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異國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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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竇逍把寧鈞送到家之後,驅車去找袁本。這個“找”不包含任何實際的動作,指的是心懷鬼胎的許先生把車子停在一個能看到樓上窗戶的燈,但窗戶裏的人看不到他的地方,然後在車裏坐著,喝著二十四小時便利店的咖啡配飯團,一坐坐個三小時。
“你還記得丹尼爾嗎?”他猶豫再三,挑了個安全的話題發了過去。
袁本的信息回的不快不慢,不顯得迫不及待,也不顯得怠慢:“記得,你的室友。怎麽?”
“他開了攝影展,我今天偶然遇到他了。”許竇逍看到窗戶上映出袁本的影子來,那本來是個飄窗,放著軟墊和茶幾,平時他最愛窩在那看書。
袁本發來個慶祝的表情:“夢想成真。”
袁本不僅記得丹尼爾,他們兩個還算得上聊得來,這多虧了許竇逍不算順的室友運。
剛到美國的時候,許竇逍便遇到了住宿上的麻煩,價格的高低,室友的怪癖,在試過幾個拉美裔、印尼系的室友之後,體驗了各國不同的風土人情和真的無法和諧共處的生活習慣之後,他終於遇到了丹尼爾,海峽對面的同胞,說話雖嗲但同根同源,衛生習慣良好,飲食上沒有詭異的偏好,人也算安靜,除了衣品上著實刺痛人的眼球。
許竇逍曾經在閑聊的時候委婉的表達過這個意思,內容差不多是,你的女朋友喜歡你的風格嗎?
把可達鴨XXL瑪T恤穿成連體短裙的丹尼爾露出個苦悶的表情:“我沒有女朋友,大概是我沒有什麽魅力吧。”
如果你穿正常一點,早就有女朋友了。
許竇逍咽下吐槽,安慰他:“怎麽會?你只是沒有遇到欣賞你的人罷了。”
“那你遇到了沒有。”丹尼爾捧著跟他臉一樣大的碗,一邊吃冷牛奶泡的麥片一邊八卦。
“嗯。”許竇逍抿了抿嘴,眼神閃閃發亮,寫滿了快問我快問我。
“很漂亮?”丹尼爾給了他個炫耀的機會。
“就,挺好看的。”許竇逍有點害羞又有點得意,“主要是氣質好。”
“好想吃他做的飯啊。”他咬著冷披薩,哀怨的不行。
丹尼爾:“還會做飯?”
許竇逍:“會的呀,而且還很擅長,要是讓他知道我吃這種東西,肯定要心疼了。”
丹尼爾:“許呀。秀恩愛也要適可而止的。你沒聽過一句老話嗎?‘秀恩愛,死……”
許竇逍打斷他:“呸呸呸,不許胡說,而且我也沒有秀。我要是秀起來,你不需要靠麥片充饑了。”
“你還沒秀?每天卡著點打越洋電話?”
“誒?”
“我又不傻,沒人會天天給家裏打電話的。”
談戀愛這事,講究的就是個如膠似漆,分享彼此的全世界,許竇逍和袁本黏糊了三年多,不僅沒膩煩,反而因為兩地分隔越發的誇張起來。袁本改了他愛睡懶覺的生物鐘,每天早晨堅持接聽許竇逍的每日消息。他們有時分享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有時什麽也不說,許竇逍就是一邊聽著袁本呼吸的聲音、走動的聲音、他和其他人打招呼的聲音,一邊做作業、忙自己的事情。
他的這種黏糊行徑,一般都在自己的房間裏偷偷進行,偶爾他也會帶著耳機溜達到公共空間給自己找點吃喝,估計就是那時候被丹尼爾看到了。
想到自己哼哼唧唧的樣子有可能被人看去,臉皮薄的許竇逍忍不住紅了臉。
“她沒出來?”
“嗯,他在國內讀研。”
“異國呀,那很辛苦的。”丹尼爾戳了戳自己的麥片,帶著一點憂愁又帶著一點看透,“我來之前也有女朋友的,她說我是她遇見過的最特別的人,她送我上飛機的時候哭得可厲害啦,我們也是天天打電話的,可惜敵不過距離和時間。””我不是說你也會這樣啦。”丹尼爾解釋道,“每一對couple的情況都不一樣的。”
許竇逍擺了擺手,表示自己完全不在意,他猶豫又猶豫,問:“你這件衣服是她買的嗎?我是說,你總是穿著。”
“她最恨這件衣服了。”丹尼爾戳了戳肚皮上的鴨嘴巴,“她總是讓我穿得像那些韓流明星,又瘦又緊,我們都分手了,當然是怎麽舒服怎麽來,是不是?”
