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7章 番外1 紅塵一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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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是沈雲開。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死了。

不是被你所殺,就是被所謂正道殺了,這麽一想,我大概不會留下全屍。

你若是恨透了我,恨我私自決定與武林盟開戰,或恨我脾性古怪,不聽人進言,恨我嗜血成性,濫殺無辜,我都認。

畢竟我,也從來一直都深深地記恨你。

記恨你自幼就比我聰明好學,記恨你天性善良救苦救難,記恨師父寧肯要將我丟下山去,也只想要收你這一個徒弟,記恨世上那麽多人愛慕你......

我其實一直都不明白,這麽久,你為什麽不寫信回來。但我想,你大概有自己的苦衷。十六還沒死的時候說過,說我們的大師兄是個最有成算的人,你做什麽,大抵都不會是錯的。

你無音訊的那一年,我怕的要死,以為那三千兩銀子是你的買命錢。我不曉得仇人是誰,不知道你埋在哪裏,等下了山,我瞧見誰,誰就是我的仇人。

我經營毒坊,賣絕戶散,重新修繕山莊,師弟妹們過上了頓頓有肉吃的日子。可我吃不下,四處派人打聽你的蹤跡,卻都一無所獲。你當年到底死哪去了。

後來一條消息傳回,有人在烏裏國撿到我繡給你的發帶。你竟跑到西域去,醫治好烏理國主,中原武林漸漸傳起你的大名,鄭大乾,鄭大乾,我怎麽就沒想到。

我領人急匆匆趕去西域,遇上一夥沙匪,他們說見過你的人,你的行蹤,要價一萬兩銀子,我給了。

可我再趕到他們說的地方,卻沒發現你人。那幫沙匪太過貪婪,見有利可圖,又誆騙著帶我去另一個地方,找不到後,再是下一個地方......坑夠了錢,見我們人少,覺得我們是可以隨意宰的羔羊,就在飯菜裏下軟骨散,要徹夜將我們埋進沙漠裏。

我發現後,急火攻心一怒之下,見一個就殺一個,等我反應過來之後,我已宰了見過的所有沙匪。

再回山莊,發現咱們老窩差點被人一鍋端了,武林盟欺人太甚,逼十七交出之前來報仇的人。可那幫人早就自食因果化為飛灰,拉都拉不回來。

山莊這回死傷過半,我氣得頭痛,情急之下,滅了來挑釁的一夥人,並放話與武林盟不共戴天。

後來聽人說,武林盟給我們潑臟水,將萬丈峰稱為魔教根據地。

我其實不怕,大不了,把整個武林的人都殺了。

我恨江湖上所有人,也恨你。

甚至放懸賞通緝你,不管你是生是死,無論在外頭做什麽,就算是化為一捧灰了,都得給我回萬丈峰去。

我不管你在外頭是什麽絕世大俠,回了萬丈峰,你還是那個臭不要臉的,讓人不省心的大師兄。

再一次聽到你的消息,居然是收到你的請帖。

你宴請萬丈峰上下,去參加你和紅袖谷谷主的婚禮。

你媽,我看你就是想收禮金。

到了紅袖谷,好嘛,你居然還請了陳千疊。

你為了禮金真是不擇手段。

你和新婦很般配,或許吧。或許你愛她,她也長得足夠漂亮。我一路問了無數人,這位少谷主原來就是出了名的行醫林橋,本性仁善,家底豐厚,甚好,我只是有一點點嫉妒而已。

飯桌上坐我旁邊一個白臉男的,長得一副娘裏娘氣的模樣,似乎是個小倌,細皮嫩肉的,好像誰給他一拳就會掛的模樣,看表情不大開心。

上了一道涼拌酸黃瓜,他一個勁地吃,還跟我搶。吃得小臉蠟黃,後來撐不住去吐了,回來還接著吃,不知道有什麽毛病,你要是跟他熟,讓嫂子給他把把脈,看看吃點什麽能調理調理。

桌上另一個男子,看打扮似乎是普通路人,但長得有些像話本子裏的妖孽,腰上掛的玉佩,成色簡直極佳。他摸出一瓶健胃丸,扔在那男的臉上。這人也怪,只喝酒不吃菜,三壇酒下肚,越喝臉越白,也不知道有什麽毛病。

我右邊那個穿紅戴綠的大眼睛男人,倒笑得很真心實意,似乎見你得到幸福是一件很滿足的事,只吃菜不喝酒,就好像這輩子沒見過肉一般,大半個桌子的菜都是他的。

我坐這一桌應當是熟人桌吧,你這都哪兒結交的奇葩朋友?

你輪番敬酒,半醉了裝很醉,其實就是怕別人再灌你酒。那麽多人圍著,你只拉著我的手,還癱在我身上不走,嘴裏念叨著我的名,什麽稱呼都出來了,弟弟、師弟、小紅、八戒、二狗子(你故意的吧!),還是那白臉男子把你擡出去休息才作罷。

大眼睛一個勁地瞅我,陳千疊也瞪我,等白臉男子回來,他也瞪我。

那大眼睛的突然挪過來,笑吟吟地問我八字,要給我算命,還說我是做將軍做統帥的料子,我怕他琢磨著要暗算我,趕緊跑去找你。

到你屋頭一看,新娘不知所蹤,你躺在床上裝醉,閉著眼睛自己騙自己。

那個小白臉兒偷偷坐在床邊瞅你,怪嚇人的。

你這婚宴可真精彩。

我隨了一大筆銀子,一萬兩,應當擺足了我們魔教中人的面子,也不枉陳千疊四處散播我的謠言。

我這些時日掙了不少錢,因為足夠喪良心。我從不管別人死活,不管江湖上有多少人因此喪命,我就是要這樣下去,我要萬丈峰發揚光大,就算被人說成是毒窩,我也不在乎,我們本來就是做這個的。

