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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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林場,兩人一組,探索森林,正午集合,不見不散。作為娛樂消遣的打獵,不需要拼上性命,單煊等老滕抽完了一根煙,就徑直往林場裏面走去。兩人一前一後慢慢的走著,卡其布的綠色長衣長褲,槍口下垂著。走進綠色的樹的陰影裏,腳踩在布滿落葉松針的松軟有彈性的地面上,沙沙作響。啪的一聲,一顆松果仆的掉落在單煊的腳旁,他停下來,老滕也隨機停下來。

“老滕,你和米醫生認識吧。”前面矯健的背影松弛下來,忽然冒出這麽一句話。單煊並沒有轉過身來,依然背對著他,老滕握槍的手一緊。“是的。”“你們似乎還很熟吧。”“……”一陣長長的沈默。老滕慢慢調整下呼吸,只覺得額頭想要冒汗。這個年齡小的足以做他兒子的單少爺想幹什麽?刺探別人的隱私,以此為樂嗎?一股怒氣慢慢的聚攏,手裏的槍握的更緊了。又過了一會兒,不知是不是覺察到了他的敵意,前面的背影慢慢擡腳往前走起來,老滕也繼續沈默的跟在後面。

兩人穿出這片林子,走到了一處有石頭的開闊地,石頭被雜草掩映著,擡頭可以看到高遠的藍天,高空有鷹的雄姿掠過。單煊轉過身靠在石頭上,好半天突然沒頭腦的問一句:“你喜歡開槍嗎?”老滕想了想,反問他:“你喜歡嗎?”單煊微笑著說:“我不知道,我沒有用槍對著獵物過。”老滕說:“休息一下,我在前面引路,帶你去看獵物。”兩個人又沈默下來。

細微的聲音響起,但很快就融入到林場的雜音裏,無法覺察了。這次是老滕在前面帶路。他走的非常謹慎,邊走邊仔細查看著路上的蛛絲馬跡,引著單煊往山坡上走去。路越來越難走了,單煊也學老滕的樣子,貓著腰,提著槍,手輕撫著把擋路的枝條分開。突然,老滕站住,做了個手勢,讓單煊停下,然後擺了擺手,示意二人一左一右分開。

從樹叢透出的光來看,他們已經接近林子的空白地帶了。單煊的心突突突的緊張起來,躡手躡腳的躲到樹身後,慢慢探出頭,警惕的四處尋找。一種獵物在望的期待攫住了他的心,讓他興奮不安,熱血上湧,他克制著這股沖動,冷靜的轉頭用目光詢問老滕。老滕遠遠對他豎豎大拇指,然後示意繼續前進。一步,兩步,三步……他的身體像繃緊的弓,渾身的細胞都蘇醒了,心情卻漸漸平靜下來。

已經到了樹林的邊緣了,他藏在一塊山石後面,極緩慢的把身子伸直,眼睛仔細搜尋著,突然,一只栗黃色的鹿映入他的眼簾。在黃色落葉和深褐樹幹的掩映下,他之前竟沒有發現,再仔細看看,它身後還有隱隱約約的鹿影晃動。

單煊往老滕看去,只見老滕已經端起槍,並透過瞄準器在慢慢的挪動著槍口,他也緩慢的把槍就位,悄悄瞄準了眼前的這頭鹿。他感到極其鎮定,心跳甚至已經放緩,全身肌肉微微發緊。他冷靜的出奇,眼睛盯著這頭懵懂的鹿,手指在扳機上微壓。槍抵在身上的下垂感,好像化作了自己的力量,自己的軀體,通過這沈重的槍身,得到了延伸。是槍給了自己力量,還是槍引導出了自己的力量?

鹿的體積不算小,低頭安詳的吃草,間或擡頭看一眼周圍,抖抖耳朵。沒有鹿角,是頭母鹿,是活生生的鹿,和冷冰冰的靶子完全不同,是溫暖有生命力的物體。仿佛能感覺到柔美皮毛的滑膩,和皮毛下面的肌肉律動,以及體內血液的循環往覆。

只需一槍,就能放到她。

她也許會驚嚇的踉蹌幾步,但毫無疑問,她會被放倒,血液流出,濡濕潔凈的皮毛,皮毛也會失去光澤變得暗淡。或許在最終死去前,她會用眼睛看看自己,她會用什麽眼神看自己?她是大自然的造物,樹林和溪流的伴侶,嫩葉和幼芽,日月星辰和夥伴,是她的全部。自己為什麽要開槍呢?只是為了征服嗎?只因為自己有開槍的能力,就要去征服嗎?她是怎麽想的呢?

