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指尖精靈1 舔狗鋼琴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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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默的身世組成有些覆雜, 經歷也挺奇異的。
她父親是一個才華橫溢不瘋魔不成活,心裏眼裏只有鋼琴,沒有生活能力的心思單純又瘋狂的藝術家。她母親是個深受愛情小說影響, 滿腦子浪漫情結, 整天只會傷春悲秋,同樣沒什麽生活能力的, 氣質卓絕風情綽約的大美人。地地道道的才子與佳人的組合。
還是青梅竹馬,門當戶對。兩家家長都在音樂學院的老師。對他們都很了解,長大後順利的戀愛、結婚。和和美美, 一切都很順利。
婚後沒多久, 他們也跟當時國內的好多藝術家一樣,覺得國內的藝術氛圍不濃,前途不明朗,死活非得要出國深造。花光了兩家所有的積蓄把他們送出國。以為是大好前途, 光明未來。到了才感受到資本主義的水深火熱。
兩個沒有生活能力的人,租住在幾平米的地下室裏,找不到工作,書都讀不起, 生活沒著沒落兒,還有了孩子。
迫不得已之下, 項爸總算還知道擔起男人的責任,放下鋼琴, 去飯館刷盤子掙錢養家。項媽根本受不了她深愛的才子沾染一身煙火氣的落魄樣子,那雙特別漂亮的彈鋼琴的手, 不應該去幹任何世俗的工作。一天到晚的在家裏望風流淚,抱著剛出生的項默感慨命運的不公平。
終於,在項默半歲的時候, 項爸在大學裏找了一份助教的工作,生活雖苦,總算是本專業。但這個苦,兩個人都受不了了。愛情什麽的,在面包面前一文不值,默契的離了婚。
項媽在半個月之後就在藝術展上認識了一位土大款,就是項默現在的後爸周總,迅速的領了證,隨新丈夫回國定居。
項爸一個人帶著孩子,又過了半年,遇到了一位開畫廊的華人女老板蘇紅,蘇紅非常欣賞他的琴藝,正好趕上國內的有錢人錢掙夠了開始想要洗白自己的發家史裝文化人兒的那麽個熱潮。她很會做生意,眼光也好,選中了項爸,一手把他打造成了蜚聲國際的鋼琴大師。還被國外最好的音樂學院聘為教授,每年全球巡演的收入就不下一億歐。名利雙收之後,多年的合作夥伴結成夫妻,蘇紅成了項默的後媽。
項默這孩子呢,從小就非常有音樂天賦,沒會說話呢,就能在鋼琴上彈出簡單的曲調。再長大點兒,父母離婚,她跟著項爸生活,爸是親爸,就是不太靠譜,把他自己和孩子養得跟要飯的差不多。是蘇紅認識他之後,一是看孩子可憐,再一個也是想籠絡他,就幫著帶孩子。直到他成名掙錢之後,才交給保姆照看,但是每次需要找家長的時候,還是蘇紅出面。當爹的除了指導彈琴的時候在,都沒啥存在感,你要說他不愛孩子吧,也不是,他掙的每一分錢,都直接打到項默名下的卡裏,平時自己的生活費還靠蘇紅養著呢。他就是純粹的藝術家的腦子,容不下別的。所以,後來倆人不知道為啥領證結婚了,但項默沒什麽感覺,從小到大的生活就沒變化。蘇紅也一直沒有孩子,兩口子就項默一個,蘇紅對她也好。
親媽嫁了土大款之後,項默也沒有被忽略。但重視和喜愛都不是來自親媽,而是後爸。親媽是給自己吃不了苦找了個背鍋俠,就是親閨女,覺得她不能與深愛的初戀浪漫的生活在一起,被迫屈從於現實都是項默害的。所以她只想當項默不存在,不想面對項默,每次見到項默都覺得是在提醒她,她為了面包放棄了愛情。
但是周總喜歡項默呀,愛得什麽似的,每年都得把項默接回國內待上一兩個月,要星星不給月亮。就沖著閨女能得丈夫的喜愛,項媽心裏再不願意,背後再不給閨女好臉色,表面都得裝成愛女如命。
周總這人很有意思,他是在改革開放的浪潮當中,最早抓住機會實現了階層飛越的那一批人。小時候家裏窮得房蓋都漏風,小學沒畢業就在街上瞎混。除了一張好臉,要啥沒啥。二十歲不到就結了婚,前妻谷美娟也是個神人,別看名字裏帶個美字,本人是真跟美沒有半點關系,長得五大三粗做衣裳都比別人多費二尺布,她這樣兒的,在那個年代,婚姻市場上沒有什麽優勢,偏她還是個顏狗,就看上周總了。周總圖人家有家底,結婚就能跟著做小買賣,谷美娟是為了爭口氣,讓看不起她的人看看,她能不能找個長得好的。也沒什麽感情不感情的,就結婚了。婚後一處,兩口子的脾氣都一樣兒,一個比一個精,一個比一個粗糙。很快就有了兒子周風眠,兩口子上學加起來沒有五年,給兒子起名非得裝文化人兒,別的名人知道的少,就從李白的詩裏面選,相中了《贈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禦》裏面那句,時游敬亭上,閑聽松風眠,就給兒子起名叫風眠。
