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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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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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其實是被冤枉的。

七年前,他是巴黎街頭的流浪兒,衣衫襤褸,草編的鞋子磨破了兩個洞。那時,亞瑟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一身唱詩班的白袍灰撲撲的。弗朗西斯踩著那個滾到他腳邊的金拿破侖,蹲在還是少年的亞瑟面前,兇神惡煞地嚇唬他:“小子,帶著這麽多錢,真不怕被搶?”

亞瑟可憐巴巴地縮在地上,無助地望著他,委委屈屈、要哭不哭,時不時地吐出幾個語法錯誤意義不明的法語單詞。

這是他們的第一次相遇。

弗朗西斯流浪很多年了。他自小就流浪,與花木同住,與星星同眠。康西爾熱裏監獄斜對角的那間沒有屋頂的廢舊教堂是他的家,每一天,他會去塞納河岸的面包鋪裏討幾個賣剩下的過期面包,或是哪家教堂的門前領一碗施贈的米湯,再不然,就去富人區的別墅院子裏偷幾個剛長的酸橘子。

他有一頭綿羊,名為弗朗吉,是他多年的好朋友。他剛從寄住的修道院裏逃出來之時,在一條荒涼的羊腸小道上遇見了迷路的小羊。那時小羊約摸幾個月大,一看見弗朗西斯就盲目地跟上去,“咩咩咩”地一直叫。那是巴黎的初春,刮起的大風中仍然裹挾著些許冬天尾巴的寒冷,弗朗西斯沒有厚重的大衣,也沒有可以蓋的棉被,就抱著那只小羊,在樹下,枕在它柔軟的絨毛上,開始他一個人的生活。

弗朗西斯出生於巴黎外郊一個貧困家庭,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他出生那年農業歉收,剛好趕上蔓延全國的大饑荒,餓死了不少人。1848年,二月革命爆發,他的父母在貴族的壓迫之下忍無可忍地走上巴黎街頭參加抗議與暴動。警察打死了他的父母,他一個兩歲的小孩兒,抱著母親親手做的布娃娃坐在家門前的田埂之上日日哭著喊“媽媽”。幾天以後,一個好心的姨媽把快要把眼淚哭幹的他抱了回家,他才不至於餓死在自己家的門口。

他在姨媽家住了八年,從兩歲到十歲,期間就從未吃飽過。他有兩個表姐妹,大的比他年長五歲,年紀輕輕就嫁了出去。小的比他小兩歲,是個天生的瘸姑娘。弗朗西斯十一歲那年,養大他的姨媽征求他的意見,問他願不願意長大以後娶那殘疾的表妹。他以自己對結婚沒興趣為由拒絕了姨媽的請求,過了不久,他的姨媽就難為情地告訴他,家裏太窮,實在是養不起更多的孩子了。

於是,弗朗西斯被寄養到了鄰鎮的修道院中。那掌管修道院的院長是個嚴厲的老修女,凡是被送進去的孩子,都必須按照*清教徒①的標準來過著嚴苛的生活。他們不能玩耍,不能上街,甚至不能大笑,每天都必須以最虔誠的態度來誦讀那對於孩子來說不明所以的《聖經》。每天早晚,院長都會抽查孩子們《聖經》的內容,背不出來就得打手心或者關小黑屋。弗朗西斯不愛這些,每次抽查都是背得最差的那個,於是他被關小黑屋的次數是最多的。在過了一年這樣的生活以後,弗朗西斯覺得實在沒意思,就在某個月黑風高夜,趁著院長與孩子們都在睡夢中,從修道院裏偷偷地逃了出來。

逃出來那年,他年僅十二歲。自那以後,他就獨自一人過著流浪的生活。

弗朗西斯在巴黎的街頭上長大。年少時,他不知道該如何討生活,就捧著一只破碗到富人區裏逐家逐戶敲別墅的門。他長得漂亮,嘴巴也甜,運氣好的,碰上了心善的女主人,就能討得一點隔夜的剩飯,但大多數情況是被男主人以及管家拎著棍棒趕出去。稍大一點了,他就開始學著其他的流浪兒,每天清晨擠在大大小小的教堂門口等待施贈的米湯,傍晚追在面包店長的屁股後面討一些賣剩下的面包渣子。

