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六章 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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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陌,這是有個小弟弟,你喜不喜歡?”莫安輕輕地把沈陌的手貼上她尚平的肚子,臉上泛滿母愛的柔光,灼灼地看著她。

沈陌已經不想去問為什麽她這麽確定是個男孩,她只知道莫安在等自己的一句“喜歡”。

“嗯。”臉上揚起淡淡地一絲笑,對於莫安,她可以沒有底線,但卻做不到大聲說喜歡,特別是當知道孩子的父親便是容四的時候。

“容四他會對我們好,阿陌,日後你便能像別的小姑娘一樣有漂亮的衣鞋。”

看著莫安眼裏的期待,那裏藏著真實的欣慰,沈陌恍然,原來兩年真的可以讓人忘了一切,甚至是女子被搶占的恥辱,可為什麽至今八年,每當看到容越那張日漸趨近的臉,那句“下輩子要選第三個”仍在眼前?

“安姨,你們要成親了嗎?”

此話一出,頭上立刻被莫安狠敲一把,她捂著吃痛的腦袋斜著眼睛瞥見莫安笑得一臉幸福,瞥見她佯裝斥責自己說“小姑娘不正經”。但最後卻親著她的臉蛋說因為孩子,婚期就在這幾日。

第二日,沈陌在夥房神游了整整一天,最終還是決定去找容越。

兩年的時間讓容越愈發地成熟俊秀,也讓姜素衣愈發地嬌美迷人,甚至古不拘都變了,他會沈浸於藥材之間然後擡起頭笑著對姜素衣說“這個養顏”。

然而對於他們,最起碼是容越來說,沈陌就是容府一個不變的小婢女,六歲如此,八歲也一樣。

所以聽到他們三人的嬉笑聲時,沈陌在廳堂外徘徊了一遍又一遍。知道躲在樹後親眼看見姜素衣和古不拘離去她才抿緊唇行至門口,弱弱地叫一聲“少爺”。

“你過來,幫我把這個告示抄寫十遍,明日急用。”不等沈陌開口,容越甚至連頭也沒有擡,吩咐完便徑自埋頭桌案。

沈陌敢肯定他不知道來人是自己,因為兩年來,除了玉笛之外,容越沒容許她碰過任何其他東西。她本可以大聲告訴他說“少爺我是沈陌”,她本可以跟他講自己來的目的,但結果卻是安靜地坐下來按照他的字跡描繪著一撇一捺。

“你怎麽會在這裏?”

果然,容越詢問疑慮的眼神證實了沈陌的猜想,她了然垂眉,站起來行禮解釋道:“是少爺吩咐奴婢抄寫告示。”

“我的書童呢?”容越瞇著眼睛拿過她手上的宣紙。

看著容越的眼神由無奈到懷疑,再由懷疑變為驚訝,沈陌突然覺得要不是莫安的消息,今天應該是個很好的日子,卻還是帶著耐心道:“奴婢不知。”

“你怎會寫我的字?”容越成了問這句話的第一人。

沈陌料到他會這樣問,卻沒料到他會激動地抓著自己的手,要知道這是一雙下人的手,要知道眼前的是高貴的容少爺,沈陌楞楞地看著這雙近在咫尺的眼睛,眼前的深邃讓她頓時失了言語。

看著沈陌的神情,容越意識到自己失態了,忙放開她,“日後你便留在這裏,每日給我擬稿定示。”一句話定人歸宿,這便是容越獨有的強勢。而沈陌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縱容,直到多年後,她縱容到失去自我。

“可是我原來在夥房……”

“不必再去了,今晚抄完十遍便住隔壁廂房,近日寧城有一大半事務會落在容府,你要記住隨叫隨到。”

莫安找過來的時候正好聽到這句話,她戰戰兢兢地向容越道歉說“阿陌不懂事少爺不要放在心上”。

容越盯著莫安似乎是想了很久才記起沈陌是跟在莫安身邊長大的,卻只是淡淡地一句“你去幫她把行李搬過來”便再無其他。

沈陌張張嘴想說著什麽,可是最終還是放棄,她來見容越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她不想打擾莫安生活的想法已經實現了,此刻的她想對莫安說“看,其實我也有能力照顧你,養活自己”。她怕說出來莫安會為難,而這份為難,即使是日後涉及到自己的貞潔,沈陌也沒給過莫安一分一毫。

莫安就這樣走進了一個男人的懷抱,沈陌也整日與筆墨為伍,穿著莫安不時送來的衣鞋,沈陌看著眼前的容越不禁迷惑,為什麽同是上帝給她開的窗,她能猜透莫安,卻從來猜不透容越。

其實她早該明白,容越把她留在書房,並不是因為她是沈陌,而是因為他討厭的東西裏除了沒用的下人,便是書寫,像上一世的情況似乎永遠也不會發生。

容越在書房越來越依賴沈陌,凡需他書寫的東西,代筆的永遠是沈陌,他甚至不管沈陌還是個八歲大的孩子,好幾次硬性地逼著讓她從早寫到晚,甚至到後來,他看某本書的字體不順眼,便把沈陌叫過來從頭抄至尾,而沈陌的縱容更讓他對自己的肆無忌憚毫無察覺。

一切都變得那麽順其自然,沈陌什麽時候變成容越的跟班她已不記得了,或者不能說是跟班,只是偶爾出入容府的商行和鋪子的時候會把她帶上,原因很簡單,沈陌是他的書寫工具。除此之外,容越心安理得,沈陌已經習慣不去多想。

“容少爺!”

