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老婆可以換,父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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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千葉眉飛色舞,接著說她和張順子打離婚的事:“我說我不想當第二個吳美仙,張順子就問我,吳美仙是誰?我說,吳美仙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為了孩子忍氣吞聲,讓她老公當沙袋打了一輩子的一個女人。
我說張順子你聽好了,我叫李千葉, 不叫吳美仙!
吳美仙也已經離婚了,我不想到五十多歲再離婚,你給我記著,是你給你兒子把他媽打跑了的,你有房子, 你能掙錢,我呢,沒房子,沒工作,沒收入,養不了孩子,所以孩子只能給你,你們男人要的不就是這個結果嗎?
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把一個女人養在家裏,讓她沒有生存能力,只能圍著廚房和孩子打轉轉,只能把男人當祖宗伺候著,哪怕受了家暴也不敢離婚,因為離了婚就會一無所有,流落街頭!
恭喜你,張順子!你如願以償了!你們不是有房子就不缺老婆嗎?
我成全你,你再去找吧!再給你兒子找後媽吧!希望你後老婆以如你的意!別再離婚!”
江離突然心疼起李千葉:“千葉,你這是在以一己之力,反抗社會對女性實質上的不公平,可是,又能如何?
受傷的還是你自己,和你的孩子,你的家。兩害相權,別人是取其輕,你取其重。”
李千葉的氣焰頓時萎了:“是,江律師,我也不好受!可我真氣不過!我來找您是想問問您,您這兒缺人不?我這打完自己的離婚官司,覺得也會辦離婚案件了!”
江離怎麽也想不到這李千葉是來求職的,不大不小地嚇了一小跳,這妮子不像有司法資格的樣啊:“大學是什麽專業?有司法資格嗎?”
“我學藝術的!想轉行了!”李千葉信心滿滿。
江離哭笑不得,想起實習考核時碰到的修車技師「一生一世」,不愛修車了就去幹律師吧,律師這活在世人眼裏就這麽沒有門檻嗎?
“千葉,不是我不想要你,是我怕你來了,那些本來可以不離的婚,也讓你給挑弄離了,嚴重違背我們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你呀,不適合幹律師這一行!”
“您為什麽說我不適合幹律師?律師證我可以邊幹邊考的。”李千葉很認真地問江離。
江離說:“因為你不靠譜!律師是一個特別需要靠譜的行業,不但要講法律規則,還要講社會道德規則,還有事沒?沒事我要見下一位客戶了。”
李千葉走了,江離約的另一位客戶到了。
來者是一位女士,面容清秀,衣著體面,嘴角一塊烏青。江離遞上名片,沒等對方開口,先說:“怎麽?被家暴了?”接著推過去面巾紙。
家暴和委屈、傷心、流淚是一幫患難兄弟,律所裏被糟踐的就是紙巾。
女子抽出一張紙在手裏折疊著,略略低下頭,眼淚在大眼眶裏轉圈,盈盈欲滴:“是,他這一巴掌摑得我,半天回不過神來,還有這腿。”
接著站起來,掀起裙子,江離看到她白皙的右腿腿彎處赫然攤著兩大塊青傷,不禁驚呼一聲:“這是用腳踢的吧?這一腳下去,還能站住嗎?”
女子再也忍不住,趴在桌子上抽泣起來,被打的感覺,不只是身體痛,更大的傷害是心痛和屈辱。
江離把一張咨詢表放在女子面前,女子擡起頭,用紙巾擦擦淚,摸起筆填寫起來,字跡絹秀流利:“姓名:徐雁青,年齡:40歲,職業:文員,咨詢事項:離婚……”
江離一直覺得對這種白領職業女性不太好稱呼,以前「小姐」這兩個字沒被玷汙的時候多好啊,對年輕一點女姓稱小姐,都很高興,現在呢?
「小姐姐」,「美女」,「女士」,「大姐」亂叫一氣,不一定哪一聲沒叫對就得罪了人。
這位40歲的女白齡徐雁青該怎麽稱呼?