生意越做越大之後,周總覺得北方發展小,要往南方開拓市場,擴大生意版圖,谷總死活不走,就要守著北方某二線省會城市的老家。最後誰也勸不動誰,就離婚各過各的了,兒子跟媽。離婚是離婚,但人兩口子感情反而從沒什麽感情的夫妻成了膽肝相照的親密合作夥伴了。是那種能把身家交托給對方的絕對信任。
周總南下之後,確實發展得好,掙下了很多錢。等到了新世紀,錢掙夠多了,他就跟那些土大款一樣兒,老想洗掉身上的土味兒,迷之追求藝術品和古董收藏,冒充有文化。認識項媽就是跟一個二道販子藝術買手出國去買畫認識的。項媽多有氣質啊,又是頂尖的大美女,一身的藝術範兒算是搔到了周總的癢處,一聽單身,一個為錢,一個為人,兩人一拍既合就走到一起了。婚後,項媽跟周總供在家裏的名貴瓷器並沒有什麽區別,就是用來充門面的藝術品。
至於喜歡項默,一是項默長得洋娃娃似的,招人喜歡。再一個,他就是喜歡好看又文靜小姑娘,當年兩口子就一心想要個小閨女,結果生出個周風眠。周風眠呢,長的隨爹,人模狗樣兒的,脾氣隨了媽,就是個混球兒。上學開始,一星期上五天學,能找六回家長的那麽個玩意兒。周總是讓親兒子折磨得對兒子這種生物產生恐懼了。娶了項媽之後,就想生個項媽那種氣質的女兒來寵。
結果他就沒那個命,連生仨兒子,他自己就任命了。只能把一腔愛閨女的心都投到項默的身上。項媽早年還以為自己連著生了仨兒子,是周家的大功臣了呢!到頭來發現,最被嫌棄的地方就是沒能生個閨女出來。
連谷總,都對項默喜愛有加。按說她們這個關系,彼此能見到都挺神奇的。但谷總多牛啊,離婚了還能當周家半個家的人物,兒子到親爸家過了個暑假,回去說親爸家裏來了個特別好看的小妹妹,人家就上門了,大包小包好吃好喝的送。一見項默就喜歡得什麽似的,項媽也知道自己不是谷總的對手,可著勁兒的巴結人家,谷總說領項默回家住幾天,她連半句都沒留,歡天喜地給孩子送出門的。
就這樣,這姑娘每年還能在谷總的家待上個十天半個月的,谷總對外都說是她閨女,有人問起,孩子也認。
就這麽個覆雜的家庭環境長大的。
國內的情況雖然覆雜,項默還是喜歡在國內的時光,因為在國內的時候,沒人會逼著她練琴。
再有天賦,再喜歡,每天幾個小時不停的練習,一個孩子,總有膩煩的時候。一回到爸爸家,就沒半點兒娛樂時間了,蘇紅這個後媽哪哪都好,就是在練琴這個事兒上,要求得特別高,管得很嚴。
天才少女也沒辜負了她的天賦,十三歲就開個人演奏會。十五歲就被項爸所在的大學錄取。十八歲大學畢業。
原本該走上衣食無憂,開開巡演掙掙錢的藝術小公主人生贏家道路的。
這不是就遇到了原本這個時空的男主角時嶼嘛。時嶼是項爸的學生,去家裏請教課程的時候,項默對他一見鐘情,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的瘋狂追求。時嶼的女主角叫言寄歡,是個芭蕾舞演員。舞蹈家與鋼琴家的愛情,能拍一部文藝片的那種。但是項默不管,誰的勸也不聽,就非認準了時嶼,死追活追,把自己活成了一個舔狗,丟盡了家裏的臉。
結局當然是很慘,據系統說,要出車禍廢掉手,失意一生愛而不得的。
行吧,這話聽聽就行,反正現在的項默是不可能有那個結局了。
剛來的時候,她以為自己進了年代文時空呢,還滿心歡喜的計劃著可以養小豬發家致富,帶領全村人民奔小康了。接收完信息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兒,天差地別。
那為啥項默會在一個深山老林的村子裏呢。
這跟周風眠有關系。他靠著爹媽的錢一路開掛上了大學,混了個國外名校的畢業文憑,回國之後,也不是知道是哪根叛逆的神經搭錯了,非得要從政,就他那樣兒的,想從政,考公他是肯定考不上的,父母也了解他的水平,明知道他考不上,嘴上就一個比一個支持,誇兒子出息了什麽的。想著反正他也考不上,撞南墻就知道回頭了。結果這小子,腦子是真好使,人家通過他一個朋友,弄到了一個下鄉支援偏遠山區的名額,就是所謂的大學生村官,他那畢業證該說不說,是真的能唬住人。他還不要求分到好地方,專挑最艱苦的地方去,領導一看這孩子心誠啊,大為欣賞,真給分到靈蠶洞村這個地方了。
這地方,說偏遠,按地理位置來說,不算特別偏遠,在北方山裏,離海不到一百公裏,離省城不到三百公裏。離京城不到五百公裏。這能算偏遠嗎?