有好幾年弗朗西斯流竄於各個街區的教堂,與裏面的神甫熟稔到剛露出個腦袋尖兒就能被他們逮個正著。曾經有神甫可憐弗朗西斯,問他願不願意入教,成為一個內修生。起碼住在修道院裏,有床鋪,有食物,總比露宿街頭沿路乞討來得強。弗朗西斯每次都是拒絕,他一身襤褸,臉跟身上都是臟兮兮的,卻笑得異常燦爛。

他說:“我更喜歡自由。”

再大一些時,他學會了一門做羊毛氈制品的手藝。他把小弗朗吉脫下的絨毛收集起來,用針戳成小動物的樣子。他的手工極好,戳出來的小綿羊跟小兔子都幾乎能夠以假亂真。他把這些小動物收集起來,在塞納河灘人來人往的格雷沃廣場上擺攤販賣,每個賣兩蘇。有時候生意好了,一天下來,賺取的錢還能買一點肉煮湯。

年少時期的弗朗西斯雖然過得艱苦,卻自由且無憂。他住在廢舊教堂裏,有小弗朗吉,每天晚上都能看見頭頂璀璨的星光。他年紀小,不知階級為何物,也習慣了貧窮之苦。有時聖誕節的下雪夜,他趴在商店的櫥窗之上,看著門口掛滿禮物的聖誕樹,看著路上牽著父母的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小孩子,而他自己只能赤腳趟過積雪,回到沒有屋頂的破教堂裏抱著他的綿羊,的確會升騰起那麽一點若有若無的羨慕與委屈,但很快地他又釋然了。

那時他依然相信上帝,盡管他並不愛背誦《聖經》,也不愛修道院的清修生活。他的姨媽曾說過,他的母親是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所以他相信上帝的存在,借此來緬懷逝去的父母。他常常握著母親遺留的紫晶十字架,跪在耶穌的聖像下祈禱。他並不知該祈禱著什麽,但他覺得“祈禱”這個動作能讓他更靠近母親一些。

總是這樣,在孤月與稀星之下,他手握紫晶十字架,跪在冰冷的地板上。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無聲地俯視著一切,而弗朗西斯則望著聖像底下布滿裂痕的墻面,上面有一個躬身的影子,一個虔誠的教徒。

那是他自己,也是他的母親。每當他跪在天父的慈目之下,他那逝去的母親就覆活了。她覆活在這墻上,覆活在他的禱告裏,與上帝一起陪著他,撫慰著他。那是上帝的聲音,同時也是母親的語言。他只有在禱告的時候,母親的靈魂才會與他共存。

他就這樣一個人,流浪著,與他的綿羊一起相依為命著長大。幾年以後,一個天朗氣清的夏日,他牽著綿羊在巴黎郊外的草坪上吃草。小弗朗吉不知看見了什麽,突然毫無征兆地沖到了馬路上一直“咩咩”地叫。它奔跑的速度太快,後方馳騁的馬車也太快,弗朗西斯根本就來不及跑上去牽起韁繩把它拉走。接著,一聲巨響,他唯一的朋友,就這樣死在飛馳而過的輪子底下了。

那是弗朗西斯第一次直面死亡。他的小弗朗吉,他唯一的朋友,相依為命的親人,瞪大著雙眼躺在路上,無論他如何呼喚它的名字也也沒有回應過半分。他想起《聖經》提及,世人都是羔羊,基督是牧羊人。當人死去,身體將歸於塵土,而靈魂則歸於神。他想,小弗朗吉可能已經回到上帝的懷抱裏了,就如他的母親,留在人世的時間已到,就不得不回到天上去了。而他其實並不希望小弗朗吉那麽快地離開他。它只陪了他四年,從一只可以一把抱在懷裏的小羊崽,長成可以讓他騎在身上的成年大羊。他都還沒看著它變老,看著它走不動路,吃不動青草,最後送它進墳墓。四年時間太短了,短得弗朗西斯都還沒長大,都還只是一個孩子,還沒有能力承受“失去”這件事情。禱告沒有用,向上帝乞求沒有用,死了就是死了。上帝不會把父母還給他,也不會把小弗朗吉還給他。上帝只會高高在上地坐在天堂的寶座之上,冷眼旁觀地瞧著底下絕望的世人。