我養在萬丈峰,長在萬丈峰,試過那麽多種毒,瀕死過那麽多次,我的骨血裏流的早就是汙穢不堪的毒血了,所以和祠堂裏那幫老東西們都是一樣的,從前外頭人都說我們萬丈峰是毒窩,現在繼續說,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我是掙了很多錢,花也花不完。可是有一天發現,錢是冰冷的,銀子不會說話,買來的漂亮華貴衣裳攤在一起,堆在紫檀木床上,只有燒了才有溫暖,也不過是曇花一現,和幾年前相比,和同你在一起的日子相比,連根頭發絲都算不上。

從前,我們都十來歲的時候,夜裏偷偷睡在一張床上,幾個小師弟打了地鋪在床上,你跟我們一起罵師父那個老癟三,又給我們講故事,一個接著一個,我困得眼睛睜不開,也還想聽。

走在去西域的路上時,我也在想。

我走完這一萬裏的路,師兄能不能回來?

我掙來一萬兩的銀子,師兄能不能回來?

我已經可以憑自己的本事掙到錢,有了庇護你和孩子們的能力和財富,你能不能不要再出去賣命,能不能安心在家裏做一個富貴閑人,我長大了,已經可以為你遮風擋雨。

我不要你再流血,再帶著一身的傷回來,旁人的死我都不在意,可是,你不一樣。

萬丈峰其實沒有一萬丈。

既然沒有一萬丈,那當初為什麽叫萬丈峰?

我問不了師父,師父八成也不知道,也問不著你,只能自己去猜。

或許,是萬丈峰上死過的人,他們的血聚在一起,流了一萬丈。

或許,是某個人對某個人的執念很深,深達一萬丈。

再或許,是當初給山起名的那個人,不識數昏了頭,隨口瞎起的。

我想了許許多多理由,還是覺得最後這一種最有可能。

那個給山起名的人,一定和你一樣,是個不靠譜的人。

自從你離山之後,我開始學會喝酒。

剛掙到第一筆一萬兩的時候,偷偷想過,如果你這個時候肯滾回來,我倒不介意真心喊你一聲哥。

但,想來那時的心裏話是傳不到你耳朵邊的。你這廝那時大約正在哪個美嬌娘的被窩裏,早就把我們拋到了九霄雲外去。

我是勞碌命,上輩子欠你跟師父的。

小時候被你戲耍,長大了守你回家。

小時候被師父訓斥,長大了為師父掃墓。

我知道,在信裏寫這樣的話很矯情,況且這是絕筆信,大抵算得上遺言,我未必有機會再見你最後一面,你有了老婆孩子,也有很多人愛你,很多人以你為標桿。

你在外頭有了足夠豐富的經歷,也收獲了在山上絕不會有的感情,我想,可能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樣的,你可以擁有絕大多數人不會擁有的幸福,而我的宿命就是在山上守著萬丈峰最後一絲尊嚴。

這封信你會看到嗎?還是說被別人拿走,看了之後覺得可笑,遂一把火燒了?

我不在意,我寫了,就當你是看過了,這樣就很滿足了。

你不能嫌棄我字醜,也不能覺得我廢話多,我很少給人寫信,寫給你,更是第一次。

我死了之後,你還會記得我嗎?

會不會把我當做個隨手可以拋棄掉的物件,擱在萬丈峰上,讓我同祠堂裏的那些老家夥們一樣,蒙塵落灰,最後再也沒有人想起。

可不可以給我燒點紙銀票呢?我娘死的時候,我爹怕他在下頭沒錢過日子,會受人排擠,就給她燒了好多好多的紙銅錢,我數過,似乎也沒有多少,沒過多久,他也就跟著我娘走了。

但我沒錢給他燒紙,後來終於有錢買紙,卻已經忘記他們長什麽模樣了。

似乎我後來的人生裏,只有你是令我很刻骨銘心的,我的大半場人生中,都是你。

你若給我燒了紙錢,不算白燒,我在地底下給你也買一套大院子,住你跟你的老婆孩子什麽的夠用。不過我之前給十六燒過不少錢,若是他也給你置辦了田產,你就只能今年上我這邊,明年去他那邊了。

是不是很心動?所以一定要記得我,我也不會忘了你,到了橋頭上,我不喝那碗湯,下輩子若有緣分,我還想做你的弟弟。

好了,廢話扯的夠多了,你大概也看煩了,你最不喜歡看長篇大論,以前也不喜歡看話本子,總說他們廢話連篇。

我也沒什麽想說的了,你要是真看到了這裏,記得不要為我的死感到悲傷,只要你還記得我,我就活著。

我恨你,所以你也要恨我。

聽人說若有相欠之處,一個人就忘不掉另一個人,若欠的夠多,甚至會想這個人想到晚上睡不著覺。

我去西域尋你的時候,花了好幾萬兩銀子,這都是你欠我的,所以你一定要記住,我是你的大債主,你一定不可以忘記我。

一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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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這篇是第一人稱沈雲開自述。他不止這一個番外哦。

預告:下一篇是師父和師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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