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86章 《》(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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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與覆仇

走出病房,高崖等在外面,蘇醒這才發現佟子斌沒有來。祝曼青雖然是高崖負責的案子,但是因為和毒品販賣有交叉,每次蘇醒過來的時候,佟子斌都會在場聽一下。

“老佟呢?”蘇醒左右看看。聊佟子斌會讓她感覺更自在一點。

高崖看了看病房,示意蘇醒往外走。

醫院病房樓外面有個小花園,走進花園的時候,蘇醒心頭的沈重感變得有點難以承受。讓高崖這麽慎重的非要走到這個地方再說,佟子斌……

“老佟……還在昏迷。”高崖開口,看蘇醒一瞬間變了臉,趕緊說,“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但是還需要時間醒過來。”

“如果醒不過來呢?”

高崖咽了口唾沫,深吸一口氣,才說:“沒有如果,一定會醒過來的!”

雖然一入行就知道他們會面臨什麽樣的風險,可是真的降臨到自己認識的人、自己熟悉的朋友身上的時候,還是覺得非常的陌生、非常的不可思議!

“那個混蛋,我還沒找他算賬,不能賴著不醒。”蘇醒腦子裏亂糟糟的,勉強想起這麽一句話,說完卻已經控制不住的流淚。趕緊低頭擦拭,不想讓高崖看到。

高崖擡了擡手,卻在一半縮了回去。

平靜了一下,蘇醒問:“怎麽回事?”

高崖簡短的回答:“他們根據祝曼青提供的線索去抓捕。沒想到那邊很警惕也帶了槍,發生了槍戰,老佟——”

高崖說不下去,兩人一時都沈默下來。

過了一會兒,高崖繼續說:“目前祝曼青的案子已經移交老佟他們了,相關的證據資料也全部轉了過去。你這個……”他指了指蘇醒手裏的委托合同。

蘇醒嘆了口氣,把合同交給高崖看:“祝曼青在利豐銀行有一筆大額存款,其中包括定期和投資。作為遺產,留給祝寧遠和祝寧靖這兩個孩子。我算是她的遺囑執行人吧。”

“遺囑?”高崖翻了翻委托合同,皺起眉頭,“沒有見證人,這個遺囑怎麽可能有效?”

“只是算作,幫助你理解。”蘇醒向合同努了努嘴,“祝曼青早就開始籌劃這種事,她已經料到自己不可能留下適格的遺囑,所以,你仔細看,根本不是遺囑的形式。”

高崖掂量了一下紙的重量,“類似信托,但又完全不是,不過具體內容寫的非常詳細,也符合委托合同的基本要求。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也算是一份合法生效的委托合同。你寫的?這麽精致,得一年吧?”語氣竟然有些嘲諷。

這時候的高崖像極了法庭上恨極了律師挑刺卻不得不絞盡腦汁應付的檢察官們。不過,這種公事化的略帶對抗性的感覺反而減輕了幾分蘇醒心裏的壓力。

蘇醒毫不客氣的翻了個白眼,說道:“怎麽可能是我寫的!我這一年也沒時間接這麽大的大單!不知道祝曼青是委托的誰家,你要是有興趣可以去查。”

高崖突然意識到自己竟然提到了什麽!

轉念間又發現自己居然差點忘了這一年發生的事情!

難道時間的力量真的可以讓人忘掉那些看似永久不去的傷痛麽?

高崖恍惚起來,蘇醒並沒有意識到,繼續說:“我知道你們懷疑這筆錢是非法收入所得,不過我請你先看看合同內容,然後再去公正認真的去查這筆錢的來源。如果這筆錢真的是清白的,就不要因為祝曼青是吸毒客,甚至曾經參與販毒,就當然的認定這筆錢的來源是非法的。”

高崖習慣的回答:“非法與否我們會調查的,但是如果來源不明,這筆收入我們有沒收的必要。”

蘇醒冷笑:“這筆錢是合理合法的存放在利豐銀行,你或許可以利用手裏的公權力暫時凍結它,但是想要沒收,怕是很難。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無論是我還是利豐銀行,都不會允許出現這種情況的。”

高崖想起利豐銀行那個龐大的律師集團,忍不住頭疼了一下,換了個角度問蘇醒:“蘇醒,你也明白,真相不是證據能夠證明的。”

蘇醒道:“我更明白,相比代表國家行使權利的你們,我們——律師維護的是公民的私權利。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律師這一職業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保護公民的權利不受公權力擴張的侵害。如果你能證明這筆錢來源不正,請依法處理;如果不能,它就是祝家姐妹今後傍身的私產!”