但這地方,真是窮得當褲子。就是這山太險了。群山環繞的腑地裏,坐落著一個不到兩萬人口的小縣城,叫靈山縣。過去動蕩的年代,這裏可是正經的風水寶地,四周都是山,只有一條狹窄的山路進出,山裏物產豐富,夏季野菜野果子野雞野兔數之不盡,進山隨手采點菜獵點兒野物就餓不死人,冬天大雪封山,進出更是不易,外面怎麽亂,山裏一樣吃喝不愁,現在縣城裏絕大部分的人,都是早年逃難進來的。要是勤快一點,開上兩畝地,種上點兒口糧,那日子就更寬松,在人人都餓肚子的年代,這裏的人能吃飽飯,那就是上等的生活。
後來時代變了,開革開放,外面翻天覆地,人越來越有錢。這地方,倒成了憋死人的窮地方。山路太窄,好容易修了一條公路,過個卡車都費勁,遇上錯車,得找寬敞的地方錯。你有再好的山貨野物,運不出去,也是白搭。車進不來,就得人走出去,靠著小車往出運,人工往出扛,運出去的那麽點山貨,成本太高,沒有竟爭力,高價賣不出去,低價賣了賠。要想修大路,就得削山,削很多的山,是一個巨大的工程。連老師工資都只能發一半的縣財政,上哪弄那麽些錢去修路啊。等著上面撥款,那要修的地方多了,啥時候能排到靈山縣,誰也不知道。
當地的人,就越來越少,年輕的能出去的都出去了,很少有願意回來的。剩下的多是些老弱病殘。縣城裏就一條主路,兩邊有幾處樓房,再都看不見多少現代化痕記。更不用說下面的鄉鎮了。
靈蠶洞村隸屬於七彩石鎮,七彩石鎮離靈山縣八十公裏,是山裏最深處的總人口不到一千人的小鎮子。鎮上就不到一百戶人家,稀稀拉拉的一些土坯房子聚在一起,形成了一個鎮子。鄉政府是三間磚瓦房,是鎮裏的第一建築,旁邊一家兩間磚瓦房的綜合商店,商店旁邊是小學。鄉政府的另一邊是一家小飯館。這一小片兒就算是七彩石鎮最繁華的所在了。
靈蠶洞村離七彩石鎮七公裏,從靠著七彩石小學後門的山路上山,繞過大半個山腰,就到了。
周風眠就在靈蠶洞村做駐村幹部,住在原來生產隊蓋的一間半小土房裏,院子裏有一個廢棄不用的石磨,算是整個小院的唯一裝飾。再就什麽都沒有了。
項默就是在這個小土房裏間的炕上醒過來的。
她來,是因為國外放假,時嶼跟言寄歡回國探親,她追著人家屁股後面跑回來。追到家裏,兩人出去旅游了,沒告訴家裏人去了哪裏。她找不到人,沒有辦法,就回京城周總家找親媽。
項媽帶著她那個三個沒有半點藝術細胞的弟弟出國看展培養藝術感去了。這個媽也是執著,一心想培養兒子們成為項爸那樣兒的才子。也不看看兒子是誰的種,一個個都快鉆錢眼兒去了,一說掙錢,眼珠子都綠,一說藝術,比催眠曲都有效,聽著就睡。還總被親媽拎著到處看這個展那個展的,每回見到項默,都成了吐苦水大會。
周總跟他新認識的一個老教授去考古,據說剛剛在某省有了重大考古發現,他跟著去發掘現場長見識去了。這幾年,他又不玩兒買買買那一套了,也不知道聽誰說的,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才是真正高大上的文化人境界。他就折騰著往文化圈靠,過去那鴻儒一般都不差錢兒,沒錢的人家讀不起書。如今可不是,讀書人倒成了清貧的行當。有需求就行啊,他把人家的生活安排得妥妥當當的,用得還都是很雅的手段,不傷讀書人的氣節那種。他就很受歡迎,雖然外行,偏又愛聽。把老教授哄得,上哪都愛帶著他。
家裏沒人,項默一個人在家也沒意思。谷總給她打電話讓去她家的時候,她就很痛快的同意了。
到了楓城才知道周風眠下鄉兩個月沒回家了。谷總這個親媽都覺得神奇,就她那熊兒子那樣兒的,居然真熬住了。
