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7章 第三十六話:我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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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知道她,她叫米憶樂,是個花癡。從初中就開始喜歡我一個同學,後來人家有女朋友有老婆還對人家窮追不舍。一定是看你們家哥哥長得好,就扒上了。”

“原來作家米樂,就是米憶樂呀!怪不得寫出那麽多白癡文章。”

“什麽天才少女?!就是一個三觀不正的花癡女,長得醜,歲數大,還不要臉。”

“……”

菲菲按照我的要求,念著那些罵我的話,“樂姐,還要念嗎?”

“為什麽不念,我要聽聽都說我什麽。”我知道那些都能點名道姓的人是誰,我過去的那些同學。

“他們不是你同學嗎?為什麽?”

“上學時就是那樣,現在有機會當然要更加變本加厲,最好讓我身敗名裂。”

“為什麽?”菲菲很不理解。

“我也不理解,可是沒必要理解。”我拿起咖啡,喝之前說,“跟了我這麽多年,你見過你姐去理解過誰。”

“姐,你為什麽不說你是憶文化的老板?”

“我像你這個歲數,每天都想我是一個大老板,然後讓我的男人吃軟飯。不過現在我不想了,我的男人可以吃軟飯,但是最好他自己不知道別人也不知道。”

“姐,你變了!”她想了想,“變得柔軟了。”

“姐,你在幹什麽呢?”文軒起來了,從二樓下來。

我起身示意菲菲把東西收起來,“沒事呀!今天你不是要出席一個活動嘛,我也想陪你去。”

顯然他很開心,“好呀!好呀!”他把我攬在懷裏,“一會兒我們一起去挑禮服。”

菲菲示意我,我對著她點點頭,告訴她我可以用文軒的禮服。我沒有代言,之前都只是看朋友面子,這一次我要給文軒面子。

其實菲菲問過我,“他從來沒有問過你嗎?他不是知道你是憶文化的老板了嗎?”

“問我什麽?”

“他不知道你……”菲菲在想一個聽起來舒服的說法,最後硬擠出來一句,“即使他不再工作,你也不再工作,你們也可以無憂生活幾輩子。”

“我想他應該覺得我和費姐是相同的程度,畢竟他接觸的娛樂圈女老板不多。”

“那真是可惜了,竟然把你這種高產作家和經紀人女老板相提並論。”菲菲可能知道的太多了。

話說回來,文軒的面子也是很大,給我借來的這個高定我很喜歡,我悄悄讓菲菲幫我定了這個禮服的日常款,真是不錯呢。

“姐姐!”

我在照鏡子他突然叫我,“一會兒不要緊張,有我在呢!”

“好的”

雖然我答應的很痛快,可是到了現場,他看到我的座位在他座位的前三排的時候,他就不開心了。他給我發微信,“姐,你為什麽在前面。”

“因為姐姐是投資方,所以位置比較靠前。”其實我是活動策劃,算是文化入股。

“我不開心!”

“你聽話,一會兒晚宴,我到你身邊坐。”

他回了一個大笑的表情。

如果早遇到他,他會是臨湘嗎?他又會是唐哲凡嗎?我想是不會的,他熾烈,不會隱忍,他的一切都是直接給我的。他不需要我猜,喜歡就是喜歡,高興快樂不在臉上卻都在他告訴我的口中。我好愛這樣的他,因為我愛讓我活過來的自己。

晚宴時,我和另一個明星換了位置,文軒笑著看著我,“姐姐今天真好看,和每天長得漂亮的不一樣。”

“有什麽不一樣?”

“反正就是漂亮”他笑著在桌子底下握住我的手,我看著這樣的他心裏暖暖的。關於他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美好到讓人害怕,害怕失去。

很多人都不認識我,在我們背後議論,“那是誰?哪家的千金?”

“不是吧!以前都沒見過。”

有見過的或者看過節目的就會說,“一個作家,叫米什麽?!”

“作家?!劉文軒的粉絲?”

“聽說是私下有交往,好像要合作電視劇。”

“不會是……”

“你看她那身行頭,更像是被劉文軒包養了吧!”

“這年代,大姐姐,特別是漂亮的大姐姐,都是會吸血的。”

我端著酒杯走到那個說我會騙人的男人身邊,“謝謝!”他先是詫異,之後是尷尬,“謝謝你承認我的漂亮,不過放心我不會吸你的血。”

有認識我的上來給這個男的解圍,“我們米老板……”

我笑著看向他,“我要你插嘴了嗎?”那個滿身是刺的我,究竟是誰沒有看到就以為我軟弱可欺。

“米老板?什麽老板?老鴇吧!”然後開始大笑。

我一杯紅酒就潑了上去,“你再說一次!”

他的表情先是凝固,下一秒就是怒不可遏,擡手就要打我。而我也做好了跟他對抗的準備,老娘可不是當年酒局上被掀裙子只哭的小丫頭了,我的場子你們都敢嚼舌根。

可我腳擡起來,那個人不只是下部重創,竟然手也被握住了,然後就是頭頂傳來一個很無辜的聲音,“我是不是又出手多了?”

我擡頭看向他,他現在還拎著那個男人的手,有點可憐兮兮的看著我。

我低頭朝著那個男人又是一腳,“管的好!”我拎著那個人的耳朵,“聽好了,我就是仗著劉文軒,就欺負你們了,怎麽了!”這句話可能把費姐嚇死,換個人可能就毀了當事人。

可我,文軒無所畏懼我也無所畏懼。

這個時候主辦方來人了,“米姐,這些小朋友不懂事!”然後她看到是個快四十歲的過氣男明星,“這不是脫離圈裏好久了,都不認識你了。”

“我為什麽要認識她?”

“別問了,你都脫離時代了,米姐都不認識。”

“娛樂圈風情萬種的女人多了,誰會在乎她一個。”他一臉不屑。

“風情萬種這種詞形容我,真是俗不可耐。”

“米姐,這雖然是私人酒會,但是還有這麽多記者在……”

我環視四周,“我到要看看,今天在場誰敢寫我米憶樂的事。那他可能再也不用擔心開天窗了,但要換行了。”

在場原本拍照的記者和公眾號博主都放下拍攝設備,我在他們之間還是有點威望的。

那個男人突然意識到,“米憶樂?憶文化?”他癱坐在椅子上,“怎麽會是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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