“確實。”許竇逍點了點頭,表面上是對丹尼爾的認同,實際上是對他前女友的肯定,挺白凈的小夥子,什麽衣服都敢往身上套,她恨這衣服的理由太充足了。
晚餐時丹尼爾的話許竇逍雖然不認同,卻給他的心裏植入了一顆微小的種子,這顆不安分的小種子,在當晚和轉天早上都沒能成功聯系上袁本時長成了一株參天大樹。
所有的悲劇都是從反常開始的,許竇逍想起來他不小心讀過的某篇幻想文學,袁本同學回信息一向積極,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聯系也會提前溝通,再沒有比他更規矩的男朋友了,所以一旦聯系不上,變顯得極為反常。許竇逍忍不住從與他人暧昧一路想到了身遭意外,他本意是想找其他朋友問一問,又怕顯得自己小肚雞腸,定點小事都要問遍朋友圈,於是一忍再忍,決定晚上下了課再聯系不上就要發動人民群眾。
他這邊剛出門上課沒多久,門鈴就被摁響了,在家補覺的丹尼爾不勝其擾,穿著他的可達鴨短裙,光著腳就去開門。
“忘帶鑰匙了?”丹尼爾本以為是自己的室友馬虎,沒曾想開了門有位陌生的帥哥站在門口。
他穿著合身的灰色羊絨大衣,圍著條藏藍色的圍巾,又幹凈又挺拔,他腳邊立著個登機箱,顯然剛剛從機場趕來。
“請問,許竇逍住在這裏嗎?”帥哥看見他明顯楞了一下,小心翼翼的確認。
“是的。”丹尼爾被戶外的冷風吹了個哆嗦,這才覺得自己光著大腿和穿戴整齊又光彩照人的同性立在門框的兩側有些尷尬,“你是?”
“我是他的朋友。”他有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本來想在機場打電話的,可是手機沒電了,只能直接過來。”
“請進,請進。”丹尼爾把人讓進來,“他去上課了,估計要晚上才能回來。”
“我知道。還沒自我介紹,我叫袁本。”
“我是丹尼爾,吳丹。”丹尼爾和袁本禮貌的握了握手,“是許竇逍的室友。”
“他有提過你。他說你是個特別有藝術感的人。”
丹尼爾頭一次知道自己在室友的心中有這麽高的評價,有一點激動:”還可以,還可以,我是學攝影的,多少會有一些藝術觸覺。““老許有一張站在路燈底下的照片是你拍的吧?特別自然,特別帥,肯定是對模特很了解才行。”
吳攝影師沈浸在被讚揚的喜悅中,沒有察覺的袁本話裏的一點醋味:“其實也是意外之作,不過我也是經過了細致的觀察,找到了一個許竇逍不錯的角度。”
“真正的藝術家隨時都在觀察。”
“說的沒錯。”藝術家打了個噴嚏,“不好意思,我換一件衣服。”
袁本點了點頭,自顧自的在客廳裏轉悠起來,等他套上運動褲出來的時候,這位毫不見外的朋友正在研究他們的冰箱。裏面放著各種果汁、牛奶還有昨天剩下的披薩。
“你們就吃這些?”袁本不讚同的把冰箱門關上,“異國他鄉天天搬磚,連點正經飯都不吃?”
丹尼爾正要爭辯中西飲食文化具有天然的差別,披薩在意大利菜系裏也是響當當的所在,再說他和許竇逍在廚藝上實在是半斤八兩,基本上就是個泡好一碗方便面的水平,對吃也沒什麽要求,也就沒人有興趣在繁忙的學業之外再鉆研吃的藝術了。
“在哪能買到菜?”
“啊?”
“這附近有賣菜的地方嗎?既然我來了,就幫你們改善一下夥食。”
“這邊沒有什麽中餐的調料。”
“好吃的不僅僅是中餐呀。”
最後丹尼爾怕這位初來乍到的同學迷失在美國大農村,發揚了助人為樂的民族精神,開車載著他奔向了最大的賣場,袁本也沒讓他失望。
他買好材料,圍著房東留下的全新圍裙利利索索的把羊排燉上,蘋果削皮去核塞上肉桂黑糖送進烤箱,旁邊的小奶鍋裏投入切好的檸檬、蘋果、香料,煮著超市裏買了的紅酒。沒過多久,整個房間充滿了一種香甜而溫暖的味道,丹尼爾好久沒有聞到過這種食物慢慢變熟的味道了,現成食物再好吃也沒有這種時光緩慢流淌的幸福味道,他有點感動。
推門而入的許竇逍更感動。
在他租住的房子裏,穿著體恤牛仔褲的袁本圍著淺綠色的圍裙正在攪拌一鍋食物,這是夢裏才會出現的場景,他掐了一下大腿,是真實的疼痛。
“許,你朋友來啦,他好厲害啊。”站在廚房半島處看得津津有味的丹尼爾率先發現了歸家的許竇逍。
袁本回過頭來,對他笑了笑:“回來啦,驚不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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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丹尼爾嗎?”他猶豫再三,挑了個安全的話題發了過去。
袁本的信息回的不快不慢,不顯得迫不及待,也不顯得怠慢:“記得,你的室友。怎麽?”
