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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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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太太被於孟嚇到, 連連後退兩步。

律師連忙扶住她,問道:“太太,您還好嗎?”

“我沒事。”霍太太搖了搖頭, “他怎麽了?”

律師皺了皺眉:“這樣子倒像是精神失常。”

他扶著霍太太準備離開:“太太,我們先走吧。”坐在地上的於孟聽到律師的話後, 原本混沌的眼神閃過一絲精光。

兩人出了病房, 王叔走了過來, 對霍太太道:“霍太太,請配合我們調查。”

霍太太下意識看向兒子霍謙,霍謙點了點頭。她又看向律師, 律師也點了點頭。

霍太太擠出一抹笑容,對王叔道:“好。”

隨著警車去了公安廳,做筆錄前,霍謙握了握霍太太的手,安撫一句:“媽,一切按實說就是。”

霍太太隨著王叔進了審訊室,王叔給霍太太倒了一杯水,然後道:“根據嫌疑人楊湯提供的線索,你是否在2017年6月7日, 將已逝大兒子霍遠大學期間捐贈的精子交給嫌疑人於孟,讓他幫你挑選代孕孕母, 進行代孕交易。”

霍太太下意識想向先生兒子或者律師求助,環顧一周,發現屋子裏除了王叔,就只有她自己。

她抿了抿唇, 有些猶豫,代孕在種花國是違法的, 暴露出來也會受到眾人的鄙夷。想到進來前兒子的交代,霍太太猶豫之下還是按實說了。

“具體時間我不記得了,應該就是這個時候。”霍太太陷入了沈思,“大兒子離去後,我和先生都很傷心。過了兩年,我偶然間得知大兒子大學期間,圖新奇和同學一起參加了一次公益捐精活動,想到大兒子還能留下血脈,就動了心思,一定要想方設法給他留個後代。”

“找了很多人,費了許多工夫,才終於在兩年後找到了大兒子捐贈的精子。做過親子鑒定,確定是霍遠的,我很興奮。

國內不允許代孕,我原本找的是米國的機構。但又不了解行情,怕被騙,丟錢事小,萬一把好不容易找到的希望弄丟就糟糕了。所以一直在猶豫中……後來於孟偶然間發現了我在查資料,便主動提出要給我幫忙。

他是我侄子,是我看著長大的,而且他還是醫生,再合適不過的人了。之後我就把這件事交給了他。過了兩個月,於孟告訴我找到了合適的代孕母親。是個大學生,人聰明身材好長得漂亮,我便同意了。”

王叔拿出一張照片,遞到霍太太面前:“你看看是這個人嗎?”

霍太太皺了皺眉,搖了搖頭:“我不記得了。我沒見真人,本來也只想要孩子,就不想和大人過多接觸,免得留下後患。

當時看了照片,知道長得不錯,還有體檢報告,身體很好,沒有問題,能生出聰明健康的孩子,就把人定了下來。

又過了一個月,還是兩個月,我記得應該是西方聖誕節的時候,於孟告訴我,孩子已經成功在孕母的子宮安家,還給我看了一張B超照片。

我很高興,忍不住把這件事和先生說了,先生卻大發雷霆,說我不該做這種事情。先生一直是個有些老派的人,覺得這種事情違反人倫。而且霍遠都走了四年了,再弄個孩子,小孩以後沒有父親也沒有母親,難免可憐。

被先生訓斥了一頓,我興奮的勁兒也冷了下來。但孩子已經懷了,總不能再讓她把小孩打掉。這件事只能繼續下去。

過了年,到了三月份,霍謙突然回家說要結婚,而且女朋友已經懷孕,再有幾個月就要生產了。我和先生都很高興,連忙籌備婚禮。

等到見親家時,見到了熟悉的一家人,我這才知道霍謙要結婚的女朋友是霍遠的前未婚妻方魚。兄弟兩要娶一個女人為妻,這得被圈內人嘲笑多久啊?

但孩子都懷上了,而且方家也不是什麽小門小戶,就只能咬著牙把婚禮辦下去。我當時並不滿意這樁婚事,所以情緒並不好。也就沒怎麽關註那邊的事情。

霍謙婚禮過後,於孟突然告訴我,孕母上下樓時不小心摔了一跤,腹中的胎兒也意外夭折了。我當時很傷心,又覺得是不是天意,霍遠也認為不該做這種事情。讓於孟給孕母一大筆錢,就把這事兒放了下來。”

王叔接著問道:“那你知不知道於孟柳如瑩還有楊湯合夥把兩個孩子調換的事情?”

