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4章 [Vol.024]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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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曜日那天是緋月的忌日。

我醒來時床邊空了,閉上眼睛想了一會兒,才恍惚想起今天是緋月的忌日。這時候我總比跡部景吾清醒那麽一點,但也只是清醒地記得,那人走了好多年。

跡部財閥的小公主,如今跡部財閥掌門人跡部景吾的妹妹,世界排名第一的職業網球選手越前龍馬的女朋友,當初從我手裏買走第一幅畫俏生生朝我笑的小姑娘,長眠時不過十八。

而今已有十年。

我每年都會去墓地裏看她,這次也不例外。

跡部景吾一次也沒有去過,他始終不願承認。我想今年他亦不會去。

這時候他應該在書房,他總是竭盡全力讓今天忙起來。果然我見到了在處理文件的他,他沒有擡頭,語氣平平地說:“起來了。”

“嗯。”

“飯桌上準備了早點。”他一頓,“是你最愛吃的日本料理。”

“我待會兒打算要去看緋月。”

我問:“你要不要一起。”

“我今天很忙。”

“那好吧。”

“井上會陪你去。”

果然。

我露出輕嘲的笑,點點頭:“我知道了。”

他放下文件,視線在我身上滑過一圈,朝我招招手,眉梢夾著笑,語氣卻是毋庸置疑:“涼兮,過來。”

我猶豫了一下,聽話地過去了。

他拽著我的手腕,蜻蜓點水的吻落到了唇上,身上是熟悉的玫瑰香水,縈繞著鼻尖。記憶中緋月也愛極了這味道,這兩兄妹某些時候有著謎一樣的默契。怔忪間覺得是以前的跡部景吾又回來了,那個霸道而溫柔的跡部景吾。

“早點回來。”

他說。

我笑了笑:“好。”

……

緋月葬在普通的墓園裏,難以置信按跡部家的手筆會允許跡部財閥的小公主與雜七雜八的人待在一塊兒。我不敢問跡部景吾,只要是關於緋月的事他就會變得魔怔。

後來是跡部夫人告訴我的。

“是景吾提的,他說緋月啊,她最怕孤單了。要讓她孤零零地待在墳墓裏,又該跟他鬧別扭了。”

跡部景吾比誰都在意緋月。

可他那麽多年一次也沒有去看過她。或是不敢。

我在墓園裏碰見了越前龍馬。

井上守在距離我幾米的地方,我抱著花與他遙遙相望。他把玫瑰放到墓前,才打破了沈寂,平靜地同我打招呼:“你好。”

方才提到了,緋月最喜歡玫瑰。

忽地空氣又凝滯了起來。

“公司忙,景吾有事。等會兒就過來。”我望著那張與那人相似至極的臉,不知道怎麽開口,仿佛什麽解釋都顯得蒼白。他長大後與那人更像了。

“他不會來。”

他肯定地說:“他從來沒有來過。”

我忽然有點難受。

眨眨眼:“哦。”

“你經常來看她嗎?”我問,“我是說,緋月。”

沒有人能比我更清楚永失所愛的痛,大抵望著如今的越前龍馬,我才會感同身受。我是不敢去想,而他是不能,我們並無分別。

“回國的時候會。”

越前龍馬彎了彎唇,眼眸裏泛著細碎的光,聲音慢慢低了下來:“如果我很長時間不去看她的話,她會鬧騰的。難哄。”

我到如今還記得緋月的模樣。

初見時那雙濕漉漉的眼睛與瑩白色的鼻子,裹著紅色圍巾的少女眉眼彎得跟月牙似的,明媚得宛如冉冉的小太陽。

興許是太美好,才會覺得惋惜。

又是漫長的沈默。

我與越前龍馬相顧無言地站在緋月的墓前,與他的兄長不同,他從來都是個寡言的人,又或許是他覺著除卻緋月和龍雅,他與我沒什麽可說的。

少年熾熱一生,盡數予了那個心尖上的人。

沈默半晌,他終於動了動,掀起眼皮子瞅我一眼,罕見地邀約道:

“有安排了嗎,待會。”

我嫁給跡部景吾後,與過去的朋友疏遠了不少,除了有棲,這還是因為有棲有足夠的資本與跡部抗衡。但顯然眼前這個少年並未將跡部景吾放在心上,學生時代那會是,現在如是。

他如今的態度平平,宛如對待一個許久未敘舊的,故人。

……

我從未想過我會再有與越前龍馬面對面坐在奶茶店的一天,哪怕我知道瞞不了跡部景吾,且心裏始終惴惴不安,是以有些心不在焉地翻著菜單:“想喝點什麽,我請你。”

“檸檬水。”

他真倒一點也不客氣。

我合上菜單:“兩杯檸檬水,謝謝。”

“他回國了。”

“……我知道。”

在跡部家看到的,攤開的《網球月刊》,也不知道是試探還是故意為之,想不註意到都難。

征服整個網壇的日本天才武士榮耀回國。

他們如是說。

但那又怎麽樣。

與我無關了。

“如果龍雅說要帶你走,你會跟他走嗎?”

“不會。”



“我現在,姓跡部。”

越前龍馬走後我怔然地在店裏坐了許久,到底是沒忍住,掩面失聲痛哭。

我以前多喜歡那個人啊。

如今是不敢喜歡。

自從發現跡部景吾在我手機裏安了監聽器後,我惡心得睡不著覺,跑廁所裏頭吐,一邊吐一邊把監聽器給摳下來。

而這一切的源頭只不過是我看了一場直播的比賽。

那人的比賽。

跡部景吾是個瘋子。

我記起我與他聯姻定終身那晚,他同我表白,神色近乎癡迷:

“我喜歡你。”

“涼兮。”

我沒有正面回答他,而是告訴他:“從今往後就讓我們好好相處吧,請多指教了,景吾君。”

那時我已心有所屬,滿心滿眼都只龍雅一人。

迫於秋元家的施壓,我不得不接受和跡部家的聯姻。平心而論,跡部景吾知進退、明事理,是最合適的人選。

可那也是我噩夢的開端。

他發現我鎖骨的紋身,那刻著我所愛之人的名字。

他逼我把紋身洗掉。

我疼得眼淚都掉下來了。比紋身的時候還疼。

後來。

他逼著我說喜歡。

“……我喜歡你。”

他定定地望著我:“你騙我。”

我騙著騙著,竟也騙了這麽多年。



有人遞給我包紙巾。

我拒絕了,小聲道了句謝。

站起來時我又恢覆了來時的模樣,那個端莊優雅、矜持大方的秋元家族二小姐。

我朝那人笑:

“……我該回去了。”

回到那個將禁錮我一生的地方。

時至今日我才終於明白。

原來我只不過是從一個牢籠,走進了另一個牢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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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籠中鳥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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