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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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征蘭點頭, “是有這個可能,但若殺她的是個女人,那她是有錢人家公子正室的可能性便不大了。如果她是正室, 家裏會看不慣她的只有她婆婆和小妾, 婆婆看不慣她,用不著殺她, 攛掇兒子休了她便是。即便兒子不肯休, 做婆婆的,還愁找不到法子磋磨兒媳婦嗎?至於小妾,能在家裏殺了主母還停屍至少一個白天, 讓全家幫著隱瞞,不大可能。”
仵作叫道:“你別仗著主簿大人這會兒信你便胡言亂語!你怎麽知道殺她的是女子?又怎麽知道她在家停屍至少一個白天?”
姚征蘭解釋道:“遇害女子臉上有被人掌摑的痕跡, 證明死前很可能與人爭執或者單方面被人毆打。若是男子, 急怒之下打了女子一巴掌, 接下來會想到拿剪子去戳她嗎?我想不會,男子對於女子而言, 有天然的體力優勢,打了女子一巴掌,若是還想殺她,下一個動作掐她脖頸才是最便利最順手的。但屍首脖頸上並無被掐痕跡。
“女子身穿褻衣,光腳穿鞋。外衣可能是死後被兇手剝去,但兇手沒必要脫了她的襪子再給她穿上鞋。所以案發時最有可能的場景是遇害女子已經上床歇息,有人強闖進房間, 她慌忙下床, 來不及穿上外衣, 光腳穿了鞋,被掌摑, 被殺,然後被拋屍,才會如此。
“會在晚上強闖進一個女子房間,卻對她沒有太多暴力之舉,只是掌摑她,進而用剪刀刺殺她,兇手是女子的可能性要大過男子。葦生一大早便下山去報案,卻在午前才回來,就算他在山下有耽擱,從山下鎮上走到這附近也至少需要一個時辰。死者晚上被殺,正常人是不可能在白天扛著屍體走上一個時辰的路上山來拋屍的,所以死者必是在家中停屍一天,於前天晚上才被拋屍至附近,昨天才會被葦生發現。”
仵作強辯道:“死者為什麽就不能是前天晚上被殺,被殺當晚就被扛上來拋屍了呢?”
“死者雙眼渾濁至瞳孔完全不可見,屍僵全部緩解,你身為仵作,你來告訴我,在現在這個季節,死者應該已經死了幾天?”姚征蘭有些怒了。
仵作眼神回避。
錢主簿問他:“到底死了幾天?”
仵作訥訥道:“至少三天。”
錢主簿不悅地橫了他一眼,對姚征蘭道:“你繼續說。”
姚征蘭把目光從仵作身上移開,對錢主簿道:“屍體上能看出來的線索其實就這麽多了,接下來只是推斷。死者臉部被掌摑之處有細微傷痕,證明掌摑她之人手上應該戴著戒指,且戒指向著手心的一面並不平滑,很可能是那種可以調節松緊的開口戒指。
“開口戒指為了固定開口大小,一般都需要用紅線纏繞,不是特別美觀。除非買不到大小合適的,一般女子首選不會是這種戒指。掌摑之人要麽過胖,要麽過瘦,聯系掌摑殺人之舉,兇手應當比死者強壯,推斷兇手為體型較胖的女子。
“葦生在離屍體被發現之處不遠的下山途中發現一叢灌木上掛了一縷幹凈的青布。根據那叢灌木的高度推斷,如果拋屍之人被刮破了衣裳,那他的脖頸臉頰處必然也被灌木上的尖刺刮傷,便如我現在脖頸和臉上的傷痕一般。
“大人下山排查死者身份時,可特別關註那些主母身形肥碩,家中男丁和仆從臉或脖頸上有這種細微刮傷的人家。”
錢主簿上下打量了姚征蘭好一會兒,問道:“你究竟是什麽人?”