那年,他十六歲,第一次討厭極了上帝的存在。

自那以後,弗朗西斯的性子就開始慢慢變得頑劣起來。他把自己捯飭捯飭,換一身幹凈的衣服去勾引有錢人家的姑娘。他編造謊言,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家財萬貫可是被父親凍結了財產的落魄公子哥,借以欺騙那些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

他越長越漂亮,又會說甜言蜜語,哄得那些女孩圍著他團團轉。有一段時間,他同時交往著五個女孩,騙走了她們所有的首飾與財物。他把那些金鏈子珍珠耳環藏在廢舊教堂的地底下,打算用來以後做生意的成本,但好景不長,後來他被其中一個女孩的父親發現了騙子的身份,雇人把他打了一頓,再搶走了他所有的贓物,於是,他又重新回到流浪的生活。

十八歲的弗朗西斯已經不再擁有年少時天真爛漫的笑容了。他也時常會笑,但更多時候是惡劣的奸笑。他不怎麽犯罪,僅僅是因為他知道巴黎警察的厲害。他沒有羞恥之心,只要不被發現,他就毫不心軟地去偷搶拐騙別人的錢財。如果說他的道德觀裏仍然留有一條底線,那就是他不會去主動欺負比他更加弱小更加處於社會底層的人,除此以外,他就是個惡人。

後來,亞瑟的出現,把他唯一的道德底線也打破了。

弗朗西斯永遠記得,他遇見那小子的時候,已經餓兩天了。那是*1861年,皇帝剛從清國凱旋②,帶著大量從東方掠奪的寶物歸來。由於侵略戰爭的大勝,皇帝一時高興,下令給全城放了一周的假期。那時沒有店鋪開門做生意,巴黎所有的人都在旺多姆廣場的拿破侖紀念圓柱之下歡聚一堂,那些靠著店主施舍才能填飽肚子的流浪兒自然就無法找到食物了。

弗朗西斯對東方的寶物不感興趣,對皇帝的勝仗也不感興趣。或者說,他連這位帝國的統治者——拿破侖的侄子,甚至哪怕拿破侖本人從棺材裏覆活,也不感興趣。他所能看見的,想到的最迫切的需求,僅僅只是食物而已。

他穿著破草鞋流浪在巴黎的街頭,蓬頭垢面、衣衫襤褸地在歡騰的人群中穿行,像一個幽靈。沒有人施予食物,沒有人給予同情。他就像一種會傳染的瘟疫,游蕩在路上,被人厭惡地躲避著。曾幾何時他是修道院裏最漂亮的小男孩,而今,他是最醜陋的流浪兒。

弗朗西斯來到了一座修道院的後門,並非為了緬懷童年,不過是想要悄悄溜進去偷點食物而已。他是害怕警察的,可在生存面前,遵紀守法的底線就不值一提了。他悄悄地撬開了鎖,拉開一條門縫,溜了進去。

他又回到了修道院。

很難形容那是什麽感覺,即便不是他年幼之時待過的那家,他也僅在修道院裏待了一年,但這裏,那裏,都是基督居住之處,都能讓他清晰地感覺到自己的格格不入。就是在修道院裏,他意識到,相比上帝,他其實更愛自由。也是在修道院裏,他意識到,他實在不能算是什麽好人,為了生存,他一點也不介意去玷汙上帝所在的地方。

弗朗西斯往後廚方向走去,在路過修士宿舍的時候,他看見一個少年正立於門口回廊處。

那個少年看起來年紀不大,個子很矮,臉色蒼白,看起來沒什麽營養,一頭偏黃的雜毛,還有兩道對小孩子來說粗得有些過火的眉毛。他穿著唱詩班的白袍,捧一本《兒童識字入門》在小聲朗讀。弗朗西斯聽見,那個少年讀的好幾個單詞發音都不太準確,尤其是小舌顫音的部分,他一個也沒念對。

