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要的不僅是房產,更是幸福安穩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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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子發展的先後順序,咱們還是先說郝春英跟她兒要房子的官司。
江離在收案後又詳細了解了郝春英涉案房的前世今生,確定這幾套拆遷房的前身都是郝春英丈夫去世後,村裏另給郝春英母子四人劃的宅基地新建的,郝春英丈夫在世時與公婆住在一起,沒有自己的房子。
在江離的跟蹤和催促之下,郝春英的案子很快就開庭了。江離對盧建雲說,最好不要讓郝春英出庭,因為如果郝春英出庭,案子有可能跑偏。
比如,盧建明完全可能使出哀兵之計,立即把郝春英接回家住,好酒好菜好好伺候。
或者,把其中一套房子騰出來讓郝春英自己去住,到母親終老時再收回來。
這是傻子都能想出來的辦法,郝春英寵這個兒子寵了一輩子,完全架不住兒子的幾句軟話。
所以如果郝春英出庭,案子很可能當庭和解,江離和盧建雲的全部努力,統統作廢,郝春英的苦難,有可能再一次輪回。
郝春英現在缺的不只是住房,還有兒女悉心的照料和陪伴,如果她不要回至少一套房子,並且把這套房子分給兩個女兒,兩個女兒是不可能好好照顧她的晚年的,兒子更是完全不能指望了。
所以,郝春英要的不僅僅是房產,更是自己的幸福安穩的晚年,這個道理,郝春英不懂。
開庭時,盧建明果然說,我要見俺媽本人,俺媽不會真跟我要房子的,她如果想要房子當初就不會全部過戶給我,她那麽大歲數了要房子幹嘛?
俺媽一直說房子就應當給兒子給孫子,不能給外人!
俺媽是被人逼著來打這個官司的,這不是她本人的真實意思!
一口一個「俺媽」,好孝順的兒子!
江離說,郝春英身體不好,對律師已經做了特別授權,律師說的每一句話都是代表原告本人的。
江離向法庭提交了郝春英簽署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權委托書時的視頻。
盧建明果然又說,我沒不讓我媽來家住,我媽願意住我家就來,不願意住我家的話,我那套房子還有半年租期就到了,我騰出來給她住。
我不耽誤我媽住房子,我媽沒有理由一定要把房子要回去登記在她的名下。
何況,她既然把房子給了我,就無權再要回去,這種出爾反爾的行為,也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持。
舉證環節。
江離播放了盧建明和盧建雲的通話錄音,播放了郝春英在醫院裏因為無處可去而要死要活又要進監獄的視頻,播放了盧建雲家擁擠的居住條件和郝春英在盧建雲家陽臺棲居的窘景。
證明事項就是郝春英把三套房子全部過戶給了兒子盧建明,本意是希望依靠盧建明養老送終,過一個幸福的晚年,所以這種過戶行為,是附條件的贈與,現在盧建明撕毀合約,趕母親出家門,導致年邁多病的母親無處可去,愁苦不堪,老無所依,盧建明的行為,既違背了郝春英過戶房子的本意, 也違背了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不僅為法律所不容,也為社會道德所唾棄!
盧建明反駁道,他媽在贈與他房子的時候,是對兒子和孫子的疼愛,並沒有要求他養老送終,沒有附任何條件。
江離說,知母莫如子,我請教盧先生,如果郝春英知道過戶房子後會被你趕出家門,她還會把全部房產都過戶給你嗎?
盧建明說,我沒趕她!我只是說,她的兩個女兒也應當養老,這難道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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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離在收案後又詳細了解了郝春英涉案房的前世今生,確定這幾套拆遷房的前身都是郝春英丈夫去世後,村裏另給郝春英母子四人劃的宅基地新建的,郝春英丈夫在世時與公婆住在一起,沒有自己的房子。
在江離的跟蹤和催促之下,郝春英的案子很快就開庭了。江離對盧建雲說,最好不要讓郝春英出庭,因為如果郝春英出庭,案子有可能跑偏。
比如,盧建明完全可能使出哀兵之計,立即把郝春英接回家住,好酒好菜好好伺候。
或者,把其中一套房子騰出來讓郝春英自己去住,到母親終老時再收回來。
這是傻子都能想出來的辦法,郝春英寵這個兒子寵了一輩子,完全架不住兒子的幾句軟話。
所以如果郝春英出庭,案子很可能當庭和解,江離和盧建雲的全部努力,統統作廢,郝春英的苦難,有可能再一次輪回。
郝春英現在缺的不只是住房,還有兒女悉心的照料和陪伴,如果她不要回至少一套房子,並且把這套房子分給兩個女兒,兩個女兒是不可能好好照顧她的晚年的,兒子更是完全不能指望了。
所以,郝春英要的不僅僅是房產,更是自己的幸福安穩的晚年,這個道理,郝春英不懂。
開庭時,盧建明果然說,我要見俺媽本人,俺媽不會真跟我要房子的,她如果想要房子當初就不會全部過戶給我,她那麽大歲數了要房子幹嘛?
俺媽一直說房子就應當給兒子給孫子,不能給外人!
俺媽是被人逼著來打這個官司的,這不是她本人的真實意思!
一口一個「俺媽」,好孝順的兒子!
江離說,郝春英身體不好,對律師已經做了特別授權,律師說的每一句話都是代表原告本人的。
江離向法庭提交了郝春英簽署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權委托書時的視頻。
盧建明果然又說,我沒不讓我媽來家住,我媽願意住我家就來,不願意住我家的話,我那套房子還有半年租期就到了,我騰出來給她住。
我不耽誤我媽住房子,我媽沒有理由一定要把房子要回去登記在她的名下。
何況,她既然把房子給了我,就無權再要回去,這種出爾反爾的行為,也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持。
舉證環節。
江離播放了盧建明和盧建雲的通話錄音,播放了郝春英在醫院裏因為無處可去而要死要活又要進監獄的視頻,播放了盧建雲家擁擠的居住條件和郝春英在盧建雲家陽臺棲居的窘景。
證明事項就是郝春英把三套房子全部過戶給了兒子盧建明,本意是希望依靠盧建明養老送終,過一個幸福的晚年,所以這種過戶行為,是附條件的贈與,現在盧建明撕毀合約,趕母親出家門,導致年邁多病的母親無處可去,愁苦不堪,老無所依,盧建明的行為,既違背了郝春英過戶房子的本意, 也違背了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不僅為法律所不容,也為社會道德所唾棄!
盧建明反駁道,他媽在贈與他房子的時候,是對兒子和孫子的疼愛,並沒有要求他養老送終,沒有附任何條件。
江離說,知母莫如子,我請教盧先生,如果郝春英知道過戶房子後會被你趕出家門,她還會把全部房產都過戶給你嗎?
盧建明說,我沒趕她!我只是說,她的兩個女兒也應當養老,這難道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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