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7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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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全部剿殺它們也僅僅是時間問題了。

七個小時後,史蒂夫找到娜塔莎,她的大腿割傷了,正在接受簡單包紮。

他不知道自己的臉色有多難看。娜塔莎看到他時倒吸了口氣,“你哪兒受傷了嗎?你的臉都青了。”

“巴恩斯有消息了。”

娜塔莎瞪圓了眼睛。

史蒂夫苦笑著搖搖頭,“他的眼睛好了,但是記憶沒有了。”

娜塔莎楞了楞,忽然雙手連連揮動,“你先回去!去,向他們借一架直升機!”

史蒂夫還在猶豫,娜塔莎已經霍地站起身來,“我去給你要飛機。”給她包紮的醫生說:“Ma'm,請坐下來。”

“娜特,我不能丟下……”

“別廢話,仗已經打完了,剩下這點收尾的活兒,托尼一只手都能辦完。這兒不需要你,巴恩斯才需要你。”

她忽然上來擁抱了史蒂夫,“羅傑斯,只要他活得好好的,就沒有什麽損失是無法彌補的。別擔心,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去吧,去陪著他,去重新贏回他的心吧。”

史蒂夫用在回程上的時間比去程整整快了一個半小時。他回到市內時剛好是清晨時分。

借助導航系統,他在空中找到了巴恩斯所在的醫院,並把直升機停放在醫院頂樓。

他甚至等不及搭乘電梯,就從頂樓樓梯沖下去。

病床是空的,一個護工正在更換床單被罩。

“女士,請問這間病房的病人去哪兒了?”

“您說巴恩斯先生?他的朋友用輪椅推他到樓下花園裏去了。”

“謝謝!”

花園裏有不少人出來呼吸清晨新鮮空氣,史蒂夫怕撞到腿腳不便的病人,不得不放緩步伐。他還穿著星條制服沒有換下來,臉上有細小的劃傷,由於駕機飛了一夜,眼裏布滿血絲。不過因為這座醫院也有精神科,所以人們看他幾眼,也都見怪不怪。

——不在這裏,也不在這裏。不在那裏,也不在那裏……

有一秒鐘,史蒂夫差點大聲喊出巴奇的名字,但又想到冬兵現在不會記得他自己是巴奇了。

他東張西望地走完了整個花園,雖然時值隆冬,汗已經滴到了眉毛上。

再轉過一條僻靜的小徑,是一排修剪整齊的冬青樹,樹下有供人休息的長凳。

他猛地剎住腳步。

冬兵就獨自坐在冬青樹下的輪椅上。

他戴著藍色棒球帽——就是史蒂夫送他入院時替他戴上的那頂。不過在帽沿下面,還是能看到光凈的頭皮上,有縫合起來的手術刀口,像多腳的蟲子趴伏著。

他聽到足音,稍微調整了一下輪椅的方向,轉成面對史蒂夫的方向。

史蒂夫首先看到的是他的眼睛。世間獨一無二的、屬於巴奇和冬兵的眼睛,帶著精致的鑲邊,在清晨光線裏猶如閃光的翡翠。

在長久的黯淡失焦之後,那雙眼睛顯得格外清亮。

輪椅上的人並未驚慌激動,只是微微挑一下眉毛,睜大眼睛直直盯視著史蒂夫,兩手擺在膝蓋上,右手蓋著機械手的手背。

看來,他信中所擔心的“暴躁、不可理喻”並未發生。

史蒂夫知道自己現在看上去一定糟糕透了,滿身臟汙,頭發像抹布,又憔悴又沮喪。他開始後悔,應該洗個澡換身衣服再來,起碼留一個好點的第一印象。

長時間不說話,第一印象就更差了,他張一張嘴,努力讓聲音顯得友好親切:

“你好,我的名字是史蒂夫羅傑斯。你大概不記得了,你是我的朋友……”

他喉嚨裏猛地湧上一陣哽咽,說不下去。

冬兵的表情沒什麽變化。他直直地盯視著史蒂夫。從那對眼珠發出的目光,像是有點困惑,又像是不明所以。

他的睫毛閃了兩下,舔舔嘴唇,開口了,聲音仍像從前那麽好聽:

“呃,你好。我的名字是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

肯定是山姆告訴了他他的名字。

史蒂夫的臉癢得厲害,他知道那是眼淚正劃穿雙頰,但他沒有力氣提起手去抹掉。

他的嘴唇哆嗦,聲帶完全被淚水淹沒。他沒法再說出第二句話了。

第二句話,是冬兵說的:

“不過,你說錯了,我不是你的朋友。”

史蒂夫通體僵硬地望著他,望著那兩片判決他命運的嘴唇,吐出下面第三句話:

“羅傑斯隊長,我明明記得,我是你的未婚夫。”

——這句話是什麽意思?“我記得”是怎麽回事?