看起來很好欺負的樣子。

弗朗西斯毫無征兆地大吼一聲,那個少年顫抖了一下,當即甩飛了手上的書。他向聲源這邊望來,興許是被弗朗西斯的樣子嚇到了,臉色一瞬間就慘白如紙。他想逃跑,又不知被什麽東西絆住了腳,嘭的一聲摔到了地上,導致口袋裏的金幣全都掉了出來散落到滿地都是,其中有好幾個金拿破侖還滾到了弗朗西斯的腳邊。弗朗西斯踩住一個金幣,蹲在那個少年面前,兇神惡煞地說:“小子,有吃的沒?”

那少年含糊不清地說著奇怪的語言,弗朗西斯聽不懂他在說什麽。他也無意逗留太久,只想偷點食物就趕緊溜走。這孩子太弱小了,盡管弗朗西斯自詡不是好人,但不欺負弱者是他的原則。他快速看了周圍一圈,確保暫時不會有人過來,繼續說:“我不會欠你錢的,你先把食物給我,我以後必還你錢。”

少年的眼圈一下子就紅了。他縮成一團,一身白袍灰撲撲的,仿佛一只掉進了陷阱裏的小動物。弗朗西斯看見他努了努嘴,似乎想要說什麽。他往前一步,少年卻後退一步。不過他還是聽清楚了,那少年是在說,“謝謝。”

少年揉了揉自己已經被淚水浸濕的綠眼睛,又含糊地道了一句“早上好”。弗朗西斯心感莫名其妙,他又嚇唬了少年幾句,這次,對方竟然回他“我愛你”。

正當弗朗西斯撓頭之際,他聽見遠處傳來一聲刺耳的尖叫,一個老修女走了過來,不分青紅皂白就是一頓訓斥。下一秒,弗朗西斯被幾個粗壯的男人摁在了地上。

那少年躲在老修女的身後,可憐巴巴地掉著眼淚。弗朗西斯艱難地扭動著身軀,奈何被摁得死死的。他看見老修女躬身摟住了少年,一邊用手帕為他擦眼淚一邊喚他“小亞蒂”。她轉頭瞪了弗朗西斯一眼,又回去安慰少年,慈藹地說:“我可憐的孩子,被死去父母帶走的魂兒都還沒有完全歸來,又被一個搶劫犯嚇成這樣,以後該如何是好?”

弗朗西斯怒吼:“我沒搶他東西!我只想跟他討點吃的,以後會還他錢的,我……”還沒說完就被破布堵住了嘴。

他就這樣被扭送進了警察局。

沒有人會相信一個醜陋的流浪兒說的話,他們是陰溝裏的老鼠,見不得光,人人都討厭。盡管弗朗西斯在法庭上一再表明,他並沒有搶劫那個少年,不過嚇唬了他幾句,檢察官也沒有相信他的話。少年沒有出庭,代為辯護的是那天的老修女,柯克蘭修道院的院長。她站在庭上,一邊抹眼淚一邊控訴著弗朗西斯。

她告訴法官,那少年名為亞瑟,是她的侄子,父母雙亡,從英國過來投靠她。她一直在強調“那孩子被父母的死訊帶走了魂魄,連話都不會說,自打來了巴黎就一直沈默至今,被人欺負也只會躲起來自己掉眼淚”,惹得法官跟檢察官都同情萬分,沒怎麽審問就一致裁決弗朗西斯罪名成立了。

於是弗朗西斯就這樣被判了刑,打上了“搶劫犯”的印記。

偏見是可怕的,它蒙蔽雙眼,讓人未經審判就擅自定下他人的罪。弗朗西斯不明白那個叫做亞瑟·柯克蘭的少年為什麽不願出庭,還他一個清白。縱然他確實嚇唬過那孩子,可他聽過他朗讀句子,那絕對不是一個不會說話的啞巴。然而他所有的辯護都被認為是謊言,是一個無恥之徒為了洗脫罪名而編造的。他們不讓弗朗西斯申訴,駁回他要求與亞瑟·柯克蘭見面的訴求,據說是為了不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直到被拷進監獄的那一刻,他都沒有再見亞瑟·柯克蘭一面。