項默的好奇心也被勾起來,就說去看看周風眠,這才帶著谷總給準備的大包小包的吃穿用品開著輛皮卡來的靈山縣。得虧開的是皮卡,還能開進山裏。就這,從縣城到七彩石鎮的八十公裏山石路,她就走了一天。再往裏,車是無論如何都走不了了。
她是跟著七彩石小學唯一的老師兼校長王老師一起回的靈蠶洞村。王老帥是村裏的人,每天都步行上下班。她一個嬌嬌女,哪受過這個罪,那兩大包一小包的行李,全是王老師給背著的,她就推個小行李箱。走到村上,兩腳都水泡,見到周風眠的時候,都快哭了。
周風眠看到項默,想罵都罵不動。天都黑透了,還能給她趕出去?只能給燒了熱水泡了腳,把裏屋的炕上弄了個簾子掛上,把自己的被褥給她鋪上讓她先休息,自己躺在光板炕上蓋著衣服對付一宿。
一大早起來,周風眠就上班去了,留下項默還睡得呼呼的呢。鍋時給留了兩個雞蛋一碗粥,半碟子野菜鹹菜還是跟隔壁馮嬸子借的。
醒過來的就是項默了。
腳底板疼得麻酥酥的。
接收完信息之後,第一件事兒,就是找藥箱,找了半天,也沒找到。腳上的泡得挑得上藥,不然好幾天都別想好,沒有藥,就想找個針,把泡挑了自然好也行,上輩子當了那麽多年運動員,這都不算事兒。
滿屋子都沒找到半根針,只從一個快要散架的書桌抽屜裏找到個指甲刀,又在廚房裏找到個打火機,簡單的烤了一下就用指甲刀把水泡挑了。喝了粥吃了雞蛋就回炕上坐著了,水泡沒幹,不敢穿鞋走,怕感染。
手機是一點兒信號都沒有。周風眠的手機都在屋裏放著沒帶。項默找藥的時候,還發現了他的那些個電子裝備,筆記本,平板,音箱什麽的,全都扔在角落裏積灰呢。這地方雖然有電,可沒網,單機有啥意思!
坐在坑上,啥也幹不了,項默就開始做計劃,這麽個情況,她能做點兒什麽掙積分呢?
項默這姑娘別的也不會,除了花錢,就是會彈鋼琴。
彈鋼琴怎麽報國?
想了好半天,也沒想出來。
那還能做啥?
搞音樂教育?好像可以,現在國家發展得好,人們生活也好了,對藝術的需求就高,藝術市場是越來越大,教書育人,多培養一些藝術家也不錯。也能掙來社會影響力,很值積分的。
還能做點啥?真想不出來了。問系統,比賽得冠軍能不能掙積分,系統說能。但是系統又加了一句,世界級的比賽,能得的冠軍,項默十五歲以前就都得完了。鋼琴比賽可不興一直拿冠軍。
這條路也行不通了。
一時裏,還真想不出來能做啥。
“姐姐,你睡醒了嗎?”
項默正坐在炕上楞神,屋外傳來一個少女的聲音。
“醒了,進來吧。”
進屋的是一個看上去十來歲的小姑娘,齊耳的短發,臉上帶著冬天皸裂後恢覆得不太好的那種粗礪的紅,還有幾個小雀斑,眼睛很大,笑起來彎彎的,很好看。上身穿著帶補丁的灰色運動服,下身是粗布做的褲子,鞋是手工做的布鞋,腳指處帶著補丁,光腳穿著。一路上項默看到的孩子,大部分都是這樣的裝束,能穿上運動服,說明這小姑娘的家境還不錯了。好多都是二三十年前的那種布衣呢。
“姐姐,我是隔壁家的。我叫馮招娣,我娘讓我來看看有沒有什麽能幫忙的?”
小姑娘沒明說,項默的穿著打扮,一看就是大城市來的,跟當初周風眠剛進村的時候一樣一樣的,不用問都知道又是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連刷碗都不會的。早上周風眠跟馮嬸子借鹹菜的時候提了一句他妹妹來了,馮嬸子這才讓招娣過來看。
小姑娘嘴上說著,特別有眼色的上手就把項默吃完的碗筷收拾到廚房,順手就給刷出來放好了。
鬧得項默很不好意思,她會做這些,養豬廠繼承人能不會村裏的活兒嗎?是腳痛,沒急著幹而已。“你放著,我一會兒自己弄就行。”
小姑娘帶著笑,“沒事兒,姐,我都幹習慣了。”
她手腳利索得項默看得快心酸的。
“你怎麽沒去上學啊?學校放假了嗎?”這麽大的孩子,應該上小學呢吧?
