看他練習毛筆字。萬開用的字帖估計是私塾先生自己寫的,字跡倒是端正,不過卻少了些靈氣,看著就硬邦邦的。王冬梅不懂字,但還是覺得先生這字寫的還不如高大夫的好,於是她就在心裏尋思著等明天跟高大夫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讓他給家裏這仨孩子寫幾個字當字帖用。

正想著,王冬梅突然看到萬開的手背紅腫,起先還沒怎麽註意,只以為是天氣冷給凍的,可是等她主意到小孩兒握毛筆的手勢時眉毛就皺了起來,這怎麽用兩根手指捏著筆桿子寫字?就是鉛筆也不是這個握筆姿勢吧,這樣能寫出什麽好字來,不白糟蹋了紙筆麽?

於是就想給他糾正握筆姿勢,只是等王冬梅把萬開握著毛筆的手掰開之後看到同樣紅腫的掌心時卻是楞住了,接著便是異常的憤牛忍不住抓起萬開的另一只手看了看,那只手心同樣紅腫一片。

“這是怎麽回事?”

萬開想把兩只紅腫的手縮回去,不過卻被王冬梅抓著怎麽也掙不脫,又見王冬梅一臉的怒容。便小聲說道:“是,是,是先生拿竹片打的…先生讓我背書…我,我沒背出來…那個我一定會好好學,你別不要我”說著萬開就兩眼淚汪汪的看著王冬梅,一臉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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