高崖有點著急:“這筆錢很可能是祝曼青販毒掙的!”

“證據!”蘇醒厲聲打斷高崖冒失的結論,“祝曼青是否販毒,收入幾何,法律審判之前你就下結論,高崖你似乎越界了!而且,就算祝曼青販毒,這筆錢是否是販毒所得也有待證明。只是因為你個人的推測和質疑,就要把這筆錢沒收,高崖,你對得起祝寧遠姐妹嗎?或者,僅僅因為她們姐妹的母親是吸毒的,是賣身的,所以就註定一生貧窮,註定不配擁有任何財富?”

高崖啞口無言,蘇醒鄙夷的擡了擡下巴,轉身離開。似乎想起什麽,她停下腳步,扭頭對高崖說道:“還有,不要拿打擊毒販的帽子來扣我,來扣祝家姐妹。情懷是用來激勵自己,不是用來打擊異己的!”

高崖頹喪的垂下肩膀,正準備離開,忽然又聽到蘇醒的聲音遠遠傳來:“高崖,看在大家認識的份上,我有一勸。雖然你一直標榜對法律的信仰和秉持公義之心,可是這一段時間來,其實你私心很重。所謂公義,若是與你的私利沖突,我希望你依舊不忘當年選擇法律的初心。”

蘇醒離開,高崖茫然的站在花園裏。花園裏林木蓊郁,卻顯得非常空曠。風聲颯颯,高崖的身上竟有些發冷。

“其實你私心很重。”

他忽然想起舒適賓館;想起在檢察院接待室因為祝曼青變更強制措施的事情,見到林予知的場景;想起面對蘇醒一個又一個的猶豫不決……

私心,很重?

翌日,鄒金生案開庭。之前的證據交換,林予知看到了檢方的新增證據,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包括,錢秀秀在出事房間從事性*交易已經有兩年時間;她的確有毒品過敏的問題,但是這不能排除她藏毒給客人使用;而繩子的問題並沒有提出來,看來檢方並不認為那能說明什麽。至於結論,已經從強奸修改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法庭,質證階段。

林予知輕咳一聲站起來:“審判員,在公訴人提交的證據裏,嫌疑人供述部分缺少嫌疑人對當時環境的描述,現提請法庭同意我們出示這部分證據。”

高崖擡眼看了看對面,稍稍楞了一下,才意識到自己居然還在找蘇醒,心裏不由得苦笑一下。連忙收斂起註意力,集中精神對付林予知。

想起對面這個男人曾經要挾他給祝曼青一個監視居住,惹來那麽大的麻煩,高崖心裏升騰起一股強烈的厭惡情緒!

得到法官的允許,林予知念出了鄒金生的證詞:“錢苗苗提議來點刺激的,我不知道她要幹什麽。然後她從櫃子裏拿出兩包白粉,我們吸起來。吸完以後歇著的時候,錢苗苗說她還有更刺激的,就拿出了繩索和皮鞭。我們去了臥室,先用繩索把她的手捆住,她說要從後面掛住脖子,這樣感覺會更爽。我有點擔心勒死她,她說不會,和別的客人做過好幾回,沒問題的。我之前沒玩兒過,就按照她說的在她脖子上掛好。可是提起來的時候,我一使勁兒,那繩子就斷了。當時挺掃興的,她還說我不行什麽的。那時候藥勁兒上來了,我就有點不耐煩。這時候,錢苗苗說我可以用手掐她的脖子。我沒有多想,就按照她說的掐住。她說,等她喊停,我就可以松開。警官問:她喊停了沒有?鄒金生答:沒有。一直讓我使勁兒。然後我就瘋了,暈過去了。等我醒過來,她已經死了。”

高崖忽然意識到什麽,翻了一下證據資料,停到繩子的細節照片上,略一沈思,申請發言:“審判長,這段供詞只是嫌疑人的單方證詞,並沒有相關證據證明,不足以作為證據呈交。”

林予知卻申請調出繩子的圖片:“這是公訴方提交的用於捆綁錢苗苗的繩子。大家可以看切口部分。”

圖片被放大,露出繩子上的豁口。

林予知移動了一下身子,眼睛藏在了眼鏡片的後面,只有聲音在法庭上回蕩:“這個豁口有三分之二的切口銳利平整,明顯是被人為切斷,剩下三分之一斷口粗糙,明顯是拽斷的。正好印證嫌疑人供詞中關於繩索勒痕的解釋。”

