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5章 字如其人

關燈
飯後8大帥哥又去凡間酒吧嗨,大歌星曹瀟回來了,她去趕了個通告回來,見到他們就開始瘋了,因為又新增了兩位大帥哥,一興奮又要給大家免單。

從2號開始,8人就在張楊的小屋裏做飯吃,有時候7人,史文搏會缺席一下下,他和王朝歌第一次來的時候還找了半天。

自王朝歌和史文搏吃過張楊主廚的一頓飯後,都覺得其他飯菜不香了,所以有時候史文搏忙得再晚在的地方再遠也要趕過來,當然主要是他家美人哥哥在。

小小五十多點平方擠了8個大男人,誰也沒說擠,誰也沒提要換個大點的地方,因為這裏實在是太好玩了!張楊特意換了一張大的六人餐桌,添了兩個椅子,於是客廳就顯得更擠了,張楊把沙發床收起來放臥室了,雖然擁擠但也卻更好玩了,這裏簡直成了他們的天堂。

放假這幾天,他們下午起來(名副其實的自然醒)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張楊這裏趕,然後在群裏通知買好什麽什麽食材了,買食材大家也是爭先恐後的。

一大早,張楊去上班,陳鑫在家裏做個安靜的小媳婦等他回來,張楊看一下群裏他們買了什麽食材,自己該添買什麽就比如大蒜啊蔥啊生姜啊豆瓣醬啊什麽的,這些吃貨只知道買主菜根本不會想到買什麽佐料類。

張楊爭取把早上的活多幹一點,下午就不來了,這麽多年來他幾乎沒有請過假,吳老板說幹脆給他放兩天假,還發了一筆獎金給他,但張楊還是習慣性早上來幹一下活。

淩飛老老實實在廚房跟著學,他本身有聰明頭腦,再加上他學得很認真,在張楊的指導下,最後那頓飯有幾道菜大家都沒嘗出來是他做的,還不錯,只是刀工和火候方面還欠缺很多,那也不能一口氣吃成個胖子,得慢慢練。

張楊對淩飛那是毫不吝嗇賜教,理論是理論,實際是實際地教。

現在的張楊徹底放棄了對諸如淩飛、陳鑫、還有王朝歌二代身份的偏見,對林之墨也完全釋然了,現在就是親如兄弟般的感情,只不過有時候習慣性想給他夾一下菜,又猛然想起淩飛在旁邊,就自然而然把菜夾到陳鑫的碗裏了,然後陳鑫像個忠實的小狗狗夾起來一口吃了;有時候想給林之墨買東西,又覺得多此一舉,淩飛會給他買的,於是自然而然就買給了陳鑫,多麽無法想象!幾個月前他還篤定不會和陳鑫有任何交集。

有時候阿致和陳鑫想去廚房打個下手,無奈廚房太小,被張楊趕出來,剩下的男人要麽坐餐桌旁打游戲,要麽鬥地主,要麽玩電腦,要麽什麽也不幹,吃零食吃水果,坐著瞎聊……

淩飛學會了炒辣子雞,黃燜排骨,紅燒老鴨子,清燉牛肉,醬爆茄子,清蒸鱸魚,麻辣大蝦……

其實掌握了烹飪各種方法就差不多了,都是異曲同工的,覆雜就覆雜在用料上:淩飛第一次學炒辣子雞的時候,才知道炒辣子雞要專門用哪種辣子,就辣子這個玩意張楊都給他講解了半天,原來辣子有幾十個品種,做什麽什麽菜要用什麽什麽辣子,做黃燜要用哪種醬,哪個地方做的醬等等等等……

好在淩飛聰明記性好,點點頭都記住了,簡直學得比當年覆習高考還認真。

每次吃飯,男人們一個個如狼似虎,風卷殘雲的,尤其是王朝歌,“媽呀!太好吃了,這些家常菜比那些大餐好吃一百倍,我還要再吃一碗飯。”

史文搏就趕忙拿他空碗去添飯,“小孩兒,你這是第三碗了,會不會吃撐了?”

阿致都把他家電飯煲暫時擡了過來,每次都要煮滿滿的兩大電飯鍋飯,張楊家的米桶都陷下去一大半。

“我長身體呢,不多不多。”王朝歌笑道。

“也是哦,還有誰要添飯的,就著我的手了。”

“我!”