真不知道,不知道就直呼其名吧,江離想了個辦法,比自己小的,就稱姓名,比如,對徐雁青就叫:“小徐。”
或者「雁青」,順便恭維一下她的名字是如何地超凡脫俗,如果比自己大一些,就可以叫「姐」了,但一定要弄明白了再叫。否則,得罪人都不知道怎麽得罪的。
江離問徐雁青:“他為什麽要打你?是經常性的還是偶爾?報警了沒有?醫院驗傷了沒有?”
“他打我的原因是我和他媽吵架,也不算經常打,也不是偶爾。”
徐雁青想了想,“可以說是陣發性的吧,有誘因就發作,沒有誘因就消停一些。這次打我我報警了,醫院也去看了,我就是要留證據!因為這不是第一次了,我要離婚,我還要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徐雁青一邊說一邊把病歷遞給江離。江離看了一下,都是皮外傷,告訴徐雁青,這樣的家暴是很難被法院認定為家暴的,至於人身安全保護令,您現在還和他一起住嗎?
“我搬出來了!”
“既然搬出來了,他還能找到您嗎?”
“能啊,他上次打我,我到我媽家住,他把我媽家的門都踹破了!”徐雁青又拿出幾張照片給江離。果時然,門鎖處一個窟窿,門框開裂。
“行,可以申請,別看保護令就是一張紙,根據我的經驗,這張紙對這些人的威懾力還是很大的,讓他保持幾米的距離他就保持幾米!
至於離婚,我建議您再回去考慮一下,現在您是在氣頭上,容易做出不理智的決定。孩子多大了?”
“孩子9歲。”徐雁青的眼眶又濕了,“我就是為了孩子,要不早離了!”
“您剛才說,他打您的原因是您和婆婆吵架?你們住在一起嗎?”
“是。我們以前不住在一起,後來買了大房子,他父母就搬進來了,搬進來後就經常吵。”
“可以再分開住不?我本人是堅決反對三代人住在一起的,肯定會有矛盾的!”
“我可以,可是他不可以。有次我和他說這事,他說他媽就他一個兒子,他一定要為他父母養老送終,他買大房子的目的就是要把父母接來一起住,父母是惟一的,孝順一天少一天,老婆可以換!說家裏三室一廳的房子,怎麽就容不下兩個老人?”
“那麽他父母呢?是本地的嗎?還有另外的房子嗎?”
“有另外的房子,以前我們各自住一小套房子,相安無事。後來我們把小的賣了,換了大的,他父母的房子還在。他說那套房子條件不好,他一定要讓他父母住最好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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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張順子你聽好了,我叫李千葉, 不叫吳美仙!
吳美仙也已經離婚了,我不想到五十多歲再離婚,你給我記著,是你給你兒子把他媽打跑了的,你有房子, 你能掙錢,我呢,沒房子,沒工作,沒收入,養不了孩子,所以孩子只能給你,你們男人要的不就是這個結果嗎?
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把一個女人養在家裏,讓她沒有生存能力,只能圍著廚房和孩子打轉轉,只能把男人當祖宗伺候著,哪怕受了家暴也不敢離婚,因為離了婚就會一無所有,流落街頭!
恭喜你,張順子!你如願以償了!你們不是有房子就不缺老婆嗎?
我成全你,你再去找吧!再給你兒子找後媽吧!希望你後老婆以如你的意!別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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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還是你自己,和你的孩子,你的家。兩害相權,別人是取其輕,你取其重。”
李千葉的氣焰頓時萎了:“是,江律師,我也不好受!可我真氣不過!我來找您是想問問您,您這兒缺人不?我這打完自己的離婚官司,覺得也會辦離婚案件了!”
江離怎麽也想不到這李千葉是來求職的,不大不小地嚇了一小跳,這妮子不像有司法資格的樣啊:“大學是什麽專業?有司法資格嗎?”
“我學藝術的!想轉行了!”李千葉信心滿滿。
江離哭笑不得,想起實習考核時碰到的修車技師「一生一世」,不愛修車了就去幹律師吧,律師這活在世人眼裏就這麽沒有門檻嗎?
“千葉,不是我不想要你,是我怕你來了,那些本來可以不離的婚,也讓你給挑弄離了,嚴重違背我們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你呀,不適合幹律師這一行!”