她悠然的生活著,她只需要葉子,清水,陽光,族群的陪伴,度過一天又一天無恙的光陰,就足夠了。她不需要自己的憐愛,她對自己的貿然闖入,不是好奇,不是欣喜,而是警惕。她根本不可能情願做自己的獵物。就像她一樣。

不是嗎?他的優雅風度,他的微笑,他的好意,她只是勉強接受。誠實的想來,她對待自己,像對待一個平凡的過客,並無絲毫特別之處。她並未被自己吸引。她仿佛是他的光,他卻仿佛是她的塵。光怎麽可能看到塵呢?既然自己在她眼裏是塵,她就不可能看到自己的光。那自己的追逐,又有什麽意義呢?只是對她的讚美嗎?

他欣賞著這頭鹿,槍端了很久,扳機微勾。之前給他力量,讓他強大的槍身,漸漸變得沈重臃腫起來。終於,他輕籲了一口氣,把槍放下。

老滕把槍端了半天,也沒有開。單煊突然哈哈的笑出了聲,笑聲一出,鹿一下子跑遠了。老滕走過來,疑惑的看看他。單煊自己笑了一會兒,止住了,對老滕說:“老滕,不如你教我認認這裏的植物吧。”說完,把獵槍下了子彈,放到小背囊裏,蹲到地上,想想又說:“教采蘑菇也行,一會兒可以吃烤蘑菇。”

摸不清狀況的老滕,也把子彈退了膛,邊說:“認植物比獵鹿要難的多了,下次帶本植物手冊來。可惜過了季節了,不然我教你找冬蟲夏草,哈哈。”他聳聳肩膀,放松下肌肉,兩人開始邊折回邊對著花花草草指指點點,不一會兒,鮮嫩的蘑菇裝了一大袋子,稀奇古怪的小草葉,單煊也裝了一小包。

=-=-=-=-=-=-=-=-=當時寫到這裏的時候,就想好了本書的名字《獵鹿》,可惜起點該名字被占了。如果喜歡,歡迎推薦、收藏、評論,或者告知您的哥們姐們一起來看啊。=-=-=-=-=-=-=-=-=

打獵4

更新時間2013-5-15 11:08:18 字數:1620

打獵之後,後面的行程單煊就客隨主便了。聽花兒,喝老酸奶,吃最地道的手抓羊肉,兔子肉,還有爽滑筋道的羊腸面。可惜單煊吃不得辣,所以很多小吃他只能看著華榮和阿祥享受。得不到的總覺得是最好的。唉,人就是這樣,在喧囂的都市想著隱遁山林,真的在深山老林的過幾天,馬上又貪戀起燈紅酒綠來。這天晚上,華榮和阿祥他們不知道去哪兒瘋去了,單煊和老滕隨意的散步,爬上了一個小山坡。

幾天的相處,兩人產生了信任和默契。老滕抽著煙,看著似明又暗的城市發呆,單煊忍不住開口問他:“老滕,你和燕道館的老李是什麽關系?”老滕邊抽煙邊說:“我們從小一起混大的,都是不上進的**,後來我去當兵了,他也不知道搬那兒去了,都幾十年沒見了,沒想到還能碰上,居然還能認出我來了。”單煊問:“你那天怎麽稱呼他山民兄?”老滕說:“他叫李岷,岷不是一個山一個民合在一起的嗎,所以他的外號就是山民。呵呵,這個外號還是個女的給他起得呢,我是老粗,可想不出這種名字。”單煊沈默了一會兒,說:“這個稱呼挺適合他的。山民,好名字。”老滕呵呵笑了笑:“這都是舊話了,那天我差點說走嘴。”單煊說:“其實,你知道我為什麽要去道館吧。”

終於說到這個話題了。老滕點點頭,說:“我猜的到。”“那你有什麽看法?”老滕搖搖頭說:“年輕人的事,我看不懂,沒什麽看法。”卻聽到單煊嘆了一口氣,仿佛自言自語般說:“那次她來我們學校面試,我第一次看到她,不知道為什麽,從那天起,我會不由自主的想她,看到她和別人在一起,我很生氣,但是見面了,我又不知道怎麽辦。”

他停了停,說:“其實她很世俗,和那個男孩關系也挺親密的,說話也很刻薄的,根本沒把我放在眼裏,還像對乞丐一樣對我,但是奇怪,我對她氣不起來。我尊嚴都沒了,跑去找她,她卻一點都不在乎我。”男孩深深的嘆了口氣,接著說:“她一對我好,我又忘了她的不好了。可是,她並沒有特別對我好,都是我自己想多了。唉。”

“我心裏很難受,但是這些話不能說給華榮他們聽,說給你聽,你不會笑我。”老滕沈默的看著男孩的側臉,點了點頭。“我不知道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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