小姑娘就不笑了,低著頭,又去找笤帚掃地,邊掃邊說,“我不念了。我姐去縣城裏打工,家裏沒人幫我娘幹活兒,妹妹們都比我念得好,我就不念了。”
這……
一時裏,項默不知道該怎麽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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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父親是一個才華橫溢不瘋魔不成活,心裏眼裏只有鋼琴,沒有生活能力的心思單純又瘋狂的藝術家。她母親是個深受愛情小說影響, 滿腦子浪漫情結, 整天只會傷春悲秋,同樣沒什麽生活能力的, 氣質卓絕風情綽約的大美人。地地道道的才子與佳人的組合。
還是青梅竹馬,門當戶對。兩家家長都在音樂學院的老師。對他們都很了解,長大後順利的戀愛、結婚。和和美美, 一切都很順利。
婚後沒多久, 他們也跟當時國內的好多藝術家一樣,覺得國內的藝術氛圍不濃,前途不明朗,死活非得要出國深造。花光了兩家所有的積蓄把他們送出國。以為是大好前途, 光明未來。到了才感受到資本主義的水深火熱。
兩個沒有生活能力的人,租住在幾平米的地下室裏,找不到工作,書都讀不起, 生活沒著沒落兒,還有了孩子。
迫不得已之下, 項爸總算還知道擔起男人的責任,放下鋼琴, 去飯館刷盤子掙錢養家。項媽根本受不了她深愛的才子沾染一身煙火氣的落魄樣子,那雙特別漂亮的彈鋼琴的手, 不應該去幹任何世俗的工作。一天到晚的在家裏望風流淚,抱著剛出生的項默感慨命運的不公平。
終於,在項默半歲的時候, 項爸在大學裏找了一份助教的工作,生活雖苦,總算是本專業。但這個苦,兩個人都受不了了。愛情什麽的,在面包面前一文不值,默契的離了婚。
項媽在半個月之後就在藝術展上認識了一位土大款,就是項默現在的後爸周總,迅速的領了證,隨新丈夫回國定居。
項爸一個人帶著孩子,又過了半年,遇到了一位開畫廊的華人女老板蘇紅,蘇紅非常欣賞他的琴藝,正好趕上國內的有錢人錢掙夠了開始想要洗白自己的發家史裝文化人兒的那麽個熱潮。她很會做生意,眼光也好,選中了項爸,一手把他打造成了蜚聲國際的鋼琴大師。還被國外最好的音樂學院聘為教授,每年全球巡演的收入就不下一億歐。名利雙收之後,多年的合作夥伴結成夫妻,蘇紅成了項默的後媽。
項默這孩子呢,從小就非常有音樂天賦,沒會說話呢,就能在鋼琴上彈出簡單的曲調。再長大點兒,父母離婚,她跟著項爸生活,爸是親爸,就是不太靠譜,把他自己和孩子養得跟要飯的差不多。是蘇紅認識他之後,一是看孩子可憐,再一個也是想籠絡他,就幫著帶孩子。直到他成名掙錢之後,才交給保姆照看,但是每次需要找家長的時候,還是蘇紅出面。當爹的除了指導彈琴的時候在,都沒啥存在感,你要說他不愛孩子吧,也不是,他掙的每一分錢,都直接打到項默名下的卡裏,平時自己的生活費還靠蘇紅養著呢。他就是純粹的藝術家的腦子,容不下別的。所以,後來倆人不知道為啥領證結婚了,但項默沒什麽感覺,從小到大的生活就沒變化。蘇紅也一直沒有孩子,兩口子就項默一個,蘇紅對她也好。
親媽嫁了土大款之後,項默也沒有被忽略。但重視和喜愛都不是來自親媽,而是後爸。親媽是給自己吃不了苦找了個背鍋俠,就是親閨女,覺得她不能與深愛的初戀浪漫的生活在一起,被迫屈從於現實都是項默害的。所以她只想當項默不存在,不想面對項默,每次見到項默都覺得是在提醒她,她為了面包放棄了愛情。
但是周總喜歡項默呀,愛得什麽似的,每年都得把項默接回國內待上一兩個月,要星星不給月亮。就沖著閨女能得丈夫的喜愛,項媽心裏再不願意,背後再不給閨女好臉色,表面都得裝成愛女如命。
周總這人很有意思,他是在改革開放的浪潮當中,最早抓住機會實現了階層飛越的那一批人。小時候家裏窮得房蓋都漏風,小學沒畢業就在街上瞎混。除了一張好臉,要啥沒啥。二十歲不到就結了婚,前妻谷美娟也是個神人,別看名字裏帶個美字,本人是真跟美沒有半點關系,長得五大三粗做衣裳都比別人多費二尺布,她這樣兒的,在那個年代,婚姻市場上沒有什麽優勢,偏她還是個顏狗,就看上周總了。周總圖人家有家底,結婚就能跟著做小買賣,谷美娟是為了爭口氣,讓看不起她的人看看,她能不能找個長得好的。也沒什麽感情不感情的,就結婚了。婚後一處,兩口子的脾氣都一樣兒,一個比一個精,一個比一個粗糙。很快就有了兒子周風眠,兩口子上學加起來沒有五年,給兒子起名非得裝文化人兒,別的名人知道的少,就從李白的詩裏面選,相中了《贈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禦》裏面那句,時游敬亭上,閑聽松風眠,就給兒子起名叫風眠。