林予知停下來,給法官時間。法官相互商量了一下,點了點頭。

林予知調出下一張圖片,是一張微信付款的截圖:“這是錢苗苗在事發前三天,到小區門口的五金店購買繩子的付款截圖。錢苗苗事發前三天特意去五金店購買了這根繩子,還詢問了五金店老板,這根繩子是否結實,能吊死人麽?我申請出示法庭調查的五金店老板的錄音。”

錄音放出來,五金店老板說:“錢苗苗啊,有印象的。她來買我的繩子麽!買就買吧,還問我能吊死人不?我說這是繩子,是用來捆東西的。幾百斤的貨箱用我這繩子捆著都掉不散!但是吊不吊得死人得看閻王爺收不收。我印象很深撒!買個繩子嘛,問死人的事,多晦氣啊!所以她走了我們還專門去廟裏拜了拜,印象很深的。”

林予知:“由此可見,錢苗苗在三天前已經開始進行自殺的準備。”

高崖舉手:“反對。買繩子可以有多種用途,不一定能證明錢苗苗有自殺的嫌疑。”

法官看林予知,林予知道:“繩子最後是套在錢苗苗脖子上的,如果不是自殺,那就是虐待游戲。”

高崖憤怒的低喝了一聲:“反對!繩子雖然最終是在錢秀秀脖子上,但並不能排除是鄒金生主動提出並且有意進行的行為。辯護人是想當然的,甚至是故意引導法庭忽略鄒金生的主觀能動性。”

法官也不滿的看了一眼林予知:“反對有效。辯護人註意”

林予知無所謂的攤手,施小菲在旁聽席微微露出了笑容。雖然被高崖駁回,但比起開庭前鄒金生罪無可恕的色狼形象,這裏林予知已經開始讓法官註意到另一種可能:錢秀秀要麽是自殺,要麽是變態,無論如何鄒金生的罪惡從一般印象裏已經減輕了。

林予知繼續道:“根據嫌疑人的供述,錢苗苗有長年的吸毒史……”

高崖示意:“反對。嫌疑人的供述中並未出現受害人有吸毒史的判斷,而實際上,受害人本身對毒品成分過敏,不能吸毒。請出示補充證據第15號。”

證據展示完畢,林予知嘖嘖道:“啊呀,那可奇怪了!在原第2號嫌疑人供述裏,明明說過,受害人親口告訴他,她會吸毒。而且是受害人從櫃子裏拿出毒品,交給嫌疑人,兩人一起吸毒。一個從沒有吸毒的人,家裏為何會出現毒品,還能提供給嫌疑人,並知道如何一起吸?”

“補充調查的證據顯示,受害人曾經在5月10日,也就是案發前一周,從上家購得毒品。”高崖面無表情的說著,這些是他們調查的事實,可看起來林予知似乎在這裏挖了坑。

果然,林予知說道:“所以,錢秀秀明知自己毒品過敏會危及生命,卻依然主動購買儲存並且邀請嫌疑人一起食用毒品。不僅如此,還在食用之後,誘導不知情的嫌疑人對過敏中的自己進行勒頸掐脖的危險行為,一步步將嫌疑人置於加害人的角色之中!”

“反對!辯護人提供的證據不能排除嫌疑人主動甚至威脅受害人不得不吸食毒品的可能性,更不能證明虐待行為是受害人提出!”高崖打斷了林予知的推論。

法官沈思了一下,剛想說什麽。

林予知道:“至少,錢秀秀並沒有告訴林予知她毒品過敏,並且可能致死!”

高崖語塞。按照刑法的證據理論,公訴方承擔著更多地證據責任。他們沒能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錢秀秀受到鄒金生的脅迫,甚至在告知毒品過敏可能致死的時候仍然被鄒金生逼著吸食,那麽就要承擔不利的證據後果。

當林予知如此反推的時候,在邏輯上並不嚴謹,但原證據可以證明的事項會因此不成立!況且,法庭不僅僅是證據之戰,更是心理之戰。林予知明知自己的推論不嚴謹,也依然要大聲的清晰的說出來,無非是對法官在心證的時候,產生一個強烈的暗示:錢秀秀利用他人自殺!

那麽接下來——高崖已經猜到林予知要證明什麽了!

果然林予知申請證人錢立生出庭。

錢立生,是錢秀秀的父親。

林予知接下來要告訴法官的是:為什麽錢秀秀自殺行為不自己完成,而要拽一個替罪羊?要偽裝成嫖*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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