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慢慢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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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郝春英打官司的空檔,江離和齊小妮著手調查收集康繼美繼承案的證據材料。
首先要窮盡被繼承人陶奮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在或不在的證據:配偶、子女、父母。陶奮76歲去世,父母年齡有可能不過百,理論上有在世的可能。
所以,當事人自己說陶奮的父母已經先於陶奮去世是不行的,得有證明。此其一……
其二,陶奮配偶情況證明。康繼美與陶奮1997年結婚,陶奮原配1988年去世,這中間隔了9年,這9年的時間,有沒有另外的婚姻?如果有,有沒有子女、繼子女?
其三,陶奮的遺產情況:房子幾處?存款幾何?股票多少?有沒有其它資產?其中哪些是與康繼美的夫妻共同財產?
江離大致一列,頭就有點大。這老爺子的人身關系太覆雜了。
一樣一樣地調查吧。
只有康繼美和陶奮的結婚證是不夠的,江離去調出了陶奮和康繼美的結婚登記檔案。
檔案上寫著雙方均系再婚,陶奮的婚姻狀況是喪偶,已故配偶的名字是他的原配,說明陶奮除了原配和康繼美以外,沒有另外的婚姻。
但是江離還是不放心,又去陶奮戶籍地民政局查了陶奮的婚姻登記檔案,結果是陶奮在其原配去世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結婚對象叫年巧巧,江離查了一下萬年歷,發現年巧巧陽歷生日那天正是陰歷七月七。
問題是,陶奮和年巧巧的這次婚姻,只有結婚,沒有離婚!
江離的頭一下子大了。如果查不到陶奮和年巧巧的離婚檔案。
那麽,陶奮的遺孀是年巧巧呢還是康繼美?
陶奮和年巧巧結婚時年巧巧剛剛40歲,有沒有生育?
有沒有帶來未成年子女和陶奮形成了撫養關系?
如果查不清楚,康繼美和陶奮的婚姻效力都成問題,官司更是直接停擺!
先去查一下陶奮的人事檔案吧。
康繼美有權查閱陶奮的人事檔案。
江離和康繼美的弟媳婦一起陪康繼美來到陶奮單位的人力資源部。
要求查閱並覆制陶奮檔案裏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頁。檔案表格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填的,當時已經與年巧巧結婚,但是檔案裏的配偶一欄還只是寫著原配的名字,現狀是已故,子女情況就是現在的這一子一女,配偶也只寫了原配。父親去世,母親健在。
江離記下了陶奮的原籍地址。檔案員讓她們稍等一下就出去了。
江離三人就那兒等,十分鐘又十分鐘過去了,江離小聲對康繼美的弟媳婦說:“姐,這檔案員可能去給姐夫的孩子通風報信去了。”
康繼美的弟媳婦姓賀,叫賀苗。
江離沒有猜錯,半個小時後,檔案員回來說,阿姨,聽說你們家有糾紛,這個檔案我們不能給你出,讓法院來調吧!
檔案員剛說完,辦公室門呼拉一聲被人推開了,一個四十多歲的女子闖了進來:“人呢,在哪兒?”
接著看到坐在沙發上的康繼美,用手直指著康繼美的鼻子:“你來幹什麽?你有什麽資格來查我爸爸的檔案?需要調查的話我陶崢會來!我無論如何還是他的親孩子,你算老幾?你才來我家幾年?你看看我爸爸的檔案裏有你嗎?”
康繼美這被他這麽一激,也上火了,把結婚證往外茶幾上一拍:“我不算老幾,我就知道我和他結婚二十年了!他名下的財產先有我一半!另一半我還有權繼承!陶崢!你不就是想拖死我嗎?告訴你,我已經委托了律師要起訴了!”
“好啊!你起訴吧!你不起訴的話還好商量,你既然起訴了,咱們就慢慢打吧!我爸爸怎麽死的我還沒查明白呢!”