姚征蘭垂下眼瞼,看著自己的腳尖道:“一個因為想要做仵作,而被夫家休棄之人。”
仵作聞言,嗤笑一聲。
錢主簿道:“可惜你是個女子,如若不然,我倒是可以向縣衙保舉你。”
錢主簿帶著衙役把屍體帶走後,林葦生夫婦倆徹底松了口氣,十分敬佩姚征蘭。
姚征蘭和顧璟在獵戶家中休養了三天,之後便再次啟程趕往覃州。
這日上午,武宜君在安昌縣碼頭接到了李逾,與他同來的除了他的郡王衛隊外,還有蕭曠和耿七,這是他半路救下的。
武宜君心中忐忑,姚征蘭是她弄丟的,原以為以李逾的脾氣,定要諷刺責怪她一番。誰知李逾什麽都沒說,下了船就直奔安昌縣衙。
安昌縣令聞訊,帶領縣衙眾人到縣衙門外迎接。
“不知郡王駕臨,下官……”
安昌縣令官面上的話還沒說完,李逾上去一腳將他踹翻在地,目光冷厲地掃視一圈縣衙眾人,冷聲道:“大理寺正在安昌縣管轄水域遇刺,大理評事在你們縣中遭人劫持,你們竟然還能這般老神在在呆在縣衙?一個個的腦袋都不想要了是吧?”
眾人頓時跪了一地,眾口紛雜地為自己辯解。
李逾懶得聽他們解釋,將縣衙的頭頭腦腦都摘了官帽脫了官服,全部關入大牢,然後叫捕頭帶上衙役,發散出去找人,自己去了官驛。
“怎麽樣?你們到底有沒有姚評事的消息?”直到這會兒,武宜君才逮到機會問李逾。
“她和顧璟喬裝去覃州了。你繼續留在這裏盯著縣衙的人找人,我待會兒帶人去覃州。”李逾喝了杯水道。
“為什麽我留在這裏?我要跟你一起去找他們。”武宜君不樂意。
“所以說你傻呢!”李逾鄙視地看著她,“我一來你就跟著我一起直奔覃州,不是告訴對方顧璟和姚評事往覃州去了嗎?嫌他們死得不夠快?”
武宜君認真想了想,道:“有道理。那我什麽時候能去找你們?”
“三天後吧。”李逾站起身,掃了眼蕭曠和耿七,道:“這兩個人受傷不輕,也留給你關照。”
“郡王,小人……”
“我不帶傷員上路。”李逾不待耿七說完便打斷他,兀自上馬帶著他的衛隊奔出了官驛。
冬雨淅瀝,鉛黑的雲層壓得很低,朔風回旋,濕冷沾面。
姚征蘭挎著包袱抱著一盆梅花,站在一家雨傘店鋪門前的檐下。看看手裏那盆半開的梅花,她略感無奈。
他們離開獵戶家時,為了感謝林氏夫妻,把大部分銀子都留給了他們。途中住在一間破廟中,被老鼠嚇了之後,第二天顧璟打聽著去了一位好附庸風雅的鄉紳家裏,給他畫了一幅畫,還題了字,換了二十兩銀子。回來的路上看到有賣花的,他居然買了盆梅花回來送給她。
不過可能也是托這梅花的福,他們才能憑偽造的身份文牒混進了城中,畢竟沒人會相信兩個疲於奔命的人居然會帶著這麽一件累贅玩意兒。
顧璟很快從鋪中出來,撐開黃褐色的桐油傘,伸手接過姚征蘭手中的花盆,微微支開撐著傘的那條胳膊。
姚征蘭楞了一下,隨即明白,他們現在的身份是夫妻,丈夫撐著傘,身為妻子的她如果不挽著他的胳膊是不是顯得不夠親密?
紅暈漫上耳根,姚征蘭心一橫:反正那晚在破廟都靠在他肩頭睡覺了,此時挽一下胳膊又算什麽?
