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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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的音響效果很一般,一首搖滾歌曲放出來再進到林曉的耳朵裏只覺得嘈雜刺耳。林曉獻寶一般拿出自己的耳機插上去,將兩只耳機分別放到自己和程巡的耳朵上,說:“這樣效果比較好。”

程巡開著車,餘光中兩只耳機像兩顆藍寶石一樣精致地閃著光,先是目光被吸引,接著耳朵也被俘獲了。

“這耳機什麽牌子的?剛好我耳機出了點問題,正要換。”程巡問,他寫東西的時候非得聽著音樂才寫得下去,否則就靈感失靈,效率慢得像蝸牛。現在用的耳機接線出了點問題,隔三差五就掉鏈子。

“ULTIMATE EARS的定制款,喜歡?”林曉說,他對於程巡對他的耳機感興趣這件事非常感興趣。

程巡表示肯定地點點頭:“挺好的。”

林曉把程巡的耳機摘下來,擡手搭上去,先是碰到了柔軟的耳垂,接著手指伸進耳孔,貼著皮膚輕輕轉了一圈,從指尖傳來的過電感迅速湧遍全身。

耳朵是極其敏感的部位,這個舉動讓程巡有些不適,耳邊好似響起滋滋啦啦的聲音,稍微把腦袋往另一邊側了側。

林曉收回手,為了推銷耳機胡言亂語:“耳孔跟這款耳機挺匹配的,我回國前剛收到貨,只用過兩次,而且每次用完都會仔細擦,要是你不嫌棄,就送你了,我家裏還有很多別的。”說著摘了自己的這一只戴在程巡的另一只耳朵上。

遇到喜歡的人就想拼命砸錢這個毛病,林曉隨他爸。可能他們家族對於追人的含義有誤解,也不能清醒地看待自己識人的品味,但凡他們看得上的,一般都不屑於金錢物質,甚至反感,但父子倆依然孜孜不倦,樂此不疲。

但林曉比他爸強,就是他砸錢的時候沒有那種盛氣淩人高高在上的態度,而且看面相就是人畜無害沒有企圖,配上無辜的表情,同樣的行為就傳達出了不同的情緒。

林曉隨之把耳機盒也一並交了出來。程巡雙手握著方向盤目視前方,他就算再外行,也知道什麽手指轉一圈就能判斷耳孔跟耳機是否匹配的狗屁理論純屬瞎扯,但他不但沒有戳穿,反而順著接了一句:“挺貴的吧,多少錢?我轉給你。”

這就等於是準備收下了,林曉十分開心,開了個好頭,以後就能順其自然的保持聯系了,但錢是堅決不能要,傻嗎?收了錢那不就兩清了嗎。

“真不用,你就拿著吧。”林曉態度堅定。

“多少錢?”程巡堅持。

“三千。”林曉信口胡說。

“不可能,這耳機不是定制的嗎?”程巡用頭發絲想也知道肯定不便宜。

“嘿,還真不好騙你,但你就收著吧,剛好我是個發燒友,剛好你喜歡你需要,挺有緣的不是嗎?就當感謝你今天兩次來接我。”林曉捏著柚子皮真誠地說。

程巡沒再說話了。

丁一諾的家離林曉家的距離不是很遠,夜裏不堵車就是十幾分鐘的車程。兩三首歌聽完,林曉也到家了,他一直在等的那句“要不我請你吃飯吧”始終沒等到。

算了,沒等到就自己開口唄。

林曉下車後又折了回來,在程巡把車窗拉下之後,他彎著腰探進半個腦袋,柔聲細語地問:“要不哪天,你請我吃個飯?”

“要不我請你吃個飯”或者“一起吃個飯”是比較常見的說法,這種只見了兩次面就張口問“要不你請我吃個飯”的,程巡還是第一次見。

前一晚沒睡好,硬喝了三杯咖啡撐著,跟設計發飆,重新核對校樣,這一天下來程巡已是身心俱疲。

他本就不清楚為什麽會莫名其妙地在這種情況下還答應來接林曉,現在更不知道該如何拒絕這個邀約。

看程巡發楞,林曉心裏有點沒底,程巡不是校園裏那些青澀的男孩女孩,自己擅長的那一套在這兒可能起不到什麽效果。

程巡熄了火,放松地靠在椅背上,把耳機摘下來收好,像是好不容易下了什麽決定一般說道:“我明天要出差,一周後才回來,能等嗎?”

