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28章 考慮下長胖這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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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同學們“羨慕”的目光,讓金初初信心倍增。

她還偷偷去了紋身店,在自己腰間紋了個狂拽炫酷吊炸天的字。

後來,她結婚了,老公曾摸著她腰間的黑色字體問道:“老婆,這個……小青,是你的前男友嗎?”

金初初滿臉不耐煩:“放你娘的狗臭屁,什麽小青,這分明是個情字,我特麽長胖了!”

真真是奉勸想紋身的姐妹們,考慮下長胖這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和鄧佳接觸的時間越長,金初初就越覺得自己頭些年白活了。

這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萬眾矚目,不同凡響。

她跟著她逃課、打架、抽煙、喝酒,與一眾小流氓在街上大聲喧鬧。

她管父母要錢的頻率越來越高,理由也五花八門。

她的父母最初並不相信,自家的好女兒,會和街頭混混攪在一起。

直到後來,兩口子親眼看見才十六歲的女兒,在大街上,和一個三十多歲有刀疤的男人親成一團。

他們懵了。

他們的反應和所有家長一樣,打罵,恨鐵不成鋼。

可十六七歲,正值叛逆期的少女,打罵根本無濟於事。

打了她,罵了她,她就徹夜不回家。

從前不管怎麽混,金初初在父母面前還有所遮掩。

如今這層遮羞布也撕掉了,她和父母硬杠上了。

金家父母一夜白頭,他們不知道女兒怎麽就變成了這樣。

她才十六七歲,不上學,每天和痞子混在一起,前途怎麽辦?未來怎麽辦?

他們的情緒從最初的憤怒,變成了悲哀。

他們小心翼翼的乞求金初初,希望她能珍惜前途,愛惜羽毛。

從沒憑本事賺過一分錢的金初初,哪裏知道社會險惡。

她越來越厭惡父母,覺得他們在逼自己做不想做的事。

她的叛逆越來越明顯,也越來越直接。

最初還只是遲到早退,發展到後來,一周一周的在外廝混,不去上課。

學校屢次叫來金父金母,把他們像三孫子一樣訓斥。

老師的目光也從欣賞變成了厭惡。

同學們故意繞著她走,連帶用一種同情的眼光看她。

金初初有過自救的想法,可功課已經落下太多太多。

老師上課講的,她根本就聽不懂。

努力連一天都沒能堅持到,就放棄了。

算了,是蠢同學、蠢老師發現不了她的美。

解救她的,唯有沈淪。

父母看見曾經乖巧的女兒變成這幅模樣,苦苦勸說和教育無果後,他們做了這輩子最大膽,也是最錯誤的決定之一。

父親含著淚,把女兒的一條腿打斷了。

他們只是想讓女兒無法行動,在家裏待一段時間。

他們肯定能在這段時間內,挽回女兒的心,讓她迷途知返,改邪歸正。

等到女兒長大,就能理解父親的良苦用心了。

那時的金初初才多大?

剛剛上高中。

她躺在病床上,歇斯底裏的怒吼,就連父親哭著給她下跪,她都無法平靜。

出院回家那天,金初初叫來了自己相好的,一個三十出頭的街(gai)流子。

金初初:“這是我最後叫你們一聲爸媽了。

你們養育我一場,我謝謝你們,所以金國強把我腿打斷了,我也沒和你們計較。

但是,這一棍子下去,就把咱們的情分打沒了。

我不計較你們打我的事,也算是把養育的恩情還完了。

從此以後,咱橋歸橋,路歸路,井水不犯河水!”

金初初的父親金國強,用顫抖的手指著女兒,“你說清楚,你什麽意思。

你這是要斷絕關系嗎?我是你爸啊,你看看她,這是你媽媽,你小時候不睡覺,她一夜一夜抱著你啊。

你現在要跟這個玩意走?

他連自己的溫飽都解決不了,拿什麽供你讀書?

你不讀書,未來怎麽辦?”

金初初的男朋友不是什麽好鳥,三十多歲沒個正經職業,每天泡在網吧裏,跟一群沒見過世面的學生爭勇鬥狠,劫兩個零花錢。

“死老頭,你怎麽說話呢?我和初初那是真愛!

於情於理,你算是我老丈人。

可初初現在不認你了,我和你也就沒什麽可說的了。

我勸你識趣一點,趕緊讓開,大家臉上都好看,以後你老了,病了,初初說不定還能回來看看你們。

要是鬧難看了,等你們老了,理都不理你,讓你們死家裏都沒人知道!”

金國強正在氣頭上,這個社會敗類教壞了女兒,現在還這般多嘴。

他沖過去,想從他手裏把女兒搶下來。

雖然金國強兩口子歲數沒多大,可到底不如那個“街溜子”。

外加兩口子心裏擔心碰到女兒,行為和動作多有顧忌。

一番撕扯下來,儼然落了下風。

金國強擔心女兒被帶走,幾個喘息,又沖了上去。

“街溜子”常年打架鬥毆,對這樣報覆性的沖刺多有了解。

他扶著金初初,閃身躲了過去,還借力在金國強背後推了一把。

金國強沖出去的時候,下了大力氣,現在背後又被推了一把,他整個人如同剎車壞掉的汽車,想停也停不下來。

他一頭紮在墻上,鮮血噴湧而出。

金母尖叫著撲過去,“她爸,她爸,你怎麽了?啊,你別嚇我啊。”

金初初見此情形,有點慌了,她單腿跳到男友懷裏,六神無主的說道:“走啊,快走啊!”

男人醒過神,抱著金初初倉皇而逃。

這一逃,就是六年。

金國強一頭狠狠撞在墻上,傷到了腦子。

金母拿出家裏所有財產,連房子都賣了,積極救治後,爭取到了植物人的結果。

金母一天打幾份工,就是為了賺錢往醫院交,可仍然不夠。

在金國強昏迷的第三年,金母改嫁了。

確切說不是真正的改嫁,而是與別的男人生活在一起,而代價就是,由那個男人出錢,替金國強在醫院續費。

金初初和“街溜子”一起逃到了外地,那時的她年紀小,心性不成熟,害怕,又不敢承擔責任。

隨著她在外面沈浮的時間變長,社會教會了她很多東西。

她開始明白,為何父母想讓她念書。

如今的她,連高中都沒畢業,只能做著社會最底層的工作。

就算想依靠男人翻身,都沒指望。

因為她的工作層面,認識不到家世好、背景好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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