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1章 出去別說認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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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苗還是通情達理的,在一旁對康繼美說:“人家江律師也是為你好,說你如果不讓步的話,這個官司得打很長時間。”

“打多長時間?”康繼美問。

“如果雙方能同意調解,各自讓步,達成一致,很快就會結束,您很快就能花到錢,房子也不耽誤住,如果達不成一致,要法院依法判的話,判完一審還有二審, 二審還可能發回重審,就又是一個新輪回。

繼承的案子發回重審的很多,因為經常會有一審沒查情某些事實的情況發生。

比如,如果年巧巧的孩子來主張要繼承權,上訴後就會發回重審。

另外,這次起訴法院只給雙方按繼承的比例分割房產份額,就是判決你們三個人,各占這兩套房子的百分之幾,如果想進一步分明白,各是各的,不互相攪和在一起,就要再起訴一次,再起訴就要評估兩套房子的價值,要房子的一方拿錢買下另外一方占有的份額。

這個官司還有一審、二審。另外,他們還可以拿老陶的拆遷房做文章,說那是他媽和老陶的共同財產轉換過來的,先給他媽爭一下,打一遍對她媽的繼承官司……

總之只要他們存心折騰,這個案子至少有十場官司可以打,一年打一場的話,沒有十來年打不完……”

“那就不對了吧,他們這樣存心欺負老年人,法院就由著他們折騰?”

“他們有這個訴訟權,他們要起訴,法院只能受理,受理後,經過審理。發現他是無理取鬧,就會駁回他的訴訟請求,他呢,要賠上訴訟費,律師費,還有時間,所以一般情況下正常人是不會去無理取鬧的,但他們現在不是正常人,他們就是要通過各種訴訟來拖延時間,來折騰,讓您花不到錢,讓您在這個過程中受煎熬,他們的最終目的是逼您讓步,少要財產,即便您不讓步,他們就折騰,反正最後少不了他們的!

因為按法律規定,您自己分到的財產是大頭,他們兄妹兩個分的才是小頭,他們不甘心啊,不甘心就折騰!”

康繼美不語,內心顯見的是害怕了,可還中嘴硬:“他們不甘心,我也不甘心啊,法律都說要給我的財產,我為什麽要讓步?”

“沒錯,大姐,他們無理,所以才取鬧。”

“難道好人就這麽怕壞人了?”康繼美說,她還真挺能犟的。

賀苗在一旁笑了:“大姐,就是好人怕壞人啊,咱們出去看見那些不正經的,不都是躲著走?”

門鈴響了,賀苗去開門,進來一男一女,60左右,很懦雅的樣子,賀苗對江離說,是俺妹妹和妹夫。

應當是康繼美的妹妹和妹夫了。

兩個人大大剌剌地坐下,女的說:“怎麽?陶崢跟我說你們起訴了?以前那個方案怎麽不好?60多萬還不夠你花的?

房子本來也是人家老陶的,你又沒兒沒女的,你要房子幹什麽?

有你住的不就行了?老陶以前對你多麽好啊大姐,你現在和他的兩個孩子爭財產,對得起老陶嗎?

以後去了地下,怎麽見他?把律師辭了,官司撤了!兩家好好商量!

錢你花剩下還給人家的兒女,老陶的錢我們老康家一分也不要!老康家人的臉讓你們丟盡了!”

這是把康繼美和賀苗一塊說著了。

男的也開口了:“人活著不光是為了錢,還要講感情,講義氣,你和老陶二十年的感情,現在為套房子為幾個錢和他的孩子翻了臉,這以後還怎麽做人啊!”

“我都快死了我還做什麽人!好人都讓你們做了!我這兩年都提不出錢來花你們不管我,這逼得沒辦法才想起打官司,你們都來了!

你們到底是姓陶還是姓康啊,怎麽胳膊肘子這麽狠勁地往外拐?

我打官司怎麽了?法院開著門不就是讓打官司的?丟人也丟我的人,和你們沒關系!你們也不用出去說有我這個大姐!”

康繼美火了,“還有她,你嫂子!這兩年都是她陪著我,有什麽不對了?我打回來錢就是要和她兩個花!

房子也給她!誰對我好我就給誰!老陶對我好不假,他兒女呢?

房子不想給我,錢也不想讓我花!就這樣的人,我憑什麽還要讓著他們?打!這官司我就要打,這輩子打不完,江律師你下輩子接著給我打!”

江離笑笑,沒說話,心想,這輩子我接您這個案子就夠夠的了,下輩子可千萬別再讓我碰上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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