“那必然沒問題啊。”林曉的笑容溢出了嘴角。

幾乎是在林曉轉身的瞬間,程巡掏出煙,點火,吸燃,整個過程只用了三秒。憋了一路,現在吸上一口,終於神經舒爽,待林曉進了家門方才叼著煙緩緩駛出。

第二天程巡一早的飛機飛雲南,要去那邊取景給雜志拍個宣傳片,再回來是一周後。飛機上一群熊孩子無法無天,嘰嘰喳喳叫個不停,家長也沒有要管的意思,程巡在心裏罵了幾句,掏出耳機來聽歌。

他先是習慣性地拿出自己原來的耳機帶上,聽了會又摘下,換上了林曉送給他的。

收工後有一天的自由活動時間,這個季節,洱海的水是清涼的,坐在洱海邊的白色木長椅上,向蒼山望去,徐徐的風以及視野所及,都給人一種悠閑愜意的感覺。

程巡端起腿邊放著的咖啡喝了一口,翻開了一本書,手機裏跳出一條提醒打破了這片刻的寧靜,程巡看完這一頁拿起來看,是一條好友申請。

備註信息:小朋友。

程巡盯著屏幕開始晃神,那對“藍寶石”耳機,他本來以為撐死也就七八千塊錢,耳機無論是外形還是質感都很對胃口,他不懂也嫌麻煩,幹脆就收了想著回頭查一下價錢再把錢轉過去。

但是,這個價錢有點驚人,小兩萬。看來林曉說的三千是沒錯的,三千美金。

林曉說他的手機號就是微信號,但程巡一直沒加,加了就直接轉2萬塊過去嗎?太傻逼了。他這個工作,一個月基本工資也不到兩萬,要是按照稿費來算,得寫夠20萬字。

要不就是把耳機再還回去,那更傻逼。

程巡思考了一個星期,還是覺得前者稍微不那麽傻逼一些,於是點開對話界面轉賬,就不打腫臉充胖子了,轉了1萬8。

過了很久林曉都沒收也沒回什麽,於是程巡又補了一句:

——你不收,就不請你吃飯了

果然奏效,幾乎是同時,頁面顯示“轉賬已被領取”。

一直盯著手機看坐立不安的林曉終於松了一口氣。

從雲南回來後的周一,程巡忙的差點飛起。自早上開了辦公室的門,屁股還沒占上椅子,就有一大堆人過來排隊簽字,程巡一邊簽字一邊跟下屬閑扯:“回頭我讓Lisa給我做個簽名章,跟老大那個一樣,以後簽字直接找她,手動簽字太浪費勞動力了。”

這一波人走後,會議部門的領導又過來“聊天”,問能不能借個編輯帶出去用一下。

要是別人程巡就答應了,但這個人是陸音,寫稿小能手,親和力溝通力都在線,程巡很喜歡。

借人?還不如直接說要挖墻腳呢。

程巡直接就兩字:“不行。”

不高興就不高興吧,不行就是不行。反正有老大撐腰,誰都不敢真正惹他。

新一期的稿件任務還等著分配,程巡快速做了個分工表發到部門群裏,這之後才喝上一口咖啡。又把出差需要報銷的單據簡單整理了一下交給助理Lisa,然後打開郵箱開始回覆郵件。

直到午飯時間到,亂七八糟的瑣事總算處理了大概,但還是心緒煩亂。

他心裏一直在想一件事情——請林曉吃飯。

與其說想著吃飯這件事還不如說他因為耳機那件事有點耿耿於懷。要不就今天吧,趕緊的,錢已經轉了,再吃個飯,就離這些有錢人遠點。

下午的時候程巡給林曉發了一個定位圖,是單位所在的位置。辦公大樓對面剛好是一家環境優美,味佳色美的餐廳,程巡圖方便決定就去那吃。

隔壁部門的主編尹冰找程巡去樓下一起抽煙,再上來後被老大直接叫到了會議室緊急開會,手機鎖在辦公室裏沒來得及拿,程巡迅速投入到會議內容中,很快把跟林曉約飯的事拋在了腦後。