生意越做越大之後,周總覺得北方發展小,要往南方開拓市場,擴大生意版圖,谷總死活不走,就要守著北方某二線省會城市的老家。最後誰也勸不動誰,就離婚各過各的了,兒子跟媽。離婚是離婚,但人兩口子感情反而從沒什麽感情的夫妻成了膽肝相照的親密合作夥伴了。是那種能把身家交托給對方的絕對信任。
周總南下之後,確實發展得好,掙下了很多錢。等到了新世紀,錢掙夠多了,他就跟那些土大款一樣兒,老想洗掉身上的土味兒,迷之追求藝術品和古董收藏,冒充有文化。認識項媽就是跟一個二道販子藝術買手出國去買畫認識的。項媽多有氣質啊,又是頂尖的大美女,一身的藝術範兒算是搔到了周總的癢處,一聽單身,一個為錢,一個為人,兩人一拍既合就走到一起了。婚後,項媽跟周總供在家裏的名貴瓷器並沒有什麽區別,就是用來充門面的藝術品。
至於喜歡項默,一是項默長得洋娃娃似的,招人喜歡。再一個,他就是喜歡好看又文靜小姑娘,當年兩口子就一心想要個小閨女,結果生出個周風眠。周風眠呢,長的隨爹,人模狗樣兒的,脾氣隨了媽,就是個混球兒。上學開始,一星期上五天學,能找六回家長的那麽個玩意兒。周總是讓親兒子折磨得對兒子這種生物產生恐懼了。娶了項媽之後,就想生個項媽那種氣質的女兒來寵。
結果他就沒那個命,連生仨兒子,他自己就任命了。只能把一腔愛閨女的心都投到項默的身上。項媽早年還以為自己連著生了仨兒子,是周家的大功臣了呢!到頭來發現,最被嫌棄的地方就是沒能生個閨女出來。
連谷總,都對項默喜愛有加。按說她們這個關系,彼此能見到都挺神奇的。但谷總多牛啊,離婚了還能當周家半個家的人物,兒子到親爸家過了個暑假,回去說親爸家裏來了個特別好看的小妹妹,人家就上門了,大包小包好吃好喝的送。一見項默就喜歡得什麽似的,項媽也知道自己不是谷總的對手,可著勁兒的巴結人家,谷總說領項默回家住幾天,她連半句都沒留,歡天喜地給孩子送出門的。
就這樣,這姑娘每年還能在谷總的家待上個十天半個月的,谷總對外都說是她閨女,有人問起,孩子也認。
就這麽個覆雜的家庭環境長大的。
國內的情況雖然覆雜,項默還是喜歡在國內的時光,因為在國內的時候,沒人會逼著她練琴。
再有天賦,再喜歡,每天幾個小時不停的練習,一個孩子,總有膩煩的時候。一回到爸爸家,就沒半點兒娛樂時間了,蘇紅這個後媽哪哪都好,就是在練琴這個事兒上,要求得特別高,管得很嚴。
天才少女也沒辜負了她的天賦,十三歲就開個人演奏會。十五歲就被項爸所在的大學錄取。十八歲大學畢業。
原本該走上衣食無憂,開開巡演掙掙錢的藝術小公主人生贏家道路的。
這不是就遇到了原本這個時空的男主角時嶼嘛。時嶼是項爸的學生,去家裏請教課程的時候,項默對他一見鐘情,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的瘋狂追求。時嶼的女主角叫言寄歡,是個芭蕾舞演員。舞蹈家與鋼琴家的愛情,能拍一部文藝片的那種。但是項默不管,誰的勸也不聽,就非認準了時嶼,死追活追,把自己活成了一個舔狗,丟盡了家裏的臉。
結局當然是很慘,據系統說,要出車禍廢掉手,失意一生愛而不得的。
行吧,這話聽聽就行,反正現在的項默是不可能有那個結局了。
剛來的時候,她以為自己進了年代文時空呢,還滿心歡喜的計劃著可以養小豬發家致富,帶領全村人民奔小康了。接收完信息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兒,天差地別。
那為啥項默會在一個深山老林的村子裏呢。
這跟周風眠有關系。他靠著爹媽的錢一路開掛上了大學,混了個國外名校的畢業文憑,回國之後,也不是知道是哪根叛逆的神經搭錯了,非得要從政,就他那樣兒的,想從政,考公他是肯定考不上的,父母也了解他的水平,明知道他考不上,嘴上就一個比一個支持,誇兒子出息了什麽的。想著反正他也考不上,撞南墻就知道回頭了。結果這小子,腦子是真好使,人家通過他一個朋友,弄到了一個下鄉支援偏遠山區的名額,就是所謂的大學生村官,他那畢業證該說不說,是真的能唬住人。他還不要求分到好地方,專挑最艱苦的地方去,領導一看這孩子心誠啊,大為欣賞,真給分到靈蠶洞村這個地方了。
這地方,說偏遠,按地理位置來說,不算特別偏遠,在北方山裏,離海不到一百公裏,離省城不到三百公裏。離京城不到五百公裏。這能算偏遠嗎?
