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0章 暖陽 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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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機場抵達酒店, 秦措只休息了不到五小時。其中足有一半時間,他躺在床上想事情。

四周悄無聲息,只有黑夜見證了時間的流逝。

窗簾外, 天空泛起魚肚白。

秦措下床洗漱, 經過落地窗, 隨意一瞥。

高樓之下,曙光之中,冷清的街道已經迎來了第一批行人。正因為這些勤勞而忙碌的人們,這座城市才得以繁華, 得以風光。

秦措給常佑發了一條信息,走進浴室。

一刻鐘後,常佑穿戴整齊, 站在總統套間外等候。

作為秦總的秘書, 出差期間,再累再困, 調整時差再難受, 他也必須打起精神,先一步替老板將行程安排妥當。

門一開, 他順著通訊錄的名單搜尋,邊走邊說:“秦總, 我這就給伯格先生的秘書打電話。這會兒才六點,太早, 我會和他們溝通, 看能不能在兩小時內——”

“沒有必要。”

“……秦總?”

秦措洗完澡, 黑發還在滴水。

因為心思沈郁,更因為缺乏睡眠和休息,他的嗓音沙啞:“現在這個時間, 約瑟夫·伯格在加勒比海的私人島嶼度假。”

常佑楞住。他放下手機,眉頭皺了起來,“他什麽時候離開的?故意失約,這也太失禮了——”

秦措說:“伯格不知道我來,那只是說給纖纖聽的借口。”

常佑:“……”

他的思緒轉的飛快,小心試探:“所以這次的行程,秦總,你另有計劃?”

秦措不答,只道:“九點出門。”

常佑說:“我馬上通知司機——”

“不必,司機和保鏢都不帶。”秦措面無表情,吩咐他,“你買一本溫德爾自傳的電紙書,核實地點。”

常佑完全跟不上對方跳脫的思路,甚至有點點想罵街。看在豐厚的工資和年終獎的份上,他賠著笑,詢問:“什麽地點?”

“奧斯汀·溫德爾落魄的時候,曾經住過的街區。”

常佑一怔。

吹風機嗚嗚的響。

秦措面對鏡子,手指很隨心所欲地抓了兩把頭發,微微濕潤的觸覺,讓他記起了和白纖纖在酒店共度的一晚。

那似乎是白纖纖回國後,第一次真心實意的示好。

她從身後抱住他,她的臉頰緊貼他的背脊,她還拿著幹毛巾,溫柔地幫他擦頭發。

當時他久旱逢甘霖,幸福來的太突然,來不及細想,如今冷靜下來,卻發現,根本經不起推敲。

那個女人在心虛。

拋夫棄子,五年天涯相隔,無法讓她動搖。

這樣的白纖纖——究竟出於哪一方面的顧慮,才會內疚,才會願意留在他身邊?

他必須找到答案,不為其它,只為掌握足以留下她的東西。

他絕不能容忍第二個五年分離。

九點整,從酒店出來,他們坐進前臺叫來的計程車,目的地是整個城市最危險、最亂的貧民區。

外籍司機見兩人衣冠楚楚,又住那麽奢華的酒店,一看就是有錢的體面人,忍不住提醒:“先生,雖然是白天,但是你們也要小心,那裏的扒手特別多。”

常佑笑了笑:“我們會註意的,多謝你關心。”

這是他今天立的第一個flag。

下車後,才走了幾步路,兩個瘦得像小猴子、衣衫不整的男孩你追我趕地跑了過來,領頭一個撞到他身上,摔了個跟頭。

男孩紅著臉,一疊聲地道歉。

常佑說:“沒關系,走路看著點啊。”

男孩連連點頭。他的同伴向他招手,嘴裏喊著‘let’s go’,他又看了常佑一眼,忙不疊地爬起來,跑遠了。

常佑嘆氣,整理衣服,然後懵了。

他摸摸褲子的右口袋,手機還在,又摸左口袋,空空如也。他猛地回頭,到處找東西。

秦措問:“少了什麽?”

“……皮夾。”

常佑很快意識到,他的皮夾不是掉了,而是被偷了。他又悔又恨,低低罵了句娘,又罵那兩個不講武德的小兔崽子。

秦措難得善解人意:“前面就是警局。”

“啊,這……”常佑受寵若驚,“我待會兒自己報案就行,不用為了我耽誤行程,這我多過意不去——”

秦措已經向警局走去。

常佑忙跟上。

負責接待他們的是一名叫戴維斯的警員。

他拿起筆,問了名字,又問幾個簡單的問題,熟練地寫下幾行字,看著常佑一會兒,突兀的說:“你今天穿錯了衣服。”

常佑皺眉,“什麽?”