霍太太搖頭,十分激動:“這我當然不知道,我又不傻,侄子再親,能親得過親兒子?我再怎麽喜歡於孟,他也只是外甥,霍謙是我十月懷胎辛苦生下的兒子。

親孫子和侄孫子,再怎麽樣,我也不可能要侄孫子,不要親孫子的啊!我要知道這件事,要知道,嗝——”

霍太太說著說著,突然喘不上氣了,王叔連忙安撫:“霍太太,請保持冷靜,深呼吸,呼——吸——,呼——吸——,對,好,沒問題了。”

等霍太太平靜下來,王叔才站起身,對霍太太道:“謝謝你的配合,你先回去吧。”

霍太太出了審訊室,管家林紹和律師都在外面等著,她松了口氣,正準備離開,就看到戴著手銬,被兩名刑警半扶半押往走廊深處走去的楊湯。

霍太太原本的心虛和害怕都轉變成了怒火,她直接沖上去,抓住楊湯的頭發,瘋狂地廝打他。

“你這個禽獸不如的東西,我們霍家哪裏對不起你了?你要這麽害我們家!才剛出生的小嬰兒啊,礙著你什麽眼了,你要把他偷換走。當年你女兒那個賤貨害死了我大兒子,結果你又來謀害我的小兒子。”

剛開始楊湯還沈默著,聽到霍太太罵自己女兒時,楊湯控制不住地憤怒:“這就要問霍太太你了。如果不是你作孽,兩個孩子根本不可能有交集。

我女兒那麽好的一個孩子,從來沒想過攀高枝。她不過是孝順、心疼我這個爸爸而已,在寒潮突降時去霍遠的公寓給我送了件棉襖。”

“可憐她連霍遠的面都沒見過,兩人甚至連一句話都沒說過。就因為這麽一件小事,你就揪著不放,死活覺得是我女兒要去勾引你兒子。

敲打我就算了,還去我女兒的學校,找她的老師輔導員,消息流傳了出去,所有人都覺得她不知廉恥想要傍大款。

她性子軟,心疼爸爸一個人養大她不容易,從來不與我說。就那樣硬生生把自己逼病了。如果不是你作孽,霍遠覺得自己要為母親的行為負責,他們怎麽會有交集?

如果沒有交集,霍遠也不會出車禍死亡。我女兒也不會病情加重,最後自殺,變成植物人一躺就是八年。”

楊湯冷笑:“你說我不該恨你們霍家嗎?”

“你死了大兒子,還有小兒子。還有大把大把的錢,能算計著給大兒子留後。小兒子也要娶妻生子,可我呢?我唯一的女兒只能躺在病北北的床上日漸消瘦,不知什麽時候就會停止呼吸。”

“所以只要能看你們不好過,我心裏就舒坦了。”

看著霍太太臉色青青白白,楊湯心裏痛快極了,他忍不住得意得想笑。

身後突然傳來一個有些熟悉的女聲:“那我呢?”

方魚看著楊湯,眼裏都是不解:“你那麽疼愛你的女兒,怨恨讓她受到傷害的人?就沒有想過,被你換走的孩子,他的母親會有多難受嗎?”

“如果這就是你對女兒的疼愛,那麽我詛咒你永遠也等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一天。”

楊湯臉上的得意剎那間凝固,他看著方魚,欲言又止,想說什麽,到了嘴邊還是咽了回去。

方魚的詛咒,他接收到了,卻沒有理由去反駁,從他把方魚的兒子偷走的那一刻,他們就已經是天生的敵人。

一個月後,人民檢察院對三人提起公訴。

在於孟、楊湯及柳如瑩團夥換子案中,被告人楊湯為了於孟提供的五十萬元人民幣,將霍謙和方魚的兒子星寶偷盜出的行為,涉嫌拐賣兒童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楊湯偷盜的是未滿周歲的嬰兒,情節惡劣,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兩萬。鑒於其有自首立功表現,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兩萬。

被告人於孟為了達到侵占他人財產的目的,將自己與柳如瑩的兒子與被害人霍謙方魚的兒子進行調換,使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和監護人,涉嫌拐騙兒童罪。

根據《刑法》第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因其偷盜的是不滿一周歲的嬰兒,情節惡劣,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十二萬。

其換子的行為涉嫌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被告人於孟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提供代孕,為沒有結婚證、準生證的未婚女子柳如瑩進行試管嬰兒。為了保證換子成功,私自給產婦註射催產素的行為都嚴重違反了《執業醫師法》,嚴重違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吊銷行醫資格證,並判其終生不得報考行醫資格證,並處罰金兩萬。

總和刑期十三年,共處罰金十四萬。鑒於被告人態度惡劣,拒不認錯,且在開庭前,企圖假裝精神病患者以逃脫懲罰,本庭決定從重處罰,共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十四萬。

被告人柳如瑩為了達到侵占他人財產的目的,將自己與嫌疑人於孟的兒子與被害人霍謙方魚的兒子進行調換,使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和監護人,涉嫌拐騙兒童罪。

根據《刑法》第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因其偷盜的是不滿一周歲的嬰兒,情節惡劣,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六萬。

其換子的行為涉嫌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總刑期十二年,鑒於嫌疑人之前曾經有過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本次再犯拐騙兒童罪,構成特別累犯罪,犯罪事實惡劣,情節嚴重,決定從重處罰,共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共處罰金六萬。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判刑,我寫的不一定標準;

刑法這段,我參考了拐賣兒童罪、拐騙兒童罪……基本上都是從重。

另外關於柳,我改了一點內容;

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1、前後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

2、前後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實施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再犯新罪;

4、前罪實施時已滿18周歲。

文裏柳第一次犯罪不滿十六周歲;而且再犯時間其實已經過了五年了。

數罪並罰的計算標準是:數罪並罰的刑期除死刑和無期徒刑外,應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不得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過25年。

我都是按照滿額的來了。

————後面還會有一點,介紹三個人的最終結局;然後就是養崽日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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