但這地方,真是窮得當褲子。就是這山太險了。群山環繞的腑地裏,坐落著一個不到兩萬人口的小縣城,叫靈山縣。過去動蕩的年代,這裏可是正經的風水寶地,四周都是山,只有一條狹窄的山路進出,山裏物產豐富,夏季野菜野果子野雞野兔數之不盡,進山隨手采點菜獵點兒野物就餓不死人,冬天大雪封山,進出更是不易,外面怎麽亂,山裏一樣吃喝不愁,現在縣城裏絕大部分的人,都是早年逃難進來的。要是勤快一點,開上兩畝地,種上點兒口糧,那日子就更寬松,在人人都餓肚子的年代,這裏的人能吃飽飯,那就是上等的生活。
後來時代變了,開革開放,外面翻天覆地,人越來越有錢。這地方,倒成了憋死人的窮地方。山路太窄,好容易修了一條公路,過個卡車都費勁,遇上錯車,得找寬敞的地方錯。你有再好的山貨野物,運不出去,也是白搭。車進不來,就得人走出去,靠著小車往出運,人工往出扛,運出去的那麽點山貨,成本太高,沒有竟爭力,高價賣不出去,低價賣了賠。要想修大路,就得削山,削很多的山,是一個巨大的工程。連老師工資都只能發一半的縣財政,上哪弄那麽些錢去修路啊。等著上面撥款,那要修的地方多了,啥時候能排到靈山縣,誰也不知道。
當地的人,就越來越少,年輕的能出去的都出去了,很少有願意回來的。剩下的多是些老弱病殘。縣城裏就一條主路,兩邊有幾處樓房,再都看不見多少現代化痕記。更不用說下面的鄉鎮了。
靈蠶洞村隸屬於七彩石鎮,七彩石鎮離靈山縣八十公裏,是山裏最深處的總人口不到一千人的小鎮子。鎮上就不到一百戶人家,稀稀拉拉的一些土坯房子聚在一起,形成了一個鎮子。鄉政府是三間磚瓦房,是鎮裏的第一建築,旁邊一家兩間磚瓦房的綜合商店,商店旁邊是小學。鄉政府的另一邊是一家小飯館。這一小片兒就算是七彩石鎮最繁華的所在了。
靈蠶洞村離七彩石鎮七公裏,從靠著七彩石小學後門的山路上山,繞過大半個山腰,就到了。
周風眠就在靈蠶洞村做駐村幹部,住在原來生產隊蓋的一間半小土房裏,院子裏有一個廢棄不用的石磨,算是整個小院的唯一裝飾。再就什麽都沒有了。
項默就是在這個小土房裏間的炕上醒過來的。
她來,是因為國外放假,時嶼跟言寄歡回國探親,她追著人家屁股後面跑回來。追到家裏,兩人出去旅游了,沒告訴家裏人去了哪裏。她找不到人,沒有辦法,就回京城周總家找親媽。
項媽帶著她那個三個沒有半點藝術細胞的弟弟出國看展培養藝術感去了。這個媽也是執著,一心想培養兒子們成為項爸那樣兒的才子。也不看看兒子是誰的種,一個個都快鉆錢眼兒去了,一說掙錢,眼珠子都綠,一說藝術,比催眠曲都有效,聽著就睡。還總被親媽拎著到處看這個展那個展的,每回見到項默,都成了吐苦水大會。
周總跟他新認識的一個老教授去考古,據說剛剛在某省有了重大考古發現,他跟著去發掘現場長見識去了。這幾年,他又不玩兒買買買那一套了,也不知道聽誰說的,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才是真正高大上的文化人境界。他就折騰著往文化圈靠,過去那鴻儒一般都不差錢兒,沒錢的人家讀不起書。如今可不是,讀書人倒成了清貧的行當。有需求就行啊,他把人家的生活安排得妥妥當當的,用得還都是很雅的手段,不傷讀書人的氣節那種。他就很受歡迎,雖然外行,偏又愛聽。把老教授哄得,上哪都愛帶著他。
家裏沒人,項默一個人在家也沒意思。谷總給她打電話讓去她家的時候,她就很痛快的同意了。
到了楓城才知道周風眠下鄉兩個月沒回家了。谷總這個親媽都覺得神奇,就她那熊兒子那樣兒的,居然真熬住了。
項默的好奇心也被勾起來,就說去看看周風眠,這才帶著谷總給準備的大包小包的吃穿用品開著輛皮卡來的靈山縣。得虧開的是皮卡,還能開進山裏。就這,從縣城到七彩石鎮的八十公裏山石路,她就走了一天。再往裏,車是無論如何都走不了了。