戴維斯警員嘆氣:“你長著異國人的臉,行為舉止一看就不是本地人,還穿著西裝打領帶。在附近的幾條街,你這樣的打扮,等於邀請小偷和強盜對你展開襲擊。”

常佑臉色一變,冷冷道:“先生,這是受害者有罪論。”

“如果我的表達方式冒犯了你,我道歉。”戴維斯警員攤了攤手,“可這就是殘酷的現實。你下次在外面多註意,你的財產也會更安全。”

常佑聽他那語氣,心裏清楚,他的皮夾多半找不回來了。

這一地區的犯罪率常年居高不下,不少命案都毫無頭緒,偷竊什麽的,還得往後排。

同時,他也知道,只要秦總亮明身份,打一通電話,半小時內,小偷就會落網,皮夾也能物歸原主。

他轉過頭。

他那西裝筆挺的上司坐在一旁,長腿交疊,無意為他出頭。

常佑清了清喉嚨,用眼神無聲暗示。

漫長的五分鐘之後,在他無比期待又懇切的目光中,秦措終於開口了。

他說:“我們來參觀溫德爾先生的故居。”

常佑:“……”

戴維斯警員一點兒也不驚訝,嗤笑了聲:“我猜也是。像你們這樣的年輕創業家,商務人士,每年總得來幾十個,迷路的也不止一個兩個了。”

他的同事笑說:“還有很多熱情的女孩子呢!奧斯汀可真是厲害啊,他一個經商的男人,比明星和球員還受歡迎。”

秦措隨意的問:“你們對他很熟悉麽?”

那名同事挑了挑眉,“多虧了奧斯汀的前女友——”

“你怎麽知道是前女友?”戴維斯警員反駁,“他那麽喜歡那個女孩子,總跟在人家屁股後面,好不容易發達了,有錢了,我猜他們已經結婚了。”

“你不懂,有錢發達了,才會分手。”

“喬伊,你要跟我賭一把嗎?”

“哈,好啊!”

他們一人一句,說了一會兒,才消停。

戴維斯警員用筆指向另一邊的墻壁,說:“你們不是來瞻仰溫德爾先生發家奇跡的嗎?喏,過去看看吧,就在那裏。”

他說著,又笑了兩聲:“當年,奧斯汀和他的女朋友——那對小情侶在我們這一帶太有名了,尤其是他的女朋友,每年都得跑幾趟警察局,同事們給她起了個響亮的外號,榮譽警長。”

他的同事笑道:“因為那個小姑娘,犯罪率逐年降低。依我看,比起奧斯汀的崛起之路,那個女孩子才是真正的奇跡啊!”

常佑越聽越茫然,一頭霧水。

他擡起頭,楞了楞。

秦措臉沈如水,起身走開。

常佑跟在他身後,來到那面掛著布告欄、貼滿各種告示和相片的墻壁前。

他目光一掃,原本對那些照片並不感興趣,卻突然呆住,驚駭異常,瞪著其中幾張。

他猛地湊過去,額頭差點撞到透明的玻璃上。

那、那個人……

一連五年,標明年份的貼紙之下,都有同一對男女的合影留念。

白裙女孩捧著警察送的花,微微笑著,對著鏡頭比了個勝利的手勢。而在她背後,站著一名高挑的金發男子。

白纖纖和奧斯汀·溫德爾。

常佑張著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死死盯著那幾張照片。

白纖纖和……溫德爾?

兩個明明不會有交集的人,兩個怎麽想都不該出現在同一張照片裏的人——!

為什麽?

“又是來參觀溫德爾舊宅的嗎?”

一名年紀大些的警司從門口進來,看見直楞楞盯住墻壁,一動不動的異國人,他見怪不怪,笑了笑。

“這個小女孩——”他指著白色長裙、黑色長發的東方女孩,說道,“她一定是聖經裏所說的上帝揀選的人。別的線人,我們忙著幫他掩飾身份都來不及,就她不一樣,上帝和命運眷顧她。”

秦措收回視線,神色不動,“抱歉,我不太明白。”

警司看著照片裏的人,棕色的雙眸變得深邃,“最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見了她也只能繞道走。這孩子住在我們轄區的幾年,凡是對她動手的歹徒,傷的傷,病的病,死的死,一個比一個慘……這種事情,根本不能用科學和邏輯解釋,上帝派天使保護她!”