史蒂夫的心在胸腔裏猛烈地跳了一下,他幾乎聽見心臟撞擊肋骨的“咚”的一聲。就好像那是它的最後一跳,在那之後它就要息勞歸主、歸於沈寂。

然後他看到那個人臉上緩緩蕩開一個微笑。

那個笑是從眼珠開始的,笑意像湖心一點波紋,迅速擴大開去,在眼角和眉梢之間造出許多好看的皺褶,然後到達唇尖,再散到兩邊唇角去。

他笑到半截就抿起嘴唇,努力想截停那個笑容,卻只能讓那種甘甜更加無可比擬。

史蒂夫只覺得喉嚨像是被看不見的手指扼住了,他想大叫,聲音滑出嘴唇的時候,卻只剩氣息那麽輕的聲音:“……你,沒有忘?”

冬兵沒有斂起那個笑,他笑著皺起眉毛,眉心和眉梢出現很多好看的褶皺,“沒有。為什麽你會認為我忘了?”

史蒂夫一瞬不瞬地望著他的眼睛,像是被過多的震驚震得木然了。

那人嘆一口氣,說:“過來。”

史蒂夫就拖著兩條像是不屬於自己的腿,一步一步,像穿過重重山巒一樣,走到那人身邊,單膝跪下。他哆嗦得像風雪中赤裸的孩子。

他聽到那人說:

“你還需要更多證明才信?好吧,我來給你證明……”

“‘我跟你走。但是,你不可以再叫我巴奇。我不是巴奇。’

“‘剛才那個吻是巴奇的,現在這個才是我的。’

“‘羅傑斯,我不能再一次失去你。看不見就看不見好了。只是瞎,又不會死。’

“‘有血肉的東西會死亡,沒有血肉的東西不會死,羅傑斯已經改變了我,這種改變是不可逆的。這世界是羅傑斯想要保護的東西,如果他不在了,對我來說那就是他的遺物,我只會更珍惜。’

“‘我知道你愛我,我也知道你想念他’……

“‘家是這世界上只屬於你和我的地方。在‘家’裏一切都歸你管,你想幹什麽都行。你可以把冰箱裝滿你愛吃的東西,可以想在浴缸裏呆多久就呆多久,可以隨便吻我、不用怕別人偷看。’

“我跟你在家裏用的沐浴露是佛手柑混合石楠花香味的。你喜歡海洋香氛的須後水。富蘭克林最愛的是每周四晚上的雞肉培根拌飯特餐。

“‘王子讓牧師把他的右手放在他手裏,說:My Dear, I'll be with you till the end of the line。婚禮狂歡持續了七天,全國人民都喝得醉醺醺的。最後他們永遠生活在一起。’

“‘你最好的模樣不是七十年前,不是巴奇的樣子,而是現在、未來。每一個今天,每一個明天。’

“‘如果我想要,那麽我想要的只是你。不是布魯克林的巴奇。不是巴恩斯中士。不是某個特定時期的故人。只是你。我只想要你。’

“‘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愛如死之堅強’……”

他端視史蒂夫的雙眼,平靜地吐出上面每一句話,語速飛快。他每說一句,史蒂夫的眼淚就往下掉落一顆,制服胸口處已經濕了一大片,當聽完《聖經》中那一句,他忽然直起身子,張開手臂抱住他。

他抱住了溫熱的、真真切切的、愛人的身體。

兩具身體都帶著遏制不住的微顫。

他聽到那人說:“我的隊長,無論我記得多少,無論讓我選多少回,我都會選擇跟隨你。跟你上戰場、出生入死,跟你踏上開往雪谷的火車。或是跟你逃亡,跟你跳舞,跟你做愛,跟你過完後半生。永遠,跟隨你,till the end of the line……現在,你相信了嗎?”

“是的。我相信。”

“既然什麽都記得,剛才你看到我的時候,為什麽是那種呆住了的表情?”

“因為終於看到你了。我是看呆了,你真好看,比我想象裏的還好看。”

“這個我可不相信。我現在臟死了……”

“餵,笑一個給我看看。”

風在冬青樹葉之間輕響,偶有細碎的鳥囀隨風飄落。在這碧藍、澄凈的天空下,史蒂夫心滿意足地看著冬兵的眼睛,那雙眼睛明澈得像是春日融化了冰雪的溪水。他慢慢綻開一個由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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