弗朗西斯害怕監獄。年少之時,他有些一起流浪的朋友,因為偷竊被警察逮捕,投進了監獄以後就再也沒有歸來。監獄是一個深不見底的泥潭,一旦掉進去了,連聲音都不會有,就立即消失得無影無蹤。那裏是不存在人性的地方,蔑視人性,也吞噬人性。弗朗西斯僅僅十八歲,剛成年,就被丟進了那種可怕的地方。

初時,他也理解亞瑟·柯克蘭,畢竟確實是自己有錯在先,對方不願出庭也是人之常情。可漸漸地,他的理解慢慢變味,他開始怨恨,為什麽亞瑟·柯克蘭不願還他一個清白?對他而言,只是很簡單的一句話不是嗎?為什麽連這麽簡單的一句話都不願說出來,他的懦弱,讓自己無端端地遭受這沒必要的牢獄之災。虧他還是修道院的孩子,上帝要他誠實。這倒好,他僅僅一個不誠實的念頭,就直接毀了一個人的一生。

監獄裏的日子漫長且難熬,弗朗西斯分不清日夜,也分不清年月。他的頭發變得更長了,身上變得更邋遢了,原本只要清洗幹凈就能瞧見些許清秀影子的臉蛋也越來越像是野人。他日覆一日地做著勞役工作,在獄警的鞭子底下,在他人的嘲笑之下。他不再記得自己服役了多少年,也不再記得自己還有多長時間才能釋放出去。

時間變得沒有意義,每天醒來看見的都是置身黑暗、潮濕、狹窄的牢房,重覆著的都是沈重、單一的勞作。一模一樣的囚服,一模一樣的飯菜,一模一樣的面具。名字也被剝奪了,他不叫弗朗西斯,叫一個編號,叫“畜生”或者“狗娘養的”。在監獄裏,沒有弗朗西斯,只有囚徒,有困獸,或者別的什麽沒有生命的死物。

僅僅幾年,他就不再是一個人了。

被投進監獄的第二年,弗朗西斯逃獄了。他趁著深夜,獄警交班之際,攀過覆蓋鐵絲的高墻,跳了出去。

自由仿佛唾手可得,又仿佛只是美杜莎的誘惑,當弗朗西斯奔跑在茂密的森林裏,被後方獄警的咒罵與獵犬的吠叫緊追其後,他就知道,他逃不掉。黑夜並非他們這些可憐人的保護色,只是通往地獄的暗門。無論如何,被困在深淵裏的人,是不可能靠自身的力量掙脫出來的。

就在這時候他難得地想起了亞瑟·柯克蘭。事實上,當他開始慢慢適應監獄生活,他就不怎麽想起他了。可這夜,在這個掙紮著逃跑卻被命運無情地推回去的月夜,他再次想起了當初把他送進監獄的那個人。

他看見,在他的面前,凝成了一團混沌的黑影。一個臉色蒼白的少年在黑影的中心,目露兇光,長出獠牙,逐漸變成一個面目猙獰的魔鬼,與命運一起站在深淵邊上嘲笑著他。

他一拳揍在那團黑影之上,少年沒有消失,只退後了一步,就再次嘲笑著回來了。

他憤怒地咆哮一聲,為少年的嘲笑,也為自己的命運。他對著月亮發誓,總有一天,他會再次尋回亞瑟·柯克蘭,要他為自己的過錯所負責。

他會殺死他,用最痛苦的方式折磨他。他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要他也嘗嘗自己這些年嘗過的所有痛與苦,他要他跪在地上,為他曾經加諸在自己身上的罪孽所懺悔。

總有一天,他會找到他,並且報覆他。

總有一天……

To be continued.

Chapter End Notes

*①清教徒提倡限制一切縱欲、享樂的行為,是最虔誠的苦修者。

*②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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