“他開了攝影展,我今天偶然遇到他了。”許竇逍看到窗戶上映出袁本的影子來,那本來是個飄窗,放著軟墊和茶幾,平時他最愛窩在那看書。
袁本發來個慶祝的表情:“夢想成真。”
袁本不僅記得丹尼爾,他們兩個還算得上聊得來,這多虧了許竇逍不算順的室友運。
剛到美國的時候,許竇逍便遇到了住宿上的麻煩,價格的高低,室友的怪癖,在試過幾個拉美裔、印尼系的室友之後,體驗了各國不同的風土人情和真的無法和諧共處的生活習慣之後,他終於遇到了丹尼爾,海峽對面的同胞,說話雖嗲但同根同源,衛生習慣良好,飲食上沒有詭異的偏好,人也算安靜,除了衣品上著實刺痛人的眼球。
許竇逍曾經在閑聊的時候委婉的表達過這個意思,內容差不多是,你的女朋友喜歡你的風格嗎?
把可達鴨XXL瑪T恤穿成連體短裙的丹尼爾露出個苦悶的表情:“我沒有女朋友,大概是我沒有什麽魅力吧。”
如果你穿正常一點,早就有女朋友了。
許竇逍咽下吐槽,安慰他:“怎麽會?你只是沒有遇到欣賞你的人罷了。”
“那你遇到了沒有。”丹尼爾捧著跟他臉一樣大的碗,一邊吃冷牛奶泡的麥片一邊八卦。
“嗯。”許竇逍抿了抿嘴,眼神閃閃發亮,寫滿了快問我快問我。
“很漂亮?”丹尼爾給了他個炫耀的機會。
“就,挺好看的。”許竇逍有點害羞又有點得意,“主要是氣質好。”
“好想吃他做的飯啊。”他咬著冷披薩,哀怨的不行。
丹尼爾:“還會做飯?”
許竇逍:“會的呀,而且還很擅長,要是讓他知道我吃這種東西,肯定要心疼了。”
丹尼爾:“許呀。秀恩愛也要適可而止的。你沒聽過一句老話嗎?‘秀恩愛,死……”
許竇逍打斷他:“呸呸呸,不許胡說,而且我也沒有秀。我要是秀起來,你不需要靠麥片充饑了。”
“你還沒秀?每天卡著點打越洋電話?”
“誒?”
“我又不傻,沒人會天天給家裏打電話的。”
談戀愛這事,講究的就是個如膠似漆,分享彼此的全世界,許竇逍和袁本黏糊了三年多,不僅沒膩煩,反而因為兩地分隔越發的誇張起來。袁本改了他愛睡懶覺的生物鐘,每天早晨堅持接聽許竇逍的每日消息。他們有時分享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有時什麽也不說,許竇逍就是一邊聽著袁本呼吸的聲音、走動的聲音、他和其他人打招呼的聲音,一邊做作業、忙自己的事情。
他的這種黏糊行徑,一般都在自己的房間裏偷偷進行,偶爾他也會帶著耳機溜達到公共空間給自己找點吃喝,估計就是那時候被丹尼爾看到了。
想到自己哼哼唧唧的樣子有可能被人看去,臉皮薄的許竇逍忍不住紅了臉。
“她沒出來?”
“嗯,他在國內讀研。”
“異國呀,那很辛苦的。”丹尼爾戳了戳自己的麥片,帶著一點憂愁又帶著一點看透,“我來之前也有女朋友的,她說我是她遇見過的最特別的人,她送我上飛機的時候哭得可厲害啦,我們也是天天打電話的,可惜敵不過距離和時間。””我不是說你也會這樣啦。”丹尼爾解釋道,“每一對couple的情況都不一樣的。”
許竇逍擺了擺手,表示自己完全不在意,他猶豫又猶豫,問:“你這件衣服是她買的嗎?我是說,你總是穿著。”
“她最恨這件衣服了。”丹尼爾戳了戳肚皮上的鴨嘴巴,“她總是讓我穿得像那些韓流明星,又瘦又緊,我們都分手了,當然是怎麽舒服怎麽來,是不是?”