“您為什麽說我不適合幹律師?律師證我可以邊幹邊考的。”李千葉很認真地問江離。
江離說:“因為你不靠譜!律師是一個特別需要靠譜的行業,不但要講法律規則,還要講社會道德規則,還有事沒?沒事我要見下一位客戶了。”
李千葉走了,江離約的另一位客戶到了。
來者是一位女士,面容清秀,衣著體面,嘴角一塊烏青。江離遞上名片,沒等對方開口,先說:“怎麽?被家暴了?”接著推過去面巾紙。
家暴和委屈、傷心、流淚是一幫患難兄弟,律所裏被糟踐的就是紙巾。
女子抽出一張紙在手裏折疊著,略略低下頭,眼淚在大眼眶裏轉圈,盈盈欲滴:“是,他這一巴掌摑得我,半天回不過神來,還有這腿。”
接著站起來,掀起裙子,江離看到她白皙的右腿腿彎處赫然攤著兩大塊青傷,不禁驚呼一聲:“這是用腳踢的吧?這一腳下去,還能站住嗎?”
女子再也忍不住,趴在桌子上抽泣起來,被打的感覺,不只是身體痛,更大的傷害是心痛和屈辱。
江離把一張咨詢表放在女子面前,女子擡起頭,用紙巾擦擦淚,摸起筆填寫起來,字跡絹秀流利:“姓名:徐雁青,年齡:40歲,職業:文員,咨詢事項:離婚……”
江離一直覺得對這種白領職業女性不太好稱呼,以前「小姐」這兩個字沒被玷汙的時候多好啊,對年輕一點女姓稱小姐,都很高興,現在呢?
「小姐姐」,「美女」,「女士」,「大姐」亂叫一氣,不一定哪一聲沒叫對就得罪了人。
這位40歲的女白齡徐雁青該怎麽稱呼?
真不知道,不知道就直呼其名吧,江離想了個辦法,比自己小的,就稱姓名,比如,對徐雁青就叫:“小徐。”
或者「雁青」,順便恭維一下她的名字是如何地超凡脫俗,如果比自己大一些,就可以叫「姐」了,但一定要弄明白了再叫。否則,得罪人都不知道怎麽得罪的。
江離問徐雁青:“他為什麽要打你?是經常性的還是偶爾?報警了沒有?醫院驗傷了沒有?”
“他打我的原因是我和他媽吵架,也不算經常打,也不是偶爾。”
徐雁青想了想,“可以說是陣發性的吧,有誘因就發作,沒有誘因就消停一些。這次打我我報警了,醫院也去看了,我就是要留證據!因為這不是第一次了,我要離婚,我還要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徐雁青一邊說一邊把病歷遞給江離。江離看了一下,都是皮外傷,告訴徐雁青,這樣的家暴是很難被法院認定為家暴的,至於人身安全保護令,您現在還和他一起住嗎?
“我搬出來了!”
“既然搬出來了,他還能找到您嗎?”
“能啊,他上次打我,我到我媽家住,他把我媽家的門都踹破了!”徐雁青又拿出幾張照片給江離。果時然,門鎖處一個窟窿,門框開裂。
“行,可以申請,別看保護令就是一張紙,根據我的經驗,這張紙對這些人的威懾力還是很大的,讓他保持幾米的距離他就保持幾米!
至於離婚,我建議您再回去考慮一下,現在您是在氣頭上,容易做出不理智的決定。孩子多大了?”
“孩子9歲。”徐雁青的眼眶又濕了,“我就是為了孩子,要不早離了!”
“您剛才說,他打您的原因是您和婆婆吵架?你們住在一起嗎?”
“是。我們以前不住在一起,後來買了大房子,他父母就搬進來了,搬進來後就經常吵。”
“可以再分開住不?我本人是堅決反對三代人住在一起的,肯定會有矛盾的!”
“我可以,可是他不可以。有次我和他說這事,他說他媽就他一個兒子,他一定要為他父母養老送終,他買大房子的目的就是要把父母接來一起住,父母是惟一的,孝順一天少一天,老婆可以換!說家裏三室一廳的房子,怎麽就容不下兩個老人?”
“那麽他父母呢?是本地的嗎?還有另外的房子嗎?”
“有另外的房子,以前我們各自住一小套房子,相安無事。後來我們把小的賣了,換了大的,他父母的房子還在。他說那套房子條件不好,他一定要讓他父母住最好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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