直到夜幕低垂,下班時間過了許久這個會才開完,程巡回到辦公室,看到手機上兩個林曉的未接來電和一條信息,才猛地一拍大腿,記憶瞬間回潮。

程巡點開信息,也是一個定位圖,與他之前發給林曉的幾乎一樣。

程巡為自己帶有“放鴿子”嫌疑的行為而略感歉意,於是匆匆關電源鎖門下樓,果然在樓下的花壇邊見到了抱著胳膊等他的林曉。

這孩子一件單薄的西裝被風吹得直打哆嗦,直到程巡走近才緩緩站了起來,然後立刻挺直了身子說:“你終於出來了哥,我腿都快麻了。”

一瞬間程巡有點受不了這個畫面,用一種略帶責備的語氣問道:“你就不能找個咖啡廳坐會兒?”

林曉發現他自己也不太能解釋這種大風天非要在外面灌風挨凍吃灰的愚蠢行為。

程巡想把自己的大衣脫下來給林曉披上,但是他的動作進行到一半就停住了。

有些人的身材天生就是穿西裝的料,相比前兩次見面穿著運動休閑裝的林曉,程巡覺得今天穿著褐色條紋西裝的他,就好像校園偶像劇裏從天而降的學霸男神,在風裏,在一片疊翠流金中,對著你笑。

接著有一個聲音響起——但你不是偶像劇的女豬腳,是個老大叔啊!

程巡停止不切實際的聯想,把扣子解開又扣上,拉著人直沖沖地往對面走:“走吧,去吃飯。”

走到門口兩人又站住了。

名為“青葉”的餐廳店內依然燈火通明,但大門緊閉,玻璃門上貼著一張紙,寫著因店內裝修,暫停營業,日期是今天。

程巡不可置信地從玻璃門向裏望去,確實看到了工人忙碌的身影,耳邊也傳來機器運作的嗡嗡聲。

但是這家餐廳是這方圓幾裏唯一有檔次可以請這位富家公子的了。

程巡看著近在眼前的麻辣燙和包子鋪,還是忍住了,做人不能差勁到這個份上。好像還有一家西餐廳也還可以,程巡問林曉:“吃西餐行嗎?”

林曉撥浪鼓一樣搖頭:“你就饒了我吧哥,在國外都快吃吐了,現在聞味兒都不行。”

“那你想吃什麽?”程巡問。

林曉轉了轉眼珠,點了個中華傳統美食:“蛋炒飯。”

程巡有點氣結,秋天夜晚的風還在刮,兩個人傻站在公司樓下說著沒營養的對話討論吃什麽實在是有點畫風奇特,關鍵是一會八點半他還有個視頻會議。

這個時候,林曉打了一個噴嚏,凍得發紅的耳朵一下子刺痛了程巡的眼睛,猶豫被消滅了大半,立刻把人拉近車裏,開車回家。

程巡的家沒什麽煙味,因為他把陽臺改裝成了一個抽煙室,專屬空間。林曉帶著私心大概參觀了下,得出似乎、應該是一個人生活的結論。

蛋炒飯,程巡閉著眼睛都能做出來,單身到現在,就練就了這麽一個拿得出手的菜。

顏色金黃,質地鮮嫩,香味勾人。餓了一天的林曉早就不知矜持為何物,在程巡的註視下,以餓狼捕食的方式吞掉了一整盤蛋炒飯,就差舔盤子。

吃完飯林曉由衷評論道:“哥,你這手藝絕了,這真是我從出生到現在吃過的最好吃的蛋炒飯。”

看著吃了一盤蛋炒飯就如此滿足的林曉,程巡露出了一個父親般的笑容:“這也是我聽到過最好的誇獎。”

“那我以後想吃的時候你還能給我做嗎?”林曉問。

程巡嘆了口氣:“那可不一定。”

林曉對食物不太挑,對蛋炒飯也沒什麽執念,但是程巡這個回答卻讓他有些情緒低落,話說出口也沒管合不合適:“為什麽啊,你就那麽忙?”

作者有話要說:

程巡:我是不是傻,為了一個破耳機又掏錢又請你吃飯╮(╯▽╰)╭

林曉:耳機是我硬塞給你的,你只是舍不得拒絕我O(∩_∩)O~~

程巡:好像還真是~(@^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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