“確實。”許竇逍點了點頭,表面上是對丹尼爾的認同,實際上是對他前女友的肯定,挺白凈的小夥子,什麽衣服都敢往身上套,她恨這衣服的理由太充足了。
晚餐時丹尼爾的話許竇逍雖然不認同,卻給他的心裏植入了一顆微小的種子,這顆不安分的小種子,在當晚和轉天早上都沒能成功聯系上袁本時長成了一株參天大樹。
所有的悲劇都是從反常開始的,許竇逍想起來他不小心讀過的某篇幻想文學,袁本同學回信息一向積極,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聯系也會提前溝通,再沒有比他更規矩的男朋友了,所以一旦聯系不上,變顯得極為反常。許竇逍忍不住從與他人暧昧一路想到了身遭意外,他本意是想找其他朋友問一問,又怕顯得自己小肚雞腸,定點小事都要問遍朋友圈,於是一忍再忍,決定晚上下了課再聯系不上就要發動人民群眾。
他這邊剛出門上課沒多久,門鈴就被摁響了,在家補覺的丹尼爾不勝其擾,穿著他的可達鴨短裙,光著腳就去開門。
“忘帶鑰匙了?”丹尼爾本以為是自己的室友馬虎,沒曾想開了門有位陌生的帥哥站在門口。
他穿著合身的灰色羊絨大衣,圍著條藏藍色的圍巾,又幹凈又挺拔,他腳邊立著個登機箱,顯然剛剛從機場趕來。
“請問,許竇逍住在這裏嗎?”帥哥看見他明顯楞了一下,小心翼翼的確認。
“是的。”丹尼爾被戶外的冷風吹了個哆嗦,這才覺得自己光著大腿和穿戴整齊又光彩照人的同性立在門框的兩側有些尷尬,“你是?”
“我是他的朋友。”他有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本來想在機場打電話的,可是手機沒電了,只能直接過來。”
“請進,請進。”丹尼爾把人讓進來,“他去上課了,估計要晚上才能回來。”
“我知道。還沒自我介紹,我叫袁本。”
“我是丹尼爾,吳丹。”丹尼爾和袁本禮貌的握了握手,“是許竇逍的室友。”
“他有提過你。他說你是個特別有藝術感的人。”
丹尼爾頭一次知道自己在室友的心中有這麽高的評價,有一點激動:”還可以,還可以,我是學攝影的,多少會有一些藝術觸覺。““老許有一張站在路燈底下的照片是你拍的吧?特別自然,特別帥,肯定是對模特很了解才行。”
吳攝影師沈浸在被讚揚的喜悅中,沒有察覺的袁本話裏的一點醋味:“其實也是意外之作,不過我也是經過了細致的觀察,找到了一個許竇逍不錯的角度。”
“真正的藝術家隨時都在觀察。”
“說的沒錯。”藝術家打了個噴嚏,“不好意思,我換一件衣服。”
袁本點了點頭,自顧自的在客廳裏轉悠起來,等他套上運動褲出來的時候,這位毫不見外的朋友正在研究他們的冰箱。裏面放著各種果汁、牛奶還有昨天剩下的披薩。
“你們就吃這些?”袁本不讚同的把冰箱門關上,“異國他鄉天天搬磚,連點正經飯都不吃?”
丹尼爾正要爭辯中西飲食文化具有天然的差別,披薩在意大利菜系裏也是響當當的所在,再說他和許竇逍在廚藝上實在是半斤八兩,基本上就是個泡好一碗方便面的水平,對吃也沒什麽要求,也就沒人有興趣在繁忙的學業之外再鉆研吃的藝術了。
“在哪能買到菜?”
“啊?”
“這附近有賣菜的地方嗎?既然我來了,就幫你們改善一下夥食。”
“這邊沒有什麽中餐的調料。”
“好吃的不僅僅是中餐呀。”
最後丹尼爾怕這位初來乍到的同學迷失在美國大農村,發揚了助人為樂的民族精神,開車載著他奔向了最大的賣場,袁本也沒讓他失望。
他買好材料,圍著房東留下的全新圍裙利利索索的把羊排燉上,蘋果削皮去核塞上肉桂黑糖送進烤箱,旁邊的小奶鍋裏投入切好的檸檬、蘋果、香料,煮著超市裏買了的紅酒。沒過多久,整個房間充滿了一種香甜而溫暖的味道,丹尼爾好久沒有聞到過這種食物慢慢變熟的味道了,現成食物再好吃也沒有這種時光緩慢流淌的幸福味道,他有點感動。
推門而入的許竇逍更感動。
在他租住的房子裏,穿著體恤牛仔褲的袁本圍著淺綠色的圍裙正在攪拌一鍋食物,這是夢裏才會出現的場景,他掐了一下大腿,是真實的疼痛。
“許,你朋友來啦,他好厲害啊。”站在廚房半島處看得津津有味的丹尼爾率先發現了歸家的許竇逍。
袁本回過頭來,對他笑了笑:“回來啦,驚不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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