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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偷米不成蝕了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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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離答辯完了,又正色道:“我想提請被告註意,第一,如果你們發起對兩處房產的訴訟,我們奉陪,但在你們訴訟期間,並不能影響我當事人居住;

第二,你們訴訟結束之後,我當事人會繼續打這個繼承官司,即便我當事人活不到那一天,她的遺囑繼承人也會打,庭後我的當事人會立即訂立遺囑,把她應當繼承到的全部財產指定給某一個繼承人繼承!

第三,你們針對房產發動訴訟,不影響本案處理現金和股票資產,此兩項財產是我當事人和被繼承人的夫妻共同財產,我們依法應當分割到三分之二的份額,鑒於被告有侵吞這部分財產的行為發生,我們要求法院依法予以懲戒,判被告少分此項財產份額!

這部分錢分割後,我當事人可以一邊花著這些錢,一邊看著你們慢慢打官司!

當然,如果你們不做無理糾纏和無謂訴訟,我可以勸我當事人在分割現金資產方面適當讓步。比如,不再要求法院對被告少判份額!”

這意思很明白了:你們願意打官司就打吧,我們不怕。但是,如果你們把這些肯定贏不了的官司打下去,每一次的訴訟費加律師費就得小十萬元,你們願意拿這錢和時間去折騰著玩,請便!

進入125萬股票資產的舉證環節。

陶崢承認這筆錢被她轉走,她也不敢不承認。但還是說錢是她的,她用父親的賬戶炒股,她怕她的錢被她老公知道,這理由倒挺像個理由,專辦婚姻家事案件的江離笑了。

其實江離也懷疑這些股市資金不全是陶奮的,畢竟陶奮的實際收入在那兒,除非他是股神,可這年月,韭菜遍地是,股神有幾個?

對方拿出的證據是陶崢的銀行流水,裏面幾千幾萬的取款全部被用紅線劃了出來,說這些錢都是以現金的方式存入父親的股市賬戶,之所以用現金的方式而不是直接轉賬,還是因為怕她丈夫知道。

孫劍霄提出,以被繼承人的合法收入,完全不能合理解釋這麽多存款和股市資產的合法來源!

所以只能推斷出這些錢來自於他的子女!

否則,這些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都是問題,請求法院依法調查!

民事訴訟證據適用高度概然性原則,只要邏輯上成立就可以了!

江離看著孫劍霄慷慨陳詞,心裏感嘆:孫杠精啊孫杠精,你可真是名不虛傳!

為了攪和也真是拼了,居然質疑被繼承人遺產的合法性,難道要把陶奮從陰曹地府拉出來受審嗎?為了不讓康繼美順利繼承到財產,你們自己也不要了嗎?

陶奮退休前只是一名企業的普通管理人員,確實沒有灰色收入來源,他名下有那麽多現金存款和股市資產,如果不是別人的資金,只能說他是真的股神。

作為第一批開通股市賬戶的股民,操作得當的話,積累這些財富是沒有問題的。

這老人還存了足以應對不時之需的現金,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筐子裏,說明他生前十分理性和清醒。

可你聰明一世糊塗一時,怎麽就認定康繼美一定會死在你前頭呢?現在您在那邊看著這邊兒女與遺孀互撕,能氣活過來不?

一場被杠精胡攪蠻纏的庭開完,什麽問題都沒解決,判決遙遙無期。

康繼美頗為失望:“法官怎麽能這樣啊,陶崢把錢都轉走了她也不管?叫我說,法院應當把他們抓起來!他們怎麽找了這麽個律師啊?江律師,你是不是也可以跟那個律師學學……”

江離問:“您是不是後悔請我了?覺得孫劍霄這樣的律師才是您想要的?”

康繼美悻悻地:“我後悔有用嗎?你又不退我律師費!我的錢什麽時候能判下來?”

“當然不退,不但不退,還想跟您追加呢!我給您餘外找出來那麽多錢!錢判下來還早呢,所以啊,如果發生糾紛,一定要早起訴,如果您兩年前就起訴,現在陶崢第二套房子的官司也差不多打完了,您也早就坐擁豪宅和百萬現金,當上富婆了,就不用坐我這破車了!”

“我還不是一直在發了善心,希望能和他們好好商量著把事辦了,幸好他們不辦,如果當時他們同意給我一套房子和那六十萬銀行存款,我就同意了,我得損失多少錢?”

“損失八十萬左右吧!”江離笑著說,“他們也想不到會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哦,不是,是偷米不成丟了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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