“容少爺!”……

其實沈陌很享受這種跟在容越身後受眾人崇敬的感覺,即使自己穿著別扭的男裝,即使自己只是一個附屬,但至少證明她所在乎的人是閃亮的,這種想法就像是別人在誇讚一棵植物,然後那棵植物是在自家長大的。

她像前世一樣,微笑地揚起下巴,那是一種自豪。後來,有人告訴她,那僅僅只是自豪,再無其他,她便信了。

所以想著這些,她才會在被一匹急速經過的馬引起的驚慌中失足絆倒了身子,摔倒的過程中好像碰到了容越的手,當她著地時猛然擡頭,還好,容越站在那裏安然無恙。她這才感覺到被摔得吃痛的屁股,呲著牙拍拍手爬起來,映入眼簾的便是一雙堅定又不失倔強的眼眸,而這雙眼眸的主人是一個衣縷破舊的十幾歲少年,他正定定地看著容越

“交出來!”容越的聲音帶著特有的威嚴,這種威嚴沈陌太熟悉,他被侵犯了,他惱羞成怒了。

然而眼前的少年卻似是毫無察覺,“交什麽?”

“勸你莫要耍小聰明,速速把我的錢袋交出來!”

容越的錢袋?不是在自己身上?沈陌摸摸自己的腰際,果真不見!她不由得看向眼前可能偷盜的陌生人。

“容少爺的東西你也敢要?”

“臭小子,交出來吧,容少爺說不定能開恩免你見官。”……

在寧城,永遠不要低估了容府的影響力,容越的簡單兩句話就這樣變成了鐵錚錚的事實,所有圍觀的民眾都開始在容越面前顯示自己的好心和判斷力,所以在這個時候少年的一句“反正我沒拿”顯得是那樣的刺耳。

“沈陌,搜。”

在那個時候“搜身”這個詞是可以發生的,特別是從容越口中說出的,所以在所有人都認同的情況下顯然沈陌做出了非常愚蠢的舉動。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裏來的勇氣,她只知道看到眼前這個衣著破舊的少年,她終於明白了為什麽當時二十歲的沈越會向十一歲的陳曉陌伸出溫暖的手,怪不得從來沒見過沈越的父母,她悲哀地現在才發現,沈越也定是個孤兒。

他之於她,就想現在沈陌之於這個少年,有一種感情,叫做同病相憐!

當時陳曉陌也是在用這樣的倔強堅定維護自己的東西,沈越稱之為底線,所以現在的沈陌,決不允許這種底線被人踩在腳下,即使是容越也不行。所以她在拉著少年往人群外跑的時候同樣倔強地看了一眼容越,這一眼,不知道容越記住了多少,反正被一旁的少年深深地映入眼底。

若是沈陌的想法不那麽特別,轉變不那麽突然,也許她帶不走那個全民認知偷了容府少爺錢袋的人,若是容越當時說了句“攔下他們”,沈陌根本跑不遠。然而容越什麽都沒做,多年後有人提及,剛毅成功的容越竟然說了兩個字:後悔。

沈陌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腦袋裏滿是容越呆立的場景,所以也絲毫沒有察覺到旁邊人的順從,她只想跑得遠一點,再遠一點,似乎這樣便可以甩開容越臉上的不可思議,最終在一個小巷子裏停下的時候,她甩開那人的手勻著窒息前的最後一口氣。

“你相信我?”

聽到了意料之中的問題,沈陌突然笑了起來,笑得陽光燦爛,笑得天地失色,她敢肯定這是她穿越八年來笑得最歡的一次,就在這個窮困的陌生人面前,就在觸及容越的底線之後。

半晌,沈陌才擡起頭來,感激地看著這個知趣不打擾自己的少年,“我喜歡你的眼睛。”沈陌說話的神態,任誰也不會懷疑她話中的真實性。

“保護好你眼裏的堅強和倔強,否則,我會後悔。”此刻的沈陌像是被沈越附了身,她完全在以一種長輩的姿態在教育著像陳曉陌一樣有尊嚴的孩子。

“敢問小姐閨名?”對方終於在沈陌要走遠的時候重拾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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