陶崢一句慢慢打,讓江離不寒而栗,這種官司要是真的「慢慢」打起來,確實能拖死人。
律所主任雷軒說過,他手上的一個繼承案,打了三年了,又回到了一審。
這種稍微覆雜一點的案子,只要對方想拖,總有各種辦法去拖延時間。
可是康繼美拖不起,她要盡快把屬於她的錢拿到手,過一天好日子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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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窮盡被繼承人陶奮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在或不在的證據:配偶、子女、父母。陶奮76歲去世,父母年齡有可能不過百,理論上有在世的可能。
所以,當事人自己說陶奮的父母已經先於陶奮去世是不行的,得有證明。此其一……
其二,陶奮配偶情況證明。康繼美與陶奮1997年結婚,陶奮原配1988年去世,這中間隔了9年,這9年的時間,有沒有另外的婚姻?如果有,有沒有子女、繼子女?
其三,陶奮的遺產情況:房子幾處?存款幾何?股票多少?有沒有其它資產?其中哪些是與康繼美的夫妻共同財產?
江離大致一列,頭就有點大。這老爺子的人身關系太覆雜了。
一樣一樣地調查吧。
只有康繼美和陶奮的結婚證是不夠的,江離去調出了陶奮和康繼美的結婚登記檔案。
檔案上寫著雙方均系再婚,陶奮的婚姻狀況是喪偶,已故配偶的名字是他的原配,說明陶奮除了原配和康繼美以外,沒有另外的婚姻。
但是江離還是不放心,又去陶奮戶籍地民政局查了陶奮的婚姻登記檔案,結果是陶奮在其原配去世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結婚對象叫年巧巧,江離查了一下萬年歷,發現年巧巧陽歷生日那天正是陰歷七月七。
問題是,陶奮和年巧巧的這次婚姻,只有結婚,沒有離婚!
江離的頭一下子大了。如果查不到陶奮和年巧巧的離婚檔案。
那麽,陶奮的遺孀是年巧巧呢還是康繼美?
陶奮和年巧巧結婚時年巧巧剛剛40歲,有沒有生育?
有沒有帶來未成年子女和陶奮形成了撫養關系?
如果查不清楚,康繼美和陶奮的婚姻效力都成問題,官司更是直接停擺!
先去查一下陶奮的人事檔案吧。
康繼美有權查閱陶奮的人事檔案。
江離和康繼美的弟媳婦一起陪康繼美來到陶奮單位的人力資源部。
要求查閱並覆制陶奮檔案裏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頁。檔案表格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填的,當時已經與年巧巧結婚,但是檔案裏的配偶一欄還只是寫著原配的名字,現狀是已故,子女情況就是現在的這一子一女,配偶也只寫了原配。父親去世,母親健在。
江離記下了陶奮的原籍地址。檔案員讓她們稍等一下就出去了。
江離三人就那兒等,十分鐘又十分鐘過去了,江離小聲對康繼美的弟媳婦說:“姐,這檔案員可能去給姐夫的孩子通風報信去了。”
康繼美的弟媳婦姓賀,叫賀苗。
江離沒有猜錯,半個小時後,檔案員回來說,阿姨,聽說你們家有糾紛,這個檔案我們不能給你出,讓法院來調吧!
檔案員剛說完,辦公室門呼拉一聲被人推開了,一個四十多歲的女子闖了進來:“人呢,在哪兒?”
接著看到坐在沙發上的康繼美,用手直指著康繼美的鼻子:“你來幹什麽?你有什麽資格來查我爸爸的檔案?需要調查的話我陶崢會來!我無論如何還是他的親孩子,你算老幾?你才來我家幾年?你看看我爸爸的檔案裏有你嗎?”
康繼美這被他這麽一激,也上火了,把結婚證往外茶幾上一拍:“我不算老幾,我就知道我和他結婚二十年了!他名下的財產先有我一半!另一半我還有權繼承!陶崢!你不就是想拖死我嗎?告訴你,我已經委托了律師要起訴了!”
“好啊!你起訴吧!你不起訴的話還好商量,你既然起訴了,咱們就慢慢打吧!我爸爸怎麽死的我還沒查明白呢!”
陶崢一句慢慢打,讓江離不寒而栗,這種官司要是真的「慢慢」打起來,確實能拖死人。
律所主任雷軒說過,他手上的一個繼承案,打了三年了,又回到了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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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康繼美拖不起,她要盡快把屬於她的錢拿到手,過一天好日子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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