她伸手,慢慢穿過顧璟的胳膊,挽住,眼睛看著別處。
顧璟也略有些赧然地垂下眼睫,將胳膊恢覆正常狀態,帶著她一同向這條街上的仙來客棧走去。
在客棧住下後,顧璟因為身上有傷沒法沐浴,只得擦洗一番,將頭發洗了下。姚征蘭倒是舒舒服服地洗了個澡,感覺數日奔波的辛勞都減輕了不少。
在後院洗好衣服上樓時,姚征蘭偶然間瞥見樓下大堂中有人影一晃,十分熟悉。她剛想退後兩步看看到底是什麽人,恰好後面又有人跟著上樓,她便作罷了。
到了用晚膳的時間,姚征蘭沒讓小二把飯菜端上來,親自去廚房端了飯菜回到房間,看到顧璟站在窗邊一動不動地看著樓下院中。
“怎麽了?有情況?”姚征蘭將飯菜放在桌上,疾步來到窗邊。
顧璟回過神來,忙道:“沒有,我只是在看鴨子。”
“鴨子?”姚征蘭往樓下一看,果然看到泥濘的院中有幾只大鴨子帶著一群小鴨子在那啄食。
“嗯。我頭一次發現,小鴨子如此稚拙可愛。讓你見笑了。”顧璟有些不好意思道。
“我也覺得小鴨子挺可愛的。先吃飯吧,待會兒涼了。” 姚征蘭道。
顧璟關上窗,跟著她回到桌前坐下。
姚征蘭看著他毫無心理障礙地拿起筷子吃飯。
顧璟察覺到她的註視,擡起頭看來,問道:“有事?”
姚征蘭搖搖頭,道:“只是覺得顧大人你近來改變蠻大的。”
顧璟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筷子,反應過來,笑了笑道:“其實以前我也知道自己在飲食方面過於挑剔,只是,從小養成的習慣真的很難改。如今人在困境中,活下去已是不易,更沒資格挑剔什麽了。思前想後,委實慚愧。”
“顧大人無需覺著慚愧,每個人的習慣,都是由他的出身決定的。只要合乎身份又不傷天害理,便無好壞對錯之分。”姚征蘭道。
顧璟看著她,眼含笑意地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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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叫道:“你別仗著主簿大人這會兒信你便胡言亂語!你怎麽知道殺她的是女子?又怎麽知道她在家停屍至少一個白天?”
姚征蘭解釋道:“遇害女子臉上有被人掌摑的痕跡, 證明死前很可能與人爭執或者單方面被人毆打。若是男子, 急怒之下打了女子一巴掌, 接下來會想到拿剪子去戳她嗎?我想不會,男子對於女子而言, 有天然的體力優勢,打了女子一巴掌,若是還想殺她,下一個動作掐她脖頸才是最便利最順手的。但屍首脖頸上並無被掐痕跡。
“女子身穿褻衣,光腳穿鞋。外衣可能是死後被兇手剝去,但兇手沒必要脫了她的襪子再給她穿上鞋。所以案發時最有可能的場景是遇害女子已經上床歇息,有人強闖進房間, 她慌忙下床, 來不及穿上外衣, 光腳穿了鞋,被掌摑, 被殺,然後被拋屍,才會如此。
“會在晚上強闖進一個女子房間,卻對她沒有太多暴力之舉,只是掌摑她,進而用剪刀刺殺她,兇手是女子的可能性要大過男子。葦生一大早便下山去報案,卻在午前才回來,就算他在山下有耽擱,從山下鎮上走到這附近也至少需要一個時辰。死者晚上被殺,正常人是不可能在白天扛著屍體走上一個時辰的路上山來拋屍的,所以死者必是在家中停屍一天,於前天晚上才被拋屍至附近,昨天才會被葦生發現。”
仵作強辯道:“死者為什麽就不能是前天晚上被殺,被殺當晚就被扛上來拋屍了呢?”