常佑不信上帝,也不信天使,他只感受到了陰謀的氣息。

於是,他動了動嘴唇,努力發出一點艱澀的聲音:“警官,她後面的那個男人,是溫德爾?”

“奧斯汀·溫德爾。”警司念出這個名字,又笑了笑,“五年前,誰能想到他會走出貧民區,搖身一變,成為華爾街的國王呢?當時,他只是一個因為連續拖欠房租,被房東頻繁投訴的失業青年。”

左邊,有人說:“我們是不是還把他帶回來,問過話?”

警司擡起杯子,喝了口咖啡,聞言一怔,“對,對……”他失笑,“因為他的異國小女朋友看起來像未成年。”

旁邊的人又是一陣唏噓。

“誰能想到呢……”

“溫德爾這個名字,現在的價值,足夠買下整個街區了!”

“人生就是這麽神奇……”

等周圍的人走的差不多,各忙各的,常佑才回過神,眼前天旋地轉。

他急忙扶住墻,雙腿發軟,勉強站穩,喃喃道:“……我的親舅姥爺啊!”

腦海中閃過一些片段,他越想越驚心動魄,雙拳緊緊攥著,壓低聲音說:“那小祖宗和溫德爾一直認識,她、她回來到底圖的什麽?為什麽要隱瞞認識溫德爾的事實?莫非……商業臥底,刺探重要情報?”

秦措毫無反應。

常佑又說:“秦總——”

秦措:“你過去,問溫德爾舊宅的具體地址。”

“不是,秦總!”常佑急道,“這根本不重要,眼下我們的關鍵問題在於——”

秦措看他一眼,“常佑。”

常佑一凜,“在,您有什麽吩咐?”

秦措雙手伸進褲袋,轉身就走,“等你的智商恢覆人類平均水準,再跟我說話。”

常佑:“……”

常佑問出了地址,步行前往舊公寓的路上,他失去的理智也回來了。

白學妹當然不可能是商業間諜,否則她不會整天待在秦園的咖啡館消磨時光,她大可以光明正大地留在秦總的辦公室。

秦總對她掏心掏肺,從來沒有秘密。

可這麽一來,她的動機就更可疑了。

秦措說:“纖纖是那個人的室友。”

室友。

他說的輕飄飄的,常佑聽在耳朵裏,如同冰水灌進身體,毛骨悚然。

按時間算,白學妹和溫德爾作室友的日子,正是Utopia起步的階段,她極有可能見過Mr. GF本人。

況且,警察局的人都說,她和溫德爾形影不離,那個男人是她的小跟班、前男友。

他偷偷瞥了身邊的人一眼。

秦總過於淡定,分不清是裝的還是真的釋然。

前方就是那棟老舊的公寓,灰蒙蒙的。

這棟樓,這個街區,這裏的人們,都是如出一轍的灰暗,死氣沈沈,失去了生命鮮活的色彩。

秦措停住腳步。

常佑回頭,“秦總?”

“你覺不覺得——”秦措開口,比起詢問意見,更像自言自語,“奧斯汀·溫德爾和我相似?”

常佑:“……”

他覺得,秦總自帶一百八十層戀愛濾鏡,病入膏肓。

到了這時候,他還在為學妹反常的行為找借口,甚至不惜強行把溫德爾打成替身。

“秦總,你和溫德爾先生,從種族到膚色、長相,完全就是兩個類型。”他咳嗽幾聲,委婉的加上一句,“當然,你們的身高差不多,這一點還是類似的。”

秦措不語,繼續往前走。

溫德爾住在四樓。

公寓太老、太舊,沒有電梯,早已被時代淘汰。

他們爬了四層樓梯上去,站在4A的門口,沒有鑰匙,進不去,只能幹站著,面對這扇緊閉的門。

幸虧他們運氣好。

沒等多久,有人從樓下來了。

那是一名購物歸來的卷發女郎,淺棕色的頭發蜷曲著,淩亂地垂落肩頭。她瞧著才四十多歲,滿臉滄桑,被生活打磨得失去了棱角和銳氣,分外疲憊。

她從口袋裏掏出鑰匙,走到四樓,突然看見兩個陌生的大男人,怔了怔。

“……你們找誰?”女人神情警惕,目光倏忽戒備。

常佑露出盡顯親和力的笑容,解釋:“女士,你好,我們來找溫——”

“我的妹妹曾經在這間公寓住過幾年。”秦措打斷他,拿起手機向女人展示,“這是她的高中畢業照。”

常佑蹙眉,看他的眼神越發微妙。

妹妹?