“我!”

“還有我!”

史文搏添好大家的,也給自己添了滿滿一碗,“看來我也怕是要拜張楊為師學藝了。”

阿致說:“這年頭反了,都是男人做飯給媳婦吃了。”

小喬嗔笑:“怎麽?不應該嗎?”

阿致“該”字還沒來得及出口,淩飛就接話了:“該該該,你看我們這群男人,真是出得廳堂,下得廚房,四個絕版好男人都湊齊了,你們四個媳婦兒是打了幾百個燈籠找到我們的?”

眾人笑得差點噴出飯來,四個小0面面相覷,好像是這麽回事。

然後淩飛湊近林之墨耳朵:“寶貝,以後我做飯給你吃,想吃什麽都給你做。”

晚上大夥就陪陳鑫和阿致上班……

這種神仙般的日子一眨眼就要結束了,最後一頓吃完,王朝歌無比驚悚地大叫:“我的媽呀,我是不是長胖了?我怎麽腰上都可以捏起肉來了,我臉怎麽圓了?我的手怎麽粗了?太恐怖了!太恐怖了!不行不行,我今晚要去練散打了,不跟你們去酒吧鬼混了。”

王朝歌自從和史文搏好上以後,就比以前懶多了,常常坐一旁花癡般看他家男人,這一看就好半天。

王朝歌這一驚悚嗓音吼得大家忙去捏自己的腰,有幾個臉上也露出驚恐表情。

史文搏湊上去捏了一把王朝歌的漂亮臉蛋,“胖了更可愛!”

“NoNoNo我不要長胖!”王朝歌殺豬般慘叫。

林之墨暗自得意,他就天生了一個怎麽也吃不胖的身材。

王朝歌把眾人的臉都捏了一遍,“墨墨,你怎麽吃不胖呢?”

淩飛哈哈大笑過來摟住林之墨,“我寶貝天生麗質。”

…………

林之墨對淩飛說:“馬上就要期末考了,王八你都已經躺在棺材裏了,該掉掉淚了。”

於是二人約法三章:最後兩星期住學校裏死命磕書。

淩飛住回寢室後,四人幹飯小組重新恢覆了,只不過這回是虞姬帶著他們往3號食堂跑,他好像和那個大一新生名叫靳菱的秀氣女生談戀愛,淩飛樂得意的,他本來就要是3號食堂。

於是虞姬和淩飛的共同語言又多了起來。

虞姬現在每天都嚷著要減肥,原來淩飛叫他少吃一個雞腿,他都要和淩飛拼命的,現在他不僅自覺少吃,還每天跑步打籃球什麽的。

瘦下來的虞姬還挺帥的,看來是肥胖耽誤了虞姬的顏值。

被表揚帥氣的虞姬更加自信滿滿了,減肥有時候減得令人發指。

所以愛情這個東西,太特麽玄幻了!

有時候他們吃飯人數多達8人,陳鑫和王朝歌學校比淩飛他們學校提前了一周放假,兩人各自找自家男人去了。

最後兩周難得看見淩飛林之墨雙雙對對出現在圖書館、自習室裏。

林之墨終於考完了,淩飛還有兩天。

這天下午淩飛還在考最後一科,林之墨一個人在書法室裏苦思冪想要寫一副什麽內容的書法作品送給淩志和宋冠蕊。

宋冠蕊一再交代今天晚上回去吃飯,淩志也在,而且也知道了他們的事。

林之墨愁阿愁,他第一次去淩飛家,要送什麽好?他問淩飛他們喜歡什麽?淩飛哈哈大笑,“寶貝,什麽也不用買,人去就好,如果非要送東西,那就寫副字吧,我上次跟大美妞說了讓你寫副字給他們看看的,我爸爸還蠻喜歡中國傳統文化的,不是附庸風雅那種喜歡。”

林之墨早上沒有睡懶覺,去買了上好的生宣紙,拿出從家裏帶來了用慣了的一支北狼毫在紙上練著。

林之墨從小就學各種才藝,到了高中,因為沒有太多業餘時間,有些才藝就沒再繼續了,但是書法和古琴他是一直堅持到現在,因為他爸爸把這兩個愛好遺傳給了他。

林之墨在字帖上練了幾個字,他有點嫌棄,看來這個書法還是要每天練的,雖然他參加了校書法社,但是寫的時間還是太少。

戀愛讓人玩物喪志啊!