“死者雙眼渾濁至瞳孔完全不可見,屍僵全部緩解,你身為仵作,你來告訴我,在現在這個季節,死者應該已經死了幾天?”姚征蘭有些怒了。
仵作眼神回避。
錢主簿問他:“到底死了幾天?”
仵作訥訥道:“至少三天。”
錢主簿不悅地橫了他一眼,對姚征蘭道:“你繼續說。”
姚征蘭把目光從仵作身上移開,對錢主簿道:“屍體上能看出來的線索其實就這麽多了,接下來只是推斷。死者臉部被掌摑之處有細微傷痕,證明掌摑她之人手上應該戴著戒指,且戒指向著手心的一面並不平滑,很可能是那種可以調節松緊的開口戒指。
“開口戒指為了固定開口大小,一般都需要用紅線纏繞,不是特別美觀。除非買不到大小合適的,一般女子首選不會是這種戒指。掌摑之人要麽過胖,要麽過瘦,聯系掌摑殺人之舉,兇手應當比死者強壯,推斷兇手為體型較胖的女子。
“葦生在離屍體被發現之處不遠的下山途中發現一叢灌木上掛了一縷幹凈的青布。根據那叢灌木的高度推斷,如果拋屍之人被刮破了衣裳,那他的脖頸臉頰處必然也被灌木上的尖刺刮傷,便如我現在脖頸和臉上的傷痕一般。
“大人下山排查死者身份時,可特別關註那些主母身形肥碩,家中男丁和仆從臉或脖頸上有這種細微刮傷的人家。”
錢主簿上下打量了姚征蘭好一會兒,問道:“你究竟是什麽人?”
姚征蘭垂下眼瞼,看著自己的腳尖道:“一個因為想要做仵作,而被夫家休棄之人。”
仵作聞言,嗤笑一聲。
錢主簿道:“可惜你是個女子,如若不然,我倒是可以向縣衙保舉你。”
錢主簿帶著衙役把屍體帶走後,林葦生夫婦倆徹底松了口氣,十分敬佩姚征蘭。
姚征蘭和顧璟在獵戶家中休養了三天,之後便再次啟程趕往覃州。
這日上午,武宜君在安昌縣碼頭接到了李逾,與他同來的除了他的郡王衛隊外,還有蕭曠和耿七,這是他半路救下的。
武宜君心中忐忑,姚征蘭是她弄丟的,原以為以李逾的脾氣,定要諷刺責怪她一番。誰知李逾什麽都沒說,下了船就直奔安昌縣衙。
安昌縣令聞訊,帶領縣衙眾人到縣衙門外迎接。
“不知郡王駕臨,下官……”
安昌縣令官面上的話還沒說完,李逾上去一腳將他踹翻在地,目光冷厲地掃視一圈縣衙眾人,冷聲道:“大理寺正在安昌縣管轄水域遇刺,大理評事在你們縣中遭人劫持,你們竟然還能這般老神在在呆在縣衙?一個個的腦袋都不想要了是吧?”
眾人頓時跪了一地,眾口紛雜地為自己辯解。
李逾懶得聽他們解釋,將縣衙的頭頭腦腦都摘了官帽脫了官服,全部關入大牢,然後叫捕頭帶上衙役,發散出去找人,自己去了官驛。
“怎麽樣?你們到底有沒有姚評事的消息?”直到這會兒,武宜君才逮到機會問李逾。
“她和顧璟喬裝去覃州了。你繼續留在這裏盯著縣衙的人找人,我待會兒帶人去覃州。”李逾喝了杯水道。
“為什麽我留在這裏?我要跟你一起去找他們。”武宜君不樂意。
“所以說你傻呢!”李逾鄙視地看著她,“我一來你就跟著我一起直奔覃州,不是告訴對方顧璟和姚評事往覃州去了嗎?嫌他們死得不夠快?”