那是他孩子的親媽。

女人瞇起眼,盯著手機屏幕,很快認出了照片裏的人,臉上的表情舒緩。

秦措說:“她已經回國了。”

“原來是這樣……”這位住在4B的鄰居恍然大悟,多瞧了他幾眼,“你是Faith的哥哥?果然也很年輕。”

她的態度轉變明顯,不像先前那麽防範。

“我是莎拉。”她說了一句,用鑰匙打開自家的門,猶豫片刻,讓開一條路,“請務必進來坐坐。你們是Faith的家人,那就是我的朋友。”

秦措道謝。

常佑悄聲問:“秦總,妹妹?”

秦措放慢腳步,“剛才的警察說,纖纖看起來未成年。”

她一向不喜歡過多的提及自己的事,對他尚且如此,何況是萍水相逢的外人。

鄰居對她的了解有限,這種情況下,貿然自稱是她的男朋友或丈夫,只會引起對方的抵觸。

莎拉為他們一人倒了一杯水,接著便開始將超市買回來的食物分類儲存,有的放進櫥櫃,有的放進冰箱。

“待會兒,我得去接我的兒子,他還在上學。”莎拉說,“Faith在的時候,經常教那孩子功課,每次都不收取報酬——”她頓了頓,神色有些懷念,又有點自嘲,“好吧,我本來也付不起家庭教師的費用。”

常佑疑惑:“學妹的英文名字叫Faith?我怎麽記得,高中那會兒叫愛麗絲?”

秦措說:“她不喜歡。”

愛麗絲是英語老師取的名字,白纖纖嫌棄的很。

她說:“名字具有特殊意義,是最重要的人才能給取的,哪能隨隨便便送人一個外文名?我不要,我以後一定改。”

他笑了笑,環顧四周。

這個家庭無疑在經濟方面非常拮據,捉襟見肘。這一點,從破損的沙發,還有磨損嚴重的餐桌、書架子上,可見一斑。

公寓裏的居民,大都如此。

“當年——”他沈吟,斟酌用詞,“我的家庭爆發矛盾,妹妹和家裏人爭吵,一氣之下,離開自己的國家,孤身來到這裏。”

莎拉笑道:“像一束久違的陽光,照進這座已經被世界遺忘的腐爛墓地。”

常佑怔住。

……好沈重的比喻。

莎拉把蔬菜塞進冰箱最底層,擡起頭,“請放心,Faith過的很好——企圖傷害她的人都得到了命運的審判,上帝狠狠懲罰了他們。鄰居們特別喜歡她,那個女孩為所有人帶來了幸運。”

她頓了頓,語氣淡然:“Faith住進來的第一個星期,我那個暴力傾向嚴重的酒鬼前夫,終於被送進了監獄,終身服刑,再也不能來騷擾我和孩子,感謝上帝。”

秦措沈默。

一位家暴、酗酒的前夫。

好在他自稱兄長,不然絕對進不了門。

莎拉看著他,突然嘆氣:“你們的爸爸媽媽也真是的。當年,你的妹妹才幾歲,怎麽能放任她一個人出國,一個人生活呢?你們知道這有多危險嗎?奧斯汀總是纏著她,我差點報警。”

秦措眉眼清冷,“她提過有個室友。”

“就是奧斯汀!”莎拉說,“當然,他現在已經是溫德爾先生,名氣大的嚇死人!你一定聽過他的名字。”

“略有耳聞。”

“那時候,他可沒這麽風光。他一直在追求Faith,整棟樓的人都知道……那個男人總有一些浪漫的鬼點子。”她搖搖頭,笑了一下,“但是Faith偷偷告訴我,奧斯汀比她的前男友差遠了,她才不要喜歡他。”

常佑看了過來。

秦措微微垂下眼瞼,聲音依然平淡:“是麽。”