林之墨練了好多個字,終於有點滿意了,畢竟基礎在那裏。

寫什麽呢?吉祥話?有點討好的意思;勵志語?這不應該是晚輩送給長輩的;哲理詩?更不適合晚輩寫給長輩的……

想了半天,還是按照自己喜好寫吧,林之墨最喜歡的字體是行書,很長一段時間,他就只練行書。

他從書法室裏找出一本王羲之的《蘭亭序》摹本,上面有好多書法大師的臨摹作品,隨便翻開一篇來看看,林之墨並不打算臨摹他們的作品,他只是怕自己忘了《蘭亭序》內容,盡管他早就背得滾瓜爛熟了,他要用自己的“林氏”行書字體寫。

林之墨比劃著小心翼翼裁好生宣紙,小心翼翼鋪好,提起狼毫,凝神聚氣開始寫了起來。

“永和九年,歲在睽醜,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

差不多兩個小時後,林之墨寫完後簡單落了款,蓋上自己的印章,仔細檢查這324個字中有沒有錯別字……還好沒有。

接到淩飛的電話時候,作品墨跡也差不多幹了,林之墨小心翼翼把它卷起來放進一個紙筒裏。

淩飛來書法室接他的寶貝。

林之墨很緊張,非常緊張,淩飛抱抱他,“沒事的,寶貝,我爸爸平易近人,他肯定喜歡你的。”

……

確實,當淩志在書房打開林之墨書寫的《蘭亭序》後,驚訝極了,這筆力完全不像個年輕人的。

“王羲之的《蘭亭序》你是用自己的字體寫的?”淩志讚嘆。

“是的,叔叔,寫得不好,讓您見笑了。”

淩飛和宋冠蕊湊過來看,雖然他們倆不懂書法,但也看得出這字非常漂亮,淩飛第一次體會到書法的魅力。

淩志搖搖頭,“這字飄逸俊秀、媚而不俗、這個行楷太漂亮了!”他擡頭看看林之墨又說道:“字如其人!”

淩志知道自己兒子跟個男的談戀愛後,倒也沒發表什麽意見,從兒子跟宋冠蕊攤牌之後他就知道自己兒子這次是認真的了。

他只是好奇兒子找了個什麽樣的男的,沒想到林之墨僅用了一副《蘭亭序》就立刻征服了淩志。

因為“字如其人!”

宋冠蕊說:“怎麽樣,大志,我沒誇大小墨吧!”

淩志笑而不答,小心翼翼收起作品,他對旁邊的摟著林之墨肩膀的淩飛說:“兒子啊!你那兩個狗爬字該好好練練了啊!你看人家小墨的字,都自成一體了。”

淩飛嬉皮笑臉說道:“爸爸,我的也自成一體啊!‘淩飛體’。”

淩志笑罵道:“滾!跟小墨好好練一下你那兩狗爬字還是豬爬字。”

淩飛笑道:“好嘞!”他以前還曾說過“字如其人”是一句狗屁話,如今是他家寶貝讓他重新認識了這四個字。

你說我家寶貝怎麽那麽那麽厲害呢?

淩飛拉著臉紅得像蝦一樣的林之墨出書房,按他坐沙發上,“我去看看廚房有什麽好吃的?”

“吳姨,好香啊!可以吃飯了嗎?”

吳阿姨笑得合不攏嘴,“再等一會兒,燒個湯。”

淩飛:“我看看還有什麽食材,我來給你們露一手。”

宋冠蕊也出了書房在客廳切水果給林之墨吃,“你看,你爸多喜歡你。”

林之墨不好意思笑了,“我也喜歡你們。”

淩志一個人在書房時候,又把收好的林之墨《蘭亭序》又打開觀賞了半天。

這小子,功力挺深厚的!從書寫到書寫的內容,林之墨都顯得不卑不亢!

字如其人!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