武宜君認真想了想,道:“有道理。那我什麽時候能去找你們?”
“三天後吧。”李逾站起身,掃了眼蕭曠和耿七,道:“這兩個人受傷不輕,也留給你關照。”
“郡王,小人……”
“我不帶傷員上路。”李逾不待耿七說完便打斷他,兀自上馬帶著他的衛隊奔出了官驛。
冬雨淅瀝,鉛黑的雲層壓得很低,朔風回旋,濕冷沾面。
姚征蘭挎著包袱抱著一盆梅花,站在一家雨傘店鋪門前的檐下。看看手裏那盆半開的梅花,她略感無奈。
他們離開獵戶家時,為了感謝林氏夫妻,把大部分銀子都留給了他們。途中住在一間破廟中,被老鼠嚇了之後,第二天顧璟打聽著去了一位好附庸風雅的鄉紳家裏,給他畫了一幅畫,還題了字,換了二十兩銀子。回來的路上看到有賣花的,他居然買了盆梅花回來送給她。
不過可能也是托這梅花的福,他們才能憑偽造的身份文牒混進了城中,畢竟沒人會相信兩個疲於奔命的人居然會帶著這麽一件累贅玩意兒。
顧璟很快從鋪中出來,撐開黃褐色的桐油傘,伸手接過姚征蘭手中的花盆,微微支開撐著傘的那條胳膊。
姚征蘭楞了一下,隨即明白,他們現在的身份是夫妻,丈夫撐著傘,身為妻子的她如果不挽著他的胳膊是不是顯得不夠親密?
紅暈漫上耳根,姚征蘭心一橫:反正那晚在破廟都靠在他肩頭睡覺了,此時挽一下胳膊又算什麽?
她伸手,慢慢穿過顧璟的胳膊,挽住,眼睛看著別處。
顧璟也略有些赧然地垂下眼睫,將胳膊恢覆正常狀態,帶著她一同向這條街上的仙來客棧走去。
在客棧住下後,顧璟因為身上有傷沒法沐浴,只得擦洗一番,將頭發洗了下。姚征蘭倒是舒舒服服地洗了個澡,感覺數日奔波的辛勞都減輕了不少。
在後院洗好衣服上樓時,姚征蘭偶然間瞥見樓下大堂中有人影一晃,十分熟悉。她剛想退後兩步看看到底是什麽人,恰好後面又有人跟著上樓,她便作罷了。
到了用晚膳的時間,姚征蘭沒讓小二把飯菜端上來,親自去廚房端了飯菜回到房間,看到顧璟站在窗邊一動不動地看著樓下院中。
“怎麽了?有情況?”姚征蘭將飯菜放在桌上,疾步來到窗邊。
顧璟回過神來,忙道:“沒有,我只是在看鴨子。”
“鴨子?”姚征蘭往樓下一看,果然看到泥濘的院中有幾只大鴨子帶著一群小鴨子在那啄食。
“嗯。我頭一次發現,小鴨子如此稚拙可愛。讓你見笑了。”顧璟有些不好意思道。
“我也覺得小鴨子挺可愛的。先吃飯吧,待會兒涼了。” 姚征蘭道。
顧璟關上窗,跟著她回到桌前坐下。
姚征蘭看著他毫無心理障礙地拿起筷子吃飯。
顧璟察覺到她的註視,擡起頭看來,問道:“有事?”
姚征蘭搖搖頭,道:“只是覺得顧大人你近來改變蠻大的。”
顧璟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筷子,反應過來,笑了笑道:“其實以前我也知道自己在飲食方面過於挑剔,只是,從小養成的習慣真的很難改。如今人在困境中,活下去已是不易,更沒資格挑剔什麽了。思前想後,委實慚愧。”
“顧大人無需覺著慚愧,每個人的習慣,都是由他的出身決定的。只要合乎身份又不傷天害理,便無好壞對錯之分。”姚征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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