唇角卻彎起,眼底染上暖意。

常佑移開視線。

多少年了,從高中開始,只有碰到白學妹的事情,他才會露出這樣的表情。

暗搓搓的得意,克制的溫柔。

當年的秦學長,如今的秦總,經年不變。

奧斯汀買下了他曾經租過的房子,並且把鑰匙留給了鄰居。

莎拉說:“我每個月都會打掃。他們的東西,我沒有動過。”

一切還是原來的樣子。

秦措走進其中一間房——桌子上有財經雜志和報紙,有金融類書籍,一定是白纖纖住的。

常佑忽然出聲:“秦總,你看。”

書桌前的白墻上,貼著一張撕下來的雜志內頁,紙張泛黃,充斥著歲月的痕跡。

那是幾年前的報道。

那一年,他代替祖父,登上了財富榜首的位置。

白纖纖把這則報道撕下來,黏貼在她一擡頭就能看見的地方。

秦措又去隔壁轉了一圈。

這個曾經屬於奧斯汀·溫德爾的房間,證實了他見到那個男人之後的猜測。

他拿起書架上的包裝紙盒。

溫德爾玩的游戲,他也玩過。

溫德爾購買的電玩期刊,他每期都買,至今收藏。

五年前,白纖纖懷著怎樣的心情,留在這個身高,口音,興趣愛好與他一模一樣的男人身邊?

當時,她有五百萬,大可以住在更安全的地方。

白纖纖她——

十二月底的嚴寒天氣,秦措卻覺得悶熱,一口氣悶在胸口,意難平。

她有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幹什麽?

她找了一個他的替代品,一個粗制濫造的覆制品。

那個男人頹廢,消極,她引導他走出陰霾,走向陽光。她抱著對他的留戀,救贖了另一個男人。

秦措氣極了。

整件事,荒唐又可笑。

白纖纖心裏有他,五年前就有,比他以為的,比她自以為的,都要深刻。

可她不知道,她偏偏不知道!

早在相處之初,他就發現,白纖纖和正常人不太一樣,她的情感有所欠缺,所以她會有目的地觀察、學習別人。

她面對感情總有一種置身事外的態度,恨而不自知,愛而不自知。

她真的不懂。

她愛他,她不懂。

回到酒店,秦措看了一眼時間,國內還沒到半夜。

他走到陽臺,拉上移門,先打了個電話,聯系相熟的人,想辦法取回常佑丟失的錢包。然後,他撥通另一個號碼。

鈴聲響了幾下,對方接了起來:“你到了?休息的怎麽樣?”

秦措聽著那道熟悉的聲音,心底情緒翻湧,一時恨她恨的咬牙切齒,一時又想立刻站在她面前,緊緊擁抱她。

半晌,他開口:“白纖纖。”

“幹什麽?”

“聖誕禮物,喜歡嗎?”

“喜歡,你再給我做一個道瓊斯指數,當新年禮物。”

“……”

秦措悶笑。過一會兒,他又喚:“白纖纖。”

“在聽。”

他沈默,相隔萬裏的長途電話,只剩彼此輕微的呼吸聲。

“秦措,你有話直說。”

男人輕笑,涼涼道:“想我了嗎?”

於是換成白纖纖沈默,她低哼:“你無聊。”

“想了嗎?”

“……想啦。”聲音很輕。

“有多想?”

“……”白纖纖說,“你沒別的事情,我掛了。”

可她沒有馬上掛斷,停頓幾秒,用蚊子叫的微弱音量,飛快的說了兩個字:

“很想。”

秦措從陽臺進來,常佑也剛打完電話。

他說:“秦總,你等一等,午餐馬上送過來。”

秦措說:“下午飛B國,約見康特郡公爵的前律師。”

常佑一楞。

他想起這個名字——康特郡公爵已經去世了,離世前,他見過奧斯汀·溫德爾,那之後,他的遺囑之中,多半財產留給了神秘的教子。

秦總曾經懷疑,那位教子和Mr. GF有關。

常佑點點頭,走出去,又打了兩個電話。

等他再次回來,躊躇良久,開口:“秦總,你不想先和白小姐談談嗎?問一下總會比較安心。當然,我絕不相信她會幫溫德爾做事,但是……”

“常佑。”秦措在沙發上坐下,容色沈靜,“你知道,我是怎麽想的?”

“你一定有自己的見解。”

“我認為——”男人低聲,目光清透如雪,“你那句話,說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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