她是跟著七彩石小學唯一的老師兼校長王老師一起回的靈蠶洞村。王老帥是村裏的人,每天都步行上下班。她一個嬌嬌女,哪受過這個罪,那兩大包一小包的行李,全是王老師給背著的,她就推個小行李箱。走到村上,兩腳都水泡,見到周風眠的時候,都快哭了。
周風眠看到項默,想罵都罵不動。天都黑透了,還能給她趕出去?只能給燒了熱水泡了腳,把裏屋的炕上弄了個簾子掛上,把自己的被褥給她鋪上讓她先休息,自己躺在光板炕上蓋著衣服對付一宿。
一大早起來,周風眠就上班去了,留下項默還睡得呼呼的呢。鍋時給留了兩個雞蛋一碗粥,半碟子野菜鹹菜還是跟隔壁馮嬸子借的。
醒過來的就是項默了。
腳底板疼得麻酥酥的。
接收完信息之後,第一件事兒,就是找藥箱,找了半天,也沒找到。腳上的泡得挑得上藥,不然好幾天都別想好,沒有藥,就想找個針,把泡挑了自然好也行,上輩子當了那麽多年運動員,這都不算事兒。
滿屋子都沒找到半根針,只從一個快要散架的書桌抽屜裏找到個指甲刀,又在廚房裏找到個打火機,簡單的烤了一下就用指甲刀把水泡挑了。喝了粥吃了雞蛋就回炕上坐著了,水泡沒幹,不敢穿鞋走,怕感染。
手機是一點兒信號都沒有。周風眠的手機都在屋裏放著沒帶。項默找藥的時候,還發現了他的那些個電子裝備,筆記本,平板,音箱什麽的,全都扔在角落裏積灰呢。這地方雖然有電,可沒網,單機有啥意思!
坐在坑上,啥也幹不了,項默就開始做計劃,這麽個情況,她能做點兒什麽掙積分呢?
項默這姑娘別的也不會,除了花錢,就是會彈鋼琴。
彈鋼琴怎麽報國?
想了好半天,也沒想出來。
那還能做啥?
搞音樂教育?好像可以,現在國家發展得好,人們生活也好了,對藝術的需求就高,藝術市場是越來越大,教書育人,多培養一些藝術家也不錯。也能掙來社會影響力,很值積分的。
還能做點啥?真想不出來了。問系統,比賽得冠軍能不能掙積分,系統說能。但是系統又加了一句,世界級的比賽,能得的冠軍,項默十五歲以前就都得完了。鋼琴比賽可不興一直拿冠軍。
這條路也行不通了。
一時裏,還真想不出來能做啥。
“姐姐,你睡醒了嗎?”
項默正坐在炕上楞神,屋外傳來一個少女的聲音。
“醒了,進來吧。”
進屋的是一個看上去十來歲的小姑娘,齊耳的短發,臉上帶著冬天皸裂後恢覆得不太好的那種粗礪的紅,還有幾個小雀斑,眼睛很大,笑起來彎彎的,很好看。上身穿著帶補丁的灰色運動服,下身是粗布做的褲子,鞋是手工做的布鞋,腳指處帶著補丁,光腳穿著。一路上項默看到的孩子,大部分都是這樣的裝束,能穿上運動服,說明這小姑娘的家境還不錯了。好多都是二三十年前的那種布衣呢。
“姐姐,我是隔壁家的。我叫馮招娣,我娘讓我來看看有沒有什麽能幫忙的?”
小姑娘沒明說,項默的穿著打扮,一看就是大城市來的,跟當初周風眠剛進村的時候一樣一樣的,不用問都知道又是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連刷碗都不會的。早上周風眠跟馮嬸子借鹹菜的時候提了一句他妹妹來了,馮嬸子這才讓招娣過來看。
小姑娘嘴上說著,特別有眼色的上手就把項默吃完的碗筷收拾到廚房,順手就給刷出來放好了。
鬧得項默很不好意思,她會做這些,養豬廠繼承人能不會村裏的活兒嗎?是腳痛,沒急著幹而已。“你放著,我一會兒自己弄就行。”
小姑娘帶著笑,“沒事兒,姐,我都幹習慣了。”
她手腳利索得項默看得快心酸的。
“你怎麽沒去上學啊?學校放假了嗎?”這麽大的孩子,應該上小學呢吧?
小姑娘就不笑了,低著頭,又去找笤帚掃地,邊掃邊說,“我不念了。我姐去縣城裏打工,家裏沒人幫我娘幹活兒,妹妹們都比我念得好,我就不念了。”
這……
一時裏,項默不知道該怎麽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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